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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承担任何责任。
Silverman Holdings Limited
银仕来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16)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
投票表决结果
谨此提述银仕来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之通函(「该通函」)
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该通
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使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结果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假座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50号A10号楼举行其股东特别
大会。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载於该通告的提呈决议案的投票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执业会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就点票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的监票员。投票
表决结果须由毕马威核查,而毕马威的工作只限於应本公司要求执行若干程序,以确定本
公司编制的投票表决结果概要是否与本公司收集并向毕马威提供之投票表格相符。毕马威
就此执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项目准则》或《香港核证项目准则》
所进行之核证项目,毕马威亦不会就与法律解释或投票权有关的事宜作出核证或提出意
见。
於股东特别大会举行当日,本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45,749,656股股份,相当於赋予股
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就提呈决议案投票的股份总数。概无股东获赋予权利出
席股东特别大会惟须如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放弃投票赞成提呈决议案,且概无股东须根
据上市规则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概无股东於该通函中表示有意於股东特别大会上
投票反对决议案或放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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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欣然宣布,载於该通告内的提呈决议案已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
正式通过。有关提呈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投票数目(%)
赞成 反对
1. (a)动议批准、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与云龙资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购 614,431,527 0
人」)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订立之认购协议,内容有关本公 (100%)* (0%)*
司向认购人发行本金总额为300,000,000港元之非上市债券(「债券」)
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b)动议授予本公司董事特别授权以行使本公司权力发行及配发本公司 614,431,527 0
於债券所附带之转换权获行使後按债券转换价(可根据债券条款予 (100%)* (0%)*
以调整)可能须予发行及配发之有关本公司股份数目(为免生疑问,
包括债券转换价经调整後本公司於债券所附带之转换权获行使後可
能须予发行及配发之有关额外股份数目);及
(c)动议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或以上董事签署、签立、完善、交付及作 614,431,527 0
出彼等可能酌情认为与(1)履行认购协议项下之权利及�u或责任并 (100%)* (0%)*
根据债券条款履行权利及�u或责任及(2)於债券所附带之转换权获
行使後按债券转换价(可根据债券条款予以调整)发行及配发之本公
司股份相关而言属必需、适宜或权宜之一切有关文件、契据、行
动、事情及事宜(视情况而定)。
2. (a)动议重选何汉先生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及 614,431,527 0
(100%)* (0%)*
(b)动议重选谭彬先生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 614,431,527 0
(100%)* (0%)*
*占投票股份百分比乃根据股东特别大会上亲身或委任代表投票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计算。
承董事会命
银仕来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刘东
中国,山东,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
�C2�C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八名董事,即执行董事刘东先生、刘宗君先生、陈辰女士、何汉先生及谭彬先
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洪业先生、林继阳先生及高峡先生。
本公告将可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查阅。
本公告以中英文版编制。中英文版如有歧义,概以本公告英文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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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投票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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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仕来控股
20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