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26
卓越表现 年报
是我们的承诺 2016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目录
2 公司资料
3 集团结构
4 分行网络
8 五年财务摘要
10 主席报告书
1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16 企业管治报告书
36 董事简介
38 大众家庭
42 董事会报告书
53 独立核数师报告
57 综合收益表
58 综合全面收益表
59 综合财务状况表
61 综合权益变动表
62 综合现金流量表
64 财务报表附注
152 物业列表
二零一六年年报
公司资料
董事会 股份上市
非执行主席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主席), 股份代号:626
亦为大众银行创办人及主席
执行董事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陈玉光 MUFGFundServices(Bermuda)Limited
LeeHuatOon TheBelvedereBuilding
69PittsBayRoad
非执行董事 PembrokeHM08
柯宝杰 Bermuda
拿督郑国谦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锺炎强
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
赖云(联合主席) 合和中心22楼
李振元 电话:(852)29801333
邓戌超 传真:(852)28108185
联席秘书 核数师
陈玉光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陈秀娟 执业会计师
注册办事处 法律顾问
ClarendonHouse 杨汉源林炳坤律师事务所
ChurchStreet 的近律师行
HamiltonHM11 萧温梁律师行
Bermuda 罗夏信律师事务所
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 CIMBBankBerhad
中环德辅道中120号 JPMorganChaseBank,N.A.HongKongBranch
大众银行中心2楼 瑞穗银行香港分行
电话:(852)25419222 华侨银行
传真:(852)28159232 大众银行
网址:www.publicfinancial.com.hk PublicBank(L)Ltd
渣打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集团结构
大众银行
73.2% 其他附属公司
及联营公司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00% 100%
大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100%
WINTON(B.V.I.)LIMITED
大众财务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
二零一六年年报
总办事处及分行
总办事处
德辅道中120号大众银行中心2楼
电话: 25419222 电传:73085CBHKHKHH
邮箱: 香港邮政总局信箱824号 传真:25410009
网址: www.publicbank.com.hk
香港岛
1 总行 4 北角分行 8 香港仔分行
德辅道中120号 英皇道338号 香港仔大道184号
大众银行中心地下 华懋交易广场2期地下2号�m 港基大厦地下C�m
电话:25419222传真:25452866 电话:25685141传真:25670655 电话:28710928传真:28710383
经理:方凤薇 经理:王春凯
2 西区分行 5 石塘咀分行 9 筲箕湾分行
德辅道西163-173号 干诺道西188号 筲箕湾道326-332号
金坤大厦地下2-3号�m 香港商业中心地下B1号�m 康泰大楼地下2号�m
电话:28582220传真:28582638 电话:25462055传真:25597962 电话:28843993传真:28859283
经理:刘正生 经理:丁丽媚 经理:梁婉芬
3 湾仔商务理财中心 6 铜锣湾分行 10�f鱼涌分行
轩尼诗道139号 轩尼诗道447号地下及阁楼 英皇道1010-1026号
中国海外大厦9字楼A室 电话:25722363传真:25723033 海景楼地下8号�m
电话:28914171传真:28341012 经理:崔敬仁 电话:28563880传真:28560833
经理:潘文波 经理:梁少英
中区分行
7 德辅道中71号
永安集团大厦地下A�m
电话:21472140传真:21472244
经理:黄汉才
九龙
33 11 油麻地分行 15旺角分行 19土瓜湾分行
弥敦道486号 旺角道16号日本信用大厦地下 土瓜湾道307号潮楼地下D�m
益南华厦地下 电话:23918393传真:23916909 电话:23620238传真:23623999
电话:23811678传真:23956398 经理:陈兆文 经理:简�嗔�
经理:陈伟昌
12九龙城分行 16新蒲岗分行 20太子分行
衙前围道15号地下 大有街31号 弥敦道751号地下
电话:23820147传真:27184281 善美工业大厦地下B室 电话:23973830传真:23971006
经理:王力坚 电话:23268318传真:23269180 经理:颜佩珊
经理:祁嘉伟
13红�|分行 17长沙湾分行 21大角咀分行
马头围道37号 17长沙湾道746号 21埃华街88-102号
红�|商业中心地下 地下C2�m 大全楼地下2B�m
电话:23639213传真:23633195 电话:27869858传真:27869506 电话:23921538传真:23921101
经理:蔡锦儿 经理:黎少怡 经理:苏德辉
14观塘分行 18黄大仙分行 22尖沙咀分行
观塘道388号 慈云山中心 麽地道43号地下前座
创纪之城一期第一座2310室 6楼641-642号�m 电话:27211218传真:27211028
电话:23899119传真:23899969 电话:23287332传真:23287991 经理:任爱贤
经理:李惠群 经理:邝瀚垣
新界
23元朗分行 26大埔分行 30西贡分行
教育路3-7号 普益街37及39号东翼地�m 宜春街16号地下
富好大厦地下5号�m 电话:26572861传真:26577389 电话:27928588传真:27910077
电话:24794265传真:24733934 经理:殷宜监
30 经理:林旺根
24荃湾分行 27粉岭分行 31将军澳分行
青山公路185-187号 联和墟和隆街11号地下 新都城中心一期地下
