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UANGZHOUAUTOMOBILEGROUPCO.,LTD.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2238)
二零一六年年度业绩正面盈利预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关於内幕消息之规定而作出。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於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
期相比,将增长30%-55%。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注:以下数据为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
(一)归属於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232,351,906元
(二)每股收益:人民币0.66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自主品牌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明星车型销量大幅增长,全年销量同比实现
90.66%的增长;
(二)合营企业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推出Jeep品牌的SUV车型,全年销量同比实
现270.84%大幅增长,实现扭亏为盈;
(三)主要合营企业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及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继续保持稳定增长,销量
同比分别增长10.12%及4.64%;及
(四)随着自主品牌及主要合营企业销量的增长,本公司零部件板块、商贸服务板块及金融板块
等与各整车企业的协调效应增强,整体经营业绩较上年均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 经审计後的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曾庆洪
董事长
中国广州,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曾庆洪、袁仲荣、冯兴亚、卢飒和吴松,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姚一鸣、陈茂善、李平一和丁宏祥,以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付于武、蓝海林、李舫金、梁年昌和王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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