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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26;网址:www.publicfinancial.com.hk)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及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收益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利息收入 8 1,667,695 1,691,906
利息支出 8 (328,863) (356,220)
净利息收入 1,338,832 1,335,686
其他营业收入 9 205,785 225,654
营业收入 1,544,617 1,561,340
营业支出 10 (798,761) (800,484)
投资物业公平价值的变动 5,826 10,671
未计耗蚀额前经营溢利 751,682 771,527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耗蚀额 11 (255,737) (265,417)
已计耗蚀额後经营溢利 495,945 506,110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的(亏损)�u溢利 (286) 199
除税前溢利 495,659 506,309
税项 12 (89,098) (83,354)
本年度溢利 406,561 422,955
* 仅供识别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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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溢利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406,561 422,955
每股盈利(港币元) 14
基本 0.370 0.385
摊薄 0.370 0.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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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年度溢利 406,561 422,955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
於随後期间将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收益:
换算境外业务时的汇兑亏损(除税後) (52,182) (25,971)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354,379 396,984
溢利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354,379 39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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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资产
现金及短期存款 4,256,779 3,928,212
一个月以上至十二个月内到期的银行及
金融机构存款 2,222,825 1,018,133
衍生金融工具 412 3,864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15 29,053,368 29,587,136
可出售金融资产 6,804 6,804
持至到期投资 16 5,693,861 5,342,872
投资物业 314,398 267,384
物业及设备 128,083 108,428
融资租赁土地 642,260 643,223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的权益 1,606 1,892
递延税项资产 28,496 25,986
可收回税款 10,241 �C
商誉 17 2,774,403 2,774,403
无形资产 718 718
其他资产 98,281 112,007
资产总值 45,232,535 43,821,062
权益及负债
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及结余 929,392 984,093
衍生金融工具 23,157 588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 33,721,280 33,031,821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已发行存款证 1,072,778 499,977
应付股息 142,729 142,729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无抵押银行贷款 1,606,143 1,642,400
应付现时税项 12,974 22,207
递延税项负债 31,719 26,433
其他负债 413,058 348,263
负债总值 37,953,230 36,698,511
属於本公司拥有人的权益
已发行股本 109,792 109,792
储备 18 7,169,513 7,012,759
权益总值 7,279,305 7,122,551
权益及负债总值 45,232,535 43,82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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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权益总值
年初结余 7,122,551 6,923,192
本年度溢利 406,561 422,955
其他全面收益记於汇兑储备内 (52,182) (25,971)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354,379 396,984
股份的已宣派股息 (197,625) (197,625)
年终结余 7,279,305 7,12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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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1. 法定财务报表
本公布所载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法定财务
报表。本公布的若干财务资料乃摘录自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法定财务
报表,其将大概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中旬上载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本
公司网站以供阅览。
2. 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HKFRS」)(包括所有个别适用的HKFRS、《香港会计准则》(「HKAS」)及诠释
(「诠释」)的统称)、香港普遍采纳的会计原则及《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本财务报
表已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文,并已包括香港金融管理
局(「金管局」)发出的《银行业(披露)规则》中要求披露的若干资料。
本财务报表采用历史成本惯例编制,并就投资物业、可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平价值计入损
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重估值作出修订。
3. 综合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
报表。
附属公司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通过参与被投资
方的相关活动而承担可变动回报的风险或有权享有可变动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即是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的现有权利)影响该等回报
时,即取得控制权。
当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少於被投资方大多数的表决或类似权利,在评估其是否拥有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会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
(i) 与被投资方其他表决权持有者的合同安排;
(ii) 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及
(iii) 本集团的表决权及潜在表决权。
附属公司财务报表的报告期间与本公司相同,并采纳连贯一致的会计政策编制。附属公司
的业绩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起综合入账,并继续综合入账直至该控制权终止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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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其他全面收益」)的各组成部分归属於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所有
集团内公司间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支出以及与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交易有关的现金
流量均於综合账目时悉数抵销。
倘事实及情况反映上文所述三项控制权因素其中一项或多项有变,则本集团会重估是否仍
然控制被投资方。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的变动(并无失去控制权),於入账时列作权益交
易。
倘本集团失去一间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会终止确认(i)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包括商誉)及
负债;(ii)任何非控股权益的账面值及(iii)计入权益的累计汇兑差额;并确认(i)已收代价的
公平价值;(ii)任何获保留投资的公平价值及(iii)损益内任何所产生的盈余或亏损。先前於
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本集团应占成分会视乎情况,按倘本集团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所
