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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SHENJIGROUPKUNMINGMACHINETOOLCOMPANY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300)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议提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於2017年2月10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地点昆明,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於公司章程2017年第一次修正案;
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条款:“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下称独立董事),且不应少於三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现修改条款:“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下称独立董事),且不应少於三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本提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关於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第一次修正案);
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作如下修改:
原条款:第四条 “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人数达不到本条要求时,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按照章程规定进行增补。”
现修改条款:第四条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董事会设董
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人数达不到本条要求时,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按照章程规定进行增补。”
本提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国昆明,2017年2月14日
於本公布日期,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张晓毅先生, 金晓峰先生; 非执行董
事: 张涛先生, 刘岩先生, 刘海洁女士, 张泽顺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雄胜先生, 唐春
胜先生, 陈富生先生, 刘强先生。
第八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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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机床
2017-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