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nerchina Holdings Limited
威华达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22)
盈利警告
威华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按上市规则)作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根据对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
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会就本年度录得综合亏损,相对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综合溢利。若干投资之估值仍在进行中,故截至本公告日
期无法确定减值亏损之价值。大额亏损主要归因於在证券交易及投资中因股市波
动而产生按公平值经损益列账之金融资产亏损约775,000,000港元。因此,本集团
预期会就本年度录得重大综合亏损,相对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上
一个财政年度则录得综合溢利约713,000,000港元。
本公司现正落实本年度之综合业绩,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管理层对董事
会目前可获得之资料所作的初步审阅,而非根据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资
料或数据而作出,有关资料尚待落实及可能予以调整。倘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管理
帐目出现任何重大变动,则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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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务请细阅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发表之本集团本年度之全
年业绩公告。
务请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Enerchina Holdings Limited
威华达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沈庆祥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以下董事: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巍先生(董事会主席) 张荣平先生
周志华先生 崔格鸣先生
沈庆祥先生(行政总裁) 马嘉祺先生
邓锐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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