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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for Properties Co.Ltd.
龙湖地产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6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合同销售额同比增长61.6%至人民币881.4亿元。
营业额同比增长15.6%至人民币548.0亿元,其中物业投资业务租金收入同比
增长35.2%至人民币19.1亿元。
归属於股东的溢利为人民币91.5亿元。减除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增值等影
响後之核心溢利同比增长11.8%至人民币77.6亿元。毛利率上升1.7%至
29.1%。归属於股东的核心净利润率为14.2%。
净负债率(负债净额除以权益总额)为53.9%,在手现金为人民币173.6亿元。
综合借贷总额为人民币578.7亿元,平均借贷成本由年利率5.74%降至
4.92%;平均贷款年限5.90年。
每股全面摊薄盈利人民币1.57元,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466
元,同比增长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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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业绩
龙湖地产有限公 司(「本公司 」)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上个财政年度之比较数字载述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2 54,799,495 47,423,099
销售成本 (38,864,114) (34,408,307)
毛利 15,935,381 13,014,792
其他收入 3 336,045 453,445
其他收益及亏损 4 (155,308) (155,988)
由持作出售物业转拨为投资物业的
公平值收益 47,154 434,251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1,970,958 2,439,626
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 (109,031) -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1,427,723) (1,017,951)
行政开支 (2,022,328) (1,435,026)
融资成本 5 (53,059) (43,119)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051,011 (18,707)
应占合营企业业绩 383,210 266,864
除税前溢利 15,956,310 13,938,187
所得税开支 6 (6,021,444) (4,574,070)
年度溢利 7 9,934,866 9,364,117
以下应占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9,152,953 8,988,037
非控制权益 781,913 376,080
9,934,866 9,36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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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每股盈利(人民币元)
基本 9 1.57 1.54
摊薄 9 1.57 1.53
年度溢利 9,934,866 9,364,117
其他全面收益(开支):
将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对冲工具的公平值收益净额 287,663 518,720
重新换算至损益的对冲
工具产生的收益 (248,592) (613,754)
39,071 (95,034)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9,973,937 9,269,083
以下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9,192,024 8,893,003
非控制权益 781,913 376,080
9,973,937 9,26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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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49,030,600 43,385,100
物业、厂房及设备 198,642 208,374
预付租赁款项 17,421,955 11,774,585
於联营公司的权益 1,585,693 355,793
於合营企业的权益 2,737,328 882,285
可供出售投资 180,021 130,920
就购入土地使用权已付的按金 11,925,639 4,849,295
衍生金融工具 639,233 701,083
递延税项资产 2,622,641 1,623,857
86,341,752 63,911,292
流动资产
存货 838,729 777,384
发展中待售物业 89,426,431 70,829,748
持作出售物业 10,246,730 10,428,963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10 10,324,224 9,920,130
应收非控制权益款项 3,854,408 2,301,758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 2,695,676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 2,248,153 1,772,453
可收回税项 3,844,962 3,291,225
衍生金融工具 349,513 -
已抵押银行存款 97,368 240,313
银行结余及现金 17,258,104 17,919,664
138,488,622 120,17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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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应付账项及应付票据、已收按金及应计费用 11 66,725,559 52,942,119
应付非控制权益款项 2,953,235 -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1,823,964 179,612
应付合营企业款项 1,686,533 772,930
应付一名联营公司控股股东款项 - 669,363
应付税项 12,939,782 10,304,622
银行及其他借款-一年内到期 5,333,349 6,177,916
91,462,422 71,046,562
流动资产净额 47,026,200 49,130,75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33,367,952 113,042,044
资本及储备
股本 508,438 507,823
储备 61,256,261 54,616,82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61,764,699 55,124,649
非控制权益 13,350,481 7,343,005
权益总额 75,115,180 62,467,654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借款-一年後到期 47,027,089 38,158,492
优先票据 5,511,632 7,929,172
其他衍生金融工具 215,915 -
递延税项负债 5,498,136 4,486,726
58,252,772 50,574,390
133,367,952 113,04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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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采纳以下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本 收购合资经营业务权益之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主动性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例外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改进
除下文所述者外,於本年度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