要求的相同基准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溢利。
已被综合入账以达致会计目的之附属公司为大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大众银行(香
港)」)、大众财务有限公司(「大众财务」)、Winton (B.V.I.) Limited及该等公司的附属公司及
一间合营公司。
4. 资本披露的基准
本集团於报告期间已遵守金管局就有关资本基础及资本充足比率所制定的资本规定,亦已
参照金管局颁布的《银行业(披露)规则的应用指引》。
倘本集团并未遵守金管局自外部施加的资本规定,则须尽快向金管局提交就资本恢复至最
低规定水平的资本管理计划。
就监管汇报目的而言,本集团综合总资本比率乃基於本公司、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
的总加权风险与总资本基础的比率计算。
本公司综合集团成员之间转移资本或资金并无任何重大限制或障碍,惟大众金融证券有限
公司及大众证券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资本及其他表现指标,须符合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
监察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的最低要求。
按客户贷款总额百分比计算的部分保留溢利,须根据金管局的资本规定拨作不可分派监管
储备,作为普通股权一级(「普通股权一级」)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基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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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已采纳有关《巴塞尔协定三》资本标准的《二零一二年银行业(修订)条例》条文及
经修订的《银行业(资本)规则》(「资本规则」)。资本规则概述监管资本比率的一般规定、
合资格监管资本的组成部分及银行业机构营运时须达致的该等比率水平。资本规则已根
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颁布对资本充足情况的国际协定准则而制定。根据资本规则,
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止期间,最低资本比率规定递增,并包括分
阶段引入2.5%的新防护缓冲资本(「CCB」)比率。此外,作为实施《巴塞尔协定三》一部分
的杠杆比率,现已并行计算直至二零一七年一月,而自二零一四年起,大众银行(香港)及
大众财务已呈交有关资料作监管监控之用。额外资本规定(包括介乎0%至2.5%的新逆周期
缓冲资本(「CCyB」)比率)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实施。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的
CCyB比率要求分别为0.625%及1.25%。
5. 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新订及经修订HKFRS,该 等HKFRS一般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
日或之後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本集团已於本年度财务报表内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
HKFRS。
HKFRS 10及HKAS 28 (2011)
(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
注资
HKFRS 10、HKFRS 12及
HKAS 28 (2011)(修订)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豁免
HKFRS 11(修订)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
HKFRS 14 监管递延账目
HKAS 1(修订) 披露计划
HKAS 16及HKAS 38(修订) 可接受折旧及摊销方式的厘清
HKAS 16及HKAS 41(修订) 农业:生产性植物
HKAS 27 (2011)(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
年度改进》
多项HKFRS的修订
除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关的HKFRS 10及HKAS 28 (2011)(修订)、HKFRS 10、HKFRS
12及HKAS 28 (2011)(修订)、HKFRS 11(修订)、HKFRS 14、HKAS 16及HKAS 41(修订)、
HKAS 27 (2011)(修订)及载於《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的修订外,有
关修订的性质及影响如下:
HKAS 1(修订)载有对财务报表的呈报及披露范畴内具针对性的改善。该等修订厘清:
(i) HKAS 1内的重大性规定;
(ii) 收益表及财务状况表内的特定项目可予细分;
(iii) 实体就彼等呈列於财务报表附注的顺序拥有灵活性;及
(iv) 使用权益法入账的分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其他全面收益必须作为单独项目汇总
呈列,并且在将会或不会其後重新分类至损益的该等项目之间进行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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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该等修订厘清於财务状况表及收益表内呈列额外小计时适用的规定。该等修订对本
集团的财务报表并无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HKAS 16及HKAS 38(修订)厘清HKAS 16及HKAS 38中的原则,即收益反映来自经营业务
(该资产为其一部分)产生的经济利益而非通过使用资产消耗的经济利益模式。因此,收益
法不得用於折旧物业、厂房及设备,并且仅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可用於摊销无形资产。该
等修订以未来适用法应用。鉴於本集团并无使用收益法计算其资产的折旧,该等修订并无
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构成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HKFRS
本集团并未於本财务报表中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HKFRS。
HKFRS 2 (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2
HKFRS 4 (修订) 与HKFRS 4保险合约一并应用的
HKFRS 9金融工具2
HKFRS 9 金融工具2
HKFRS 15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2
HKFRS 15 (修订) 对HKFRS 15来自客户合约的
收益作出的澄清2
HKFRS 16 租赁3
HKAS 7 (修订) 披露计划1
HKAS 12 (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1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预期将适用於本集团的该等HKFRS的进一步资料如下:
香港会计师公会於二零一六年八月颁布的HKFRS 2(修订)阐述三大范畴:归属条件对计量
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影响;为雇员履行与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的税务责任而
预扣若干金额的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附有净额结算特质)的分类;以及对以股份为基
础付款交易的条款及条件作出令其分类由现金结算变为权益结算的修订时的会计处理方
法。该等修订明确说明计量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时归属条件的入账方法亦适用於
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该等修订引入一个例外情况,在符合若干条件时,为雇员履
行与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的税务责任而预扣若干金额的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附有净额结
算特质),将整项分类为以股本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此外,该等修订明确说明,倘
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条款及条件有所修订,令其成为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
基础付款交易,该交易自修订日期起作为以权益结算的交易入账。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八
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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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九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HKFRS 9的最终版本,将金融工具项目的所有阶段
集合以代替HKAS 39以及HKFRS 9的全部过往版本。该准则引入分类及计量、耗蚀及对冲
会计处理的新规定。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采纳HKFRS 9。本集团现正评估
采纳HKFRS 9後的影响,并预期采纳该准则将会对本集团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产生影
响。
HKFRS 15建立一个新的五步模式,以确认客户合约收益。根据HKFRS 15,收益按能反映实
体预期就向客户转让货物或服务作交换而有权获得的代价金额确认。HKFRS 15的原则为
计量及确认收益提供更加结构化的方法。该准则亦引入广泛的定性及定量披露规定,包括
分拆收益总额,关於履行绩效责任、不同期间的合约资产及负债账目结余的变动以及主要
判断及估计的资料。该准则将取代HKFRS项下所有现时收益确认规定。二零一六年六月,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HKFRS 15(修订)解释采纳该准则的不同实施问题,包括识别履约责
任,主事人与代理人及知识产权许可有关的应用指引,以及准则采纳的过渡。该等修订亦
拟协助确保实体於采纳HKFRS 15时能更加一致地应用及降低应用有关准则的成本及复杂
