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91)
进一步延迟寄发持续关连交易通函
兹提述(i)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28日有
关《煤炭购销框架协议》及《煤炭运输框架协议》的持续关连交易公告(「该公
告」)及(ii)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月19日有关延迟寄发持续关连交易通函
的公告(「延迟公告」)。除本公告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及
延迟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本公司预期於2017年2月10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
份载有《煤炭购销框架协议》及《煤炭运输框架协议》的条款详情及就有关协
议条款发表意见的独立财务顾问函件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的通函(「该
通函」)。
由於本公司落实该通函将收录的资料需时,该通函的寄发日期预期会延
迟至2017年2月17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应学军
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2017年2月10日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为:
陈进行、刘传东、王欣、梁永磐、应学军、朱绍文、曹欣、赵献国、刘海峡、
关天罡、冯根福*、罗仲伟*、刘�核�*、姜付秀*、刘吉臻*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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