表现及状况及�u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披露主动性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应用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披露主动性的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
阐明倘若由披露产生的资料并不重大,实体毋须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提供特定披露,
并基於综合及分解的资料为披露提供指引。然而,修订重申实体应考虑在遵守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特定要求不足以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明白特定交易、事件及情况对实体的财务状况及财务表
现的影响时提供额外披露。
此外,修订阐明实体应占的采用权益法入账的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其他全面收入应当与本集团
产生的该等收入单独呈列,并应根据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成以下应占项目:(i)其後不会重
新分类至损益;及(ii)其後将会在符合特定条件时重新分类至损益。
�C6�C
至於财务报表的结构,修订提供系统性排序或分组附注的示例。
本集团已追溯应用该等修订。综合财务报表内若干附注的排序已经修改,以突出管理层认为与
了解本集团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最相关的本集团活动方面。尤其是,年内溢利及有关董事、行
政总裁及雇员薪酬的资料重新排序至综合财务报表内。除上述呈列及披露变动外,应用国际会
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并无对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内本集团的财务表现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入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2号 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改进
5
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分类及计量
1
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修订本 将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与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应用
1
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修订本 澄清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的资产销售或投入
3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主动性
4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确认未变现损失之递延税项资产
4
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修订本 转让投资物业
1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待厘定日期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如适用
�C7�C
2. 分部信息
本集团根据主要经营决策人(即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向分部配置资源及评估其表现而定期检讨的
有关本集团组成部分的内部报告,厘定其经营分部。
本集团按活动类别组成业务单元,并据此编制资料而向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人呈报以便配置资
源及评估表现。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编制的经营分部可分为以下三
项主要业务:
物业发展:该分部发展及销售办公楼、商业及住宅物业。本集团所有这方面的业务在中国
开展。
物业投资:该分部租赁本集团发展的投资物业,以赚取租金收入并长期从物业增值中获取
收益。本集团目前的投资物业组合主要包括零售物业,全部位於中国。
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该分部主要透过物业管理产生收入。本集团目前在中国开展这方面
的业务。
(a)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就评估分部表现及在各分部之间配置资源而言,本公司执行董事按以下基准监督各经营分部应
占的收入、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分部直接应占的所有有形资产及流动资产,惟若干预付租赁款项、就购入土
地使用权已付的按金、於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权益、可供出售投资、递延税项资产、可收回
税项、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公司资产除外。由於其他公司资产为总部资产或由本集团集中管
理,因此并无分配至经营分部。主要经营决策人评估时,计入分部资产的投资物业以成本列
账。分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应计建筑开支、已收按金及物业销售预收款项,惟不
包括应付税项、递延税项负债、银行及其他借款、优先票据、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以及其他公司
负债。由於其他公司负债为总部负债或由集团整体管理,因此并无分配至经营分部。
收入及支出根据分部的销售收入及产生的相关支出分配至经营分部。分部溢利不包括本集团应
占其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业务活动产生的业绩。
�C8�C
呈报分部溢利所采用的指标为未计利息、其他收益及亏损、税项、折旧、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
企业业绩、投资物业及由持作出售物业转拨为投资物业时公平值变动、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
动以及融资成本的经调整盈利(「经调整盈利」),此处所指的「利息」包括投资收入,而「折旧」则视为包括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亏损。为确定经调整盈利,本集团的盈利会就未具体划拨至个别分部的项目,如董事及核数师薪酬、其他总部或公司行政开支,作进一步调整。
除获取有关分部溢利的分部资料外,管理层获取各分部的相关资讯,包括收入(包括分部间销
售)及分部用於经营业务的新增非流动分部资产。分部间销售乃参照同类服务对外部客户的售价而定价。
有关本集团经营分部的资料列示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物业管理及
物业发展 物业投资 相关服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界客户的收入 51,441,402 1,913,093 1,445,000 54,799,495
分部间收入 - - 396,434 396,434
分部收入 51,441,402 1,913,093 1,841,434 55,195,929
分部溢利(经调整盈利) 12,443,324 1,331,460 732,874 14,507,658
分部资产 110,640,994 28,684,847 298,366 139,624,207
分部负债 58,600,985 471,119 46,051 59,118,155
�C9�C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物业管理及
物业发展 物业投资 相关服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界客户的收入 44,992,984 1,415,187 1,014,928 47,423,099
分部间收入 - - 383,639 383,639
分部收入 44,992,984 1,415,187 1,398,567 47,806,738
分部溢利(经调整盈利) 10,415,923 990,443 590,475 11,996,841
分部资产 91,710,136 25,048,193 368,333 117,126,662
分部负债 46,946,184 429,470 23,409 47,399,063
其他分部资料
物业管理及
物业发展 物业投资 相关服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计量分部资产时
所计入之款项:
二零一六年
添置非流动资产(附注) 36,345 2,955,063 4,981 2,996,389
二零一五年
添置非流动资产(附注) 49,362 3,285,790 5,710 3,340,862
附注:款项包括添置投资物业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
除获取有关分部溢利的分部资料外,主要经营决策人获提供有关本集团综合款项的资料,综合