性。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采纳HKFRS 15,目前正评估采纳HKFRS 15的影
响。
HKFRS 16取代HKAS 17「租赁」、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4号「厘定安排
是否包括租赁」、香港(准则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5号「经营租赁 - 优惠」及香港(准则诠
释委员会)-诠释第27号「评估涉及租赁法律形式交易的内容」。该准则载列确认、计量、呈
列及披露租赁的原则,并要求承租人就大多数租赁确认资产及负债。该准则包括给予承租
人两项租赁确认豁免 - 低价值资产租赁及短期租赁。於租赁开始日期,承租人将确认於租
赁期作出租赁付款为负债(即租赁负债)及代表可使用相关资产的权利为资产(即有使用
权资产)。除非有使用权资产符合HKAS 40投资物业的定义,有使用权资产其後按成本减累
计折旧及任何耗蚀亏损计量。租赁负债其後会就反映租赁负债利息而增加及因租赁付款而
减少。承租人将须分别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及有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开支。承租人将亦
须於若干事件发生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例如由於租赁期变更或用於厘定该等付款的一项
指数或比率变更而引致未来租赁付款变更。
承租人一般将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数额确认为有使用权资产的调整。HKFRS 16大致沿用
HKAS 17内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式。出租人将继续使用与HKAS 17相同的分类原则对所有
租赁进行分类,并将之分为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采纳
HKFRS 16,目前正评估采纳HKFRS 16的影响。
HKAS 7(修订)要求实体作出披露,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变
动,包括现金流量及非现金流量产生的变动。该等修订将导致须於财务报表作出额外披露。
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虽然HKAS 12(修订)可更广泛应用於其他情况,但其颁布目的为说明与以公平价值计量的
债务工具相关的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该等修订清楚说明实体於评估是否有应课
税溢利可用作抵扣可扣减暂时差异时,需要考虑税务法例是否对於可扣减暂时差异转回时
可用作抵扣的应课税溢利的来源有所限制。此外,该等修订就实体应如何厘定未来应课税
溢利提供指引,并解释应课税溢利可包括收回超过账面值的部分资产的情况。本集团预期
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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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重大会计估计
估计不明朗因素
下文描述於报告期间完结时,涉及重大风险的对未来主要假设及其他主要估计的不明朗因
素,有关假设及因素可导致下个财政年度内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须作出重大调整。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及持至到期投资的耗蚀额
本集团定期检讨其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及持至到期投资组合,以评估是否出现耗蚀。於
决定是否於综合收益表内记录耗蚀亏损时,本集团在可以辨别组合内个别贷款或持至到期
投资减少前,判断是否存在任何可观察数据显示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及持至到期投资组
合的折让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已出现可计量的减少。该证据可能包括显示该组借款人的还款
状况有不利转变的可观察数据,或对该组合资产的逾期还款有影响的全国性或本地经济状
况。
就并无观察到个别耗蚀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而言,管理层在估计其未来现金流量时,会
根据与贷款组合有相类似信贷风险性质以及客观耗蚀证据的资产的过往亏损经验作出估
计。用以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数额及时间的方法及假设均会作定期检讨,以收窄估计损失
与实际损失经验的差异。
商誉耗蚀
本集团每年最少进行一次评估以厘定有否商誉耗蚀。此须就获分配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
(「现金产生单位」)的使用价值而作出评估。本集团须评估现金产生单位的预期未来现金流
量,以估计使用价值,并选择合适的折现率计算该等现金流量的现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商誉账面值为港币2,774,403,000元,其中港币832,321,000元来自大
众银行(香港)及港币1,942,082,000元来自大众财务。进一步详情载列於财务报表附注17。
7. 分类资料
按经营分类的资料
根据本集团内部财务呈报,本集团已根据类似经济特徵、产品及服务以及发送方式确认经
营分类。经营分类由被认定为「最高营运决策者」的高级管理层界定,最高营运决策者须就
分类的资源分配作出决策并评估其表现。经营分类的概要如下:
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分类主要包括提供存款户口服务、楼宇按揭和消费信贷、租购及
租赁、提供融资予有牌照公共车辆(如的士及公共小型巴士)的购买者、给予贸易、制
造业和各类商业客户的服务和融资活动、外汇活动、中央贷存现金管理、利率风险管
理及本集团整体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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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管理服务、股票经纪及证券管理分类包括债务证券及股本投资管理、证券买卖及
收取佣金收入以及提供认可财富管理产品及服务;及
其他业务分类包括的士买卖和租赁及投资物业租赁。
年内,本集团跨业务交易主要与转介的士融资贷款所得的经销商佣金有关,该等交易的条
款及条件和在交易当日与第三方订约的交易条款及条件相近。
下表披露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经营分类的收益及溢利
资料。
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
财富管理服务、股票经纪及
证券管理业务 其他业务 於综合时抵销 总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类收益
外部:
净利息收入�u(支出) 1,338,861 1,335,681 (29) 5 �C �C �C �C 1,338,832 1,335,686
其他营业收入:
费用及佣金收入 146,012 144,950 29,476 47,702 428 646 �C �C 175,916 193,298
其他 11,475 14,728 (10) (75) 18,404 17,703 �C �C 29,869 32,356
跨业务交易:
费用及佣金收入 �C �C �C �C 11 45 (11) (45) �C �C
营业收入 1,496,348 1,495,359 29,437 47,632 18,843 18,394 (11) (45) 1,544,617 1,561,340
已计耗蚀额後经营溢利 474,999 470,835 7,714 18,447 13,232 16,828 �C �C 495,945 506,110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的
(亏损)�u溢利 (286) 199
除税前溢利 495,659 506,309
税项 (89,098) (83,354)
本年度溢利 406,561 422,955
其他分类资料
物业及设备以及融资租赁土地的
折旧 (28,537) (27,004) �C �C �C �C �C �C (28,537) (27,004)
投资物业公平价值的变动 �C �C �C �C 5,826 10,671 �C �C 5,826 10,671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耗蚀额 (255,737) (265,417) �C �C �C �C �C �C (255,737) (265,417)
出售物业及设备的净亏损 (64) (31) �C �C �C �C �C �C (64) (31)
�C 13 �C
下表披露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经营分类的若干资产及负债资料。
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
财富管理服务、股票经纪及
证券管理业务 其他业务 於综合时抵销 总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无形资产及商誉以外的分类资产 41,773,603 40,423,442 327,618 324,052 315,850 270,569 �C �C 42,417,071 41,018,063
无形资产 �C �C 718 718 �C �C �C �C 718 718
商誉 2,774,403 2,774,403 �C �C �C �C �C �C 2,774,403 2,774,403
分类资产 44,548,006 43,197,845 328,336 324,770 315,850 270,569 �C �C 45,192,192 43,793,184
未被分配的资产: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的权益 1,606 1,892
递延税项资产及可收回税项 38,737 25,986
资产总值 45,232,535 43,821,062
分类负债 37,637,035 36,380,740 120,472 118,515 8,301 7,887 �C �C 37,765,808 36,507,142
未被分配的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及应付税款 44,693 48,640
应付股息 142,729 142,729
负债总值 37,953,230 36,698,511
其他分类资料
增添至非流动资产
-资本开支 88,482 17,422 �C �C �C �C �C �C 88,482 17,422
按地域分类的资料
本集团根据负责呈报业绩或资产入账的分行及附属公司的主要营业地点分析按地域分类
的资料。
下表披露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地域分类的分类收益资料。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的分类收益:
香港 1,456,466 1,483,324
中国内地 88,151 78,016
1,544,617 1,561,340
