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起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笥�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vcgroup.com.hk
(股票代号:821)
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笥�控股有限公 司(「本公 司」)日 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之公布(「该公
布」),内容有关第二次延长配售可换股债券之配售期间。除本公布另有界定外,
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布所披露,载有(其中包 括)有关第二次延长配售期间及配售可换股债券
之最新状况的进一步详情,连同召开本公司股东大会之通告的通函(「通函」)预计
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於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落实通函
内之若干资料,预期通函将延迟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寄发。
承董事会命
�笥�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田家柏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下列董事组成:
执行董事:
田家柏先生(行政总裁)
周景辉先生
连海江先生
谢锦泰先生
非执行董事:
锺志成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松坚先生
黄锦财先生,
MH
萧妙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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