荃胜大厦地下 电话:26691559传真:26698780 G105-106号�m
电话:24904191传真:24904811 经理:黄启业 电话:27017688传真:27017628
经理:徐佩贞 经理:刘志阶
25葵涌分行 28上水分行 32沙田分行
葵富路7-11号 新成路137号地下 好运中心商场4-6B�m
葵涌广场3楼时尚坊88B�m 电话:26390307传真:31240091 电话:26016308传真:26013686
电话:24800002传真:24012367 经理:庄美娟 经理:曾伟初
经理:邓颖儿
29屯门分行
��民径1-7号金丽楼地下E�m
电话:24401298传真:24401398
经理:陈秀萍
中国
33深圳分行 35蛇口支行 渖阳代表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深圳市人民南路佳宁娜友谊广场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辽宁省渖阳市沈河区
首层1号�m位 海岸大厦东座155-156号商�m 市府大路262号甲
电话 :(86-755)25182822 电话 :(86-755)86271388 新华科技大厦18楼1801室
传真 :(86-755)25182327 传真 :(86-755)86270699 电话 :(86-24)22791368
经理 :张普东 经理 :应魏俊 传真 :(86-24)22791369
代表 :李玉洁
34福田支行 36龙华支行 上海代表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6019号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38号
金润大厦1-3 莱蒙春天花园(A818-0449宗地)1栋110 永华大厦8楼G室
电话 :(86-755)82800026 电话 :(86-755)23777601 电话 :(86-21)58878851
传真 :(86-755)82800016 传真 :(86-755)23776919 传真 :(86-21)58879951
经理 :叶俊良 经理 :涂远 代表 :陈力航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大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分行网络
36
35 中国
34
28
27
29 23
新界 26
24 12
25 32
17 15九龙
20 18
21 1119
2 1 7 22 13 16
5
3 6 4 14 31
10
8 9
香港岛
二零一六年年报
总办事处及分行
总办事处
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105-7室
电话: 25259351 传真:28450681
邮箱: 香港邮政总局信箱11102号
网址: www.publicfinance.com.hk
香港岛
1 环球大厦分行 6 罗素街铜锣湾分行 11西环分行
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20楼2、3及5号室 铜锣湾罗素街38号金朝阳中心30楼2A及3号室 德辅道西161号地下
电话:25224067传真:25373623 电话:28917028传真:28933769 电话:25479148传真:25461142
经理:SzeJaneM. 经理:余家健 经理:黄伟强
2 域多利皇后街中环分行 7 铜锣湾分行 12香港仔分行
域多利皇后街14号地下 糖街27号怡景商业大厦1字楼 香港仔大道184号至188号
电话:25266415传真:28779088 电话:28936575传真:28932770 港基大厦地下A�m
经理:冯洁莹 电话:25538231传真:25543897
经理:陈思茂
3 中区分行 8 北角分行 13柴湾分行
皇后大道中48号 英皇道449号至455号 柴湾道341号至343号
万年大厦10楼1006室 华兴大厦地下1号�m 宏德居B座商场77号�m
电话:25248676传真:28779084 电话:25610160传真:28563647 电话:25578003传真:25574088
经理:梁国聪 经理:单浩辉 经理:罗厚富
4 永安集团大厦分行 9 筲箕湾分行 14�f鱼涌分行
德辅道中71号 筲箕湾道134号地下 海光街14号地下
永安集团大厦1109-10室 电话:25670461传真:28858501 电话:25166368传真:25790084
电话:25245603传真:25372909 经理:杨乐珊
经理:TiuRosaleeTobiasChua
5 湾仔分行 10石塘咀分行 15金钟分行
轩尼诗道170号地下 德辅道西410-418号 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
电话:25746245传真:28936653 太平洋广场11楼1101室 二楼2010号�m
经理:李杰成 电话:28176125传真:28177618 电话:25201323 传真:25206889
经理:李荣辉 经理:李肇良
九龙
16星光行分行 21深水�斗中� 27观塘分行
梳士巴利道3号星光行9楼921室 元州街52号地下 观塘道410号观点中心8楼804室
电话:27308395 传真:27302346 电话:27282347 传真:27299685 电话:23440264传真:27635427
经理:黎颖仪 经理:范美盈 经理:李文辉
17尖沙咀分行 22长沙湾分行 28黄大仙分行
加连威老道100号 长沙湾道746号C1地�m 凤德道89号永基楼地下
港晶中心1楼51-53号�m 电话:27445416 传真:27853634 电话:23205112传真:27260106
电话:23693236 传真:23110433 经理:张进铭
18佐敦道分行 23红�|分行 29太子分行
佐敦道39及39A号根德大厦地下2A�m 马头围道130号地下 基隆街19号地下
电话:27364711 传真:23148432 电话:23344307 传真:27644876 电话:23803260传真:23804100
经理:何海峰 经理:蔡东辉
19弥敦道分行 24新蒲岗分行 30牛头角分行
弥敦道480号鸿宝商业大厦地下 崇龄街92号地下 牛头角道33号宏光楼地下29号�m
电话:27715285 传真:27704127 电话:23283175 传真:23254504 电话:27578299传真:27578737
经理:刘志伟 经理:吴松德 经理:朱智国
20 旺角分行 25九龙城分行 31九龙湾分行
旺角道16号日本信用大厦1楼B室 贾炳达道128号 宏照道33号国际交易中心地下7号�m
