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CHINA FIRSTCAPITALGROUPLIMITED 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69)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星 期一)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45楼4501�C02室及12�C13 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修订)下列决议案 为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动议 (a)受限於及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拆细股份(定义见下 文)上市及买卖後,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的现有已发行及未发行 股份拆细为五(5)股每股面值0.02港元的股份(「拆细股份」),於紧随本决议 案获通过当日的下一个营业日生效(「股份拆细」);及 (b)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代表本公司就拆细股份向本公司现有股份持有人发 行新股票,并在彼全权酌情认为属必要及适宜的情况下,作出与股份拆细 有关或从属的一切相关事宜及签立一切相关文件。」 承董事会命 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WilsonSea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 �C1�C 附注: (1)凡有资格出席大会并可於会上投票的任何本公司股东(「股东」)均有权委派另一名人士作 为其受委代表出席并代其投票。持有两股或以上本公司股份(「股份」)的股东可委派超过 一名受委代表出席同一大会。受委代表毋须为股东。 (2)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的授权书(如有)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该等经签署证明的授 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须不迟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48小时送达本公司的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22楼,方为有效。 (3)股东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亲身出席所召开的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而在此情况下, 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已撤销论。 (4)倘属任何股份的联名登记持有人,其中任何一名联名登记持有人均可亲身或由受委代表 就有关股份於大会上投票,犹如彼为有关股份的唯一有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名该等联 名登记持有人出席大会,则只有排名首位的股东亲身或由受委代表的投票方获接纳,而 其他联名登记持有人的投票将不获接纳。就此而言,排名先後次序按联名持有股份於股 东名册的排名次序而定。 (5)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WilsonSea先生、赵志军先生、唐铭阳先生、闫海亭先生 及李丹女士;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李华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朱健宏先生、李 志强先生及陈刚先生。 �C2�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港股频道HK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