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670)
完成公告
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出售东航物流全部股权
谨此提述(i)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29日的公
告(「出售公告」);(ii)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19日的进一步公告;及(iii)本公司
日期为2016年12月19日的通函,内容有关向东航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航产业
建议出售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航物流100%股权(「出售事项」)。
亦提述日期为2017年1月17日的公告,内容有关2017年第一次股东特别大会的
投票表决结果。於2017年第一次股东特别大会上,有关出售事项的决议案获本
公司独立股东通过。
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出售公告所载者具有相同涵义。
截至2017年2月8日,本公司已将持有的东航物流100%股权转让给东航产业,并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出售」)。因此,自2017年2月8日起,东航物流不再
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C1�C
完成出售後,本公司将专注从事航空客运业务,深入推进改革转型,提升本公
司航空客运主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承董事会命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汪健
公司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2017年2月10日
於本公告发表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刘绍勇(董事长)、马须伦(副董事长、总经
理)、李养民(董事、副总经理)、徐昭(董事)、顾佳丹(董事)、唐兵(董事、副总经
理)、田留文(董事、副总经理)、李若山(独立非执行董事)、马蔚华(独立非执行
董事)、邵瑞庆(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蔡洪平(独立非执行董事)。
�C2�C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
0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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