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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ongfor Properties Co. Ltd.
龙湖地产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60)
关於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期票据的公告
龙湖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的条件下,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协会」)申请注册本金总额最多人民币8,000,000,000元的附息中期票据(「中期票据」)。
有关申请注册之文件草稿已在协会网站(http://zhuce.nafmii.org.cn/)披露。
本公司将适时就发行中期票据的详细安排另行刊发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或投资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龙湖地产有限公司
主席
吴亚军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八名成员:执行董事吴亚军女士、邵明晓先生、赵轶先生及李朝江
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FrederickPeterChurchouse先生、陈志安先生、项兵先生及曾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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