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股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
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告乃重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2015年度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本公司2016年
度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A股股
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上
市交易。现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根据本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预计本公
司2016年度归属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具体详见同日披
露的《盈利警告公告》。
二.如本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
本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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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将在本公司2016年度报告披露後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A股股票简称由「重庆钢铁」变更为「*ST重钢」),
本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0重钢债、债券代码:122059)将被暂停上市
交易。
承董事会命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游晓安
中国重庆,2017年1月25日
於本公告日 期,本公司的董事 为:刘大卫先 生(非执行董事)、
周宏先生(非执行董事)、涂德令先生(执行董事)、李仁生先生(执行董事)、
张理全先生(执行董事)、姚小虎先生(执行董事)、徐以祥先生(独立非执
行董事)、辛清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王振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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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
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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