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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GTAICONSUMABLESGROUPLIMITED
亨泰消费品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197)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亨泰消费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星
期三)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干诺道西152号港岛太平洋酒店2楼太平洋厅举行
股东周年大会(「股 东周年大 会」),以 处理下列事项:
作为一般事项
1.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
报表以及本公司董 事(「董事」)及 核数师报告;
2. (a)重选林国兴先生为执行董事;
(b)重选陈昱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c)重选麦润珠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d)授权董事 会(「董事 会」)厘定董事的酬金;
3.续聘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彼等的酬金;
作为特别事项
4. 考虑并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修订)以下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在下文第(c)段的规限下,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 交所」)证
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於有关期间(定
义见下文),行 使本公司所有权力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的未发行股
份(「股份」),以 及作出或授予可能须行使有关权力的建议、协议、购股
权、认股权证及可认购或可兑换为股份的其他证券;
(b)上文第(a)段的批准将授权董事可於有关期间作出或授予於有关期间结
束後可能须行使有关权力的建议、协议、购股权、认股权证及可认购或
可兑换为股份的其他证券;
(c)除根据(i)供股(定义见下文);或(ii)行使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授出的
任何购股权;或(iii)任何以股代息计划或根据本公司不时生效的《组织
章程细则》配发及发行股份以代替股份全部或部分股息的类似安排;或(iv) 根据本公司任何认股权证或可兑换为股份的任何证券的条款而行使认 购权或兑换权所发行的任何股份外,董事根据上文第(a)段的批准可配 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不论是否根据购股权或其他原因)的股 份数目,不得超过以下两项的总和:
(aa) 於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的20%;及
(bb)(倘第5项及第6项决议案获通过)本公司於通过本决议案後所购回
的已发行股份数目(最多达通过本决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
目 的10%),而 本决议案第(a)段的授权须以此为限;及
(d)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乃指由通过本决议案当日起直至下列三者中的最早期限止
期间:
(i)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的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
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及
(iii)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授
予董事的授权;
「供股」指董事於指定期间内,向於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份
持有人(董事可就有关零碎配额或根据任何法例限制或责任,或任何认
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例,在认为必要或合宜时予以排除
或作出其他安排),按彼等当时的持股比例,提呈股份、或发售或发行
认股权证、购股权或其他证券以供认购股份。」
5.考虑并酌情通 过(不 论有否修 订)以 下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第(b)段的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於有关期 间(定义
见下文)行使本公司所有权力,在联交所或股份可能上市并就此获香港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及联交所认可的任何其他证券
交易所购回股份,并於其他方面遵守证监会、联交所就此的规则及规例
及一切其他适用法例购回股份;
(b) 本公司根据第(a)段的批准於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可购回的股份数目,
不得超过於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的10%,而根据本决议
案第(a)段而授出的授权须以此为限;及
(c)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乃指由通过本决议案当日起直至下列三者中的最早期限止
期间:
(i)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的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
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及
(iii)本公司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授
予董事的授权。」
6. 考虑并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修订)以下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在正式通过上文第4及5项普通决议案的情况下,扩大根据上文第4项决
议案所述授予董事行使本公司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未发行股份的无条件
一般授权,方法为加入通过本决议案後本公司所购回的已发行股份数目,惟
增加数额不得超过通过第5项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 的10%。」
承董事会命
亨泰消费品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林国兴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注册办事处: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
CricketSquare 地点:
HutchinsDrive 香港
P.O.Box2681 上环
GrandCaymanKY1-1111 干诺道西88号
CaymanIslands 粤财大厦
31楼
附注:
1.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委任一名或以上代表出席大会并
代其投票。受委代表可就投票方式表决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如多於一名委
任代表被委任,则必须注明每名受委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数目及种类。
2.本代表委任表格须按其上印列的指示填妥及签署,并连同据此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
件(如有),或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经公证副本,最迟须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 份
过户登记分处」)(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方为有效。
3.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
上投票。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文据将被视作已撤销论。
4.厘定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本公司股东的记录日期将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星期
二)。
5.倘股东周年大会当日上午七时正後任何时间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 或「黑色」暴
雨警告信号生效,大会将会延期。本公司将於本公司网站www.hengtai.com.hk及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刊发公布,以通知股东有关重新安排的会议日期、时间及地点。
6. 本通告之中文译本仅供参考。中英文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分别为林国兴先生(主席)、李彩莲女士、洪秀容女士及高勤建女士;一名非执行董事陈昱女士;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JohnHandley先生、麦润珠女士及潘耀祥先生。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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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泰
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