款项包括於联营公司的权益及应占相关业绩、於合营企业的权益及应占相关业绩、投资物业及
由持作出售物业转拨为投资物业时公平值变动、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其他收入、其他收
益及亏损、借款产生的融资成本、折旧以及不可分配至营运分部的减值亏损(如有)。
�C10�C
(b) 分部收入、损益、资产及负债的对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分部收入 55,195,929 47,806,738
分部间收入对销 (396,434) (383,639)
综合收入 54,799,495 47,423,099
溢利
分部溢利 14,507,658 11,996,841
其他收入 336,045 453,445
其他收益及亏损 (155,308) (155,988)
由持作出售物业转拨为投资物业的公平值收益 47,154 434,251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 1,970,958 2,439,626
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 (109,031) -
融资成本 (53,059) (43,119)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051,011 (18,707)
应占合营企业业绩 383,210 266,864
折旧 (46,255) (33,164)
未分配开支 (1,976,073) (1,401,862)
综合除税前溢利 15,956,310 13,938,187
资产
分部资产 139,624,207 117,126,662
投资物业公平值累计变动 20,441,149 18,423,037
预付租赁款项 17,421,955 11,774,585
於联营公司的权益 1,585,693 355,793
於合营企业的权益 2,737,328 882,285
可供出售投资 180,021 130,920
就购入土地使用权已付的按金 11,925,639 4,849,295
递延税项资产 2,622,641 1,623,857
衍生金融工具 988,746 701,083
可收回税项 3,844,962 3,291,225
未分配总部及其他资产 23,458,033 24,929,864
综合资产总值 224,830,374 184,088,606
�C11�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
分部负债 59,118,155 47,399,063
应付税项 12,939,782 10,304,622
递延税项负债 5,498,136 4,486,726
银行及其他借款 52,360,438 44,336,408
优先票据 5,511,632 7,929,172
其他衍生金融工具 215,915 -
未分配总部及其他负债 14,071,136 7,164,961
综合负债总值 149,715,194 121,620,952
(c) 主要产品及服务所得收益
本集团自出售物业、投资物业及提供服务所得收益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物业 51,441,402 44,992,984
租赁物业 1,913,093 1,415,187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445,000 1,014,928
54,799,495 47,423,099
(d) 地区资料
下表载列按出售物业、投资物业及提供服务所在中国城市划分有关本集团来自外界客户收入的
资料。非流动资产资料按资产所在地理位置分析。
�C12�C
来自外界客户的收入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北京 1,933,241 2,993,063 13,714,539 9,092,667
成都 4,741,258 4,260,967 7,295,322 7,074,754
重庆 12,426,394 10,658,671 22,872,727 19,764,571
杭州 8,301,344 6,520,638 6,067,935 5,616,167
南京 2,685,901 ― 101,679 945
青岛 2,861,144 2,084,107 590,526 106,101
上海 4,714,772 4,487,061 9,109,454 6,304,061
苏南 2,915,546 1,918,047 1,186,119 1,424,239
苏州 2,054,169 1,219,565 2,551,739 2,027,959
厦门 1,906,687 2,866,437 6,609,364 4,367,170
西安 2,558,747 1,601,811 1,282,771 726,039
中国其他城市 7,700,292 8,812,732 11,517,682 4,950,759
54,799,495 47,423,099 82,899,857 61,455,432
附注:非流动资产不包括可供出售投资、金融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
概无与单一外界客户进行交易的收入达本集团收入的10%或以上。
3. 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141,046 238,024
可供出售投资的股息收入 - 626
政府津贴(附注a) 47,826 80,106
违约收入(附注b) 68,096 59,865
杂项收入 79,077 74,824
总计 336,045 453,445
附注:
(a) 金额指从相关中国政府收取以鼓励特定地区投资的补助。津贴为无条件及於期内按酌情基
准授予本集团。
(b) 指从未履行物业销售买卖协议的物业买家或提早终止租赁协议的租户收取的违约金。
�C13�C
4. 其他收益及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 15,700 2,997
汇兑亏损净额(附注) (302,374) (772,739)
从对冲储备重新分类至对冲工具的公平值收益 248,592 613,754
提前赎回优先票据的亏损 (117,226) -
(155,308) (155,988)
附注:指原货币以港元(「港元」)或美元(「美元」)列值的银行结余、银行借款及优先票据产生的
汇兑差额。
5. 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
五年内悉数偿还 (1,849,214) (2,250,350)
非五年内悉数偿还 (638,928) (203,508)
优先票据的利息开支 (537,576) (533,678)
减:发展中的待售物业及
在建投资物业项目的资本化金额 2,972,659 2,944,417
(53,059) (43,119)
资本化的借贷成本均源自本集团的一般借款额,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每
年5.32%(二零一五年:6.55%)的资本化比率计算,计入合资格资产开支。
�C14�C
6. 所得税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3,470,064) (2,577,985)
土地增值税 (2,732,472) (1,844,446)
(6,202,536) (4,422,431)
往年超额拨备:
企业所得税(附注a) 106,927 161,017
土地增值税(附注b) 95,097 287,444
202,024 448,461
(6,000,512) (3,973,970)
递延税项
本年度 65,882 (724,542)
往年超额拨备 (86,814) 124,442
(20,932) (600,100)
(6,021,444) (4,574,070)
附注:
(a) 就若干持有竣工物业项目的附属公司估计及计算应付企业所得税已完成,此有别於管理层
於往年对企业所得税的估计,造成有关往年的企业所得税超额拨备。
(b) 若干物业项目的实际增值额已予确定及一项物业项目的开发计划已予修订,其中经修订估
计增值额与往年所作出的增值额不同,导致往年土地增值税超额拨备。
由於本集团的收入既不产自亦非来自香港,故并无作出香港利得税拨备。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於两年内,中国附属公司
的税率均为25%。
本公司於中国经营的若干附属公司合资格享有豁免缴纳各年度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C15�C
根据相关中国企业所得税规则及规例,本公司若干於西部地区成立且从事受鼓励业务的中国附
属公司获授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倘该等公司受鼓励业务所得年收入超过其年总收入的70%,
则彼等於二零一六年按15%(二零一五年: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惟须待主管税务
机构批准。
年度税费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除税前溢利的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 15,956,310 13,938,187
25%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3,989,078) (3,484,547)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的税务影响 262,753 (4,677)
应占合营企业业绩的税务影响 95,803 66,716
就税项而言不可扣除开支的税务影响(附注a) (436,361) (410,968)
