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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年度業績公告

�C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在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01052) 二 ○ 一 六 年 年 度 业 绩 公 告 董事长报告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 本公司」)之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统称 「 本集团」)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 经营业绩与派息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 ( 「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业务收入录得人民币25.19亿元,同比增长13.2%。 其中路费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3.4%至人民币25.12亿元,再创历史新高。股东应占盈利为人民币9.188亿元,同比增长 72.7%。 董事会建议派发二○一六年末期股息每股0.20港元,连同已派发之中期股息每股0.13港元,报告年度内的股息总额为每 股0.33港元,相当於每股人民币0.288457元,全年派息率相当於52.5% ( 二○一五年:72.2%)。 年度回顾 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环境 回顾二○一六年,世界经济仍处於後危机时代的深度调整阶段,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世界银行组织等机 构不断下调增长预期。 在全球经济持续低速增长的总体背景下。发达经济体增长依然分化,美、英经济复苏相对较快,而欧、日等发达经 济体复苏依然低迷;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增速逐步企稳,但诸如经济结构单一、财政赤字偏高等结构性问题依 然存在。 在全球经济维持低速增长之际,诸如英国六月公投脱欧等 「 黑天鹅」事件对市场造成冲击。除此以外,民粹主义、贸 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地缘政治冲突等其他风险事件也给全球经济的前景增添了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C 2 �C 面对缓慢复苏及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中央政府依然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适应和 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经济运行 保持在合理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GDP同比增长6.7%至人民币74.41万亿元,该增 速符合经济 「 新常态」的总体特徵,实现了 「 十三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报告年度内,收费公路行业政策环境保持平稳的态势,为本集团的业务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虽然重大节假日小 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 绿色通道」免费政策继续执行,但相关规则、执行力度无进一步深化的趋势。此外,政府相 关部门仍在抓紧修订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并按中央政府的要求 「 坚持完善调整收费公路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 通行费标准,并在2017年底前完成」。 业务发展 报告年度内,国内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交通运输经济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在此背景下,本集团辖下项目总体保持良 好的增长态势,尽管陕西西临高速之经营期已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结束,并移交当地政府,但包括广州北二环 高速、湖南长株高速等在内的现有项目之通行费收入持续录得双位数增长,为主营业务注入强劲增长动力。 报告年度内,人民币汇率持续承压,而美国联邦储备局亦在十二月启动近十年来的第二次加息,联邦公开市场委 员会(FOMC)表明2017年进入加息轨道,美元进一步走强,国际资本进一步撤离新兴市场及发展中国家。为此, 本集团积极采取措施:一是把握市场窗口,成功在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 熊猫债」)共计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 率在3%左右,并将筹集的资金用於提前偿还境内、外的银行借款 ( 包含港元、美元及人民币),二是通过金融衍生 工具CCS将所持有的欧元中期票据进行汇率对冲。通过以上的措施,本集团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 构,降低了综合财务成本,并有效管理了人民币汇率承压所带来的风险。 �C 3 �C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於八月一日完成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广西梧州港码头51%股权的交易,进一步回收现金资源, 并增厚报告年度内的盈利水平;此外,为提高现金资产的回报率,本集团於十二月宣布,其已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越秀金控」)订立一份认购协议 ( 「 认购事项」),以投资人民币3.4亿元认购越秀金控增发的新A 股,预计占其扩大後股本的0.85%。本集团看好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前景,同时考虑到越秀金控所具备的增长潜力, 预计该交易可促使本集团分享其持续增长带来的益处。认购事项须待认购事项的若干条件达成後方告完成。於本公 告日期,认购事项仍在处理中,尚未完成。具体详情可参考本集团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发布的公告。 前景与展望 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前景 IMF在其於二○一六年十月四日发布的 《 世界经济展望》中,预计二○一七年全球经济增长率为3.4%。从中期来 看,IMF预计发达经济体将延续低增长路径,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将加速增长。IMF同时强调,後金融危机以 来,全球经济在复苏道路上的各类不确定性值得关注,为支持短期内的增长,发达经济体应保持宽松的货币政策, 但也需清晰地看到货币政策本身无法彻底解决由生产效率放缓和老龄化引起的问题。此外,民粹主义、贸易保护主 义的抬头、反全球化的情绪升温、地缘政治冲突等,是值得警惕的风险。如何持续推动改革创新,政策协调,增强 中长期增长潜力,仍是世界各国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 中国经济正处於 「 新常态」时期,预期增长速度更趋於平稳、增长动力更加多元化。经济结构变化仍有巨大潜力,工 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尚未完成,消费结构、生产结构升级前景可期。改革深化所推动的市场化、国 际化蕴含的红利仍然巨大。尽管外部环境存在一系列不确定性和风险点,但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预期不会改 变,经济增长将依然保持平稳。 公路运输受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影响,但其需求具有相对刚性的特点。在社会汽车保有量持续双位数增长、居民消 费增加、旅游业快速发展、因电子商务兴起而催生物流业飞速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推进等因素带动下,公路运输需 求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高速公路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按 照中央政府的规划,全国高速公路里程至 「 十三五」末将达到15万公里,通过加强、完善高速公路网络的建设,从 而更好支持 「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三大战略,并服务於新型城镇化,实现城市群之间、城市 群内部的互联互通。基於上述因素,本集团依然看好行业的发展前景。 �C 4 �C 发展策略展望 基建设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集团专注的交通基建投资、运营商,在收费高速公路�u 桥梁行业的运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将继续凭藉诸如低成本融资能力等优势,积极把握行业的投资机遇。区 域策略上,本集团依旧重点关注受益於 「 新十年(2016-2025)中部崛起规划」支持、东部沿海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转 移带来发展机遇的中部人口劳动力大省,择机并购优质高速公路项目。并购的过程中,本集团会重视信用评级的维 护,充分考虑及评估并购及业务运营对评级指标的影响。此外,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望 於2017年底前完成修订,本集团除了密切关注其动向外,也积极推进成熟项目实施改扩建的可行性研究。 近年来,本集团通过处置普通公路、广西梧州港码头等资产,进一步优化了资产组合。管理层将会持续检视并推进 优化整体资产组合的方案,强化 「 资产经营」的理念,提升本集团整体的盈利能力,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致谢 报告年度内,各位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员工能继续以务实、勤奋、坚定的工作态度追求卓越及精品力作,本人 谨代表本集团全体同人感谢所有股东、银行及工商界人士和业务夥伴多年来的鼎力支持。 朱春秀 董事长 香港,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合并利润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C 5 �C 附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2,497,848 2,066,848 其他路费业务收入 21,155 159,175 业务收入 3 2,519,003 2,226,023 经营成本 5,6 (834,900) (775,247) 服务特许权下提升服务之建造收入 43,627 213,504 服务特许权下提升服务之建造成本 (43,627) (213,504)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 4 135,950 (128,240) 一般及行政开支 5,6 (226,238) (202,091) 营运盈利 1,593,815 1,120,445 财务收入 7 47,473 27,783 财务费用 7 (459,800) (536,222)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40,566 26,849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298,510 231,077 除所得税前盈利 1,520,564 869,932 所得税开支 8 (354,087) (216,910) 年度盈利 1,166,477 653,022 应占盈利: 本公司股东 918,817 532,086 非控股权益 247,660 120,936 1,166,477 653,022 本公司股东应占每股盈利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9 0.5491 0.3180 合并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C 6 �C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度盈利 1,166,477 653,022 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汇兑差额 1,701 1,397 於出售附属公司时释放之汇兑差额 ― (72,583) 1,701 (71,186)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168,178 581,836 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股东 920,518 460,900 非控股权益 247,660 120,936 1,168,178 581,836 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C 7 �C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附注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无形经营权 18,485,580 18,952,996 商誉 632,619 632,619 物业、厂房及设备 86,255 93,923 投资物业 35,271 33,363 於一间合营企业之投资 428,570 388,004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1,495,331 1,457,435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812 812 衍生金融工具 26,597 ― 其他非流动应收款项 11 82,003 95,945 21,273,038 21,655,097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12 71,611 102,589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12 105,478 118,042 应收一间附属公司的一个非控股权益款项 72,507 67,688 短期银行存款 ― 1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45,922 866,665 1,295,518 1,164,984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资产 ― 599,192 1 ,295,518 1,764,176 总资产 22,568,556 23,419,273 权益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股本 147,322 147,322 储备 8,934,636 8,424,424 9,081,958 8,571,746 非控股权益 2,222,344 2,257,347 总权益 11,304,302 10,829,093 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C 8 �C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附注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4,808,348 7,216,847 递延收入 79,105 82,9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75,343 1,932,015 应付票据 1,452,359 1,403,973 公司债券 1,990,978 ― 10,306,133 10,635,795 流动负债 借款 235,193 675,268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 ― 175,729 应付控股公司款项 837 158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92,050 57,050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 13 562,212 572,031 递延收入 3,660 3,660 当期所得税负债 64,169 52,740 958,121 1,536,636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负债 ― 417,749 958,121 1,954,385 总负债 11,264,254 12,590,180 权益与负债总额 22,568,556 23,419,273 附注 �C 9 �C 1 编制基准 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 ( 「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 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披露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乃采用历史成本法编制,并就可供出售财务 资产、衍生金融工具及投资物业 ( 按公允值列账)的重估作出修订。