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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StarMacallineGroupCorporationLtd.
(一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28)
重选职工代表监事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潘宁先生
及巢艳萍女士於本公司2016年11月18日举行之职工代表大会上获重选为本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
潘宁先生的履历载列如下:
潘宁先生(「潘先生」),50岁,自2012年2月起一直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彼曾於2007年
6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监督本公司的审计工作及评估本公司
的投资决策。在加入本公司之前,自1983年11月至2002年3月,潘先生先後於中国人民银
行常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支行及常州市商业银行担任高级人员。自2002年至2007
年,潘先生担任红星家俱集团副总裁,主要负责企业融资工作。
潘先生於1991年7月在江苏广播电视大学(现称为江苏开放大学)完成了金融学的非全日
制课程,并於1998年6月在苏州大学完成了货币银行学的研究生课程;2009年12月,完成
了由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哈佛商学院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联合推出的「高级经理人
课程—中国」。於2016年6月,潘先生完成了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高级
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课程,并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潘先生於1992年
6月获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分行认定为经济师。
巢艳萍女士的履历载列如下:
巢艳萍女士(「巢女士」),46岁,自2010年12月起一直担任本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巢女
士自2007年6月起一直担任本公司第一发展中心的总经理,主要负责监督本公司的业务
发展及经营状况。自2012年2月起,彼亦一直担任上海弘美投资的执行事务合夥人。在
加入本公司前,巢女士自2002年至2007年在红星家俱集团担任上海区总经理,主要负责
项目投资及开发。
巢女士於2010年1月在上海理工大学完成了工商管理专业的非全日制课程。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第120条,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潘先生
及巢女士之任期自於第三届监事会开始之日,为期三年。
潘先生及巢女士将各自与本公司於职工代表大会当日订立服务协议。潘先生及巢女士
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将不领取任何薪金,只领取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於本公告日期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潘先生及巢女士於过去三年并无於任何上市公司
出任任何董事职位。潘先生及巢女士并无(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本
公司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或控股
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有任何关系;(ii)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所定义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或(iii)於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除本公告所披露的资料外,潘先生及巢女士已确认并无任何与其委任有关的事宜须敦
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任何与其委任有关的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
至(v)条的规定予以披露。
承董事会命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郭丙合
中国,上海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车建兴、张琪、车建芳及蒋小忠;非执行董事为陈淑红、徐国峰、Joseph
RaymondGAGNON及张其奇;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振宁、丁远、李均雄及钱世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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