就税项而言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1,184 2,260
土地增值税 (2,732,472) (1,844,446)
土地增值税的税务影响 683,118 461,112
往年超额拨备 115,210 572,903
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40,410) (24,465)
若干中国附属公司获授的税项豁免及优惠税率的影响 10,345 18,704
有待分派保留盈利的预扣税(附注b) - (19,151)
已付股息徵收的预扣税 8,464 92,489
年度税费 (6,021,444) (4,574,070)
附注:
(a) 该金额主要包括本集团不可扣减企业开支及若干附属公司开支超出相关税法规定的可扣减
限额的税务影响。
(b)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於对所得避免双重徵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及国税法
[2008]112号,5%股息预扣税税率适用於直接拥有中国内地公司股本最少25%的香港居民
公司。该数额指就若干中国附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赚取的未分派溢利而拨备的预扣所得税。
�C16�C
7. 年度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扣除(计入)下列各项後的年度溢利:
核数师酬金 4,504 4,300
计入销售成本的物业存货成本 37,257,201 32,901,651
视作出售合营企业的收益 (84,845) (285,41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46,255 33,164
经营租赁的最低租金付款 43,903 44,355
员工成本
董事薪酬(包括以权益结算及
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73,785 64,509
其他员工成本
退休福利供款 182,287 205,995
以权益结算及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52,217 81,866
其他员工成本 1,977,293 1,823,651
总员工成本 2,285,582 2,176,021
减:发展中物业的资本化金额 (486,291) (631,157)
1,799,291 1,544,864
投资物业的最低租金收入 (1,724,813) (1,217,514)
或然租金收入 (188,280) (197,673)
减:产生租金收入的直接开支 498,353 413,150
(1,414,740) (1,002,037)
应占合营企业税项
(计入应占合营企业业绩) 135,227 91,442
�C17�C
8.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确认分派的股息:
二零一五年派付的末期股息
每股人民币0.357元(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每股人民币0.284元) 2,083,332 1,654,310
於报告期结束後,本公司董事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人民
币2,722,014,000元(根 据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已发行股份数目计算),每股人民币
0.466元(二零一五年: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人民币2,083,000,000
元,每股人民币0.357元),惟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9.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计算乃基於以下数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盈利 9,152,953 8,988,037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817,674 5,821,449
购股权相关之普通股的潜在摊薄影响 21,173 41,412
用於计算每股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5,838,847 5,862,861
用於计算两年度每股基本盈利和每股摊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是扣除由独立受托人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数额後计算的。
�C18�C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经调整行使价高於二零一六年及二
零一五年未行使期间本公司股份的平均市价,故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计入根据二零零九年
十二月二十三日采纳的首次公开发售後购股权计划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授出的购股权。
10.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附注a) 2,632,834 2,070,974
其他应收款项,减呆账拨备(附注b) 2,497,046 1,232,256
向供应商垫款 432,265 377,303
预付营业税及其他税项 1,920,336 1,883,814
预付款项及设施按金(附注c) 2,841,743 4,355,783
10,324,224 9,920,130
附注:
(a) 贸易应收款项主要来自物业销售及物业投资。有关销售物业的代价由买家根据相关买卖协议条
款支付。物业投资方面,租金收入由租户於两个月内根据租约条款支付。
以下为报告期末按交付物业及提供服务日期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60日内 1,966,533 1,724,038
61至180日 500,792 326,774
181至365日 148,986 11,753
1至2年 16,523 8,409
2,632,834 2,070,974
�C19�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二零一五年:2%)的贸易应收款项既无过期亦无减值,且
信贷质素令人满意。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计入本集团应收账款结余的贸易应收款项之账面值为人民币
2,567,24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2,028,595,000元),其已於报告期末过期,但由於本集团
保留售予该等客户物业的业权且相关物业的估计公平值预期高於尚未收取的应收款项金额,故
本集团并无就该等减值作出拨备。
过期但未减值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60日内 1,900,939 1,681,659
61至180日 500,792 326,774
181至365日 148,986 11,753
1至2年 16,523 8,409
总计 2,567,240 2,028,595
於厘定贸易应收款项可否收回时,本集团考虑自首次授出信贷日期至报告期末贸易应收款项信
贷质素的任何变动。由於客户基础庞大且无关连,故信贷风险集中程度有限。
接受任何客户前,本集团运用内部信贷评估制度评估潜在客户之信贷质素,且认为已於报告期
末作出充足拨备。所有既未逾期亦未减值的结余均有良好的信贷质素。
(b) 其他应收款项主要包括租赁按金、应收土地拍卖按金拨回额、建筑工程按金、临时付款及已付
但於到期日可退还的各项项目相关按金。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计入其他应收款项已
减值的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2,000,000元),原因为对手方陷入严
重的财政困难且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余下的结余尚未逾期。
其他应收款项的呆账拨备变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及年末结余 12,000 12,000
�C20�C
(c) 预付款项及设施按金主要包括预付租赁款项,金额为人民币2,830,804,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
币4,334,750,000元),乃代表本集团为其潜在投资的公司(「潜在投资对象」)支付。董事认为,
该等付款乃为该等潜在投资对象物业发展项目的预付款。
11.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已收按金及应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计建筑开支(附注a) 14,103,934 13,403,567
应付票据(附注a) 889,372 673,153
14,993,306 14,076,720
已收按金及物业销售预收款项 44,124,849 33,322,343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附注b) 7,607,404 5,543,056