电话:23940253 传真:27875630 九龙城广场LG层LG11C�m 电话:27567320传真:27585706
经理:邓嘉敏 电话:23824893 传真:27164819 经理:李轩婷
经理:黄志富
26土瓜湾分行 32将军澳分行
土瓜湾道70B号地下前座 唐俊街11号宝盈花园
电话:23657061 传真:27642832 地下S12A号�m
经理:蔡安娜 电话:27905600 传真:27905618
经理:陈豪铭
新界
33葵涌分行 37大埔分行 40大围分行
葵富路7号至11号 广福道8号广福华庭地下C�m 积辉街11至13号安泰楼地下2C�m
葵涌广场3楼86A及88A�m 电话:26565207传真:26577019 电话:26092611传真:26094088
电话:24200121传真:24850590 经理:刘丽根 经理:锺宏伟
经理:杨翠明
34荃湾分行 38沙田分行 41南丰中心分行
众安街68号荃湾千色��I1101室 好运中心商场4-6B�m 青山道264号至298号
电话:24934187传真:24174497 电话:26995633传真:26914588 南丰中心1523室
经理:郑浩发 经理:方子健 电话:24141198传真:24131624
35屯门分行 39上水分行 42粉岭分行
��民径美恒大厦地下7号�m 新丰路99号地下 联和墟和丰街8号
电话:24572901传真:24402503 电话:26732729传真:26739278 和丰阁地下一号�m
经理:黎俊业 经理:江灿荣 电话:26690260 传真:26691187
经理:罗文恩
36元朗分行
大马路182号地下
电话:24762146传真:24759903
经理:陈灏铭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大众财务有限公司
分行网络
39
36 42
35
37
新界
41 34
33 40 38
2221
九龙 28
29
20
19 25 24
18 26
1011 4 3 1 1617 23
2 15 31 30
5 6 7 8 32
14 27
12 9
香港岛
13
二零一六年年报
五年财务摘要
港H币K$百M万illio元n
50,000
45,000
40,000
35,000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存款总额 客户贷款及贸易票据总额 资产总值
溢利 权益
港H币K$百M万illio元n 港H币K$百M万illio元n
500 8,000
7,500
450
7,000
400 6,500
6,000
350 5,500
300 5,000
4,500
250 4,000
3,500
200 3,000
150 2,500
2,000
100 1,500
50 1,000
500
0 0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五年财务摘要
二零一六年财务摘要
本年度溢利: 港币406.6百万元
客户贷款及贸易票据总额: 港币29,080.7百万元
存款总额: 港币35,723.5百万元
权益: 港币7,279.3百万元
每股盈利:
基本 港币0.370元
摊薄 港币0.370元
每股股息(总额): 港币0.180元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过往五个财政年度的业绩及资产与负
债的摘要(摘录自已刊发的经审核财务报表)载於下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现金及短期存款及一个月以上至十二个月
到期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6,479,604 4,946,345 4,909,393 5,158,365 4,825,419
客户贷款及贸易票据总额 29,080,723 29,600,009 28,694,001 27,279,225 27,182,337
持至到期投资 5,693,861 5,342,872 4,951,708 4,780,905 4,556,217
商誉 2,774,403 2,774,403 2,774,403 2,774,403 2,774,403
其他资产 1,203,944 1,157,433 1,219,640 1,154,720 1,197,466
资产总值 45,232,535 43,821,062 42,549,145 41,147,618 40,535,842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及结余 929,392 984,093 515,066 483,401 538,296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 33,721,280 33,031,821 31,583,813 29,974,352 29,374,122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已发行存款证 1,072,778 499,977 1,363,494 1,794,492 649,833
应付股息 142,729 142,729 120,771 120,771 98,812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无抵押银行贷款 1,606,143 1,642,400 1,603,269 1,663,705 2,960,437
其他负债 480,908 397,491 439,540 379,849 389,049
负债总值 37,953,230 36,698,511 35,625,953 34,416,570 34,010,549
权益 7,279,305 7,122,551 6,923,192 6,731,048 6,525,293
本年度溢利 406,561 422,955 384,390 367,761 381,571
每股基本盈利(港币元) 0.370 0.385 0.350 0.335 0.348
每股摊薄盈利(港币元) 0.370 0.385 0.350 0.335 0.348
二零一六年年报
主席报告书
本人欣然报告本集团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
财务业绩。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
主席
财务表现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除税後溢利港币4.066亿元,较去年微降港币
1,640万元或3.9%。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每股基本盈利为港币0.37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0.39元)。回顾年内,按照现行市场状况,香港的经营环境充满挑战及竞争。
