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联合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GIANTLEADPROFITSLIMITED
(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91)
延迟寄发综合文件
兹提述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 GiantLeadProfitsLimited(「要约
人」) 所刊发日期为2016年12月22日之联合公告 (「联合公告」) ,内容有关(其
中包括) 收购本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
收购者除外)可能作出之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联合公告所述,预期综合文件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於该联合公告日期起计21日内寄发综合文件(当中载列(其中包括)要约之详情、就要约由独立董事委员提供之推荐建议及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函件)予股东。由於要约须待认购完成後方可作实,故要约人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注释2向执行人员申请寻求同意将寄发综合文件之截止日期延长至认购完成日期起计七日内或2017年4月7日(以较早者为准),并已获授出有关同意。
本公司与要约人将遵照收购守则於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
*仅供识别之用
警告:本公司股东及�u或潜在投资者应注意,由於要约须待认购完成後方可作出,而认购完成须待多项条件获达成(或豁免,视情况而定)後方可作实,故要约未必会作出。因此,刊发本联合公告并不意味将作出或完成要约。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亦应注意,认购完成须待若干条件(包括独立股东批准)达成後方可作实,而该等条件未必会获达成。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如任何人士对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则应谘询其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承董事会命
GiantLeadProfitsLimited 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主席
杨受成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DirekLim
香港,2017年1月23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DirekLim先生(主席)及范荣彰博士;而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伍海于先生、陈婵玲女士及何达权先生。
於本联合公告日期,要约人之唯一董事为杨受成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共同及个别就本联合公告所载的资料(有关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的资料除外)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确认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就彼等所深知,於本联合公告所表达之意见(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表达的意见除外)乃经过谨慎周详考虑後达致,且本联合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而致使本联合公告中之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要约人之董事就本联合公告所载的资料(有关本集团的资料除外)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确认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就其所深知,於本联合公告所表达之意见(本集团表达的意见除外)乃经过谨慎周详考虑後达致,且本联合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而致使本联合公告中之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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