66,725,559 52,942,119
附注:
(a)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及应计建筑开支包括建筑费用及其他项目相关开支,乃根据本集团计
量的项目进展应付。本集团已实施财务风险管理政策,以确保所有应付款项已於信贷时限内清
偿。
以下为於报告期末,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60日内 5,992,338 7,057,469
61至180日 3,151,211 4,109,307
181至365日 1,665,536 458,234
1至2年 1,720,493 693,811
2至3年 415,574 280,129
超过3年 36,222 7,319
12,981,374 12,606,269
(b)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主要包括代客户应付政府的已收税项、应计薪金及应计员工福利。
�C21�C
主席报告
本人欣然向各位股东提呈龙湖地产有限公司(「本 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业务回顾与展望。
业绩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合同销售额达至人民币881.4亿元,较上年增长61.6%。营业额同
比增长15.6%至人民币548.0亿元,其中物业投资业务租金收入增长35.2%至人民币
19.1亿元。减除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增值等影响後之核心溢利为人民币77.6亿元,
同比增长11.8%。归属於股东的核心净利润率为14.2%,分红比例连续第3年提升5
个百分点至核心净利润的35%。
2016年回顾
2016年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跌宕与分化。成交量在前松後紧,不
断加码的政策调控中再创新高;高位运行的背後,是区域和房企之间格外剧烈的差 异表现。得益於公司在高能级城市的深耕布局及品牌优势,期内合约销售创历史新 高达881.4亿,抓住了窗口、提升了规模。
量价齐升的销售行情及前三季度相对宽松的金融环境,拉升了企业的拿地热情,然
而全国城市推地却同比下降11%*,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土地市场尤其高热,高价
地块频出。公司坚持聚焦高潜力城市圈,期内以合理价格新增43幅土地,集中於北
京、上海、杭州、广州、重庆、厦门、济南等城市,更添天津、武汉两大高铁路网
重地,并於17年2月正式进入合肥。至此,集团覆盖城市增至27个,全国化布局纵
深进一步拓展。
* 数据来源:中国指数研究院
�C22�C
笃定拿地的背後,是一贯坚持的超过90%销售回款率,及多渠道、低成本把握各类
融资机会的能力。年内,凭藉境内AAA投资评级成功发行118亿公司债,综合借贷
成本进一步下降至4.92%。而未雨绸缪的外债管控与汇率掉期,令公司以极小的外
币敞口,抵御了汇率波动的冲击。
业绩稳健及对资产负债表的严格要求,亦赢得了境外评级机构的赞誉。公司在期内获得标普BBB-投资评级,穆迪亦逆市调增公司展望为正面(评级Ba1),加上惠誉授予的BBB-评级,龙湖有望成为第一个三大境外评级机构一致授予投资级的民营房企,将以全新的姿态亮相资本市场。
商业地产领域则又添3座「 天 街」, 分 处於北京、重庆和上海3城的重要轨道交通节
点,以通达便捷、体验丰富成为区域内人流汇集的欢乐入口。至此,公司累积已开
业商场21个,运营面积194万方。投资性物业经数年耕耘已迎来稳定增长的收获
期,期内实现投资物业收入35%的按年增长。
回望2016年,房企之间在规模增速、战略判断和业务选择等方面的区隔日益显着。
龙湖既聚焦主业,又试水地产领域微创新。目前,两大新业务:满足年轻客群品质
租住及生活服务的「冠寓」和定位於商业综合体内联合办公的「一展空间」已陆续在北京、上海、成都、重庆等地落地,并将逐渐成为公司品牌的重要一环。
2017年展望
我们认为,2017年宏观经济整体趋稳,随着有保有压的分城施策继续深化,市场量
价回调将是大概率。但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地位不会改变,在整合加速、变
局复杂的背景下,盘面稳健、运营扎实的公司更有能力从中获益。
�C23�C
在销售规模上,公司将稳稳站上千亿新台阶,并力争上游。2017年内还将有5个天
街陆续开业,租金收入亦保持增速,利润增长和盈利能力稳定可期。面对注定激烈
的土地市场竞争,公司仍坚持战略导向,在一、二线城市及其城市圈内挖掘机会,
对合作开发与项目收购保持开放,态度积极而决策审慎。
短期看,金融、政策环境的变化确是行业波动的重要影响因素,但人类历史上最大
规模的城市化及城市中产阶层的形成与迁徙才是中国房地产发展空间的根本动因。
对此,我们既应有大胆的想像,又必须有深度的研究和缜密的推演。
我们相信,从人的需求出发,将居所、商业、社区、办公、服务等场景在不同空间的互动融合打通,方是洞见乃至引领行业未来趋势的要义。因此除了住宅开发、商业运营、物业服务及长租公寓等主渠道业务,其他创新业务的嫁接和资源导入也将摸索推进,既依托现有优势,也必将推高公司长期的竞争门槛。
互联网的发展、新技术的变革、客群的变化及规模整合的提速,公司正面对前所未
有的挑战及不确定性。然而面对竞争,龙湖反而格外自信和坚定;谈及未来,我们
既谋发展,又有克制,希望通过组织和运营平台的不断选代,在房地产这样的传统
行业,生长出未来企业的格局与能力,谋定而後动,在竞争中进步,在时间中沉
淀,在周期中胜出!
最後,本人谨此代表董事会同仁,就本集团全体雇员的努力不懈及全体股东的鼎力
支持致以衷心感谢。
�C24�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物业发展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物业发展业务营业额为人民币514.4亿元,较上年增长14.3%。
交付物业总建筑面积为4,794,251平方米。物业发展业务结算毛利率为27.6%,较上
年上升1.4%。二零一六年,营业额单方价格为人民币10,730元�u平方米。
表一: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物业发展营业额明细
* 不含税金额
城市 营业额 总建筑面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平方米 平方米
重庆 10,796,830 9,301,158 1,245,790 1,219,908
杭州 7,184,100 5,344,004 382,460 387,731
上海 4,632,538 4,447,941 176,187 188,428
成都 4,257,137 3,925,345 394,459 514,151
青岛 2,812,120 2,045,573 339,025 292,808
南京 2,685,888 - 125,907 -
西安 2,397,446 1,515,152 280,169 239,661
苏州 2,047,704 1,219,700 128,684 79,617
宁波 1,730,687 752,762 214,309 116,193
常州 1,646,778 479,156 218,156 89,146
济南 1,637,697 - 227,646 -
厦门 1,462,853 2,018,204 114,667 162,722
北京 1,409,532 2,628,692 75,688 200,250
长沙 1,211,506 1,436,204 161,642 199,216
渖阳 1,169,211 2,211,785 182,512 323,937
绍兴 890,338 1,095,368 135,843 165,939
大连 844,315 2,922,965 61,484 201,151
无锡 812,259 984,633 95,173 125,291
佛山 679,589 - 97,155 -
泉州 427,431 837,571 70,338 118,670
宜兴 384,919 408,742 36,042 41,069
烟台 254,216 297,974 25,391 35,919
昆明 66,308 1,120,055 5,524 149,394
总计 51,441,402 44,992,984 4,794,251 4,851,201
�C25�C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合同销售额达人民币881.4亿元,较上年增长61.6%。销售总建
筑面积6,020,097平方米,较上年增长41.6%。销售单价人民币14,642元,较上年增
长14.2%。长三角、环渤海、西部、华南及华中片区合同销售额分别为人民币325.1
亿元、人民币238.9亿元、人民币196.5亿元、人民币107.4亿元、人民币13.5亿
元,分别占集团合同销售额的36.9%、27.1%、22.3%、12.2%及1.5%。
表二: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合同销售额明细
* 含税金额
城市 销售额 总建筑面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平方米 平方米
北京 13,601 7,820 375,094 229,741
重庆 9,159 9,731 951,723 1,016,092
杭州 9,032 6,513 479,407 400,625
上海 7,715 4,840 306,615 201,578
成都 7,050 3,805 665,821 378,541
厦门 5,540 2,979 222,414 174,216
南京 5,304 2,705 183,323 121,373
苏州 4,381 2,672 163,076 128,869
