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URAGE MARINE GROUP LIMITED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号:1145)
(新加坡股份代号:ATL.SI)
预期亏损状况改善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录得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较二零一五年财政年度之亏损减少约50%。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勇利航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根据本公司的初步审阅,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录得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五年财政年度」)之亏损减少约50%。该预期亏损减少主要由於(i)本集团持有之船舶的确认减值亏损较二零一五年财政年度减少;(ii)并无如二零一五年财政年度内就出售明利轮及勇利轮所产生共5,335,000美元的亏损;(iii)并无如二零一五年财政年度内就购买煤炭合约所支付的按金作出1,685,000美元的确认减值亏损;及(iv)因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内较少船舶运作而使本集团船舶租赁业务产生的经营亏损减少。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之年度业绩,而该等业绩有待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目前所得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而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集团年度业绩的详情将在本公司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业绩公告中披露,而该公告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发布。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勇利航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苏家乐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苏家乐先生(主席)、黎明伟先生(行政总裁)及陈玉仪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严志美先生、周奇金先生及杜恩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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