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需要运用若干重要的会计估计,亦同时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 过程中作出判断。 新订�u经修改准则、修订及改进 下列为本集团於二○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必须采纳,并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新订准则、准则修订及改 进。 香港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 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 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 会计准则第38号 ( 修订) 折旧及摊销可接受方法之澄清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 修订)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入账的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 修订) 收购於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递延监管账目 采纳此等新订准则、准则修订及改进并无对本集团的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合并财务 报表的编制亦无任何重大改变。 附注 �C 10 �C 本集团并未提早采纳以下已於二○一七年一月一日起或其後的财政年度颁布及生效并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新订准则 及准则修订: 於以下日期起或其後 的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 ( 修订) 所得税 二○一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 ( 修订) 现金流量表 二○一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 修订) 分类及计量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 二○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二○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与客户合约之收入 二○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二○一九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 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 资产出售或出资 尚待公布 管理层正评估新订准则及准则修订的影响,惟目前未能说明该等新订准则及准则修订会否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财 务状况有重大影响。 附注 �C 11 �C 2 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经营及管理於中国的收费公路、桥梁及码头。 执行董事已获确认为主要营运决策者。董事审阅本集团的内部报告,以评估本集团於主要的申报分部-中国的收费 公路及桥梁项目的表现。董事以本年度除所得税後盈利为计量基准,评定此项主要申报分部的表现。其他营运主要 包括码头营运、投资及其他方面。分部间未进行任何销售。该等营运概无构成独立分部。提供予主要营运决策者之 财务资料乃按与合并财务报表一致之方式计量。 码头及所有 业务分部 收费公路营运 其他分部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收入 ( 来自外部客户) 2,491,151 6,697 2,497,848 其他路费业务收入 21,155 ― 21,155 业务收入 2,512,306 6,697 2,519,003 无形经营权摊销 (505,763) ― (505,763)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17,130) (730) (17,860) 出售一家附属公司之收益 ― 112,076 112,076 营运盈利 1,486,334 107,481 1,593,815 财务收入 47,461 12 47,473 财务费用 (446,045) (13,755) (459,800)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40,566 ― 40,566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298,510 ― 298,510 除所得税前盈利 1,426,826 93,738 1,520,564 所得税开支 (354,087) ― (354,087) 年度盈利 1,072,739 93,738 1,166,477 附注 �C 12 �C 码头及所有 业务分部 收费公路营运 其他分部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收入 ( 来自外部客户) 2,056,079 10,769 2,066,848 其他路费业务收入 159,175 ― 159,175 业务收入 2,215,254 10,769 2,226,023 无形经营权摊销 (419,119) ― (419,119)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20,288) (17,970) (38,258) 於出售时释放汇兑差额之汇兑收益 72,583 ― 72,583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30,087 ― 30,087 减值亏损拨备 -无形经营权 (266,435) ― (266,435) 营运盈利�u ( 亏损) 1,143,027 (22,582) 1,120,445 财务收入 27,773 10 27,783 财务费用 (512,829) (23,393) (536,222)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26,849 ― 26,849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231,077 ― 231,077 除所得税前盈利�u ( 亏损) 915,897 (45,965) 869,932 所得税开支 (216,910) ― (216,910) 年度盈利�u ( 亏损) 698,987 (45,965) 653,022 附注 �C 13 �C 码头及所有 业务分部 收费公路营运 其他分部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与负债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分部资产总额 22,540,943 27,613 22,568,556 添置非流动资产 48,873 624 49,497 分部资产总额包括: 於一间合营企业之投资 428,570 ― 428,570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1,495,331 ― 1,495,331 分部负债总额 (11,228,916) (35,338) (11,264,254) 分部负债总额包括: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之款项 (92,050) ― (92,050)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分部资产总额 22,794,528 624,745 23,419,273 添置非流动资产 6,680,112 690 6,680,802 分部资产总额包括: 於一间合营企业之投资 388,004 ― 388,004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1,457,435 ― 1,457,435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资产 ― 599,192 599,192 分部负债总额 (12,062,043) (528,137) (12,590,180) 分部负债总额包括: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之款项 (57,050) ― (57,050)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负债 ― (417,749) (417,749) 所有主要经营实体驻於中国。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所有收入产自中国。此外,本集团的大部分资产位於中国。因 此,不作地理资料呈列。 分部基准或计量分部损益的基准与最近年度财务报表并无差异。 附注 �C 14 �C 3 业务收入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2,497,848 2,066,848 其他路费业务收入 21,155 159,175 2,519,003 2,226,023 附注: 其他路费业务收入主要指陕西省的西安至临潼高速公路 ( 「 陕西西临高速」)就改扩建工程实施交通管制措施而令陕西西临高速收费车流量下降的收 入,而该等收入收取自参与该项目的订约方。 4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物业之公允值收益 605 1,074 汇兑收益�u ( 亏损)-净额 -於出售附属公司时释放之汇兑差额 ― 72,583 -未变现及已变现的汇兑亏损 (2,142) (15,15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304) (3,457)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112,076 30,087 高速公路及桥梁损坏赔偿 4,901 11,976 来自承包商有关终止建造合约之赔偿 ― 3,250 代收路费之手续费收入 5,162 5,885 管理服务收入 3,225 3,803 服务区及油站之租金收入 13,368 13,278 减值亏损拨备 -无形经营权 ― (266,435) 其他 (941) 14,872 135,950 (128,240) 附注 �C 15 �C 5 按性质分类之开支 计入经营成本和一般及行政开支之开支分析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税 ( 附注a) 34,060 75,221 无形经营权摊销 505,763 419,119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17,860 38,258 收费公路及桥梁之养护开支 110,877 82,525 收费公路及桥梁之经营开支 69,762 56,803 核数师酬金 -审计服务 2,658 2,662 -非审计服务 209 300 租金开支 13,844 11,939 法律及专业费用 5,732 8,651 附注: (a) 根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在中国的营运实体须缴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税。 6 雇员福利开支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员工成本 ( 包括董事酬金) -工资及薪金 162,554 154,041 -退休金成本 ( 界定供款计划) ( 附注a) 17,480 17,352 -社会保障成本 16,333 16,779 -员工福利及其他福利 47,417 54,856 雇员福利开支总额 243,784 243,028 附注 �C 16 �C 附注: (a) 本集团根据职业退休计划条例为若干香港雇员设立一项界定供款计划 ( 「 职业退休计划」)。雇主及雇员就计划作出之供款乃分别按雇员基本薪 酬之15%及5%计算。 本集团亦为其他香港雇员参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 「 强积金计划」)。本集团之强积金计划供款为雇员有关收入 ( 定义见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条例)之5%,最多为每名雇员每月1,500港元 ( 相等於人民币1,299元)。倘雇员之有关收入高於每月7,100港元 ( 相等於人民币6,150元),则 雇员亦须向强积金计划作出相应供款。强积金供款一经支付,即悉数及即时作为应计权益归属予雇员。 本公司於中国之附属公司须参与由有关省或市人民政府设立之界定供款退休计划,每月向退休计划作出最多达雇员上年度平均月薪的20% 或上年度所在地区月均工资的3倍的20%,以较低数为供款标准。 (b) 退休金-界定供款计划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预扣供款 ( 二○一五年:零)。於年内并无动用任何预扣供款 ( 二○一五年:零)。合共人民币17,480,000 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7,352,000元)之供款於年内应付予基金。 附注 �C 17 �C 7 财务收入�u费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利息收入 9,903 20,510 其他非流动应收款项之利息收入 6,589 7,273 应收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之利息收入 4,384 ―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值收益 26,597 ― 财务收入 47,473 27,783 利息开支: -银行借款 (322,682) (320,691) -银行融资费用 (14,605) (9,647) -来自若干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之贷款 (156) (1,358) -来自最终控股公司之贷款 (7,824) ― -其他贷款 (468) (960) -应付票据 (30,337) (18,709) -公司债券 (31,903) ― 银行借款之汇兑亏损 (9,971) (154,673) 应付票据之汇兑亏损 (41,854) (30,184) 所产生财务费用 (459,800) (536,222) 附注 �C 18 �C 8 所得税开支 (a) 由於本集团在年内并无任何应缴纳香港利得税之收入,故并无在合并财务报表内作出香港利得税计提 ( 二○ 一五年:无)。 (b)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对本集团在中国之附属公司、联营公 司及一间合营企业所获得之盈利计提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适用主要所得税率为25% ( 二○一五年:25%)。 此外,自二○○八年一月一日後,於赚取之外资企业盈利中进行之股息分派须按5%或10%之税率缴纳预扣 所得税。年内,本集团按5%或10% ( 二○一五年:5%或10%)之税率对部分在中国之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 未分派盈利计提预扣所得税。 於二O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就中国一间附属公司之未汇出收益涉及之预扣税确认人民币 23,580,000元 ( 二O一五年:人民币13,593,000元)之递延税项负债,因预期将以该等收益於中国进行再投 资。 (c) 合并利润表内已扣除之所得税金额指: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当期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 309,533 288,802 -过往年度少计提金额 1,226 2,669 递延所得税 43,328 (74,561) 354,087 216,910 附注 �C 19 �C 本集团之除所得税前盈利减应占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业绩之税项,与使用主要适用税率计算之理论金额有所不 同,列示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所得税前盈利 1,520,564 869,932 减:应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298,510) (231,077) 减: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之业绩 (40,566) (26,849) 1,181,488 612,006 按25% ( 二○一五年:25%)之税率计算 295,372 153,002 无须缴税之收入 (14,206) (53,701) 不可扣税之开支 56,509 101,720 享有税务优惠之附属公司之盈利 ( 附注(a)) (16,062) (19,950) 未确认之税项亏损 ( 附注(b)) 9,331 19,886 动用先前未确认之税项亏损 (15,646) (10,214) 确认先前未确认之税项亏损 ― (8,866) 过往年度少计提金额 1,226 2,669 税率不同的影响 (1,007) (1,014) 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未分配盈利之预扣税 38,570 33,378 所得税开支 354,087 216,910 附注: (a) 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享有六年所得税优惠税率待遇,可按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纳税。 (b) 就结转之税务亏损而确认之递延所得税资产仅限於有关税务利益可透过未来应课税盈利实现之情况。本集团并无就有关未动用亏损约人民 币617,012,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023,305,000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约人民币154,253,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255,826,000 元)。未动用税项亏损将於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到期。 附注 �C 20 �C 9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将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计算。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 ( 人民币千元) 918,817 532,086 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 ( 千股) 1,673,162 1,673,162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 人民币元) 0.5491 0.3180 由於年内并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摊薄盈利相等於每股基本盈利 ( 二○一五年:相同)。 10 股息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付中期股息每股0.13港元,等值人民币0.11元 ( 二○一五年:每股0.12港元,等值每股人民币0.10元) 186,241 160,094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0.20港元,等值人民币0.18元 ( 二○一五年:每股0.16港元,等值每股人民币0.13元) 296,394 224,065 482,635 384,159 於结算日後拟派之末期股息於结算日并未确认为负债。 附注 �C 21 �C 11 其他非流动应收款项 非流动应收款项指与二○○九年出售本集团的湘江二桥之收费经营权有关的应收代价余款现值 ( 按折现率5.32%折 现)之非即期部分。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代价余款总额为人民币103,9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16,300,000 元),将会於经营期限於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完结前分10期每半年支付。按照偿还时间表,二○一七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 ( 二○一五年: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後将收取约人民币82,0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 95,900,000元)。 应收代价余款的公允值约为人民币110,5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25,000,000元),乃以余额人民币 125,4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45,700,000元)按适用目前利率4.73% ( 二○一五年:4.78%)折让预测,并 分类为属公允值等级制度中之第二级。 12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 附注a) 71,611 102,589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105,478 118,042 177,089 220,631 附注: (a)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账款之账龄均不足30天 ( 二○一五年:30天)。 本集团之收入一般以现金支付及其通常不会有任何应收款项结余。应收账款指应收地方交易运输部之款项,该部门因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实 施了统一路费收取政策而为全部经营实体收取路费收入。结算期通常为一个月以内。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账款均无过期或减 值,且并无就应收账款作出减值亏损拨备 ( 二○一五年:相同)。 於二○一六年及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均已履行 ( 二○一五年:相同)。 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作抵押之抵押品。於报告日期所面临的最高信贷风险为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呈列的应收款项账面值。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及按金之账面值与其公允值相若,并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附注 �C 22 �C 13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款 56,457 79,08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505,755 492,949 562,212 572,031 应付账款主要指应付承建商之建造成本。应付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30天 20,044 25,150 31至90天 ― 1,018 超过90天 36,413 52,914 56,457 79,082 除了约人民币12,1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2,100,000元)是以港元计值外,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 计费用主要以人民币计值,而账面值与其公允值相若。 �C 23 �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营运中收费公路及桥梁的资料概要 余下 收费里程 阔度 收费站 公路类别 应占权益 经营期限 ( 行车线) (%) ( 年) 附属公司 广州北二环高速 42.5 6 5 高速公路 60.00 16 陕西西临高速 20.1 4 3 高速公路 100.00 不适用 (1) 广西苍郁高速 23.3 4 1 高速公路 100.00 14 天津津保高速 23.9 4 3 高速公路 60.00(2) 14 湖北汉孝高速 38.5 4 2 高速公路 100.00 20 湖南长株高速 46.5 4 5 高速公路 100.00 24 河南尉许高速 64.3 6 2 高速公路 100.00 19 湖北随岳南高速 98.1 4 4 高速公路 70.00 24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广州西二环高速 42.1 6 4 高速公路 35.00 14 虎门大桥 15.8 6 4 悬索桥梁 27.78(3) 13 广州北环高速 22.0 6 8 高速公路 24.30 7 汕头海湾大桥 6.5 6 3 悬索桥梁 30.00 12 清连高速 215.2 4 16 高速公路 23.63 18 (1) 陕西西临高速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经营期结束,已按协议移交政府。 (2) 本集团应占股权比例为60%;利润分配比例:二○一二年及之前为90%,二○一三年至二○一五年为40%,二○ 一六年及之後为60%。 (3) 由二○一○年起的利润分配比例为18.446%。 �C 24 �C 收费公路及桥梁项目收费摘要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 日均收费车流量 日均路费收入 (1) 每辆加权平均路费收入 二○一六年 同比变动 二○一六年 同比变动 ( 人民币元) 同比变动 ( 架次�u天) % ( 人民币元 % % �u天) 附属公司 广州北二环高速 194,227 14.3% 2,844,349 9.3% 14.6 -4.4% 陕西西临高速 (2) 44,200 不适用 741,168 0.8%(3) 16.8 不适用 广西苍郁高速 11,043 51.4% 235,237 28.1% 21.3 -15.4% 天津津保高速 26,993 4.7% 269,413 4.6% 10.0 -0.1% 湖北汉孝高速 23,806 26.0% 424,267 10.2% 17.8 -12.5% 湖南长株高速 20,577 9.6% 617,057 4.1% 30.0 -5.1% 河南尉许高速 17,167 6.5% 768,191 2.4% 44.7 -3.8% 湖北随岳南高速 16,302 4.0% 1,150,852 -8.9% 70.6 -12.4%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广州西二环高速 58,615 16.6% 1,073,786 8.4% 18.3 -7.0% 虎门大桥 107,429 7.6% 4,070,068 6.0% 37.9 -1.5% 广州北环高速 307,147 13.1% 2,027,121 7.2% 6.6 -5.3% 汕头海湾大桥 26,368 24.4% 800,330 17.3% 30.4 -5.7% 清连高速 36,753 10.4% 1,834,884 5.1% 49.9 -4.8% 各项目每辆加权平均路费收入与客货车占比、车辆行驶路径及超限超载车辆数量等因素密切相关。报告年度内各项目每 辆加权平均路费收入不同程度同比下降,主要是由於客车占比随着汽车保有量增长而逐步提升、区间收费车流量增速快 於过境收费车流量增速、以及全国治超力度加大使得超限超载车辆减少。 (1) 根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 ( 简称 「 营改增」)试点。二○一六年五月开始收入为扣除增值税後净收入,而二○一五年全年收入以及二○一六年一至四月收入是包含营业税的收 入。 (2) 陕西西临高速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经营期结束,已按协议移交政府。二○一六年数据均为一至三季度的数据。同时,由於陕西西临高速自二○ 一四年八月至二○一五年十一月期间实施 「 四改八」改扩建工程,期间实施交通管制,因此,日均收费车流量及每辆加权平均路费收入同比变动均不 适用。 (3) 按照 「 四改八」协议约定,二○一六年路费收入以二○一五年的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递增3.5%进行计算。增速低於3.5%主要是由於执行 「 营改增」 政策,路费收入为扣除增值税後净收入,受此影响,同比增速略有下降。 �C 25 �C 收费公路及桥梁项目 二○一六年季度日均收费车流量分析 日均收费车流量 ( 架次�u天)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附属公司 广州北二环高速 178,709 188,414 210,024 199,529 陕西西临高速 (1) 39,747 43,380 49,416 不适用 广西苍郁高速 (2) 12,985 9,653 11,173 10,367 天津津保高速 24,928 29,349 29,887 23,812 湖北汉孝高速 24,540 21,831 25,330 23,511 湖南长株高速 19,588 19,317 21,552 21,827 河南尉许高速 16,923 15,348 18,237 18,137 湖北随岳南高速 (2) 20,414 12,662 16,516 15,623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广州西二环高速 51,363 57,170 62,248 63,585 虎门大桥 101,942 104,579 116,403 106,700 广州北环高速 283,077 301,098 325,764 318,321 汕头海湾大桥 22,640 21,944 33,163 27,636 清连高速 (2) 40,513 32,127 38,457 35,907 (1) 陕西西临高速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经营期结束,已按协议移交政府。二○一六年数据均为一至三季度的数据。 (2) 作为省际通道,春运期间车流量呈现高位,从而表现为第一季度日均收费车流量高於其他三个季度日均收费车流量。 �C 26 �C 二○一六年季度日均收费车流量分析 车型分析 ( 按车流量统计)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经营项目主要位於广东、广西、湖南、湖北、陕西、河南及天津七个省�u市。根据本集团投资经营 项目所在地区车型划分标准,广东省及河南省内经营项目车型按照一至五类划分,其他地区经营项目车型按照客 ( 车)货 ( 车)划分。由於陕西西临高速在二○一四年八月至二○一五年十一月期间实施 「 四改八」改扩建工程,期间实行交通管 制,收费车流及车型结构出现显着变化,而路费收入根据二○一五年按协议到账收入为基数,按照递增3.5%进行计算, 车型结构与路费收入不相匹配,故不再进行车型分析。 �C 27 �C 广东省及河南省内经营项目於二○一六年的车型分析 ( 按车流量统计) 其他地区经营项目於二○一六年车型分析 ( 按车流量统计) �C 28 �C 经营表现综述 宏观经济环境 报告年度内,全球经济复苏显现低迷不振态势。发达经济体的增长回升强於预期,制造业产出有所恢复。新兴市场和发 展中经济体出现增长减缓,金融环境普遍收紧。整体而言,全球政治、经济风险偏於下行。 在面对全球经济深度调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国内全年经济总体运行实现平稳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 料显示,二○一六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人民币744,127亿元,同比增长6.7%,领先於全球主要经济体,呈现缓中趋 稳、稳中向好的态势。 本集团投资运营的项目遍布广东、陕西、天津、广西、湖南、湖北及河南等地,该等区域二○一六年生产总值同比分别 增长7.5%、7.6%、9.0%、7.3%、7.9%、8.1%及8.1%,均高於全国同期平均水准。 (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全国 广东省 陕西省 天津市 广西 自治区 湖南省 湖北省 河南省 二○一六年GDP 744,127 79,512 19,165 17,885 18,245 31,245 32,298 40,160 二○一六年GDP增幅 6.7% 7.5% 7.6% 9.0% 7.3% 7.9% 8.1% 8.1% 二○一五年GDP增幅 6.9% 8.0% 8.0% 9.3% 8.1% 8.6% 8.9% 8.3% 资料:引自国家及各省市统计局、国家交通运输部 �C 29 �C 行业政策环境 报告年度内,收费公路行业政策保持平稳。交通运输部表示未来仍将坚持和依靠收费公路政策,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 望於二○一七年底完成修订,拟对收费公路范围、期限、标准及减免等事项重新作出统一规定,同时将坚持经营性公路 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全面保障公路用户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报告年度内,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 《 关於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收费公路 领域推进PPP模式的实践中,加强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协同效应,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强化监督 政府方履约情况,给予社会资本合理收益;加强信息公开,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报告年度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 关於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二○一六年五月一日 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 ( 简称 「 营改增」)试点,公路经营企业中开工日期在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前的高速公路,路费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徵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作为参考,目前本集团属下各 项目公司申报的增值税纳税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申报纳税金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 1+3% ( 或5%)) ×3%。 