青岛 4,014 2,205 400,616 261,897
西安 3,416 1,257 426,954 178,494
广州 3,134 1,074 92,791 21,893
渖阳 2,451 1,702 306,471 234,060
济南 2,061 812 198,750 112,255
宁波 1,734 1,217 181,982 157,393
无锡 1,648 364 183,293 45,628
常州 1,528 885 166,272 132,159
长沙 1,346 566 172,028 79,374
泉州 1,081 464 150,411 64,043
佛山 993 342 118,849 49,751
大连 920 1,209 69,443 91,638
宜兴 643 261 56,978 25,722
绍兴 527 462 77,544 72,277
烟台 472 268 48,143 27,027
天津 373 - 19,560 -
昆明 21 391 2,539 48,284
总计 88,144 54,544 6,020,097 4,252,930
�C26�C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已售出但未结算的合同销售额为人民币737亿元,面积为476
万平方米,为本集团未来股东溢利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物业投资
本集团一如既往坚持稳步投资持有物业的战略。目前集团的投资物业全部为商场,
主要分为三大产品系列:都市体验式购物中心天街系列、小区购物中心星悦荟系列及中高端家居生活购物中心家悦荟系列。截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开业商场面积为1,938,418平方米(含车位总建筑面积为2,516,918平方米),整体出租率达到95.1%。不含税租金收入人民币19.1亿元,较上年增长35.2%。其中,天街、星悦荟、家悦荟租金占比分别为86.8%、11.4%和1.8%,租金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37.2%、26.7%和5.3%。
�C27�C
表三: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租金收入分析
* 不含税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占收益 占收益 租金收入
建筑面积 租金收入 百分比 出租率 租金收入 百分比 出租率 增长率
平方米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庆北城天街 120,778 401,506 21.0% 87.0% 387,885 27.4% 100.0% 3.5%
重庆西城天街 76,031 156,723 8.2% 96.1% 151,909 10.7% 99.1% 3.2%
重庆时代天街1期 160,168 249,992 13.1% 96.0% 230,362 16.3% 95.9% 8.5%
重庆时代天街2期 154,460 122,129 6.4% 94.6% 79,168 5.6% 92.1% 54.3%
成都北城天街 215,536 109,955 5.7% 93.2% 94,394 6.7% 86.6% 16.5%
成都时代天街1期 61,989 29,045 1.5% 99.3% 21,339 1.5% 87.2% 36.1%
北京长楹天街 221,286 242,169 12.6% 99.1% 182,664 12.9% 91.8% 32.6%
杭州金沙天街 151,135 160,129 8.4% 99.0% 44,420 3.1% 99.6% 260.5%
成都金楠天街 91,638 91,256 4.8% 99.9% 18,142 1.3% 92.9% 403.0%
北京大兴天街 144,565 64,571 3.4% 99.0% - - -
重庆时代天街3期 73,774 25,676 1.3% 98.6% - - -
上海虹桥天街 170,450 7,256 0.4% 92.4% - - -
天街小计 1,641,810 1,660,407 86.8% 95.6% 1,210,283 85.5% 96.0% 37.2%
重庆晶郦馆 16,161 18,747 1.0% 86.3% 20,823 1.5% 100.0% -10.0%
成都三千集 38,043 30,283 1.6% 98.8% 29,561 2.1% 98.4% 2.4%
重庆春森星悦荟 54,618 27,223 1.4% 72.9% 28,126 2.0% 83.9% -3.2%
重庆紫都城 29,413 11,668 0.6% 100.0% 11,428 0.8% 100.0% 2.1%
北京颐和星悦荟 6,320 19,070 1.0% 100.0% 18,120 1.3% 100.0% 5.2%
重庆U城 15,516 14,725 0.8% 96.7% 12,056 0.9% 93.4% 22.1%
西安大兴星悦荟 44,227 37,354 2.0% 96.4% 34,870 2.5% 91.7% 7.1%
西安曲江星悦荟 63,206 44,047 2.3% 98.6% - - -
其他 - 15,771 0.7% N/A 17,818 1.3% N/A -11.5%
星悦荟小计 267,504 218,888 11.4% 91.8% 172,802 12.2% 95.0% 26.7%
重庆MOCO 29,104 33,798 1.8% 100.0% 32,102 2.3% 100.0% 5.3%
家悦荟小计 29,104 33,798 1.8% 100.0% 32,102 2.3% 100.0% 5.3%
已开业项目合计 1,938,418 1,913,093 100.0% 95.1% 1,415,187 100.0% 95.9% 35.2%
本集团目前主要在建的商场为6个,合计在建面积为7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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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二零一七至二零一八年本集团在建投资物业分析
预计开业时间 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
重庆源着天街 2017年 93,343
苏州狮山天街 2017年 190,553
杭州滨江天街 2017年 158,067
重庆U城天街 2017年 102,365
上海宝山天街 2017年 96,803
常州龙城天街 2018年 119,139
在建项目合计 760,270
得益於已开业商场的租金上涨以及在建商场的持续投入,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录得投
资物业评估增值人民币20.2亿元。
费用控制
二零一六年,得益於集团持续在一二线城市获取项目及销售的良好表现,摊薄了员
工薪资等固定支出,集团一般及行政开支占合同销售额的比例较上年降低0.34%至
2.29%。同时,由於新开盘项目如南京春江郦城、厦门春江彼岸、成都九里晴川等
销售势头良好,销售开支占合同销售额的比例较上年降低0.25%至1.62%。
分占合营企业业绩
二零一六年,合营企业的贡献主要来自本集团拥有34.0%权益的北京�估叫洛返认�
目。本集团分占合营企业的除税後溢利为人民币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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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占联营企业业绩
二零一六年,联营企业的贡献主要来自本集团拥有50.0%权益的北京西宸原着、
49.0%权益的厦门春江郦城等项目。本集团分占联营企业的除税後溢利为人民币
10.5亿元。
所得税支出
所得税支出包括中国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二零一六年,本集团企业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33.8亿元,土地增值税为人民币26.4亿元。期内所得税总计为人民币60.2亿元。
盈利能力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核心净利润率(即归属於股东的溢利减除少数股东权益、评
估增值等影响後之核心溢利占营业额的比率)为14.2%,上年同期为14.6%,主要是
由於本期营业额提升,以及费用、分占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业绩、税金变动的综合
影响所致。
土地储备补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土地储备合计4,147万平方米,权益面积
为3,294万平方米。土地储备的平均成本为每平方米人民币4,039元,为当期签约
单价的27.6%。按地区分析,环渤海地区、西部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华南地区
及华中地区的土地储备分别占土地储备总面积的39.2%、31.1%、18.5%、7.6%及
3.6%。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新增收购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为1,255万平方米。其中37.7%
位於环渤海区域,32.3%位於西部地区,17.5%位於长三角地区,7.1%位於华中地
区,5.4%位於华南地区。平均收购成本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329元。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城市覆盖数为26个,项目获取的区位更趋向城市中心区,单
