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FIRSTCAPITAL GROUPLIMITED
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69)
代表委任表格
供股东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星期二)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45
楼4501–02室及12–13室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使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
注1)
地址为
为中国首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股份(「股份」)
共 股(附注2)的登记持有人,兹委任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
(「大会」)主席或(附注3)
地址为
担任本人╱吾等的受委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谨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星期二)上午十
时三十分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45楼4501–02室及12–13室举行的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藉以考虑并酌情通过召开大会通告(「通告」)所载的决议案,并在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代表本人╱
吾等按照以下指示以本人╱吾等名义就有关决议案投票:(附
注4)
普通决议案 赞成(附
注4) 反对(附注4)
向本公司董事授出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
不超过20%的新股份。
日期 签署(附
注5)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请填上所有联名登记持有人的姓名。
2.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本代表委任表格有关的股份数目。倘并无填写数目,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
视为与阁下名下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3.倘阁下拟委任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受委代表,请将「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
并在所提供的空栏内填上所拟委派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本代表委任表格的任何更改均须由签署人
简签作实。倘并无填上任何姓名,则在下述限制规限下,大会主席将担任阁下的受委代表。
4.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阁下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
对」栏内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则阁下的受委代表可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投票或放弃投票。阁
下的受委代表亦有权就通告所载以外但於大会上正式提呈的任何决议案酌情投票。
5.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阁下或获阁下书面正式授权的授权人签署,或如股东为公司,则代表委任
表格须另行加盖公司印监,或经由公司负责人、授权人或其他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6.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的授权书(如有)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该等经证明的授权书或授权文件
副本,须不迟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48小时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
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效。
7.倘属任何股份的联名登记持有人,其中任何一名联名登记持有人均可亲身或由受委代表就有关股份於
大会上投票,犹如彼为有关股份之唯一有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名该等联名登记持有人出席大会,则
只有排名优先的股东亲身或其受委代表的投票方获接纳,而其他联名登记持有人的投票将不获接纳。
就此而言,排名先後次序按联名持有股份於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排名而定。
8.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惟必须亲身出席大会以代表阁下。
9.填妥及交回本表格後,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倘阁下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则阁下受委代表的授权将被视作已撤销论。
代表委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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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控集团
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