分类收益乃根据应申报分类所产生的利息、费用及佣金收入分配至该等分类。
�C 14 �C
下表披露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地域分类的非流动资产资料。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香港 3,843,400 3,778,123
中国内地 18,068 17,925
3,861,468 3,796,048
非流动资产包括投资物业、物业及设备、融资租赁土地、应占一间合营公司的权益、商誉及
无形资产。
来自主要客户的营业收入或收益
来自与每一位外部客户(包括据悉与该客户处於共同控制下的一组实体)交易的营业收入
或收益占本集团的营业收入或收益总额少於10%(二零一五年:少於10%)。
8. 利息收入及支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利息收入来自: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1,541,307 1,558,023
短期存款及银行存款 66,679 67,495
持至到期投资 59,709 66,388
1,667,695 1,691,906
利息支出用於: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20,906 12,395
客户存款 282,100 319,179
银行贷款 25,857 24,646
328,863 356,22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并非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
债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分别为港币1,667,695,000元及港币328,863,000
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691,906,000元及港币356,220,000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耗蚀客户贷款的利息收入为港币6,811,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4,999,000元)。
�C 15 �C
9. 其他营业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费用及佣金收入:
零售及商业银行 147,861 147,141
财富管理服务、股票经纪及证券管理业务 29,476 47,702
177,337 194,843
扣除:费用及佣金支出 (1,421) (1,545)
净费用及佣金收入 175,916 193,298
总租金收入 18,347 17,262
扣除:直接营业支出 (111) (83)
净租金收入 18,236 17,179
外汇兑换收益减亏损 31,664 7,935
衍生金融工具的净(亏损)�u收益 (22,745) 3,276
8,919 11,211
出售物业及设备的净亏损 (64) (31)
上市投资股息收入 78 67
非上市投资股息收入 700 800
其他 2,000 3,130
205,785 225,654
直接营业支出包括由投资物业产生的维修及保养支出。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可出售金融资产、持至到期投资、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按摊销成本列账计量的金融负债及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及负债并无产生净收益或亏损。
所有费用及佣金收入以及支出与非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有关。概无
费用及佣金收入以及支出与信托及其他信托活动有关。
�C 16 �C
10. 营业支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员工成本:
薪金及其他员工成本 471,361 475,213
退休金供款 21,635 22,417
扣除:注销供款 (44) (38)
退休福利计划净供款 21,591 22,379
492,952 497,592
其他营业支出:
租赁楼宇经营租约租金 66,946 65,379
物业及设备及融资租赁土地的折旧 28,537 27,004
核数师酬金 3,909 3,919
行政及一般支出 73,238 68,377
其他 133,179 138,213
投资物业公平价值变动前营业支出 798,761 800,484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对可供於未来年度扣减其退休金计
划供款的供款额作大额注销。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抵免
乃来自年内已退出该等计划的员工。
11. 耗蚀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耗蚀亏损及耗蚀额净支出�u(回拨):
-客户贷款 255,870 263,803
-贸易票据、应计利息及应收款项 (133) 1,614
255,737 265,417
耗蚀亏损及耗蚀额净支出�u(回拨):
-个别评估 259,099 268,652
-综合评估 (3,362) (3,235)
255,737 265,417
其中:
-新增耗蚀亏损及耗蚀额(包括於年内直接撇销的数额) 409,006 424,110
-转拨及收回 (153,269) (158,693)
综合收益表净支出 255,737 265,417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金融资产(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除
外)并无耗蚀额。
�C 17 �C
12. 税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现时税项支出:
香港 72,466 75,815
海外 13,856 11,082
往年超额准备 �C (5,000)
递延税项支出净额 2,776 1,457
89,098 83,354
香港利得税乃按年内在香港赚取的估计应评税溢利,以税率16.5%(二零一五年:16.5%)作
准备。海外的应评税溢利税项乃按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司法权区的现行税率计算,并根据
现有法例、诠释及惯例处理。
应用於除税前溢利的税项支出(以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一间合营公司注册所在司法权区
的法定税率计算),与以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支出的对账,及适用税率(即法定税率)与实
际税率的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香港 中国内地 总额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除税前溢利 445,489 50,170 495,659
以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73,506 16.5 12,542 25.0 86,048 17.4
估计已动用的前期税务亏损 �C�C�C�C�C�C 估计未确认税务亏损 3�C�C�C3�C 估计不可扣减�u(应课税)的
净支出�u(收入)的税务影响 3,048 0.7 (1) �C 3,047 0.6
前期现时税项调整 �C�C�C�C�C�C
以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支出 76,557 17.2 12,541 25.0 89,098 18.0
�C 18 �C
二零一五年
香港 中国内地 总额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除税前溢利 459,212 47,097 506,309
以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75,770 16.5 11,774 25.0 87,544 17.3
估计已动用的前期税务亏损 (189) �C �C �C (189) �C
估计不可扣减�u(应课税)的
净支出�u(收入)的税务影响 1,378 0.3 (379) (0.8) 999 0.2
前期现时税项调整 (5,000) (1.1) �C �C (5,000) (1.0)
以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支出 71,959 15.7 11,395 24.2 83,354 16.5
13. 股息
(a) 应属年内的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每股普通股 每股普通股
港币元 港币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宣派及派付的第一次中期股息 0.05 0.05 54,896 54,896
已宣派的第二次中期股息 0.13 0.13 142,729 142,729
0.18 0.18 197,625 197,625
(b) 应属上个财政年度及於年内派付的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每股普通股 每股普通股
港币元 港币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上年度的第二次中期股息 0.13 0.11 142,729 120,771
14. 每股盈利
(a)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年度溢利港币406,561,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422,955,000元)
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1,097,917,618股(二零一五年:1,097,917,618股)计
算。
�C 19 �C
(b) 每股摊薄盈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集团并无具潜在摊薄影响的已发行普通
股。所有购股权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到期。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内,尚未行使的购股权对该年度的每股基本盈利并无摊薄影响。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摊薄盈利乃根据本年度溢利港币406,561,000元(二零一五年:
港币422,955,000元)及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97,917,618股(二零一五年:1,097,917,618
股)计算,即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97,917,618股(二零一五年:1,097,917,618
股)(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采用者相同)。
15.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客户贷款 29,027,711 29,535,457
