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ORANGESKYGOLDENHARVESTENTERTAINMENT (HOLDINGS) LIMITED
橙天嘉禾娱乐(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32)
提示性公布
兹提述橙天嘉禾娱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之公布,内容分
别有关(其中包括)可能出售本集团之业务权益及本公司股份(「股份」)於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短暂停止买卖,以待发出有关本公司一项非常重大出
售事项之公布(「该公布」)。
本公司发出本提示性公布,旨在知会本公司股东有关本公司该项非常重大出售事
项之最新状况。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本公司旗下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卖方」)及本公司与一名独立第三方(「买方」)及其间接控股公司就出售卖方旗下
一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目标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订立买卖协议(「买卖协
议」)。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买卖协议项下所拟进行交易构成一项非常重大
出售事项。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电影放映及经营影院业务。
股份已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以待刊发该公布。本
公司现正编撰及落实该公布之内容。董事会将竭尽所能拟就并发表该公布,务求
尽早恢复买卖股份。
在该公布发表前,股份仍维持暂停买卖。
承董事会命
橙天嘉禾娱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文德章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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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公布刊发时,本公司全体董事如下:
主席兼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伍克波先生 梁民杰先生
黄斯颖女士
执行董事: 冯志文先生
毛义民先生
李培森先生
伍克燕女士
邹秀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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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性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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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天嘉禾
2017-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