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安保工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
年一月二十六日刊发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
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
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人士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的
要约或促使作出要约的邀请。潜在投资者决定是否投资发售股份前,务请细阅招
股章程了解下文所述本公司及股份发售的详细资料。
本公告不会直接或间接於或向美国(包括美国的领土及属地、任何州份及哥伦比
亚特区)发布、刊发、分派。本公告并不构成或组成在美国境内购买或认购证券的
任何要约或招揽的一部分。发售股份并未亦不会根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
修订)(「《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份的证券法例登记,且不得於美国境内提呈
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惟已获豁免遵守《美国证券法》及适用美国州证券法的
登记规定或不受有关规定所规限的交易除外。概无证券将於美国境内进行公开发
售。
就股份发售而言,作为稳定价格经办人(「稳定价格经办人」)的丰盛东方资本有限
公司、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代表包销商)可进行超额配股或落实交
易,以於上市日期後的一段期限内稳定或支持股份的市价於原应达致的价格水平
以上。然而,稳定价格经办人、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并无责任进行
任何该等稳定价格行动。有关稳定价格行动一经开始,将由稳定价格经办人、其
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全权酌情并按稳定价格经办人合理认为符合本
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进行,并可随时终止。任何该等稳定价格行动须於截止递交
公开发售申请日期後第30日(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星期五)结束。有关稳定价
格行动一经开始,可於所有获准行动的司法权区进行,惟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
规则及监管规定,包括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中的《证券及期货(稳定
价格)规则》(经修订)。
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为支持股份价格而采取稳定价格行动的时间不得超过稳定
价格期,由上市日期起及预期於递交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後第30日(即二零一
七年三月十日(星期五)届满。该日後不得再采取任何稳定价格行动,股份需求及
价格可能因而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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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leEngineering Holdings Limited
安保工程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发售
股份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 500,000,000股股份(视乎超额配股权的
行使情况而定)
公开发售股份数目: 50,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配售股份数目: 450,000,000股股份包括50,400,000股
优先发售预留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
视乎超额配股权的行使情况而定)
发售价:不高於每股发售股份1.1港元及预期
不低於每股发售股份0.9港元,另加1%
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
0.005%联交所交易费(须於申请时以
港元缴足,多缴股款可予退还)
面值:每股股份0.01港元
股份代号: 1627
保荐人
独家协调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牵头经办人
联席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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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根据资本化发行及股份发售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
份(包括因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任何额外股份)上市及买卖。假设公开
发售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星期一)於香港上午八时正或之前成为无条件,
则预期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开始在主板买卖。
倘超额配股权获行使,本公司将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ww.ableeng.com.hk刊发公告。
股份发售包括公开发售初步提呈的50,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初步配售
的450,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情况而定),两者分别
占根据股份发售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的10%及90%)。根据配售初步提呈
发售的450,000,000股发售股份中,合共50,400,000股发售股份作为优先配额可供合
资格盈信股东根据优先发售认购。公开发售与配售之间的发售股份分配将按招股
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及条件」一节所载而予以重新分配。然而,预留股份毋须予
以重新分配。
就股份发售而言,本公司预期将向配售包销商授予超额配股权,而独家协调人(代
表配售包销商)可自上市日期起直至截止递交公开发售申请当日起计30日内任何
时间行使有关超额配股权,以要求本公司按发售价配发及发行最多合共75,000,000
股额外股份,占根据股份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15%,以应付配售之
超额分配(如有)。
待股份获准於联交所上市及买卖,且符合香港结算的证券收纳规定,股份将获香
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由上市日期或香港结算可能厘定的任何其他日期起,
可在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联交所参与者之间的交易交收须於任何
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日在中央结算系统进行。中央结算系统内的所有活动均须遵
守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本公司
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令股份获准纳入中央结算系统。
除另有公布外,发售价不会高於每股发售股份1.1港元,且预期不会低於每股发售
股份0.9港元。公开发售下的申请人於申请时须支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1.1
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C3�C
倘最终厘定的发售价低於每股发售股份1.1港元,则本公司将不计利息向成功申
请人退回适当款项(包括源於多缴申请股款的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徵费及联交
所交易费)。更多详情载於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及预留股份-13.退回
申请股款」一段。
公开发售股份及预留股份的申请将仅按照招股章程及申请表格所载条款及条件
予以考虑。
申请人如欲以本身名义获配发公开发售股份,应(i)填妥及签署白色申请表格;或
(ii)根据网上白表服务透过指定网站www.hkeipo.hk经由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在网
上递交申请。申请人如欲以香港结算代理人名义获配发公开发售股份,并直接寄
存於中央结算系统,以记存於彼等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
其指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於中央结算系统存置的股份户口,应(i)填妥及签署黄
色申请表格;或(ii)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申请人如为
合资格盈信股东并有意根据优先发售认购预留股份,应填妥及签署蓝色申请表
格。
�C4�C
招股章程连同白色申请表格可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