报告年度内,交通部正式开始实施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并与公安部联合下发 《 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 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以及 《 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自二○一六年九月开始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长期将利好收费公路 行业。 报告年度内,为推进供给侧改革,湖南、湖北、山西、贵州、安徽等省份推出高速公路通行费阶段性下调政策。其中, 湖南、湖北省对省内持储值卡的缴费货车实行优惠减费政策,该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货车车主使用高速公路,从整体 来看,对本集团路费收入影响不大。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高速公路及桥梁项目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的 「 绿色通道免费政策」。该政策的执行减少本集团 路费收入约人民币27,537万元 ( 二○一五年约为人民币19,449万元 (1))。 附注: (1) 二○一五年湖北随岳南高速绿色通道及重大节假日有关数据是七至十二月的数据。 �C 30 �C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高速公路及桥梁项目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重大节假日七座及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全年 符合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共计二十天,经初步测算,该政策的执行减少本集团路费收入约为人民币7,957万元 (2 ( ) 二○一五 年约为人民币6,644万元 (1)(2))。 环境保护政策情况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在节约成本、提高公路使用性的同时,最大限度 节约材料、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绿色出行做出贡献。 本集团持续关注公路绿化治理情况,辖下项目公司定期对沿线、互通立交及各收费站区域花草、树木等进行修正,加强 日常绿化养护管理,提升辖下公路整体景观品质,为司乘人员带来良好的通行环境;同时,通过设置噪音控制设施、排 水设施等方式,有效控制噪音、淤积等不利因素,保证周边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品质。 除此之外,本集团积极引导无纸化办公,鼓励员工养成良好习惯,节约资源和能源,建设绿色舒适的办公环境。 业务提升及创新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持续强化道路应急保畅及收费业务标准化管理,努力为司乘人员提供安全、快捷、及优质通行服 务,项目营运表现再创新高;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成功发行国内首单公募熊猫债,融资成本再创新低;大力推广养护新 技术�u新工艺�u新材料应用,降低道路全寿命综合养护成本;着力推动信息化建设与业务相结合,持续提升管理效能; 积极探索长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投资进展情况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将继续致力於寻求大中型优质高速公路项目,做大做强主业。立足於广东省,向中西部经济大省积 极寻找并收购已经营性现金流平衡的高速公路项目来扩大产业规模,亦会寻求现金流稳定的多元化项目发展机会。 附注: (1) 二○一五年湖北随岳南高速绿色通道及重大节假日有关数据是七至十二月的数据。 (2) 测算结果是基於本集团附属公司可获取数据及历史数据进行模拟计算得出,仅供参考之用。 �C 31 �C 可能面对的风险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该体系涵盖公司战略、运营、财务等各个环节。在未来发展中,本 集团将高度关注以下风险事项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路网规划变动风险 风险分析:随着高速公路路网的不断完善,平行道路或可替代线路有可能不断增加,对个别项目通行费收入的增长或会 带来不确定影响。 应对措施: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及时获取路网变化情况,定期检视更新项目所在地路网规划,统计新建道路建设 开通情况,评估路网变化对项目公司车流影响。 行业经济政策风险 风险分析:国家行业经济政策的变化对收费公路企业将会产生影响。当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在进行修订,高速公路 收费将可能进行体制性改革;国内宏观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并进入转型升级阶段,可能影响交通需求特别是货运需求。 应对措施:及时关注项目公司所在省份的交通行业政策、地区经济政策、宏观经济变化,定期对相关资讯进行收集、整 理,建立资料库,分析、研究应对方案;加强与同行业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互动,及时了解当前行业动向,交 流管理经验,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投资决策风险 风险分析:根据本集团发展战略,未来将继续收购新项目,能否选择优质的项目,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对本集团发展影 响深远。 应对措施:遵循公司战略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的指标体系,研究建立项目分析的对比体系;在进行投资决策 前对项目区域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路网未来规划进行深度调研;选择项目的准入时机,并据此制订相应的投资策 略,适时调整以达至最优。 战略指导风险 风险分析:随着资产 「 有进有出」战略的推进,需要在资产处置工作上建立系统的分析机制,以确保战略目标的实施过程 符合企业的愿景和经营实际。 应对措施:及时对政策环境、运营环境进行更新,建立系统的分析机制,提升资产处置的专业能力。 �C 32 �C 资金现状全面认识风险 风险分析:随着本集团借款逐步增加,对资金预算和资金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未全面了解资金现状,将使得公司 难以正确评估资金的实际需要以及期限等,将可能导致筹资过度或者筹资不足,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下,增加不必要的 财务成本。 应对措施:增强对利率、汇率走向的研究跟踪,及时调整融资策略;通过加强於境内、外投行的联动,获取关於汇率、 利率对冲方面的资讯,进一步提升监控能力。 与利益相关者关系风险 风险分析:随着收购项目增加,地域的不断拓张,若项目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路费拆分单位、所在地域的治安力量、 附近村镇居民、媒体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不和谐,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指导项目公司开展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路费拆分单位等之间的沟通,建立长效、良性沟通渠道,维持良好 关系。 高速公路及桥梁表现 附属公司 广州北二环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194,227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284.4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14.3%和 9.3%。 受益於汽车保有量增长、地区经济平稳向好以及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广东省实施货车全计重收费等利好因素,日 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保持增长。 陕西西临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44,200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74.1万元,较二○一五年增长0.8%。 西临高速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经营期结束,已按协议移交政府。二○一六年数据均为一至三季度的数据。按照 「 四改 八」协议约定,二○一六年路费收入以二○一五年的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递增3.5%进行计算。增速低於3.5%主要是由 於执行 「 营改增」政策,路费收入为扣除增值税後净收入,受此影响,同比增速略有下降。 广西苍郁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11,043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23.5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51.4%和 28.1%。 受益於贵梧高速等周边路段建成通车带来的路网贯通效应。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保持增长。 �C 33 �C 天津津保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26,993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26.9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4.7%和4.6%。 报告年度内,由於相邻的津静公路施工实施交通管制,部分货车绕行津保高速。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保持增 长。 湖北汉孝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23,806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42.4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26.0%和 10.2%。 受益於地区经济的稳定增长、汽车保有量增长,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保持增长。 湖南长株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20,577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61.7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9.6%和4.1%。 受益於路段周边地区经济稳定发展、路网的进一步完善,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保持增长。 河南尉许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17,167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76.8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6.5%和2.4%。 受益於地区货运需求回升以及治超新政带来的利好影响,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实现同比增长。 湖北随岳南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16,302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115.1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4.0%和下降 8.9%。 自二○一五年六月底,湖北省统一车型分类对接全国标准导致货车收费标准上升,以及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加大高速公路 治超力度的综合影响下,部分货车选择行走地方道路,使得随岳南高速日均路费收入同比下降。但随着随岳南高速采取 一系列引车上路措施,及湖北省自二○一六年六月一日实施高速公路 「 一降两惠」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日均收费车流量 及路费收入自二○一六年十月起同比实现回升。 �C 34 �C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广州西二环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58,615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107.4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16.6%和 8.4%。 受益於汽车保有量增长以及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广东省实施货车全计重收费等利好因素,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 收入同比保持增长。 虎门大桥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107,429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407.0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7.6%和6.0%。 受益於汽车保有量增长以及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广东省实施货车全计重收费等利好因素,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 收入同比保持稳定增长。 广州北环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307,147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202.7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13.1%和 7.2%。 受益於汽车保有量增长,以及保畅工作的有效完成使得通行条件改善、通行能力和效率持续提升,日均收费车流量、路 费收入同比保持增长。 汕头海湾大桥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26,368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80.0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24.4%和 17.3%。 由於相邻路段大修实施交通管制,部分车流绕行海湾大桥,以及去年大桥进行维修禁止部分重型货车通行使得基数较低 的双重因素合力下,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实现双位数增长。 清连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36,753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183.5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10.4%和 5.1%。 由於周边路网分流效应基本见底以及广清高速公路 「 四改八」扩建工程完工通车,使得区间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日均收 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实现同比增长。 �C 35 �C 财务回顾 主要营运业绩数据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业务收入 2,519,003 2,226,023 13.2 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 1 2,484,943 2,150,802 15.5 毛利 1,684,103 1,450,776 16.1 营运盈利 1,593,815 1,120,445 42.2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 2 2,356,181 2,037,563 15.6 财务费用 (459,800) (536,222) -14.3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40,566 26,849 51.1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298,510 231,077 29.2 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 918,817 532,086 72.7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人民币0.5491元 人民币0.3180元 72.7 股息 482,635 384,159 1 根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试 点,公路经营企业中开工日期在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前的高速公路,路费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徵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自 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产生的业务收入会以不含增值税入会计账,而为了作更佳的分析比较,二○一六年五月一日前产生的业务收入 ( 包括同期比 较数字)会以扣除营业税呈列在这财务回顾中。 