项目的开发规模也都控制在适当水平,为提升集团可售物业的周转水平奠定良好基
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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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的土地储备地域分布如下:
表五:本集团的土地储备分析
权益
地区 城市 建筑面积 所占比例 建筑面积 所占比例
平方米 平方米
环渤海地区 北京 1,923,196 4.6% 831,576 2.5%
渖阳 2,109,233 5.1% 2,034,286 6.2%
青岛 1,578,329 3.8% 853,931 2.6%
烟台 7,164,775 17.3% 7,164,775 21.8%
济南 2,229,961 5.4% 1,027,412 3.1%
大连 879,185 2.1% 544,323 1.7%
天津 375,377 0.9% 243,710 0.7%
小计 16,260,056 39.2% 12,700,013 38.6%
华中地区 长沙 591,029 1.4% 591,029 1.8%
武汉 886,304 2.2% 531,782 1.6%
小计 1,477,333 3.6% 1,122,811 3.4%
中国西部地区 重庆 7,490,307 18.0% 6,242,840 18.9%
成都 3,552,765 8.6% 2,687,594 8.2%
西安 1,075,207 2.6% 1,075,207 3.3%
玉溪 790,407 1.9% 790,407 2.4%
小计 12,908,686 31.1% 10,796,048 32.8%
长江三角洲地区 上海 1,331,295 3.2% 1,176,308 3.6%
无锡 828,421 2.0% 828,421 2.5%
常州 745,872 1.8% 745,872 2.2%
杭州 2,409,313 5.8% 1,568,492 4.7%
宁波 709,032 1.7% 646,505 2.0%
苏州 638,398 1.6% 323,417 1.0%
南京 996,603 2.4% 683,604 2.1%
小计 7,658,934 18.5% 5,972,619 18.1%
华南地区 厦门 1,048,586 2.5% 597,207 1.8%
泉州 1,229,868 3.0% 1,229,868 3.7%
广州 646,400 1.5% 323,200 1.0%
佛山 244,637 0.6% 195,759 0.6%
小计 3,169,491 7.6% 2,346,034 7.1%
总计 41,474,500 100.0% 32,937,5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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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二零一六年土地收购
地区 项目名称 城市 应占权益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平方米
环渤海地区 景粼原着 北京 25.0% 121,096 207,302
环保园地块 北京 100.0% 13,327 57,164
长阳地块 北京 50.0% 85,709 237,835
春江郦城 济南 51.0% 266,412 889,519
韩仓地块 济南 30.0% 203,151 584,477
唐冶地块 济南 51.0% 96,449 276,331
畅和园地块 济南 20.0% 72,954 277,687
槐荫区地块 济南 100.0% 24,864 91,863
春江郦城 渖阳 60.0% 39,738 187,366
沈新地块 渖阳 100.0% 148,761 318,896
高新园区地块 大连 100.0% 39,000 154,965
天宸原着 天津 34.0% 127,322 199,496
津南区地块 天津 100.0% 93,218 175,881
春江郦城 青岛 25.1% 223,812 967,152
仲村II地块 青岛 100.0% 56,759 99,025
小计 1,612,572 4,724,959
中国西部地区 照母山地块 重庆 70.0% 224,940 412,722
礼嘉II地块 重庆 70.0% 292,569 768,060
照母山地块II 重庆 70.0% 59,685 124,354
礼嘉III地块 重庆 100.0% 221,522 567,430
蔡家地块 重庆 60.0% 263,657 417,712
育仁西路地块 成都 100.0% 88,463 502,686
大丰地块 成都 60.0% 86,517 327,685
三圣街道地块 成都 100.0% 25,494 142,244
花照地块 成都 49.0% 117,996 796,089
小计 1,380,843 4,058,982
长江三角洲 兴议III地块 杭州 100.0% 36,065 116,640
地区 萧山北干东地块 杭州 55.0% 47,441 185,569
湘湖地块 杭州 26.0% 57,416 153,058
世纪城地块 杭州 25.0% 47,065 159,242
长睦地块 杭州 35.0% 39,578 98,172
西湖蒋村地块 杭州 100.0% 81,500 340,530
潘火II地块 宁波 100.0% 47,836 113,656
钟公庙地块 宁波 51.0% 23,417 54,648
钟公庙II地块 宁波 100.0% 37,309 8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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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项目名称 城市 应占权益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平方米
江宁II地块 南京 34.0% 23,810 78,079
建宁路地块 南京 100.0% 13,401 90,626
马桥镇地块 上海 50.0% 41,727 132,265
颛桥镇地块 上海 100.0% 83,588 337,054
昆秀湖地块 上海 65.0% 80,175 253,870
小计 660,328 2,201,535
华中地区 长丰地块 武汉 60.0% 137,800 886,304
小计 137,800 886,304
华南地区 白云新城地块 广州 50.0% 25,905 94,630
开发区地块 广州 50.0% 106,013 269,923
集美II地块 厦门 51.0% 50,943 120,000
翔安地块 厦门 51.0% 63,722 192,820
小计 246,583 677,373
总计 4,038,126 12,549,153
於本报告期後,本集团成功获取北京潭柘寺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约23.9万平方米
(权益面积2.4万平方米);重庆西永W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宁波
姜山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权益面积3.3万平方米);长沙茶子山村地
块,计容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长沙浏阳河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约16.9万平方
米;苏州劳动路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北京良乡镇地块,计容建筑
面积约13.3万平 方 米( 权 益面积2.7万平方米);合肥滨湖区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约
38.7万平方米;宁波塘家湾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权益面积7.3万平
方米);北京金海湖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约15.3万平方米(权益面积3.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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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综合借贷为人民币578.7亿元。本集团净
负债率(负债净额除以权益总额)为53.9%,在手现金为人民币173.6亿元。本集团的
信用评级为BBB(- 标准普尔)、Ba1(穆迪)、BBB(- 惠誉)、AAA(大公国际*、中
诚信证评、新世纪),穆迪为正面展望,其余展望为稳定。
* 该大公国际的评级为对本公司境内之主要子公司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做出的评级。
本集团总借贷约85.2%以人民币计值,另外14.8%以外币计值。为规避汇兑损失,
本集团着手降低外币借款占比并辅以一定比例的汇率掉期。
本集团综合借贷约人民币357亿元,按固定年利率介乎3.06%至6.75%(视乎贷款期
而定)计息,其余借贷则按浮动利率计息。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固定
