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
失承担任何责任。
APAC RESOURCES LIMITED
亚太资源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04)
内幕消息
及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
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按照对本集团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期间之未经审核综
合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审阅,相比二零一六年上半年期间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
129,000,000港元,预期录得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不少於200,000,000港元。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亚太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
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
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按照对本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二零一七年上半年
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审阅及目前可得资料,相比截至二零一五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二零一六年上半年期间」)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129,0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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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期间之中期业绩预期将录得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不少於
200,000,000港元。
预期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期间录得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主要是由於以下各项:(i)部分出售
本集团於Metals XLimited之投资之收益;及(ii)应收贷款账面值之公平值调整。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
目及目前可得资料後作出的初步评估所得,有关资料仍未落实,并有待本公司核数师进行
审阅。本公司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期间之中期业绩公告,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亚太资源有限公司
主席
ArthurGeorge Dew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Brett Robert Smith先生(副主席)及Andrew Ferguson先生(行政总裁)
非执行董事
Arthur George Dew先生(主席()王大钧先生为其替任董事)、李成辉先生及苏国豪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永权博士、郑铸辉先生及Robert Moyse Willcocks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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