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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 GRANT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 LIMITED
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1)
董事辞任及委任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以下变动:
(1) 陈先生因彼需要专注於中国信达的战略发展,故自2017年1月20日起辞任本公司非执
行董事及本公司董事会主席职务。中国信达为本公司主要股东。陈先生在辞任後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委员会主席。
(2) 顾先生因彼之职务调动而不再受雇於中国信达,故自2017年1月20日起辞任本公司执
行董事职务。
(3) 吴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出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职务,从2017年1月20日
起生效。吴先生於委任後同时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委员会主席。
(4) 马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从2017年1月20日起生效。
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以下变动:
非执行董事辞任
陈孝周先生(「陈先生」)因彼需要专注於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的战略发展,故自2017年1月20日起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董事会主席职务。中国信达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陈先生在辞任後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委员会主席。
―1―
陈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之辞任而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之事项。
执行董事辞任
顾建国先生(「顾先生」)因彼之职务调动而不再受雇於中国信达,故自2017年1月20日起辞任
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顾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之辞任而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之事项。
委任非执行董事
吴松云先生(「吴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从2017年1月20日
起生效。吴先生获委任後同时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委员会主席。
吴先生,52岁,现任中国信达副总裁,於1997年12月获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评
为高级经济师。吴先生目前亦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
席。吴先生曾於中国建设银行历任多个职务,於1986年7月至1994年8月任建筑经济部干
部,1994年8月至1996年4月任信贷二部干部,1996年4月至1999年4月历任信贷管理部、
信贷风险管理部副处长。吴先生於1999年4月加入中国信达,至2005年2月历任债权管理部
高级经理及副主任,2005年2月至2009年4月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1年9
月任资产经营部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3年6月担任总裁助理。吴先生於1986年7月毕业
於天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并於2012年1月毕业於清华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吴先生於风险管理和债权及资产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除上述所披露外,吴先生过去三年内并无於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或於本公司及本公司集团之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
吴先生并无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之本公司股份权益。除上述所披露外,吴先生
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行政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2―
本公司已与吴先生订立聘任书。彼之聘任书任期从2017年1月20日起至2020年1月19日止
为期三年,并须按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之条文於下一次股东大会中告退及重选连任,并於往後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以及依章退职。彼之酬金包括由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不时授权董事会厘定之董事袍金。彼之酬金乃参考彼於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及本公司之酬金厘订政策及经考虑市场上其他上市公司给予董事之酬金後而厘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预计彼将收取董事袍金港币500,000元。
除上述所披露外,并无任何其他有关彼委任而须股东垂注之事项及并无任何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任何规定而予以披露的资料。
委任执行董事
马怿林先生(「马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从2017年1月20日起生效。
马先生,52岁,现任中国信达全资附属公司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信达香港」)董
事总经理。马先生是一位中级经济师。马先生毕业於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起加盟信达香港,担任不同岗位包括高级经理、法律事务主管、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及信达香港之董事。马先生在资产管理及法律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除上述所披露外,马先生过去三年内并无於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或於本公司及本公司集团之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
马先生并无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之本公司股份权益。除上述所披露外,马先生
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行政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本公司已与马先生订立聘任书。彼之聘任书任期从2017年1月20日起至2020年1月19日止
为期三年,并须按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之条文於下一次股东大会中告退及重选连任,并於往後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以及依章退职。彼之酬金包括由本公司股东 ―3―
在股东大会上不时授权董事会厘定之董事袍金。彼之酬金乃参考彼於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及本公司之酬金厘订政策及经考虑市场上其他上市公司给予董事之酬金後而厘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预计彼将收取董事袍金港币400,000元。
除上述所披露外,并无任何其他有关彼委任而须股东垂注之事项及并无任何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任何规定而予以披露的资料。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向陈先生及顾先生过往对本集团作出之贡献及服务,致以衷心谢意。董事会同时热烈欢迎吴先生及马先生加盟本公司。
承董事会命
SilverGrantInternationalIndustriesLimited
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周国伟
香港,2017年1月2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高建民先生(董事总经理)、刘天倪先生(副董事总经理)及马怿林先生;非执行董事吴松云先生(主席)、惠小兵先生(副主席)及陈��明先生(副主席);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青先生、张璐先生及洪木明先生。
―4―
董事辭任及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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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建国际
2017-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