贸易票据 53,012 64,552
客户贷款及贸易票据 29,080,723 29,600,009
应计利息 82,155 80,779
29,162,878 29,680,788
其他应收款项 24,119 28,621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总额 29,186,997 29,709,409
扣除: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耗蚀额
-个别评估 (121,272) (106,509)
-综合评估 (12,357) (15,764)
(133,629) (122,273)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29,053,368 29,587,136
超过90%(二零一五年:超过90%)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并无既定风险评级。超过90%(二
零一五年:超过90%)的有抵押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抵押品为客户存款、物业、上市股份、
的士牌照、公共小型巴士牌照及车辆。
�C 20 �C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概要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未逾期亦未耗蚀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28,384,836 29,127,545
逾期但未耗蚀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542,779 392,599
个别耗蚀客户贷款 253,652 185,253
个别耗蚀应收款项 5,730 4,012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总额 29,186,997 29,709,409
约67%(二零一五年:66%)的「未逾期亦未耗蚀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为以物业、的士牌
照、公共小型巴士牌照及车辆作抵押的物业按揭贷款及租购贷款。
(a) (i) 逾期及耗蚀客户贷款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贷款总额
占客户
贷款总额的
百分比 贷款总额
占客户
贷款总额的
百分比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客户贷款逾期:
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 82,655 0.29 85,958 0.29
六个月以上至一年 44,716 0.15 15,568 0.05
一年以上 23,696 0.08 24,767 0.09
逾期三个月以上的客户贷款 151,067 0.52 126,293 0.43
逾期三个月或以下的重组客户贷款 62,449 0.21 35,162 0.12
逾期三个月或以下的耗蚀客户贷款 40,136 0.14 23,798 0.08
逾期及耗蚀客户贷款总额 253,652 0.87 185,253 0.63
�C 21 �C
(ii) 逾期及耗蚀贸易票据、应计利息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贸易票据、应计利息及其他应收款项逾期:
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 287 288
六个月以上至一年 1,781 384
一年以上 3,169 3,181
逾期三个月以上的贸易票据、
应计利息及其他应收款项 5,237 3,853
逾期三个月或以下的耗蚀贸易票据、
应计利息及其他应收款项 493 159
逾期及耗蚀贸易票据、应计利息及
其他应收款项总额 5,730 4,012
耗蚀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已顾及逾期账龄分析及其他定性因素(如破产程序及
个人自愿财务安排)而被个别厘定为耗蚀。
(b) 逾期及耗蚀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及个别耗蚀额的地域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香港 中国内地 总额 香港 中国内地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i) 逾期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分析
逾期三个月以上的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131,717 24,587 156,304 117,398 12,748 130,146
个别耗蚀额 61,208 22,429 83,637 73,889 11,457 85,346
抵押品的现时市值及公平价值 104,214 69,165
(ii) 耗蚀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分析
耗蚀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234,795 24,587 259,382 176,409 12,856 189,265
个别耗蚀额 98,843 22,429 121,272 94,944 11,565 106,509
抵押品的现时市值及公平价值 180,108 128,237
本集团超过90%(二零一五年:超过90%)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总额乃来自在香港经
营的业务。因此,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总额按地域分类的资料并无在此呈列。
�C 22 �C
(c) 逾期客户贷款的抵押品价值及有信贷保障(保障部分)和剩余部分(无保障部分)的逾
期客户贷款分别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逾期客户贷款保障部分的抵押品的现时市值及
公平价值 104,214 69,165
逾期客户贷款的保障部分 57,424 24,324
逾期客户贷款的无保障部分 93,643 101,969
列作抵押品的资产须符合下列标准:
- 资产的市值可便捷地厘定或能合理确定及核实。
- 资产可在市场出售及存在方便买卖的二级市场以出售该资产。
- 本集团收回资产的权利乃可依法执行且无障碍。
- 本集团可於需要时获取资产的控制权。
信贷风险缓冲的主要担保人类别如下:
- 信贷评级为Aa3或以上的中央政府
- 未经信贷评级的公用事业企业
- 信贷评级为Baa2或以上的银行
- 未经信贷评级的企业
- 公司客户的个人股东及董事
(d) 已收回资产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收回资产总值为港币7,210,000元(二零一五年:
无)。
�C 23 �C
(e) 逾期但未耗蚀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贷款总额
占客户贷款
总额的百分比 贷款总额
占客户贷款
总额的百分比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逾期三个月或以下的客户贷款 526,139 1.81 391,302 1.32
逾期三个月或以下的贸易票据、
应计利息及其他应收款项 16,640 1,297
(f)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耗蚀亏损及耗蚀额的变动
二零一六年
个别耗蚀额 综合耗蚀额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06,509 15,764 122,273
撇销款项 (382,302) �C (382,302)
自综合收益表扣除的耗蚀亏损及耗蚀额 408,852 154 409,006
拨至综合收益表的耗蚀亏损及耗蚀额 (149,753) (3,516) (153,269)
耗蚀亏损及耗蚀额净支出�u(拨回) 259,099 (3,362) 255,737
已收回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138,630 �C 138,630
汇兑差额 (664) (45) (709)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1,272 12,357 133,629
自下列各项扣除:
客户贷款 119,157 12,072 131,229
贸易票据、应计利息及其他应收款项 2,115 285 2,400
121,272 12,357 133,629
�C 24 �C
二零一五年
个别耗蚀额 综合耗蚀额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86,174 19,015 105,189
撇销款项 (396,338) �C (396,338)
自综合收益表扣除的耗蚀亏损及耗蚀额 423,799 311 424,110
拨至综合收益表的耗蚀亏损及耗蚀额 (155,147) (3,546) (158,693)
耗蚀亏损及耗蚀额净支出�u(拨回) 268,652 (3,235) 265,417
已收回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148,620 �C 148,620
汇兑差额 (599) (16) (615)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6,509 15,764 122,273
自下列各项扣除:
客户贷款 104,202 15,538 119,740
贸易票据、应计利息及其他应收款项 2,307 226 2,533
106,509 15,764 122,273
(g)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内根据融资租赁所租赁资产的应收款项,现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最低租赁款项 最低租赁款项现值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根据融资租赁於下列期间的
应收款项:
一年内 364,112 356,016 270,685 270,140
第二至第五年
(包括首尾两年) 1,064,155 1,022,923 759,367 750,335
五年以上 3,717,836 3,425,481 3,088,024 2,862,167
5,146,103 4,804,420 4,118,076 3,882,642
扣除:未赚取的融资收入 (1,028,027) (921,778)
应收最低租赁款项现值 4,118,076 3,882,642
本集团与客户就汽车及设备已订立融资租赁安排,所订立融资租赁的年期介乎一至
二十五年。
�C 25 �C
16. 持至到期投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持有的存款证 2,530,788 2,816,789
国库债券及政府债券(包括外汇基金票据) 1,682,974 1,767,836
其他债务证券 1,480,099 758,247
5,693,861 5,342,872
上市或非上市:
-於香港上市 1,617,360 1,557,815
-於香港境外上市 81,784 58,025
