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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
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
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ky Light Holdings Limited
天彩控股有限公司
(於 开 曼群 岛 注册 成 立的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号:3882)
公告
盈利预警
本公告乃天彩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
交 易所有 限公司 证券上 市规则 第 13.09(2)条 ,以及 香港法 例第 571章 证券及 期货条例 第
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
据董事会目前获得的本公司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十二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
(「未审核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
(i) 董事会预计,与本集团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十二个月录得的收入相比,截至 2016
年 12月 31日止十二个月录得的收入将大幅下降超过 46%;且
(ii) 董事会预计,与本集团於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十二个月录得的净利润相比,截
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十二个月录得的净利润将大幅下降超过 72%。
收入之下降主要是由於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十二个月来源於前任最大客户的运动相机
的销售收入大幅下滑所致。虽然本集团家庭影像业务继续增长及新开拓了虚拟实境业务,
但 是 这 些 业 务 带 来 的 增 量 收 入 尚 未 能 够 弥 补 来 源 於 前 任 最 大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的 下 滑 金
额。
净利润之下降主要是由於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十二个月来源於前任最大客户的运动相
机的销售收入大幅下滑,以及本集团开拓虚拟实境业务而新增支出所致。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十二个月的年度业绩。上
文所载的资讯仅基於董事会根据目前所得资讯(包括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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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审阅的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的初步评 估。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应细阅预期将於
2017年 3月底前刊发的本公司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十二个月的年度业绩。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天彩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邓荣芳
香港,2017年2月1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之执行董事为邓荣芳先生、吴勇谋先生和卢勇斌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黄岳永先
生和邓锦绣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祖明先生、黄继锋先生和张华强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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