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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举行之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委任中正达 为本公司之核数师之决议案以投票表决 方式获正式通过。
兹提述中国基建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之
通函(「该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
告(「该通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相
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载於该通告内
有关批准委任中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正达」)为本公司之核数师之普
通决议案(「决议案」)已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
户登记分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点票之监票人。
於股东特别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4,269,910,510股,即为赋予
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股份总数。概无
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但仅可就决议案投反对票。
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所投票数
普通决议案 (概约%)
赞成 反对
「批准委任中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1,190,984,512 0
本公司核数师,以填补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 (100%) (0%)
所有限公司辞任後的临时空缺,其任期将於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届满,并授
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核数师之酬
金。」
据此,决议案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承董事会命
中国基建投资有限公司
主席
业德超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业德超先生、徐小俊先生及季旭东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何金耿先生、郁红高先生及陈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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