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或要约人之任何证券的邀请或要
约。
上海纺织(香港)有限公司 联泰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311)
联合公告
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作出向股东收购本公司股本中的
全部已发行股份(已由要约人持有的股份除外)的
有条件自愿性现金全面收购要约
达成先决条件
达成先决条件
兹提述上海纺织(香港)有限公司(「要约人」)及联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就要约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之联合公告(「要约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要约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要约人及本公司欣然宣布,最後一项先决条件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达成。
寄发综合文件
据预期,根据《收购守则》,综合文件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即达成先决条件之日
期)後七日内寄发予股东。本公司将於寄发综合文件当日另行刊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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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要约能否完成取决於条件能否达成或被豁免(如适用)及要约能否成为无条件。因此,本公告的刊发在任何方面均不暗示要约将获得交割。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任何人士对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其专业顾问的意见。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陈守仁博士、陈亨利博士、陈祖龙先生、莫小云
女士;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陈伟利先生和卢金柱先生;以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铭润先生、张兆基先生和施能翼先生。
本公司董事共同及个别地对本公告所载资料(与要约人及要约人集团的其他成员以及与
他们中的任何一方一致行动的任何人士有关的信息除外)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经
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其所深知,本公告所表达的意见(要约人及要约人集团的
其他成员以及与他们中的任何一方一致行动的任何人士所表达的意见除外)乃经审慎周
详考虑後始行作出,且概无遗漏本公告并无载列的任何其他事实令本公告内的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於本公告日期,要约人的董事为:王国铭和王丽萍;要约人母公司的董事为:童继生、
沈晴、马韫雅、朱勇、吴光玉、刘晓芸和徐伟。要约人董事及要约人母公司董事共同及
个别地对本公告所载资料(与本公司或其任何联系人或者与他们中的任何一方一致行动的任何人士有关的信息除外)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其所深知,本公告所表达的意见(本公司或其任何联系人或者与他们中的任何一方一致行动的任何人士所表达的意见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始行作出,且概无遗漏本公告并无载列的任何其他事实令本公告内的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承董事局命 承董事局命
上海纺织(香港)有限公司 联泰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
王国铭 陈亨利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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