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NetMindFinancialHoldingsLimited
网智金控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85)
有关盈利警告之最新资料
本公告乃由网智金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之盈利警告公告(「盈利警告公告」)。
除另有注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盈利警告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除盈利警告公告所披露之资料外,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提供进一步之资料,本集团最新的管理帐目显示本集团预期将确认於收购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物流平台业务产生的商誉出现减值亏损。本集团已委聘独立专业估值师对商誉之评估作参考及最近已得到结果。根据现有可用资料,预期商誉减值亏损将不会多於15,000,000美元。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为依据,有关管理账目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及审核。
本公司仍正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之中期业绩。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之整体财务业绩须待所有相关业绩及处理落实後方可确定。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之中期业绩公告预期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
建议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网智金控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主席
赵渡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i)本公司执行董事赵渡先生(主席)、许锐晖先生、李明通先生、关锦鸿先生、杨国瑜先生、徐正鸿先生及陈伟星先生;及(ii)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滨先生、唐素月小姐、马燕芬小姐及梁凯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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