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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予披露交易 - 出售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ASYKNIT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18) 须予披露交易 出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本集团於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2月7日期间,以一连串交易於公开市场出售总数 8,607,680股工商银行股份,作价平均每股工商银行股份4.74港元,出售所得款项总 额合共约40,780,000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6(2)条计算,出售事项涉及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 25%,单一出售事项构成了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出售事项故须遵守上市规则之申报 及公告之规定。累计出售事项及过往出售事项仍然按上市规则为本公司之主要交 易。由於本公司已遵守主要交易之要求就该已完成交易载於本公司於2016年12月23 日刊发之公布,本公司并不需要就累计出售事项及过往出售事项而重新界定。 出售事项 本集团於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2月7日期间,以一连串交易於公开市场出售总数 8,607,680股工商银行股份,作价平均每股工商银行股份4.74港元,出售所得款项总 额合共约40,780,000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 由於出售事项在市场上进行,故本公司并不知悉工商银行股份买方之身份。据董事 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工商银行股份之每名买方及彼等最终实 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 已出售资产 本集团已出售8,607,680股工商银行股份,根据公开资料,於2017年1月31日之 356,406,257,089股工商银行股份计算,相当於已发行工商银行股份约0.0024%。 代价 出售事项之出售所得款项总额合共约40,780,000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且於结 算时以现金方式收取。出售事项之价格为工商银行股份於出售时之市价。 *仅供识别 进行出售事项之理由及益处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物业投资、物业发展、证券投资及贷款业务。 进行出售事项旨在达至一个均衡证券投资组合。由於进行出售事项,本集团预期将 确认收益约780,000港元,金额按买入价与出售价(不包括交易成本)之间之差额计 算。本集团拟将出售事项所得款项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出售事项乃按市价作出,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出售事项将提升本公司 之流动资金,属公平合理,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 益。 工商银行资料 工商银行是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合资股份公司,其H股於联交所主板上 市(股份代号:1398)。根据其公司提供在互联网上的简介,工商银行提供公司 和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并提供资产管理、信托、金融租赁及 其他金融服务。 以下乃摘录自工商银行之第三季度报告及年报之资料: 截至9月30日止 九个月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额 484,015 668,733 634,858 除税前溢利 289,866 363,235 361,612 工商银行股东应占 除税後纯利 222,792 277,131 275,811 总资产 23,646,472 22,209,780 20,609,953 一般资料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6(2)条计算,出售事项涉及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 25%,单一出售事项构成了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出售事项故须遵守上市规则之申报 及公告之规定。累计出售事项及过往出售事项仍然按上市规则为本公司之主要交 易。由於本公司已遵守主要交易之要求就该已完成交易载於本公司於2016年12月23 日刊发之公布,本公司并不需要就累计出售事项及过往出售事项而重新界定。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获 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须予披露交易」 指 定义见上市规则 「出售事项」 指 本集团於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2月7日期间出售合共 8,607,680股工商银行股份,出售所得款项约为 40,780,000港元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工商银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 责任合资股份公司,其H股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股 票 代号:1398) 「工商银行股份」 指 股份与每股面值1.00港元的工商银行股本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百分比率」 指 定义见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过往出售事项」 指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20日期间累计 出售12,007,100股工商银行发行股份,总出售所得款项 约56,311,000港元,收益约为2,035,000港元,详情载 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之公告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首席行政总裁 邝长添 香港,2017年2月8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邝长添先生、雷玉珠女士及官可欣女士;非执行董事谢永超先生及赖罗球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徐震港先生、庄冠生先生及韩谭春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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