-非上市 3,994,717 3,727,032
5,693,861 5,342,872
按发行人种类分析:
-中央政府 1,682,974 1,767,836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4,010,887 3,575,036
5,693,861 5,342,872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概无持至到期投资的耗蚀额。截至二零
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耗蚀额并无变动。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耗蚀或逾期的持至到期投资。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至到期投资全部的风险额被外在信贷评级机
构穆迪评为属A3级或以上。
17. 商誉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成本及账面净值:
年初及年终 2,774,403 2,774,403
�C 26 �C
商誉的耗蚀测试
现金产生单位有两个,分别为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即本集团按业务分类划分为
「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的主要经营实体。经业务合并收购的商誉会按收购日期一个现金产
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对另外一个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的比例,按比例基准分配到
该两个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於各其後报告日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计及收购大众银行
(香港)及其附属公司产生的预期经营协同效益与盈利能力及业务增长得出的现金流量现
值的使用价值计算。现金流量预测乃基於管理层已批准的十年财务预算得出,并使用假设
增长率推算未来四十年的现金流量。财务预算根据十年业务计划编制,而十年业务计划就
根据过往财务业绩所推算的业务增长的可持续性、核心业务发展的稳定性、长期经济循环
及实现业务目标而言为适宜。所有现金流量根据底线及压力情形分别以3%及6%的折现率
计算。管理层的财务模式经考虑长远本地生产总值增长及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假设第十一
至五十年的平均增长率为每年5%至6%。采用该等折现率乃基於有关现金产生单位所反映
的特定风险比率。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商誉并无已确认的耗蚀亏损,此乃
由於其使用价值超出其账面值。
18. 储备
股份溢价账
资本
赎回储备 实缴盈余
以股份
支付的
雇员酬金
储备
(附注1)
监管储备
(附注2) 保留溢利 汇兑储备 总额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4,013,296 829 96,116 45,765 438,936 2,150,305 68,153 6,813,400
本年度溢利 �C �C �C �C �C 422,955 �C 422,955
其他全面收益 �C �C �C �C �C �C (25,971) (25,971)
於购股权到期时自以
股份支付的雇员酬金储备中转拨 �C �C �C (45,765) �C 45,765 �C �C
拨自保留溢利 �C �C �C �C 16,507 (16,507) �C �C
二零一五年度股息 13 �C �C �C �C �C (197,625) �C (197,625)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4,013,296 829 96,116 �C 455,443 2,404,893 42,182 7,012,759
本年度溢利 �C �C �C �C �C 406,561 �C 406,561
其他全面收益 �C �C �C �C �C �C (52,182) (52,182)
拨往保留溢利 �C �C �C �C (16,705) 16,705 �C �C
二零一六年度股息 13 �C �C �C �C �C (197,625) �C (197,625)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013,296 829 96,116 �C 438,738 2,630,534 (10,000) 7,169,513
�C 27 �C
本集团的实缴盈余指本集团於一九九一年九月重组时购入有关附属公司的股份面值超出
本公司用作交换此等股份所发行股份面值的差额。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自实缴盈余中扣除过往年度收购若干附属公司所产生
的正面商誉为港币98,406,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98,406,000元)。
附注:
1. 以股份支付的雇员酬金储备包含已授出而尚未获行使的购股权公平价值。於二零一五年在相关购股权到期及失
效时,该数额被转拨至保留溢利。
2. 本集团设有监管储备,以满足香港《银行业条例》为达致审慎监管目的之条文。监管储备乃持有作资金缓冲之用,
以抵销根据金管局指引超出会计准则要求的潜在财务亏损。
19. 经营租约安排
(a) 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以经营租约安排出租其投资物业,租约年期介乎一至五年。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不可注销经营租约,本集团的未来最
低应收租金总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一年内 8,969 9,380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5,341 3,692
14,310 13,072
(b) 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与业主签订不可注销经营租约安排,租约年期介乎一至十年。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不可注销经营租约,本集团的未来最
低应付租金总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一年内 58,432 52,277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45,832 41,878
五年以上 872 382
105,136 94,537
�C 28 �C
20. 资产负债表以外的项目
(a) 或然负债、承担及衍生工具
本集团於年终时每项重大类别的或然负债、承担及衍生工具的合约数额概要如下:
二零一六年
合约数额
与信贷
等值金额
信贷风险
加权金额
资产的
正公平价值
负债的
负公平价值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直接信贷替代项目 723,281 723,281 197,661 �C �C
与交易有关的或然项目 15,235 7,618 2,569 �C �C
与贸易有关的或然项目 101,475 20,294 5,687 �C �C
远期有期存款 �C�C�C�C�C 远期资产购置 �C�C�C�C�C
839,991 751,193 205,917 �C �C
持作买卖的衍生工具:
外汇合约 1,214,516 12,557 2,529 412 23,157
其他承担,其原本到期日:
一年以上 �C�C�C�C�C
其他可无条件取消的承担或
因交易对手的信贷能力变坏而
可自动取消的承担 3,789,134�C�C�C�C
5,843,641 763,750 208,446 412 23,157
二零一六年
合约数额
港币千元
已订约而尚未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作准备的资本承担 11,643
�C 29 �C
二零一五年
合约数额
与信贷
等值金额
信贷风险
加权金额
资产的
正公平价值
负债的
负公平价值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直接信贷替代项目 171,846 171,846 89,632 �C �C
与交易有关的或然项目 14,363 7,181 1,649 �C �C
与贸易有关的或然项目 45,298 9,060 6,660 �C �C
远期有期存款 �C�C�C�C�C 远期资产购置 1,513 1,513 303 �C �C
233,020 189,600 98,244 �C �C
持作买卖的衍生工具:
外汇合约 2,344,121 27,040 4,894 3,864 588
其他承担,其原本到期日:
一年以上 17,333 8,667 8,667 �C �C
其他可无条件取消的承担或
因交易对手的信贷能力变坏而
可自动取消的承担 3,876,373�C�C�C�C
6,470,847 225,307 111,805 3,864 588
二零一五年
合约数额
港币千元
已订约而尚未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作准备的资本承担 17,031
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双边净额结算安排,故上述金额是根据总额基准显示。信贷风险
加权金额乃根据资本规则及按金管局发出的指引计算,金额乃依据交易对手的状况
及到期特性而计算。或然负债、承担及衍生工具的风险加权幅度介乎0%至100%。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重大而尚
未偿还的或然负债及承担。
�C 30 �C
2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到期日分析
下表载列按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本金预期收回或偿还时间所进行的分析。
二零一六年
於要求时
偿还 一个月内
一个月
以上至
三个月
三个月
以上至
十二个月
一年
以上至
五年 五年以上
於不确定
期限内
偿还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金融资产:
现金及短期存款 1,378,755 2,878,024 �C �C �C �C �C 4,256,779
一个月以上至十二个月内到期的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C �C 1,750,984 471,841 �C �C �C 2,222,825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总额) 715,197 1,989,010 1,424,888 2,858,509 6,315,552 15,624,459 259,382 29,186,997
可出售金融资产 �C �C �C �C �C �C 6,804 6,804
持至到期投资 �C 155,009 1,244,144 3,094,868 1,199,840 �C �C 5,693,861
其他资产 293 31,631 15,413 31,197 �C �C 19,747 98,281
外汇合约(总额) �C 824,229 208,616 181,671 �C �C �C 1,214,516
