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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ENSE KELON ELECTRIC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21)
关於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告乃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和第13.10B条之规定作出。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於2016年11月17日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於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集团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産收益爲原则,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産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随着本集团经营效益的持续提升,本集团现金流和货币资金进一步增加。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本集团的资金效益,爲本集团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本集团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於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産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4、投资期限
本集团委托理财拟使用总额度的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本集团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爲本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後,尚须提交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取得股东批准。
四、委托理财对本集团的影响
本集团对委托理财産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本集团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於提高本集团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有关委托理财之实施协议将於今後签署。如实施协议拟展开之委托理财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布的交易,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遵守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五、风险控制
本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有关《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於2016年8月3日刊发载於联交所网站的
相关海外监管公告。
六、独立董事关於本集团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爲:本集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本集团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於银行理财産品等风险可控的産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稳定。本集团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於提供本集团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本集团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爲。
承董事会命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汤业国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爲汤业国先生、刘洪新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贾少谦先生及王云利先生;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爲徐向艺先生、王新宇先生及王爱国先生。
關於以自有閒置資金進行委托理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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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科龙
2016-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