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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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 代 号:718)
更换公司秘 书、
授权代表及
法律程序代理人
太和控股有限公司(「本 公司」)董事(「董 事」)会(「董事会」)宣 布,自二零一七年二
月 六 日 起,郑 锡 光 先 生(「郑 先 生」)已 辞 任 (i)公 司 秘 书(「公 司 秘 书」);(ii)根 据 香 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之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iii)根据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於香港代表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之授权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
郑先生已向董事会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彼并不知悉任何有关彼辞任之
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任 慧华女士(「任 女士」)已 获委任为(i)公司秘书;(ii)授 权代 表;
及(iii)法律程序代理 人,以接替郑先生,由 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起生效。
任女士持有英国华威大学之会计及金融分析学士学位。彼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
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计师。任女士於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方面拥有
逾20年经验。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郑先生於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贡献致以衷心谢 意,并欢迎任
女士履新。
承董事会命
太和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蔡华波
香港,二 零一七年二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蔡华波先生、孟 昭 亿 博 士、徐可先生、叶非
先生、柳骅博士、陈伟松先生及王强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冒康夫先生、高滨博士、刘艳女士及邓竟成 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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