2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包括来自联营公司和合营企业盈利及不包括非现金收益及亏损。 一、营运业绩概述 本集团於二○一六年 ( 「 报告年度」)录得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增长15.5%至人民币2,484,900,000元,而本公司股东 应占盈利上升72.7%至人民币918,800,000元。董事会建议派发二○一六年末期股息每股0.20港元,相当於约人 民币0.177146元 ( 二○一五年:每股0.16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133917元),连同中期股息每股0.13港元,相 当於约人民币0.111311元 ( 二○一五年:每股0.12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095683元)计算,截至二○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息总额为每股0.33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288457元 ( 二○一五年:每股0.28港元,相当 於约人民币0.2296元),派息率相当於52.5% ( 二○一五年:72.2%)。 �C 36 �C 於报告年度内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的增长主要是来自在路费业务方面的广州北二环高速的收入增加及全年合并湖 北随岳南高速的影响 ( 自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合并於本集团报表)。由於汽车保有量增长及计重收费全面实 施,使广州北二环高速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增长12.0%或人民币109,700,000元。湖北随岳南高速第一个全年业 务收入 ( 扣除税项)较二○一五年五个月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 ( 由合并日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多出人民币 216,700,000元。受益於贵梧高速等周边路段建成通车,广西苍郁高速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增长31.3%或人民币 20,300,000元。湖北汉孝高速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增长12.7%或人民币17,200,000元主要是由於汽车保有量增 长。受益於周边路网渐趋完善,湖南长株高速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录得6.5%或人民币13,500,000元增长。河南 尉许高速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增长4.9%或人民币13,000,000元,受益於地区货运需求回升以及治超新政带来的 利好影响。由於相邻的津静公路施工实施交通管制而导致部份货车分流,天津津保高速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增加 7.3%或人民币6,600,000元。陕西西临高速已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终止经营,其路费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较 二○一五年全年数目少人民币58,900,000元。所有非控股收费项目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於报告年度增长9.7%。 虎门大桥、广州北环高速及广州西二环高速等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分别增长8.5%、9.7%及11.2%。汕头海湾大 桥受益於相邻的�C石大桥施工产生的路网分流,其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於报告年度内上升20.3%。随着周边路网分 流效应基本见底,清连高速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上升7.4%。 �C 37 �C 在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 ( 内部公司贷款利息抵销後)之中,控股项目於报告年度贡献了人民币794,400,000元,较 二○一五年增加34.3%。而控股项目当中,来自路费业务的股东应占盈利增长30.9%至人民币802,100,000元 ( 若 撇除合并湖北随岳南高速作同期比较,增长为26.0%),而码头业务,截至出售日二○一六年八月一日,录得人民 币7,700,000元亏损。广州北二环高速的强劲路费收入增长令其净盈利增长11.4%至人民币337,800,000元。湖北 随岳南高速第一个全年净盈利为人民币66,700,000元,较二○一五年五个月净盈利 ( 由合并日至二○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多出人民币37,500,000元。陕西西临高速已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终止经营,其净盈利为人民币 94,100,000元。由於路费收入持续增长,广西苍郁高速的净盈利增加79.8%至人民币40,400,000元。河南尉许高 速於报告年度贡献净盈利增长18.5%至人民币104,800,000元。湖南长株高速於报告年度的净盈利增加9.6%至人 民币73,700,000元。天津津保高速录得净盈利增加87.7% ( 与二○一五年本公司股东应占营运盈利作比较)至人民 币16,400,000元 ( 二○一五年录得减值亏损人民币119,900,000元)。由於在报告年度动用於二○一五年确认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8,900,000元,湖北汉孝高速的净盈利下降14.6%至人民币68,300,000元。码头业务於报告 年度录得人民币7,700,000元亏损。非控股收费项目於报告年度合共贡献人民币339,100,000元的净盈利至本集 团,较二○一五年上升31.5%。虎门大桥增长7.6%至人民币169,200,000元。广州北环高速增长8.1%至人民币 79,900,000元。汕头海湾大桥增长48.8%至人民币49,200,000元,清连高速转为净盈利至人民币150,000元及广 州西二环高速录得51.1%增长至人民币40,600,000元。 於控股公司层面,除出售越新赤水码头的收益 ( 除税前)为人民币112,100,000元及净汇兑亏损的影响已大幅被对冲 工具的公允值收益抵销外,报告年度内,并无重大控股公司层面的交易令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应占盈利有重大影响。 �C 38 �C 二、营运业绩分析 业务收入( 扣除税项) 本集团於报告年度录得人民币2,484,900,000元的总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较二○一五年增长15.5%。报告年度来 自路费业务的收入为人民币2,478,300,000元,增长15.8%。码头至出售日二○一六年八月一日的业务收入 ( 扣除 税项)总额为人民币6,7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0,800,000元)。 各控股项目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分析 控股项目 报告年度 占合计比例 二○一五年 占合计比例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广州北二环高速 1,027,575 41.3 917,871 42.7 12.0 湖北随岳南高速 415,404 16.7 198,673 9.2 109.1 河南尉许高速 277,643 11.2 264,632 12.3 4.9 湖南长株高速 222,770 9.0 209,253 9.7 6.5 陕西西临高速 199,646 8.0 258,587 12.1 -22.8 湖北汉孝高速 152,921 6.2 135,674 6.3 12.7 天津津保高速 97,206 3.9 90,557 4.2 7.3 广西苍郁高速 85,094 3.4 64,798 3.0 31.3 路费业务合计 2,478,259 99.7 2,140,045 99.5 15.8 码头业务 6,684 0.3 10,757 0.5 -37.9 业务收入合计 2,484,943 100.0 2,150,802 100.0 15.5 於报告年度,广州北二环高速占本集团控股项目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总额的41.3% ( 二○一五年:42.7%)。受益於 汽车保有量增长以及於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广东省货车计重收费全面实施等利好因素,广州北二环高速於报 告年度内增长12.0%至人民币1,027,600,000元。 自於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合并,湖北随岳南高速踏入其第一个全年合并於本集团报表。其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 的贡献排列第二位,为人民币415,400,000元,占控股项目约16.7% ( 二○一五年:9.2%)。 河南尉许高速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的贡献排列第三位,占控股项目约11.2% ( 二○一五年:12.3%)。河南尉许高速 於报告年度内增长4.9%至人民币277,600,000元,受益於地区货运需求回升以及治超新政带来的利好影响。 �C 39 �C 湖南长株高速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的贡献排列第四位,占控股项目约9.0% ( 二○一五年:9.7%)。受益於周边路网 渐趋完善,湖南长株高速於报告年度内增长6.5%至人民币222,800,000元。 陕西西临高速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的贡献排列第五位,占控股项目约8.0% ( 二○一五年:12.1%)。其截至於二○ 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终止经营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为人民币199,600,000元。 湖北汉孝高速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的贡献排列第六位,占控股项目约6.2% ( 二○一五年:6.3%)。由於汽车保有量 增长,湖北汉孝高速於报告年度内增长12.7%至人民币152,900,000元。 天津津保高速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的贡献排列第七位,占控股项目约3.9% ( 二○一五年:4.2%)。由於相邻的津静 公路施工实施交通管制而导致部份货车流入,天津津保高速於报告年度增长7.3%至人民币97,200,000元。 广西苍郁高速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的贡献排列第八位,占控股项目的3.4% ( 二○一五年:3.0%)。受益於贵梧高速 等周边路段建成通车,广西苍郁高速於报告年度增长31.3%至人民币85,100,000元。 越新赤水码头,截至出售日二○一六年八月一日,贡献人民币6,7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0,800,000元)至 本集团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 经营成本 ( 不包含增值税及营业税)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的经营成本 ( 不包含增值税及营业税)总额为人民币800,8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 700,000,000元),较二○一五年增加人民币100,800,000元或14.4%。成本比率 ( 经营成本不包含增值税及营业税 �u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於报告年度为32.2%,较二○一五年减少0.3个百分点;当中,路费业务的成本比率於报 告年度为32.1%,较二○一五年高0.6个百份点。从经营成本 ( 不包含增值税及营业税)分析中显示(1)由於全年合并 湖北随岳南高速 ( 自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合并於本集团报表)而导致较二○一五年增加人民币91,000,000元; (2)陕西西临高速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终止经营而导致减少人民币30,300,000元;(3)越新赤水码头於二○一六 年八月一日出售而导致减少人民币21,100,000元;及(4)增加无形经营权摊销随着车流量增长。於经营成本总额 中,控股收费项目的经营成本为人民币795,000,000元而码头业务的经营成本为人民币5,800,000元。 �C 40 �C 各控股项目的经营成本 ( 不包含增值税及营业税)分析 控股项目 报告年度 占合计比例 二○一五年 占合计比例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广州北二环高速 259,434 32.4 239,070 34.1 8.5 湖北随岳南高速 149,194 18.6 58,239 8.3 156.2 河南尉许高速 93,697 11.8 86,222 12.3 8.7 湖南长株高速 89,693 11.2 65,665 9.4 36.6 天津津保高速 59,502 7.4 61,768 8.8 -3.7 湖北汉孝高速 59,082 7.4 52,158 7.5 13.3 陕西西临高速 50,602 6.3 80,901 11.6 -37.5 广西苍郁高速 33,829 4.2 29,131 4.2 16.1 路费业务合计 795,033 99.3 673,154 96.2 18.1 码头业务 1 5,807 0.7 26,872 3.8 -78.4 合计 800,840 100.0 700,026 100.0 14.4 按性质分类的经营成本分析 报告年度 占合计比例 二○一五年 占合计比例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无形经营权摊销 505,763 63.2 419,119 59.9 20.7 收费公路及桥梁之养护开支 110,877 13.9 82,525 11.8 34.4 员工成本 102,901 12.8 111,183 15.9 -7.4 收费公路及桥梁之经营开支 69,762 8.7 56,803 8.1 22.8 其他固定资产折旧 1 11,537 1.4 30,396 4.3 -62.0 合计 800,840 100.0 700,026 100.0 14.4 1.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当被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时,资产将停止折旧。若越新赤水码头并非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於报告年度内截至 出售日二○一六年八月一日需要额外计提多人民币10,000,000元折旧於经营成本内。 �C 41 �C 毛利 报告年度的毛利增加16.1%至人民币1,684,100,000元,其中人民币1,683,200,000元是来自路费业务,而码头业 务则录得人民币900,000元毛利。报告年度的毛利率为67.8%,较二○一五年增加0.3个百分点,当中报告年度路 费业务的毛利率为67.9%,较二○一五年减少0.6个百分点。 各控股项目的毛利分析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控股项目 毛利 毛利率 1 毛利 毛利率 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广州北二环高速 768,141 74.8% 678,801 74.0% 湖北随岳南高速 266,210 64.1% 140,434 70.7% 河南尉许高速 183,946 66.3% 178,410 67.4% 陕西西临高速 149,044 74.7% 177,686 68.7% 湖南长株高速 133,077 59.7% 143,588 68.6% 湖北汉孝高速 93,839 61.4% 83,516 61.6% 广西苍郁高速 51,265 60.2% 35,667 55.0% 天津津保高速 37,704 38.8% 28,789 31.8% 路费业务合计 1,683,226 67.9% 1,466,891 68.5% 码头业务 2 877 13.1% (16,115) 不适用 合计 1,684,103 67.8% 1,450,776 67.5% 1. 