至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时正的正常办公时间内,在下列地点索
取:
(i)以下任何公开发售包销商之办事处:
丰盛东方资本有限公司 香港德辅道中121号
远东发展大厦902室
康宏证券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香港金钟皇后大道东28号
金钟汇中心21楼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德辅道中71号
永安集团大厦1903室
国元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干诺道中3号
中国建设银行大厦22楼
太平基业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中16-18号
新世界大厦2座11楼
中港通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80号17楼
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
中远大厦25楼2511室
华富嘉洛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中29号
华人行18-19楼
创�融资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78号
华懋世纪广场20楼2室
�C5�C
(ii)收款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下列任何分行:
分行 分行地址
香港岛 中银大厦分行 花园道1号3楼
湾仔胡忠大厦分行 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
英皇道分行 北角英皇道131-133号
九龙 太子分行 九龙弥敦道774号
佐敦道分行 佐敦道23-29号新宝广场一楼
黄埔花园分行 红�|黄埔花园第一期商场G8B号
观塘广场分行 观塘开源道68号观塘广场G1
新都城分行 将军澳新都城一期二楼209号
新界 荃新天地分行 荃湾杨屋道1号荃新天地地下
65号�m
大埔广场分行 大埔安泰路1号大埔广场地下
商场4号
招股章程连同黄色申请表格可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
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时正的正常办公时间内,在香港结算存管
处服务柜台(地址为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1座及2座1楼)或向阁下的股
票经纪索取。
�C6�C
招股章程连同蓝色申请表格已按每名合资格盈信股东於记录日期下午四时三十
分在盈信股东名册上登记的地址寄送至彼等。合资格盈信股东如需更换蓝色申请
表格,请联络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或致电热�Q29801333。招股章程的电子版本(内容与招股章程的印刷本相同)可於
本公司网站www.ableeng.com.hk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浏览及下载。
已按表格上印备指示在各方面填妥的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连同注明抬头人为「中
国银行(香港)代理人有限公司-安保工程公开发售」的随附支票或银行本票,须於
下列日期及时间内投入上文所列收款银行任何分行的特备收集箱。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二月四日(星期六)-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
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
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
公开发售股份申请将会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四)起直至二零一七
年二月八日(星期三)止,较一般市场惯例四天长。申请款项(包括经纪佣金、证
监会交易徵费及联交所交易费)将由收款银行代表本公司持有,且退款金额(如
有)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星期五)不计利息退还予申请人。投资者务请
注意,预期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星期一)於联交所开始买卖。
已按表格上印备指示在各方面填妥的蓝色申请表格连同注明抬头人为「中国银行
(香港)代理人有限公司-安保工程优先发售」的随附支票或银行本票,须於蓝色申
请表格上列明的日期及时间投入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22楼)的特备收集箱。
�C7�C
以网上白表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时
正至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於www.hkeipo.hk(每日24
小时,申请截止当日除外)向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递交申请,而就有关申请全数
缴付申请股款的截止时间将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时正或招股
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及预留股份-10.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
响」一段所述的较後时间。
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可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二零
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时正输入电子认购指示。阁下输入电子认购
指示的截止时间将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时正(即申请截止当
日),或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及预留股份-10.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
请登记的影响」一段所述的较後时间。
有关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的条件及程序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股份发售的架构
及条件」及「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及预留股份」两节。
本公司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星期五)在《南华早报》(以英文)及《香港经济
日报》(以中文)以及在本公司网站www.ableeng.com.hk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公布最终发售价、配售的踊跃程度、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的认购水平以及公开发
售股份及预留股份的分配基准。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的分配结果以及获接纳申请
人的香港身份证�u护照�u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将以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
份及预留股份-11.公布结果」一节所述的多种渠道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星
期五)起公布。
本公司不会发出任何临时所有权文件。只有在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星期一)上
午八时正招股章程「包销」一节所述终止权利未获行使及股份发售已成为无条件
的情况下,股票方成为有效证书。本公司不会就所收取的申请股款发出收据。预
期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买卖。股份
将以每手4,000股股份进行买卖。股份的股份代号为1627。
承董事会命
安保工程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魏振雄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C8�C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魏振雄先生、叶亦楠先生、游国
辉先生、任钜鸿先生、刘志辉先生及张浩源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毓湘博士、
麦淑卿女士及梁婉珊女士。
请同时参阅本公告於《南华早报》(以英文)及《香港经济日报》(以中文)刊登的内容。
�C9�C
安保工程控股
H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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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工程控股(H174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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