利率债务占总债务的比例为62%(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42%)。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新取得人民币91.7亿境外银行借款,用以置换外币借款,进
一步降低敞口负债。并於二零一六年发行人民币118亿公司债,固定利率介乎於
3.06%-3.75%之间,期限介乎於五年至十年。借此,本集团的平均借贷成本进一步
降低为年利率4.92%,平均贷款年限拉长为5.90年;非抵押债务占总债务比例提升
为75%。
报告期後,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月成功发行境内绿色债人民币40.4亿元,
固定利率介乎於4.40%-4.75%,期限介乎於五年至七年。
�C34�C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中国及香港雇用17,172名全职雇员,其
中4,525名属於物业发展部,1,862名属於物业投资部,另外10,785名属於物业管理
部。本集团雇员的平均年龄为31.6岁。物业发展及物业投资部约58.9%的员工具备
大学学士学位,约13.6%具备硕士或以上学位。
本集团按雇员表现、工作经验及当时市场工资水平厘定其薪酬。雇员薪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金、现金花红及以股份为基础的报酬。现金花红为高级雇员现金薪酬的主要部分,现金花红是按照集团预算达标率、客户忠诚度等因素确定总额後,依据个别附属公司的平衡记分卡得分以及利润额等因素综合评定和分配。
前景
二零一六年前三季度,中国房地产市场明显升温回暖,成交量再创新高,去化周期
显着下降,去库存取得积极成效。自二零一六年十月起,多地陆续出台新政降温楼
市,不同量级的城市政策及信贷环境已呈现分化。二零一七年,分城施策调控将在
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但一线及领先二线城市的去化仍有望维持平稳增长,而低能
级城市的去库存压力仍然存在。细化的行业竞争将更加考验企业品牌、投资及产品开发能力和财务稳健。
在这样的形势下,集团将更加关注盘面健康和可持续增长。并将继续坚定战略,精
准投资;强化供销存管理,通过精准的客户定位,高客储转化率来促进销售,同时
加快去化库存,提升运营效率。
�C35�C
二零一七年,集团在售主力项目将达到107个,其中30个为全新项目,54个项目将
推出新一期新业态产品。产品将涵盖刚需、改善型、商业经营等不同细分需求的客
户,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不同产品和业态间的比例,力求在分化的市场环境中精准
定位、达成目标。
本集团(包括合营及联营企业)於二零一六年竣工的物业总建筑面积约576万平方
米。计划於二零一七年竣工的物业总面积将达到680万平方米左右,其中大部分将
集中於下半年。目前项目工程进展和销售进度正常。
投资物业方面,北京大兴天街、重庆时代天街3期、上海虹桥天街已於二零一六年
开业,重庆源着天街、苏州狮山天街、杭州滨江天街、重庆U城天街、上海宝山天
街将於二零一七年开业。上述项目为集团未来投资物业租金的增长奠定坚实的基
础。
在整合加速,变局复杂的市场中,集团继续坚持稳健的财务管理策略,在保持公司
稳健的财务状况和负债率水平的同时,通过外部合作及二级市场收购等方式,控制
拿地成本、减少资金占压。同时,在人民币汇率趋势性贬值的情况下,拓展融资渠
道,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拉长账期和降低成本,令公司财务结构更加安全和稳
健。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466元。建议末期股息将於本公司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获本公司股东批准後约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星期五)派付。建议末期股息将以人民币宣派并以港元支付。应付末期股息将按中国人民银行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期间所公布人民币兑港元的中间汇率平均价由人民币转换为港元。
�C36�C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按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刊发并寄予本公司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起 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五 日(星 期一)
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於该期间,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之 过户手续。为确定可出席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并 於会上投票的股东,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送抵本公司的香港股份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一)起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三)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於该期间,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之过 户手续。为合资格收取末期股息,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一七年 六月九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送抵本公司的香港股份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
计准则及惯例,并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及财务报告事宜,包括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
企业管治
於本年度内,本公司一直采用、应用及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所载守则规定。惟以下偏离除外:
�C37�C
於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未按守则条文第A.5条的要求成立提名委员会,董事的提
名、委任工作由董事会主席吴亚军女士直接领导并负责。吴女士将配合本公司的企
业战略不时与董事会其他成员探讨董事会的架构,人员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
经验方面),物色合资格担任董事的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名担任董事的有关人士。
董事会认为,由董事会主席负责董事提名比成立提名委员会更为有效。
遵守上市规则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一套不低於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标 准守则 」)的 准则作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之操守准 则(「证 券守则 」)。全体董事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已遵守证券守则所载准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於年内,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的受托人根据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项下信托契据的条
款於联交所购买合共54,983,000股股份,总代价约为674,040,241港元。除上文所
述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於本年度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
券。
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发终期业绩及年报
本业绩公布已刊发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longfor.
com)。载有所有上市规则所规定资料的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将寄予本公司股东,并於适当时间刊发於上述网站。
承董事会命
龙湖地产有限公司
主席
吴亚军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八名成员:执行董事吴亚军女士、邵明晓先生、赵轶先生及李朝江
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FrederickPeterChurchouse先生、陈志安先生、项兵先生及曾鸣先生。
�C3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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