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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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HUIRONG FINANCIALHOLDINGS LIMITED
中国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90)
公告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中国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
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未经审核管理账
目」)所作之目前可得初步评估,
(i)董事会预期录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益将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益大幅减少约40至50%;及
(ii)董事会预期录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将较截
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大幅下降约50至60%。
上述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益及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分别较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下降,乃主要由於:(i)市场环境令整体利率下降,以致授予
客户的贷款所得利息收入减少;及(ii)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授予客户的贷
款减值拨备开支净额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授予客户的贷款减值拨备开
支净额大幅增加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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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
绩,此时无法披露上述因素及其对本集团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造成之影响之任何进一步详
情。上文所载资料仅基於董事会对其目前可得资料(包括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
落实及独立审阅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细阅及审阅预期
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刊发之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
绩。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汇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陈雁南
中国,苏州,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陈雁南先生、吴敏先生及张长松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卓有先生、张
成先生及张姝女士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化桥先生、冯科先生及谢日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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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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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汇融
2017-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