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要件 请即处理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
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
连同随附之代理人委任表格及临时股东大会回条交予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
行、持牌证券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
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CindaAssetManagementCo.,Ltd.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359及4607(优先股))
选举张国清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认购幸福人寿增发新股方案
及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谨订於2017年1月4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半假座中国北京市
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九号院1号楼十一层1111会议室举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
东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内第7至第8页。
如 阁下拟委任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须将随附的代理人委任表格按其印列的指示填
妥,并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交回。如 阁
下拟亲自或委任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须将随附的回条按其印列的指示填妥,并 於2016
年12月15日(星期四)或之前交回。 阁下填妥及交回代理人委任表格後,届时仍可亲自出
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2016年11月18日
目 录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3
1.序言................................................................. 3
2.临时股东大会处理的事务.............................................. 4
3.临时股东大会........................................................ 5
4.推荐意见............................................................. 6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7
—i—
释 义
在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不时修订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码:1359
及4607(优先股))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2017年1月4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半假座中国北
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九号院1号楼十一层1111会议室举
行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已於香港
联交所上市
「幸福人寿」 指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於本通函中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
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之普通股,包括H股
及内资股
「股东」 指 本公司的股份持有人
—1—
释 义
「子公司」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侯建杭
董事长
中国,北京
2016年11月18日
於本通函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侯建杭先生及陈孝周先生;非执行董
事李洪辉先生、宋立忠先生、肖玉萍女士及袁弘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张祖同先生、许定
波先生、朱武祥先生及孙宝文先生。
—2—
董事会函件
ChinaCindaAssetManagementCo.,Ltd.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359及4607(优先股))
执行董事: 注册地址:
侯建杭 中国
陈孝周 北京市
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非执行董事: 九号院1号楼
李洪辉
宋立忠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肖玉萍 香港中环
袁 弘 干诺道中1号
友邦金融中心
独立非执行董事: 12楼
张祖同
许定波
朱武祥
孙宝文
敬啓者:
选举张国清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认购幸福人寿增发新股方案
及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1.序言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提供将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的相关决
议案的资料,使 阁下可於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投票赞成或反对该决议案作出知情的决定。
—3—
董事会函件
2.临时股东大会处理的事务
将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供股东审议及批准的普通决议案为:选举张国清先生担任本
公司非执行董事;特别决议案为:认购幸福人寿增发新股方案。
(一)审议及批准选举张国清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016年11月18日,非执行董事卢圣亮先生因工作变动辞任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
发展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提名张国清先生担任本公
司非执行董事。张国清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其将
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中国银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後履职,董事任期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张国清先生的简历如下:
张国清先生,1966年出生,现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法规及监
管部境内合规处处长。张 先生自1990年7月至2000年9月期间先後担任江西中医学院社科
部助教、讲师及副教授。自2003年11月至2007年9月先後担任社保基金法规及监管部干
部、法规处助理调研员。自2007年9月开始担任社保基金法规及监管部境内合规处处长
至今。张先生於2010年3月至2016年6月还兼任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016)监事。张先生於1987年毕业於江西大学,获历史
学学士学位;於1990年毕业於郑州大学,获历史学硕士学位;於2003年毕业於中国政
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二)审议及批准认购幸福人寿增发新股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日前收到幸福人寿向本公司提出的增资方案以徵询各股东单位增资意向。
幸福人寿为本公司重要的战略投资平台,是本公司「二五」规划重点支持发展的子
公司之一,对本公司主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和协同潜力,具有良好的长期投资回报,
对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公司拟按照现有持股比例向幸福人寿认购新股,认购金额不超过35.57亿元人民
币。
—4—
董事会函件
此次本公司认购幸福人寿增发新股的认缴金额,拟通过本公司内部资金支付。
根据幸福人寿所提供的增资方案,若幸福人寿其他股东放弃认缴出资或不按股权
比例足额认缴出资,则所余额度可由其他股东认购或引进新的投资人认购。如因寻找
合格投资人,或者因股东、投资人筹集资金等原因导致增资款不能一次性到位的,根
据增资款到账情况,可分步履行增资的行政审批手续,在评估有效期内完成。
此次认购幸福人寿增发新股方案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的任何须予
公布交易,亦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任何关连交易,无需遵守披露或股东批准
的要求;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事项必须由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审议批准并以特别决
议通过。
以上议案已提交本公司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3.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谨订於2017年1月4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半假座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九
号院1号楼十一层1111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告载於本通函内。
为了确定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名单,本公司将於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
至2017年1月4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H股
股东如欲出席是次临时股东大会,须於2016年12月2 日( 星期五)下午4时30分或之前将股票
连同股份过户文件送达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
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凡於2016年12月2 日(星期五)营业时
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之股东有权出席是次临时股东大会。
是次临时股东大会适用之代理人委任表格和回条随附於本通函,并登载於香港联交所
网站(www.hkexnews.hk)。拟 委任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之H股股东,务 请填妥代理人委任
表格,并於临时股东大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送达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填妥及交回代理人委任表格後, 阁下届时仍
可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拟 亲身或委任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之H股股
东,务请填妥回条,并於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或之前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5—
董事会函件
临时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推荐意见
董事认为在临时股东大会通告载列供股东审议并批准的决议案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
体利益。因此,董事建议股东投票赞成将在临时股东大会提呈的决议案。
此致
列位股东 台照
承董事会命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侯建杭
董事长
谨啓
2016年11月18日
—6—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ChinaCindaAssetManagementCo.,Ltd.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359及4607(优先股))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2017年1月4 日(星期三)上午
九时半於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九号院1号楼十一层1111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选举张国清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特别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认购幸福人寿增发新股方案
暂停办理股东名册登记通告
本公司将於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起至2017年1月4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
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本公司H股股东如欲出
席临时股东大会,须於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四时半或之前将股票连同股份过户文件
送达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凡於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
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之股东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地址如下: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舖
—7—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上述议案的详情载於本公司2016年11月18日刊发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函。除另有指明外,
通函已界定词语与本通告中具有相同涵义。
承董事会命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侯建杭
董事长
2016年11月18日
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侯建杭先生及陈孝周先生;非执行董
事李洪辉先生、宋立忠先生、肖玉萍女士及袁弘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张祖同先生、许定
波先生、朱武祥先生及孙宝文先生。
附注:
1.本公司将於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至2017年1月4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凡於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及内资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
大会及於会上投票。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H股股东,最迟须於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
4时30分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舖)。
2.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代表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任代理人
无需为本公司股东,惟必须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以代表有关股东。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由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倘股东为法人,委任文
件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倘委任文件由股东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
人签署委任文件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4.内资股股东最迟须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代理人委任表格、经
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的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H股股东必须将上述
文件於同一期限内送达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
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理人委任表格後,股东届时仍可亲自出席临时股
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5.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亲自或委任代理人)应於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或之前将回条以专人
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的董事会办公室。H股股东(亲自或委任代理人)应将上述文件於同一期
限内送达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
和中心17M楼,传真:(852)28650990)。
6.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所作的任何表决必须以投票方式进行。因此,临时股东大会通
告内的所有议案表决将以投票方式进行。
7.临时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股东(亲身或其委任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股东
或其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8.若属联名股东,则级别较高的股东所作出的投票(无论亲身或通过其委任代理人)将被接纳,而其他联名股
东之投票将被排除;并且就此而言,级别的高低将取决於相关联名股东的名字在股东名册中所登记的前後
顺序。
—8—
選舉張國清先生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認購幸福人壽增發新股方案及臨時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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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
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