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附录五
上市申请表格
F表格
创业板
公司资料报表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资料报表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资料报表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名称: 寰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号(普通股): 8075
本资料报表列载若干有关上述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本公司」)的资料。该等资料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而提供,旨在向公众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该等资料将会在互联网的创业板网页展示。本资料报表不应视作有关本公司及╱或其证券的完整资料概要。
本报表的资料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更新。
A.一般资料
注册成立地点: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及於百慕达存续
在创业板首次上市日期: 2001年5月31日
保荐人名称: 不适用
董事姓名(请列明董事的身 执行董事:
份-执行、非执行或独立非 林建岳博士(主席)
执行): 陈志光先生
吕兆泉先生
叶采得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志远先生
吴志豪先生
张曦先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主要股东(定义见《创业板 名称 股份数目 百份比
上市规则》第1.01条)的姓 PerfectSkyHoldingsLimited 1,443,156,837 67.56%
名╱名称及其各自於本公司
的普通股及其他证券的权益: 备注:
PerfectSkyHoldingsLimited由丰德丽控股有限公司(「丰德丽」)
全资拥有。丰德丽由 Transtrend Holdings Limited
(「Transtrend」)持有约 41.92%权益。Transtrend由丽新发展有
限公司(「丽新发展」)全资拥有。丽新发展由丽新制衣国际有限公
司(「丽新国际」)及其两间全资附属公司 Zimba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欣楚有限公司持有约61.93% 权益。丽新国际分别由林
建岳博士(「林博士」)及林博士实益拥有 100%权益之善晴有限公
司拥有约12.48%(不包括购股权)及29.57%之权益。
在交易所创业板或主板上市
而与本公司属同一集团的公
司的名称: 不适用
财政年度结算日期: 7月31日
注册地址: ClarendonHouse
2ChurchStreet
HamiltonHM11
Bermuda
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九龙
长沙湾道680号
丽新商业中心11楼
网址(如适用): www.mediaasia.com
股份过户登记处: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CodanServicesLimited
ClarendonHouse
2ChurchStreet
HamiltonHM11
Bermuda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香港中央证劵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
17楼1712-1716号舖
核数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B.业务
(请简要列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从事的业务)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娱乐业务。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C.普通股
已发行普通股数目: 2,136,056,825股
已发行普通股面值: 每股0.01港元
每手买卖单位(股份数目): 4,000股
其他证券交易所(该普通股份
亦於其上市)的名称: 不适用
D.权证
证券代号: 不适用
每手买卖单位: 不适用
届满日: 不适用
行使价: 不适用
换股比率:
(倘权证以换股权的币值计算
则不适用) 不适用
尚未行使的权证数目: 不适用
因尚未行使的权证获行使而须
予发行的股份数目: 不适用
E.其他证券
任何已发行的其他证券的详情。
(上文C所述的普通股及上文D所述的权证除外但包括授予行政人员及╱或雇员的期权)。
(如属在创业板或主板上市证券,请注明证券代号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该普通股份於其上市)的名称)
可换股票据:
1. 於2015年5月13日,本公司发行本金额为130,000,000港元之三年期零息可换股票
据赋予相关持有人转换权,以每股 0.529港元之最初转换价认购合共 245,746,691股
股份。因本公司进行公开发售,转换价及换股股份之数目已调整为每股 0.458港元及
267,973,164股股份(经计及本公司於2014年12月9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之
一般授权可予发行之股份数目)。
2. 於2015年7月3日,本公司发行本金总额为186,840,000港元之三年期零息可换股票
据(「於2018年7月到期之可换股票据」)赋予相关持有人转换权,以每股0.458港元
之转换价认购合共407,947,597股股份。
於本资料报表日期,尚未转换之於 2018年 7月到期之可换股票据之本金额为
166,840,000港元,赋予相关持有人以每股0.458港元之转换价认购共364,279,475股
股份。
如有任何已发行的债务证券获担保,请填写担保人的名称。
不适用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责任声明
公司於本声明日期的在任董事(「董事」)谨表示共同及个别对资料报表所载资料(「该等资料」)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该等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乃属真确、完整、及并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亦概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该等资料有失实或误导成份。
董事亦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於之前刊发的表格内所载的任何详情不再准确後於合理而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提交经修订的资料报表。
董事确认交易所对该等资料概无任何责任,并承诺弥偿交易所因为或由於该等资料而承担的一切责任或蒙受的一切损失。
签署:
林建岳 陈志光
由其授权人吕兆泉代为签署 由其授权人吕兆泉代为签署
吕兆泉 叶采得
由其授权人吕兆泉代为签署
陈志远 吴志豪
由其授权人吕兆泉代为签署 由其授权人吕兆泉代为签署
张曦
由其授权人吕兆泉代为签署
附注:
(1) 本资料报表须由或根据授权书代表本公司每名董事签署。
(2)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52条,本公司必须於之前刊发的表格内所载的任何详情不
再准确後於合理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交易所(按交易所不时所指定的电子格式)提交经修订的资料报表及提交经每一位董事或代表每一位董事正式签署的文本。
(3) 向交易所提交本表格的同时,请将副本传真至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815-9353或其不时
指定的其他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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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亚传媒
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