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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YA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91)
变更公司秘书、
变更授权代表、
变更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之代理人
及
变更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起:
(i)陈先生辞任公司秘书,而朱先生获委任为公司秘书;
(ii)黄先生及陈先生不再担任授权代表,而许女士及朱先生获委任为授权代
表;
(iii)黄先生不再担任代理人,而朱先生获委任为代理人;及
(iv)本公司於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变更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
42楼4210室。
变更公司秘书
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
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起,陈爱发先生(「陈先生」)辞任本公司公司
秘书(「公司秘书」)一职。陈先生将继续担任本集团之财务总监一职。
董事会亦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起,朱孝廉先生(「朱先生」)已获委任为公
司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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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为本集团首席财务官。彼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加入本集团,主要负责本集团
财务管理、会计、资本市场及公司事宜。朱先生为合资格会计师。彼为英国特许
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祝贺朱先生荣升新职。
变更授权代表
董事会谨此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起,黄德威先生(「黄先生」)及陈先生不
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之授权代表(「授权代
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起,董事会执行董事许晨迪女士(「许
女士」)与朱先生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
变更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之代理人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起,黄先生不再担任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
条例第16部项下於香港代表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权代表(「代理
人」)。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起,朱先生已获委任为代理人。
变更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起,本公司於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变更为香
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42楼4210室。
承董事会命
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施琦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
於本公布刊发时间,本公司董事会由四名执行董事施琦女士、许晨迪女士、邱泳
�B先生及黄德威先生,三名非执行董事高峰先生、韩磊先生及王雅媛女士以及四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力涓女士、杨志达先生、白伟强先生及连轶女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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