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采用的词汇与御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刊发的招股章程
(「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股份的邀请或要约。潜在投资者於决定是否投资据此於股份发售中提呈的发售股份前应细阅招股章程以获得有关本公司及股份发售的详细资料。
本公告不会直接或间接於美国或向美国(包括其领土及属地,美国任何州及哥伦比亚特区)发布、刊发、分发。本公告并无构成或组成於美国购买或认购证券的任何要约或游说的一部分。发售股份未曾且将不会根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不时修订)(「美国证券法」)登记。除非根据美国证券法的登记规定进行登记或豁免,否则证券不可在美国发售或出售。本公司将不会在美国就证券进行公开发售。
ROYALDELUXEHOLDINGSLIMITED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发售
发售股份数目 : 300,000,000股股份(由216,000,000股新股
份及84,000,000股待售股份组成)
公开发售股份数目 : 30,000,000股股份(由3,000,000股
雇员预留股份组成)(可予重新分配)
配售股份数目 : 270,000,000股股份(由186,000,000股新股
份及84,000,000股待售股份组成)(可予
重新分配)
最高发售价 : 每股发售股份0.67港元(另加1%经纪
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
0.005%联交所交易费(须於申请时以
港元缴足及多缴股款可予退还)
面值 : 每股股份0.01港元
股份代号 : 3789
保荐人
富比资本有限公司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股份发售
本公司已向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根据股份发售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包括任何因购股权计划项下可能授出的任何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额外股份)上市及买卖。
股份发售包括(a)公开发售,初步提呈发售30,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占股份发售项下初步
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10%;及(b)配售,初步提呈配售270,000,000股股份(包括本公司提呈发售
的186,000,000股新股份及卖方提呈发售的84,000,000股待售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占股份发售项下
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90%。於30,000,000股公开发售股份中,最多3,000,000股雇员预留股份
(相当於根据股份发售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1%)可供合资格雇员根据雇员优先发售按优先基准认
购。公开发售及配售之间发售股份的分配将按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一节所述而重新分配。
倘联交所批准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且本公司符合香港结算的股份收纳规定,股份将获香 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可由上市日期或香港结算选择的任何其他日期起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记存、结算及交收。交易所参与者(定义见上市规则)之间交易的交收须於任何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日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进行。所有中央结算系统活动均须按照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进行。本公司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以使股份获准纳入中央结算系统。
除另有公告外,发售价不会超过每股发售股份0.67港元,且预期不会低於每股发售股份0.53港元。公
开发售股份(包括雇员预留股份)的申请人须於申请时悉数支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0.67港元,
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倘最终厘定的发售价低於每股
发售股份0.67港元,多缴款项将予退还。
本公司仅会按招股章程及相关申请表格所载条款及条件考虑公开发售股份的申请。
倘申请人欲以本身名义登记所配发及发行的公开发售股份,应填妥及签署白色申请表格。倘申请人欲以香港结算代理人名义登记所配发及发行的公开发售股份,并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记存於其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其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在中央结算系统开设的 股份户口,应(i)填妥及签署黄色申请表格;或(ii)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合资格雇员如欲以自身名义配发及发行雇员预留股份,应填妥及签署粉红色申请表格。
招股章程连同白色申请表格可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时正期间的正常办公时间内在以下地点索取:
(i) 联席牵头经办人的下列办事处:
富比资本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骆克道188号
兆安中心26楼
华金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花园道3号
冠君大厦11楼1101室
太平基业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中16-18号
新世界大厦2期11楼
(ii)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公开发售的收款银行)的下列任何分行:
分行 地址
港岛区 统一中心分行 金钟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1楼1015-1018号�m
及2楼2032-2034号�m
跑马地分行 跑马地景光街18A-22号地下
九龙区 广东道-星展丰盛理财中心 九龙尖沙咀广东道68号恒利大厦地下
淘大商场分行 九龙牛头角牛头角道77号淘大商场G193-195
号�m
新界区 马鞍山分行 马鞍山马鞍山广场2楼205-206号�m
葵涌分行 葵涌葵涌道1001号地下
招股章程副本连同黄色申请表格可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七年 二月一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时正期间的正常办公时间透过:(i)香港结算存管处服务柜台(地址为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一座及二座1楼);或(ii) 阁下的经纪(可能备有相关申请表格及招股章程)索取。
阁下填妥的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连同随附注明抬头人为「鼎康代理人有限公司-御佳控股公开发售」以供支付的支票或银行本票,须於下列时间内投入上文所列收款银行任何分行的特备收集箱: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四)-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
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可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时正或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及雇员预留股份-9.恶劣天气对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所述较後时间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合资格雇员可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期间的正常办公时间内,在本公司的办事处(地址为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7号宁晋中心26楼A室)索取招股章程副本连同粉红色申请表格。招股章程及粉红色申请表格的电子版本可於本公司网站www.royal-deluxe.com浏览。
阁下填妥的粉红色申请表格连同注明抬头人为「鼎康代理人有限公司-御佳控股公开发售」的支票或银行本票须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五)(即递交粉红色申请表格的截止日期)中午十二时正前交回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7号宁晋中心26楼A室。
有关公开发售及雇员优先发售的条件及程序的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及「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及雇员预留股份」章节。
本公司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星期二 )於虎 报( 以英文)、星岛日 报( 以中文)、本公司网站
www.royal-deluxe.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布最终发售价、配售的踊跃程度、公开发售
及雇员优先发售的认购结果及水平及分配基准。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星期二)按招股章 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及雇员预留股份-10.公布结果」一节所载的多种方式公布公开发售及雇员 优先发售的分配结果及成功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u护照号码�u香港商业登记证号码。
本公司将不会就於申请时支付的款项发出任何收据或临时所有权文件。只有在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上午八时正股份发售已成为无条件以及招股章程「包销」一节所述终止权利未有行使的情况下,股票方会成为有效证书。预计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 买卖。股份将以每手4,000股股份进行买卖,股份代号为3789。
承董事会命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王麒铭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王麒铭先生、王宇轩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黎雅明先生、林伟豪先生及邝炳文先生。
股份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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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佳控股
2017-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