毛利率=毛利�u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 2.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当被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时,资产将停止折旧。若越新赤水码头并非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於报告年度内截至 出售日二○一六年八月一日需要额外多计提人民币10,000,000元折旧於经营成本内。 一般及行政开支 本集团於报告年度的一般及行政开支较二○一五年增加11.9%至人民币226,200,000元,主要是由於(1)全年合并 湖北随岳南高速 ( 自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合并於本集团报表)而导致较二○一五年增加人民币5,000,000元;(2) 陕西西临高速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终止经营而计提人民币20,000,000元作为员工遣散费及其他有关清算费用。 �C 42 �C 其他收入、收益和亏损-净额 於 报 告 年 度,本 集 团 的 其 他 收 入、 收 益 和 亏 损 - 净 额 为 人 民 币136,000,000元 收 益 ( 二 ○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128,200,000元亏损净额),其中变动主要包括:(1)於报告年度出售越新赤水码头的收益为人民币112,100,000 元,(2)汇兑亏损,净额 ( 不包括在财务费用内反映应付票据及银行借款的汇兑亏损)较二○一五年减少人民 币13,000,000元以及(3)某些於二○一五年一次性的亏损和收益,其中包含无形经营权的减值亏损人民币 266,400,000元,因出售附属公司而释放外币会计换算差异人民币72,600,000元的汇兑收益,因出售附属公司而产 生的收益人民币30,100,000元及来自承包商有关终止建造合约之赔偿人民币3,300,000元。除前述之外,报告年度 的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并无重大发生额。 财务收入�u财务费用 於报告年度,本集团的财务收入为人民币47,500,000元,较二○一五年增加70.9%,主要由於衍生金融工具公允 值收益。此衍生金融工具是交叉货币互换於二○一六年第四季度完成以对冲175,000,000欧元公司应付票据的汇率 波动。 本集团於报告年度的财务费用较二○一五年的财务费用减少14.3%至人民币459,800,000元,主要是由於减少净 汇兑亏损人民币133,000,000元,其中有关银行借款的汇兑亏损减少人民币144,700,000元而有关应付票据的汇兑 亏损增加人民币11,700,000元。於报告年度财务费用扣除汇兑亏损为人民币408,000,000元,较二○一五年增加 16.1%,主要是由於第一个全年合并湖北随岳南高速 ( 自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合并於本集团报表)而导致利息开 支增加人民币56,700,000元。透过以发行低成本公司债券及获取低息银行借款进行债务优化,本集团於报告年度 的整体加权平均利率为4.20%,低於二○一五年的4.46%。 应占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业绩和一间合营企业业绩於报告年度增加31.5%至人民币339,100,000元。 报告年度应占虎门大桥除税後盈利增长7.6%至人民币169,200,000元。受益於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於报告年 度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在项目公司层面增长8.5%至人民币1,469,300,000元。 报告年度应占广州北环高速除税後盈利增长8.1%至人民币79,900,000元。受益於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在项目公司 层面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增长9.7%至人民币732,000,000元。 报告年度应占汕头海湾大桥除税後盈利增长48.8%至人民币49,200,000元。由於相邻路段大修实施交通管制而导 致货车分流至汕头海湾大桥,在项目公司层面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上升20.3%至人民币289,400,000元。 �C 43 �C 报告年度应占清连高速除税後业绩由二○一五年亏损人民币33,300,000元转为盈利人民币150,000元。於项目公 司层面,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增加7.4%至人民币660,800,000元,主要是由於广清高速公路 「 四改八」扩建工程完 工通车,使得区间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 报告年度应占广州西二环高速除税後盈利增长51.1%至人民币40,600,000元,若撇除於二○一五年录得以前年度 少计提所得税人民币1,500,000元 ( 本集团应占部份),其应有净盈利增长为43.1%。在项目公司层面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增长11.2%至人民币388,000,000元。 应占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业绩及其有关的业务收入( 扣除税项) 分析 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1) 应占业绩 利润 累计 累计 分配比例 报告年度 同比变动 报告年度 同比变动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联营公司 虎门大桥 18.446 1,469,309 8.5 169,176 7.6 广州北环高速 24.3 731,967 9.7 79,936 8.1 汕头海湾大桥 30.0 289,409 20.3 49,246 48.8 清连高速 23.63 660,798 7.4 152 转为盈利 小计 3,151,483 9.5 298,510 29.2 合营企业 广州西二环高速 35.0 387,972 11.2 40,566 51.1 合计 3,539,455 9.7 339,076 31.5 (1) 乃属於各项目公司层面的数据。自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产生的业务收入会以不含增值税入会计账,而为了作更佳的分析比较,於报告年度 内属二○一六年五月一日前产生的业务收入以及用作计算累计同比变动的同期比较数字均是扣除营业税。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於报告年度的所得税开支总额上升63.2%至人民币354,100,000元,主要是由於:(1)二○一五年的所得税 开支因天津津保高速减值亏损而拨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人民币66,600,000元而减少;及(2)在报告年度的所得税开 支包含动用和拨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14,900,000元而致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 人民币66,200,000元。 �C 44 �C 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 报告年度内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为人民币918,800,000元,较二○一五年上升72.7%。有见於管理团队持续致力优 化本集团债务结构,在过程中,控股项目层面和控股公司层面均会产生公司往来的贷款利息但最终会於合并层面抵 销。 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分析( 内部贷款利息抵销後) 报告年度 占总计比例 二○一五年 占总计比例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控股项目的净盈利 794,433 70.1 591,489 69.6 34.3 非控股项目的净盈利 (1) 339,076 29.9 257,926 30.4 31.5 项目的净盈利 1,133,509 100.0 849,415 100.0 33.4 国内股息�u收益的预扣税 (38,570) (33,378) 15.6 控股公司开支 (119,057) (117,328) 1.5 控股公司收入�u收益,净额 115,455 101,607 13.6 控股公司财务收入 37,825 17,024 122.2 控股公司财务费用 (210,345) (285,254) -26.3 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 918,817 532,086 72.7 (1) 指应占联营公司和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於报告年度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分析显示,来自控股项目的净盈利为人民币794,400,000元,占70.1% ( 二○一五 年:69.6%),而於报告年度非控股项目的净盈利为人民币339,100,000元,占29.9% ( 二○一五年:30.4%)。 控股项目的净盈利为人民币794,400,000元,较二○一五年增长34.3%或人民币202,900,000元。其中,来自路费 业务的净盈利增长30.9%至人民币802,100,000元 ( 若撇除合并湖北随岳南高速作同期比较,增长为26.0%)。码头 业务於报告年度录得营运亏损人民币7,700,000元。 �C 45 �C 各控股项目净盈利分析( 内部贷款利息抵销後) 控股项目 报告年度 占合计比例 二○一五年 占合计比例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广州北二环高速 337,764 29.8 303,233 35.8 11.4 河南尉许高速 104,816 9.2 88,459 10.4 18.5 陕西西临高速 94,112 8.3 133,285 15.7 -29.4 湖南长株高速 73,704 6.5 67,263 7.9 9.6 湖北随岳南高速 66,673 6.0 29,137 3.4 128.8 湖北汉孝高速 68,271 6.0 79,954 9.4 -14.6 广西苍郁高速 40,379 3.6 22,459 2.6 79.8 天津津保高速 -经营 16,372 1.4 8,723 1.0 87.7 -减值亏损 - - (119,895) -14.1 -100.0 路费业务合计 802,091 70.8 612,618 72.1 30.9 码头业务 (7,658) -0.7 (21,129) -2.5 -63.8 合计 794,433 70.1 591,489 69.6 34.3 各控股项目净盈利分析( 内部贷款利息抵销前) 控股项目 报告年度 占合计比例 二○一五年 占合计比例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广州北二环高速 337,764 31.6 303,233 38.6 11.4 河南尉许高速 104,816 9.8 88,459 11.3 18.5 陕西西临高速 98,928 9.2 133,285 17.0 -25.8 湖北随岳南高速 51,345 4.8 22,972 2.9 123.5 湖北汉孝高速 48,668 4.6 59,096 7.5 -17.6 湖南长株高速 42,266 4.0 34,361 4.4 23.0 广西苍郁高速 37,954 3.5 21,126 2.7 79.7 天津津保高速 -经营 16,372 1.5 8,723 1.1 87.7 -减值亏损 - - (119,895) -15.3 -100.0 路费业务合计 738,113 69.0 551,360 70.2 33.9 码头业务 (7,669) -0.7 (23,504) -3.0 -67.4 合计 730,444 68.3 527,856 67.2 38.4 �C 46 �C 於报告年度来自非控股项目的净盈利 ( 全部为收费项目,其分析已显示於前述 「 应占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业绩及 其有关的业务收入 ( 扣除税项)分析」之列表)较二○一五年上升31.5%至人民币339,100,000元。在非控股收费项目 之间,来自虎门大桥、广州北环高速、汕头海湾大桥、清连高速和广州西二环高速之股东应占盈利分别占项目的净 盈利的14.9% ( 二○一五年:18.5%)、7.1% ( 二○一五年:8.7%)、4.3% ( 二○一五年:3.9%)、0.01% ( 二○一五 年:-3.9%)和3.6% ( 二○一五年:3.2%)。 於控股公司层面,除出售越新赤水码头的收益 ( 除税前)为人民币112,100,000元及净汇兑亏损的影响已大幅被对冲 工具的公允值收益抵消外,报告年度内,并无重大控股公司层面的交易令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应占盈利有重大影响。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二○一六年末期股息每股0.20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177146元 ( 二○一五年:每股0.16港元相当 於约人民币0.133917元)予於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待股东於二○一七年五月十八 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末期股息将於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或该日期前後派付。连同中期股息每股 0.13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111311元 ( 二○一五年:每股0.12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095683元),截至二○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息总额为每股0.33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288457元 ( 二○一五年:每股0.28港元相 当於约人民币0.2296元),派息率相当於52.5% ( 二○一五年:72.2%)。 应付予股东的股息将以港元派发。本公司派息所采用的汇率为宣布派息日前五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 �C 47 �C 三、财务状况分析 主要财务状况数据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总资产 22,568,556 23,419,273 -3.6 总负债 11,264,254 12,590,180 -1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45,922 866,665 20.7 总债务 8,578,928 9,353,138 -8.3 其中:银行借款 4,939,891 7,784,888 -36.5 应付票据 1,452,359 1,403,973 3.4 公司债券 1,990,978 - 不适用 流动比率 1.4倍 0.9倍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的利息保障倍数 5.8倍 5.8倍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9,081,958 8,571,746 6.0 资产、负债及权益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26.0亿元,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结余减少 3.6%主要是由於出售码头分部。本集团的总资产主要包括无形经营权人民币185.0亿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人民币190.0亿元);一间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投资为人民币19.2亿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18.5亿元);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人民币1,045,900,000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866,700,000元)。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负债为人民币113.0亿元,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余减少 10.5%主要是由於偿还借贷及出售码头分部。本集团的总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借款人民币49.0亿元 ( 二○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8.0亿元);应付票据为人民币14.5亿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4.0亿元);公 司债券人民币20.0亿元 ( 於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及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提取);来自非控股权益之贷款为 人民币103,700,000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7,200,000元);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为人民币19.8亿 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币19.3亿元)。