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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概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
约。
LONGRUN TEA GROUP COMPANY LIMITED
龙润茶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898)
补充公告
根据一般授权配售可换股债券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配售事项。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赋予者具
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提供以下有关现金状况及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拟定用途之补充资料。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未经审核综合现金结余约为239,400,000
港元,其中约162,600,000港元(以人民币计值)由本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之附属公司就本集团之中国业务持有。该现金结余已预留,将於未来二十四
个月内主要用於在中国云南省建设本集团自有茶生产设施及在中国扩展茶及
其他食品之分销网络。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在中国进行,占其总收入超过90%。尽管本集团於香港之业
务规模较细,但本集团大部分企业及未分配费用乃於香港产生。鉴於从中国转
移资金到香港须遵守中国外汇管制条例,董事会认为本集团近期有效将其中
国附属公司持有之现金结余转移至香港之能力有限。经考虑上文所述後,本公
司目前无意申请从其中国附属公司转移资金至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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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现金结余约为76,800,000
港元,由本公司於香港之附属公司持有。本集团拟预留约60,000,000港元於未来
十八个月内用於可能收购香港之办公室物业供其本身使用,余额则用於保健
行业(特别是制造及�u或买卖保健产品,如药品、膳食补充剂及健康食品)之可
能日後投资。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无物色或正在商讨任何香港办公室物业
之潜在投资。
诚如本公司二零一六年中期报告所披露,本集团一直发掘於香港之商机,以提
升股东价值。鉴於本集团於保健行业之经验,管理层一直集中於探索商机,从
而扩展其於保健行业(特别是制造及�u或买卖保健产品,如药品、膳食补充剂及
健康食品)之现有业务,藉以利用公众对大健康生活方式需求之日益增长,进
而加强本集团之香港业务,并可能与本集团之中国业务产生协同效应。在此方
面,本集团拟将一部分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分配予保健行业之可能日後投
资。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探索潜在商机,且并无物色或正在商讨任何於香
港之潜在投资。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其中约27,800,000港元将用於保健行业之可能日後投资,
另约35,000,000港元将用於本集团偿付未来十八个月之一般行政开支(包括员工
及相关成本、法律及专业费用、融资成本、租金开支及其他行政开支)。
鉴於本集团之拟定业务发展、其於香港之资金需求及可能扩大并加强股东基
础之裨益,故本公司认为配售事项(包括其时机及规模)属恰当且符合本公司及
股东之利益。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用於本集团现有业务。配售事项完成後,本公司之控
制权以及董事会组成将无任何变动。除配售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无意於未来
十二个月进行进一步集资活动。
本公司谨此强调,本公司之拟定业务发展不一定会实现。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
则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
事。
承董事会命
龙润茶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焦家良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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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
执行董事:
焦家良博士
叶淑萍女士
焦少良先生
陆平国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绍雄先生
郭国庆先生
郭学麟先生
刘仲华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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