金融资产总值 2,094,245 5,877,903 4,644,045 6,638,086 7,515,392 15,624,459 285,933 42,680,063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及结余 58,788 597,212 151,152 122,240 �C �C �C 929,392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 8,957,430 6,713,868 11,244,633 6,170,097 635,252 �C �C 33,721,280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已发行存款证 �C 529,990 542,788 �C �C �C �C 1,072,778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无抵押银行贷款 �C 414,000 �C 100,000 1,092,143 �C �C 1,606,143
其他负债 361 56,776 19,709 27,110 10,788 �C 298,314 413,058
外汇合约(总额) �C 841,281 212,083 183,897 �C �C �C 1,237,261
金融负债总值 9,016,579 9,153,127 12,170,365 6,603,344 1,738,183 �C 298,314 38,979,912
净流动资金差距 (6,922,334) (3,275,224) (7,526,320) 34,742 5,777,209 15,624,459 (12,381) 3,700,151
�C 31 �C
二零一五年
於要求时
偿还 一个月内
一个月
以上至
三个月
三个月
以上至
十二个月
一年
以上至
五年 五年以上
於不确定
期限内
偿还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金融资产:
现金及短期存款 1,028,166 2,900,046 �C �C �C �C �C 3,928,212
一个月以上至十二个月内到期的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C �C 444,339 573,794 �C �C �C 1,018,133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总额) 993,656 1,676,926 1,800,867 3,123,903 6,386,847 15,537,945 189,265 29,709,409
可出售金融资产 �C �C �C �C �C �C 6,804 6,804
持至到期投资 �C 204,276 792,086 3,313,255 1,033,255 �C �C 5,342,872
其他资产 72 55,780 6,457 33,707 �C �C 15,991 112,007
外汇合约(总额) �C 1,521,753 512,407 309,961 �C �C �C 2,344,121
金融资产总值 2,021,894 6,358,781 3,556,156 7,354,620 7,420,102 15,537,945 212,060 42,461,558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及结余 49,824 674,269 200,000 60,000 �C �C �C 984,093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 8,151,701 8,947,867 10,517,342 5,396,063 18,848 �C �C 33,031,821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已发行存款证 �C �C 499,977 �C �C �C �C 499,977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无抵押银行贷款 �C 455,000 �C 100,000 1,087,400 �C �C 1,642,400
其他负债 92 81,588 22,279 50,389 2,381 �C 191,534 348,263
外汇合约(总额) �C 1,519,405 511,681 309,759 �C �C �C 2,340,845
金融负债总值 8,201,617 11,678,129 11,751,279 5,916,211 1,108,629 �C 191,534 38,847,399
净流动资金差距 (6,179,723) (5,319,348) (8,195,123) 1,438,409 6,311,473 15,537,945 20,526 3,614,159
�C 32 �C
企业管治
本公司董事并无获悉任何资料可合理地表明,於二零一六年年报所涵盖的整个会计年度
内,本公司未有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内的
守则条文(「守则条文」),惟下文所指明及说明经审慎考虑理由之若干偏离除外。本公司
企业管治架构已应用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A.4.1项,非执行董事的委任须有指定任期,并须接受重新
选举。董事会认为目前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并无指定任期,惟彼等须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
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并接受股东重选,做法属公平及合理,故目前无意更
改现行做法。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E.1.2项,董事会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主席丹
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举行的二零一六
年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由本公司联合主席赖云先生主持会议。审核
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主席,以及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的风险
管理委员会的主席亦有出席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以回答其中提出的问题(如有)。
董事会将继续审阅有关公司细则及提出修改建议(如有需要),以确保本公司遵守上市
规则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股息
第一次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0.05元(二零一五年:港币0.05元)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五
日派发。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0.13元(二零一五年:港币0.13元)已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宣派,并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派发予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
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董事不建议派发本年度的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自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三)起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星期五)止(包
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股东如欲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
票,最迟须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
关股票,送交本公司於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
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C 33 �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概览
回顾年内,本港金融机构的经营环境仍然充满挑战。在金融机构争夺市场占有率的情况
下,银行及金融业内的竞争激烈,而在市场物业成交量减少的情况下,按揭及其他贷款
业务的竞争加剧。商品出口疲弱、旅客消费额下跌、访港旅客人数减少、零售业销售额下
降以及物业及股票价格波动�u调整,均为香港经济增长动力减退及对银行服务的本地信
贷需求放缓的部分原因。工业产能过剩令中国内地经济增长放缓,而去杠杆化亦对以中
国内地为基地的香港企业的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财务回顾
收入及盈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除税後溢利港币4.066亿元,较去年
减少港币1,640万元或3.9%。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每股基本盈利为港币0.37元。董事会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宣派第一次
中期股息每股港币0.05元,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宣派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港币0.13元。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故此本年度全年股息总额为每股港币0.18元(二零一五年:
每股港币0.18元)。
回顾年内,本集团的利息收入减少港币2,420万元或1.4%至港币16.7亿元,此乃基於消费
贷款组合之收益下降所致;而本集团利息支出则减少港币2,730万元或7.7%至港币3.289亿
元,主要原因为客户存款的资金成本下降。因此,本集团的净利息收入微升港币310万元
或0.2%至港币13.4亿元。本集团的总营业收入减少港币1,670万元或1.1%至港币15.4亿元,
主要由於香港股票市场成交量减少令股票经纪费用收入下降所致。回顾年内,来自投资
物业公平价值变动的收益亦减少港币480万元至港币580万元。
总营业支出(未计投资物业公平价值的变动)减少港币170万元或0.2%至港币7.988亿元,
主要由於市场推广相关成本减少所致。
二零一六年,客户贷款耗蚀额较去年港币2.654亿元减少港币970万元或3.6%至港币2.557
亿元。
�C 34 �C
客户贷款、客户存款及资产总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客户贷款总额(包括贸易票据)由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港币296.0亿元减少港币5.193亿元或1.8%至港币290.8亿元,部分归因於回顾年