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权益为人民币113.0亿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8.3亿 元),其中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人民币91.0亿元,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结余增加人民币510,200,000元。 �C 48 �C 主要资产、负债及权益项目分析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变动 项目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总资产 22,568,556 23,419,273 -3.6 其中约90.0%是: 无形经营权 18,485,580 18,952,996 -2.5 一间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投资 1,923,901 1,845,439 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45,922 866,665 20.7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资产 1 - 599,192 -100.0 总负债 11,264,254 12,590,180 -10.5 其中约90.0%是: 银行借款-一年内到期 235,193 675,268 -65.2 -长期部份 4,704,698 7,109,620 -33.8 应付票据 1,452,359 1,403,973 3.4 公司债券 1,990,978 - 不适用 非控股权益之贷款 103,650 107,227 -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75,343 1,932,015 2.2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负债 1 - 417,749 -100.0 总权益 11,304,302 10,829,093 4.4 其中: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9,081,958 8,571,746 6.0 1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其完成出售於二○一六年八月一日,码头分部的资产和负债被重新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 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主要目标是专注於防范风险和提高资金的流动性。本集团的手头现金一直保持於适当水平,以防止流动性 风险。於报告年度完结,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1,045,900,000元,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水平增加20.7%。本集团的现金存放於商业银行,并无存款於非银行机构。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 原本到期日为超过三个月的短期银行存款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000,000元)。 �C 49 �C 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业务产生现金净额 1,721,847 1,439,832 投资业务产生�u ( 所用)现金净额 289,798 (1,327,903)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1,853,276) (354,8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增加�u ( 减少) 158,369 (242,952) 於一月一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66,665 1,123,517 於一月一日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050 - 汇率变动之影响 5,838 1,150 减: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5,05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45,922 866,665 报告年度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721,8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439,800,000元),是从经 营产生的现金人民币2,012,5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720,400,000元)减去中国企业所得税及预扣税支出 人民币290,7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280,600,000元)後所得数。 报告年度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89,800,000元 ( 二○一五年:所用的现金净额人民币1,327,900,000 元)。流入方面,主要包括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所得款人民币231,400,000元 ( 二○一五年:无);联营公司及一 间合营企业的股息分派人民币251,9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313,100,000元);补偿安排所得款项人民 币20,3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28,700,000元);利息收入合共约人民币9,9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 币20,500,000元);收回原到期日为超过三个月期限的短期银行存款人民币10,0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 17,400,000元);及於报告年度并无建造高速公路相关的政府资助 ( 二○一五年:人民币67,700,000元)。支出方 面,主要为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234,0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825,300,000元)。 �C 50 �C 融资活动於报告年度所用的现金净额人民币1,853,3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354,900,000元)。支出方面, 主要包括偿还银行借款人民币6,941,5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808,900,000元);支付融资及相关费用人 民币366,8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343,200,000元);报告年度支付予附属公司之非控股权益的贷款人民 币5,1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3,100,000元);支付予非控股权益的股息人民币236,700,000元 ( 二○一五 年:人民币306,500,000元);股息支付予本公司股东为人民币410,3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385,800,000 元);於报告年度没有支付予其他贷款及收购额外附属公司权益 ( 没有改变原控制权) ( 二○一五年:分别为人民币 100,000,000元及人民币112,200,000元)。流入方面,主要包括新银行借款约人民币4,082,200,000元 ( 二○一五 年:人民币1,330,400,000元);新增来自附属公司之非控权益的贷款人民币35,0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 4 ,600,000元)及来自公司债券 ( 熊猫债)所得净款项人民币1,989,800,000元 ( 於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及二○ 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提取)。 流动比率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除流动负债)为1.4倍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9倍)。 流动资产结余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人民币13.0亿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7.6亿元) 及流动负债结余人民币958,100,000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9.5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本 集团流动资产的主要成份,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结余为人民币1,045,900,000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币866,700,000元)。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原本到期日为超过三个月的短期银行存款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000,000元)。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包括在本集团流动负债内 的短期借款 ( 即一年内到期)约为人民币235,200,000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75,300,000元),为 银行借款。於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资产及负债分别为人民币587,000,000元 ( 二○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599,200,000元)及人民币417,100,000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417,700,000元)已於二○一六年八月一日交易完成日被注销。鉴於未来将会承诺的资本性开支和将会收购的投资 项目均会运用到集团大部份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也会增加了银行借款水平;有鉴於此,为减低流动性风险,管理 层会持续采取小心谨慎的策略,务求有效地支配现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未来营运现金流及投资现金回报与资本 及债务承担。 �C 51 �C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的利息保障倍数及其他财务比率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的利息保障倍数为5.8倍 ( 二○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5.8倍),是按扣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 ( 「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与利息 开支 ( 损益表影响)的比率计算。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对总外部借贷比率为28.1% ( 二○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2.2%),是按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与总银行借款、应付票据和公司债券 ( 「 总外 部借贷」)的比率计算。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利息及税项前盈利的利息保障倍数为4.5倍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4.5倍),是按除利息及税项前盈利与利息开支 ( 损益表影响)的比率计算。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现金利息保障倍数为6.7倍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0倍),是按 经营活动产生之现金净额连利息开支 ( 现金流影响)与利息开支 ( 现金流影响)的比率计算。 资本性支出和投资 於报告年度资本性支出总额为人民币234,0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937,500,000元)。与无形经营权和 固定资产有关的资本性支出包括:(1)支付收费公路及桥梁提升服务之建造成本人民币43,600,000元 ( 二○一五 年:人民币220,800,000元)和(2)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人民币11,200,000元 ( 二○一五年:人民币11,200,000 元)。与投资於附属公司有关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支付收购附属公司的代价约人民币179,200,000元 ( 二○一五 年:人民币1,593,300,000元)。於报告年度并无收购额外附属公司权益 ( 没有改变原控制权) ( 二○一五年:人民币 112,200,000元)。除前面所述之外,报告年度内并无重大的资本性支出。管理层相信在往後,以本集团的稳定营 运现金流及适当的融资安排,能够满足其未来的资本性支出和投资需要。 �C 52 �C 资本架构 本集团其中一个融资政策是保持合理的资本架构,目标是一方面提升盈利能力,另一方面保证财务杠杆比率维持於 安全水平。 资本架构分析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总外部借贷 银行借款 1 4,939,891 7,784,888 应付票据 1,452,359 1,403,973 公司债券 2 1,990,978 - 非控股权益之贷款 103,650 107,227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92,050 57,050 总债务 8,578,928 9,353,138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 (1,045,922) (866,665) 债务净额 7,533,006 8,486,473 权益总额 11,304,302 10,829,093 其中: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9,081,958 8,571,746 总资本 ( 债务净额+权益总额) 18,837,308 19,315,566 财务比率 资本借贷比率 ( 债务净额�u总资本) 40.0% 43.9% 债务对权益比率 ( 债务净额�u权益总额) 66.6% 78.4% 总负债�u总资产比率 49.9% 53.8% 1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其完成出售於二○一六年八月一日,码头分部的资产和负债被重新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 2 公司债券基本综合资料: 人民币3亿元5年期 公司债券 ( 第一期) 人民币7亿元7年期 公司债券 ( 第一期) 人民币2亿元5年期 公司债券 ( 第二期) 人民币8亿元7年期 公司债券 ( 第二期) 提取日: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金: 人民币3亿元 人民币7亿元 人民币2亿元 人民币8亿元 本金支付日: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票面年利率: 2.85% 3.38% 2.90% 3.18% 即将到来的利息支付日: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上市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C 53 �C 融资架构 为确保本集团进行融资活动时处於安全杠杆水平,本公司会不时密切注视本集团的整体借款架构,从而进一步优化 其债务组合。为了有效地维持具成本效益的资金以应付整体资金需求,本集团一方面会与香港及中国的金融机构保 持密切的银行业务关系,不但只善用香港及中国两个市场,而且亦利用国际市场所提供不同程度的资金流动性和成 本差距;而另一方面,亦会在减低利率及外汇风险之间取得平衡。