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aShunPharmaceutical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百信药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74)
自愿性公布
发行公司债券
本公布乃由百信药业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本公 司」)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 事」)会(「董事 会」)宣布,於2016年11月22日至本公布日之期 间,本
公司与14名独立私人投资者(「认购人」)订立独立认购协议(「认购协议」),据此认购
人同意认购及本公司同意发行按面值计本金总额36,000,000港元之公司债 券(「公司
债券」),按年利率7%计息,到期日为发行日期起计3至7.5年(「认 购事项」)。认购事
项於本公告日期已全部完成。
就董事经作出所有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各认购人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
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之 第 三方。董 事会认为各认购
协议之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
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认 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 集
团」)之一般营运资 金。
本集团计划於本公布日起计6个月内,根据与公司债券大致相同之条款,向 潜在投资
者(如有 )按 面值发行本金总额不多於24,000,000港元之公司债券。
承董事会命
百信药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陈燕飞先生
香港,2017年1月24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陈燕飞先生、沈顺先生及周建先生;本公司非执行
董事为LiHoTan先生、本名正博先生及张雄峰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良
忠先生、黄 德 盛先生及闵锋先 生。
自願性公佈 發行公司債券
0评论
百信药业
2017-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