内有部分以中国内地为基地的客户因人民币贬值而提前偿还外币贷款所致。客户存款由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330.3亿元增加港币6.895亿元或2.1%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港币337.2亿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总值维持於港币452.3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金额增加港币14.1亿元。
集团分行网络
随着位於深圳龙华的新分行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开业,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大众银行(香港)
於香港设有32间分行,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设有4间分行,提供多元化商业及零售
银行服务。大众银行(香港)的附属公司大众财务为一间接受存款公司,於香港设有42间
分行。本公司另一间持有放债人牌照的营运附属公司运通泰财务有限公司(「运通泰财
务」)於香港设有8间分行,向特选客户市场提供私人贷款。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拥有一个合共有86间分行的综合分行网络为客户提供服务。
贷款及客户存款的业务表现
大众银行(香港)
回顾年内,由於数笔大额贷款获提前偿还,大众银行(香港)的客户贷款总额(包括贸易
票据)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40.8亿元减少港币5.932亿元或2.5%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34.9亿元。客户存款(集团内公司间的存款除外)由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85.9亿元增加港币5.628亿元或2.0%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币291.5亿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众银行(香港)的耗蚀客户贷款对总客户
贷款比率为0.44%。
大众银行(香港)将继续发展及扩充其零售与商业银行业务,及扩阔客户基础、物色合适
地点设立新分行及搬迁现有分行,以扩展其现有及潜在客户网络,并发展其与银行相关
的金融服务及股票经纪业务。
大众财务
大众财务的客户贷款总额录得增长,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52.5亿元增加港
币1.172亿元或2.2%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53.6亿元。客户存款则由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48.0亿元,增加港币1.777亿元或3.7%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港币49.8亿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众财务的耗蚀客户贷款对总客户贷款比
率为2.31%。
大众财务将继续集中发展其消费贷款业务及存款业务。
�C 35 �C
分类资料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为三类:(i)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ii)股票经纪及财富管理服务;及
(iii)其他业务。回顾年内,本集团96.9%的营业收入及95.8%的除税前溢利均来自零售及商
业银行业务。与去年比较,本集团来自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的营业收入增加港币100万元
或0.1%至港币15.0亿元,主要由於本集团的净利息收入增加所致。二零一六年,来自零售
及商业银行业务的除税前溢利增加港币420万元或0.9%至港币4.75亿元,此乃由於本年度
净利息收入增加及客户贷款的耗蚀额减少所致。
或然负债及承担
回顾年终,除财务报表附注所披露於日常银行及金融业务中有关库务及贸易融资活动以
及债务承担的或然负债外,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回顾年内,本集团并无产生任何
重大的资本开支或签订任何有关资本开支的重大承担,亦无就资本开支或其承担有重大
资金需求。本集团短期内并无任何重大投资或购买资本资产的计划。於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抵押其资产。
营运回顾
资金及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金活动的主要目标为确保以合理成本获取足够资金,以应付所有已订约的财
务承担、为客户贷款增长提供充足资金及以可动用资金赚取合理回报。本集团同时鼓励
其附属公司独立融资,以自行提供业务增长所需的资金。回顾年内,本集团并无收购或
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
本集团主要倚赖内部产生的资本、客户存款、金融机构存款及发行存款证,为其零售消
费贷款业务以及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提供资金。二零一六年年终,本集团的有期银行贷
款(以港币(「港币」)为单位及以浮动利率计息)为约港币16.1亿元。按本集团的银行贷款
水平对权益的比率,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本与负债比率为0.22倍,
属於健康水平。银行贷款尚余的平均还款期多於一年。大众银行(香港)已於日常商业银
行业务中订立外汇及利率掉期与远期合约,以减低本集团的汇率风险及利率风险。本集
团承受汇率及利率波动的风险轻微。回顾年内,本集团并无外币投资净额采用以外币借
贷及其他对冲工具进行对冲。
�C 36 �C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众银行(香港)集团(包括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
的综合普通股权一级资本比率及总资本比率分别为16.6%及17.7%。
资产质素及信贷管理
本集团将继续维持其资本充足状况,小心处理风险,并推行审慎但不失灵活的业务发展
策略,以求於业务增长与审慎风险管理之间取得平衡。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的耗蚀客户贷款对总客户贷款比率为0.87%,属於令人满意水平。
由於本集团的核心业务主要植根於香港,因此本集团评估承受直接来自英国及欧洲的风
险对本集团的影响轻微及可以应付。
人力资源管理
本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乃藉提供优厚的薪酬福利及推行全面表现评核制度及适当
的激励措施,以奖励及表扬表现优秀的员工,并协助彼等在集团内发展事业及晋升。本
集团让员工参加外间的培训课程、研讨会及专业技术课程,藉以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及
技能,并加深彼等对市场发展状况的认识及改善其管理及业务技能。本集团亦鼓励员工
参与其举办的社交活动,藉以增进彼等之间的团队精神及建立对社区的社会责任。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员工数目为1,393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员工相关成本总额为港币4.93亿元。
展望
监於美国的利率环境及新一届政府带来的政策变动,预期香港及中国内地於二零一七年
的经济前景并不明朗。香港及中国内地的短期经济增长前景仍然未明确,本地及外部环
境继续急速转变。美国联邦储备局预期货币政策将正常化,并将多次上调联邦基金目标
利率,此举或会对香港及中国内地个人及企业的消费�u投资情绪、贷款需求及承险胃纳
产生潜在影响。从中国内地近期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放缓可见,预期中国内地的经济增
长动力於短期内将会减退。近期,香港零售业销售额增长放缓,访港旅客减少,加上出口
疲弱,亦将会对受外围环境因素变动影响的香港经济增长动力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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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成本可能上升、信贷需求下降,连同与符合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合规与系统相关的成
本上升,预期本港的银行及金融机构的盈利增长将会受到影响。尽管如此,本集团将继
续坚守企业使命及目标,致力寻求长远的业务及盈利增长。本集团将继续采取审慎的资
本管理及流动资金风险管理,以保留充足缓冲以面对未来的挑战。
香港银行及金融行业竞争激烈,加上营商环境波动,将继续对银行及金融产品的定价构
成压力。美元利率上升预期将导致本港银行及金融机构的港币及美元存款的资金成本上
升。因此,本港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贷款及其他计息资产的净利息差距於短期将受压,对
金融机构盈利将构成潜在影响。由於预期资金成本上升,本集团将继续寻求收益较高的
贷款。本集团将继续采取稳健及灵活的营销策略,以扩大客户基础及服务渠道,按合理
成本推出具吸引力及特色的营销推广,以及优化系统资源的运用以加强银行业务的服务
质素及效率。本集团亦将致力通过发展股票经纪及保险业务等收费业务使其收入来源更
多元化。
本集团将继续透过其分行网络集中拓展其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以及消费贷款业务、提供
优越的商业服务、并支援贷款及以收费服务为基础的业务增长。本集团将继续以大众银
行(香港)、大众财务及运通泰财务各自的特选市场为目标,发展其零售及商业借贷业务
以及消费贷款业务。
在无不可预见的情况下,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其银行及金融业务可录得温和增长,
财务表现得以改善。本集团一向不遗余力培育健全及稳固的企业文化,以促进本集团的
凝聚力,锐意与本集团每一名雇员共享相同的理念与价值。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股份
本公司及各附属公司於年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股份。
审核委员会的审阅
二零一六年度全年业绩已由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位
非执行董事)审阅。
承董事会命
主席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柯宝杰
先生、拿督郑国谦及锺炎强先生,执行董事陈玉光先生及Lee Huat Oon先生,和独立非执
行董事赖云先生、李振元先生及邓戌超先生。
大众金融控股
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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