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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YANZHOUCOAL MINING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71)
2017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
兹公告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定於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11时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国」)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本公司总部(邮政编号:273500),举行2017年度第一次A股类
别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 以考虑及酎情通过本公司下列决议案( 其 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2017
年1月24日的通函(「通函」)内及除非另有所指,本通知所用词汇与通函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特别决议案
审议及批准《关於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承董事会命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希勇
中国山东省邹城市
2017年1月24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为李希勇先生、李伟先生、吴向前先生、吴玉祥先生、赵青春先生、郭德春先生及郭军先生,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立杰先生、贾绍华先生、王小军先生及戚安邦先生。
附注:
1. 参加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资格
凡於2017年2月7日(星期二)结束办公时名列本公司A股股东登记册的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拟出席A股
类别股东大会之A股股东必须填妥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之回条并於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前交回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股东可以下列方法将必要的登记文件送交本公司:亲自交回、邮奇或传真。委任书规定的进一步详情载列於下文的附注
2。
2. 代表
凡有权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A股股东均可书面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代表,
代表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投票。委任超过一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
代表,由委任者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 或 倘委任者为法人,则须加盖印鉴或由董事或正式授权的代理人
签署)。如委任书由委任者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3. 杂项
(1) 参加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A股类别股东大会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3)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之详情如下:
中国
山东省邹城市
凫山南路298号
邮政编码:273500
电话:86-537-5382319
传真:86-537-538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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