於报告年度末,本集团的借款由银行借款、应付 票据、公司债券和来自若干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的贷款组成。外汇风险的债务已由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约人民币38.0亿元降低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14.5亿元而且已透过欧元�u人民币交叉货币互换 大致对冲。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总外部借贷合共约人民币84.0亿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人民币92.0亿元)是由银行借款约人民币49.0亿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8.0亿元),应付票 据约人民币14.5亿元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4.0亿元)及公司债券人民币20.0亿元 ( 於二○一六年 三月二十二日及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提取)组成。境外及境内借贷比例为29.2%及70.8% ( 二○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41.8%及58.2%)。有抵押的外部借贷比例为47.0%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7.5%)。总外部借 贷的实际年利率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3.74%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08%);当中银行借款人民 币39.0亿元以浮动利率计息而银行借款人民币10.0亿元则以固定利率计息,综合实际年利率於二○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为4.37% (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44%)。应付票据及公司债券 ( 分为四个品种)却是以固定利率计 息,其票面利率分别为1.625%、2.85%、3.38%、2.90%及3.18%,而综合实际年利率为2.83% ( 二○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2.11%)。 �C 54 �C 总外部借贷( 银行借款,应付票据和公司债券) 分析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占合计比例 占合计比例 来源 境内 70.8% 58.2% 境外 29.2% 41.8% 100.0% 100.0% 还款期 一年内 2.8% 7.3% 一至两年 22.7% 18.7% 多於两年及少於五年 41.3% 40.0% 五年以上 33.2% 34.0% 100.0% 100.0% 货币 人民币 82.7% 58.2% 港元 - 26.5% 欧元 17.3% 15.3% 100.0% 100.0% 利率 固定 53.0% 15.3% 浮动 47.0% 84.7% 100.0% 100.0% 信贷条款 有抵押 47.0% 57.5% 无抵押 53.0% 42.5% 100.0% 100.0% �C 55 �C 来自若干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之贷款均是无抵押、免息及长期。该等贷款的账面值约等同其公允值并按年贴现率 4.35% ( 二○一五年:4.35%)贴现的现金流计算。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乃为无抵押、免息、按需要时偿还及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以外币计值的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在中国经营及其功能货币为人民币。除了若干筹集资金活动在香港发生之外,所有其收入、营运 开支、资本性支出及约82.7% ( 二○一五年:58.2%)外部借贷均以人民币列账。於报告年度末,本集团以外币计值 的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分别为29,000,000港元 ( 相等於约人民币25,900,000元)、16,700,000 欧元 ( 相等於约人民币122,400,000元)及100,000美元 ( 相等於约人民币700,000元));及外部借贷198,800,000 欧元 ( 扣除债务折价及直接发行成本) ( 相等於约人民币14.5亿元) ( 经运用离岸人民币贷款及公司债券去完成重组 29.17亿港元外部借贷)。以此外币风险状况,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每1.0%人民币汇率的转变 ( 而所有 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对本集团损益的影响为约人民币13,000,000元。经紧密监察欧元与人民币的走势,本集团已 於报告年度第四季完成总值1.75亿欧元的欧元�u人民币交叉货币互换,因此欧元应付票据於到期日所带来的外币 风险大致得到对冲。以前述外币计值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尚余25,000,000欧元应付票据,每1.0%人民币汇率的 转变 ( 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对本集团损益的影响为约人民币330,000元。由於国际外汇市场仍然波动,本集 团将持续注视及紧密评估其货币风险。 四、资本承担及或然负债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含有与无形经营权和物业、厂房及设备有关的资本承担,其中约人民币 27,700,000元是已订约但没有计提。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本集团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越秀金控」)订立认购协议 ( 「 认购事 项」),以投资人民币3.4亿元认购越秀金控发行的额外新A股,预计额外新A股占其经扩大股本0.85%。认购事项 须待认购事项的若干条件达成後方告完成。於本公告日期,认购事项仍在处理中及尚未完成。 除上文所述之外,本集团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资本承担。本集团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亦 无重大或然负债。 五、雇员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有1,493名雇员,其中约1,271名雇员直接从事日常运作、管理及监督收 费公路项目。本集团主要按照行内惯例对雇员提供报酬,包括公积金供款及其他员工福利。 �C 56 �C 投资者关系工作报告 本集团致力於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并与股东及资本市场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为此,本集团一贯与投资者、行业 研究员保持开放对话,在合规披露的前提下,积极主动、适时并准确地提供信息,包括各项目每月的营运数据以及策略 性业务发展。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核心是有效沟通,本集团的投资者关系团队 ( 包括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从主动沟通入手,通 过各种平台和渠道,定期与股东、行业研究员以及境内、外所有关注本集团的投资者会面及沟通,传递积极信号,稳固 市场信心。投资者关系团队也通过开展各种推介活动,比如通过举行业绩新闻发布会、参加业绩推介路演、参加各类投 资者论坛,与全球各地的投资者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此外,投资者关系团队定期举办反向路演活动,邀请投资者、行 业研究员等实地考察高速公路项目,加深市场对管理模式、项目运营、发展策略等方面的了解。 报告年度内,�蠓嵋�行、安信国际、中信建投国际等投行陆续为本集团发表研究覆盖报告,摩根大通、麦格理证券、德 意志银行等机构也陆续为本集团进行市场推介,安排与国际机构投资者的会议,充分彰显本集团能够吸引各领域投资者 的兴趣。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包括以下: 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网站、电子邮件等,及时响应投资者查询,定期向投资者推送月度营运数据。 接待投资者、行业研究员的现场调研,或召开电话会议。日常接待境内外投资者、行业研究员来访合共超过100人 次。 �C 57 �C 开展业绩新闻发布会、业绩推介路演、投资者论坛等活动,与境内、外超过500家机构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包括: 月份 地点 组织投行 事件 2月 香港 �� 不 丰 适 银 用 行 22 00 11 55 年 年 业 业 绩 绩 发 路 布 演 会 新加坡 星展唯高达证券 2015年业绩路演 3月 香港 中信建投国际 2015年业绩路演 4月 北京、上海 安信国际 2015年业绩路演 深圳 �蠓嵋�行 行业研讨会 5月 新加坡 德意志银行 行业研讨会 6月 北京 摩根大通 行业研讨会 8月 香港 不适用 2016年中期业绩发布会 中信建投国际 2016年中期业绩路演 9月 上海 安信国际 行业研讨会 10月 北京、上海、 深圳 广州证券、 摩根斯坦利华鑫证券 公司债发行交易性路演 11月 日本 野村证券 2016年中期业绩路演 12月 广州 安信国际 行业研讨会 深圳 光大证券 行业研讨会 作为对经营业绩、企业管治水平及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认可,本集团於报告期内陆续获得 《 彭博商业资讯》、 《 华富财经》、 《 经济一周》等知名财经媒体所颁发的上市企业奖项如下: 资本壹周: 1. 第十一届资本中国杰出企业成就奖 2. 杰出上市企业大奖2016 美国LACP Vision Awards: 运输及物流行业: 奖项: 1. 金奖 2. 亚太区年报80强排名第48位 3. 2015中文年报50强 经济一周:香港杰出企业2016 华富财经:杰出基建投资及发展2016 �C 58 �C 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集团在借助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投资者是企业发展的源泉,积极回报股东应被视为企业的重要 使命和经营理念,让投资者更好地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实现资本的良性循 环。 自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18年不间断派发现金股利。从二○○九年起,本集团大幅提升派息比例并维持在60%左右至 今。二○一五年的派息比例高於70%,主要原因是当年的盈利水平受到项目计提减值亏损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影响有 所下降。考虑到该类损益项并不影响当年的现金水平,本集团在二○一五年维持了与二○一四年同样的派息额 ( 按港元计 价)。如按剔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的盈利计算,本集团二○一五年的派息率接近60%,与过往的水平相维持。二○○九年 至二○一六年,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2.73亿元,平均派息率高达61.29%,累计每股派息人民币约1.6341 元,使股东从本集团的发展中得到良好回报。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每股盈利 ( 人民币) 0.2285 0.3195 0.3336 0.2552 0.3314 0.3642 0.3180 0.5491 每股派息 ( 人民币) 0.141 0.187 0.197 0.163 0.206 0.222 0.2296 0.2885 派息比率 61.50% 58.40% 58.90% 63.70% 62.10% 61.00% 72.20% 52.50% 二○一六年,本集团派发现金股利每股0.33港元,相当於每股人民币0.2885元,派息率达52.50%。 为股东创造长期合理、稳定的回报是本集团一直坚持的首要责任,从兼顾投资者长远利益和当前收益的角度出发,本集 团在未来年度仍将维持稳定的派息政策。 企业管治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一直遵守 《 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惟守则条文第A.4.1及A.6.7条 除外。 守则条文第A.4.1条 守则条文第A.4.1条订明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应有指定任期,并须接受重新选举。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无指定任期。惟本公 司所有非执行董事须根据本公司的细则的规定,在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告退。本公司所有非执行董事於过去三年 均已轮席告退并获重选连任。 �C 59 �C 守则条文第A.6.7条 守则条文第A.6.7条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冯家彬先生因另有紧急公务而未能出席 本公司於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年度业绩之审阅 年度业绩公告已经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本集团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的年度业绩公告内所载之数字已获本集团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同意,并与载列於本集团年内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内之数字一致。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方面进行之工作并 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进行之核证工作,故此罗兵咸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就本业绩公告作出任何核证。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股份 年内,本公司并无赎回其任何股份。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年内概无购买或出售本公司任何股份。 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由二○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 星期一)至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 星期四) (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於该期间内,概不办理本公司股份的过户手续。为确定出席本公司将於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举行的应届 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 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 前,交回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 续。 此外,本公司将由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 星期三)至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 星期五) ( 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期间暂停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定股东有获派末期股息之权利。为合资格获派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 票,必须於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 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 公司,以便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承董事会命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朱春秀 董事长 香港,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朱春秀 ( 董事长)、刘永杰、何柏青及钱尚宁 独立非执行董事: 冯家彬、刘汉铨及张岱枢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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