本集团的总营业收入减少港币1,670万元或1.1%至港币15.4亿元,主要原因乃收费业务所得收入下降所致。总营业支出( 未计投资物业公平价值的变动)减少港币170万元或0.2%至港币7.988亿元,主要原因乃市场推广相关成本下降所致。投资物业的公平价值变动所得收益亦下跌港币480万元至港币580万元。
二零一六年,客户贷款耗蚀额较去年港币2.654亿元减低了港币970万元或3.6%至港币2.557亿元。
业务表现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客户贷款总额(包括贸易票据)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币296.0亿元减少港币5.193亿元或1.8%至港币290.8亿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客户存款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330.3亿元增加港币6.895亿元或2.1%至港币337.2亿元。
回顾年内,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大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大众银行(香港)」)的客户贷款总额
(包括贸易票据)录得降幅,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40.8亿元下降港币5.932亿元或2.5%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34.9亿元。其客户存款( 集团内公司间的存款除外)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85.9亿元增加港币5.628亿元或2.0%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91.5亿元。
大众银行(香港)的全资附属公司大众财务有限公司(「大众财务」)的客户贷款总额录得增长,由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52.5亿元上升港币1.172亿元或2.2%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53.6亿元。其客户存款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48.0亿元增加港币1.777亿元或3.7%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49.8亿元。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报告书
股东分派
董事会(「董事会」)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宣派第一次中期股息每股港币0.05元,并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宣派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港币0.13元,故此本年度宣派的股息为每股港币0.18元(二零一五年:每股
港币0.18元)。二零一六年股息总额为港币1.976亿元。
分行网络及业务策略
二零一六年,大众银行(香港)於香港设有32间分行,亦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深圳市设有4间
分行,并集中向特选市场提供多元化商业及零售银行服务。大众财务於香港设有42间分行,并主力
经营私人贷款核心业务。本公司另一间持有放债人牌照的附属公司运通泰财务有限公司(「运通泰财
务」),在香港设有8间分行,向特选客户市场提供私人贷款。本集团於香港及中国分别设有82间及4间
分行,以其综合网络服务客户。
本集团将透过庞大的分行网络,继续集中拓展其零售及商业银行及消费贷款业务以及股票经纪服务,
在推出具有竞争力产品的同时,亦提供卓越优质的客户服务。本集团将继续采取审慎而灵活的业务
方针,从而适应市场及环境变化,以扩阔客户基础及业务。
本集团亦将透过优化系统及人力资源,精简支援服务及发挥大众银行(香港)、大众财务及运通泰财
务的综合分行网络所汇聚的协同效应,继续进一步提升其营运成本效益及效能。
致谢
本人谨藉此机会,代表董事会向尽忠职守及努力不懈的本集团管理层及各员工深表谢意,并对客户
的长期爱戴、股东的信赖与支持衷心致谢,同时亦对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证券及期货事务
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其他有关机构所提供的宝贵意见、
指导及支持表达挚诚的谢意。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
主席
二零一六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概览
回顾年内,本港金融机构的经营环境仍然充满挑战。在金融机构争夺市场占有率的情况下,银行及金融业内的竞争激烈,而在市场物业成交量减少的情况下,按揭及其他贷款业务的竞争加剧。商品出口疲弱、旅客消费额下跌、访港旅客人数减少、零售业销售额下降以及物业及股票价格波动�u调整,均为香港经济增长动力减退及对银行服务的本地信贷需求放缓的部分原因。工业产能过剩令中国内地经济增长放缓,而去杠杆化亦对以中国内地为基地的香港企业的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财务回顾
收入及盈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除税後溢利港币4.066亿元,较去年减少港币
1,640万元或3.9%。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每股基本盈利为港币0.37元。董事会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宣派第一次中期股息每股港币0.05元,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宣派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港币0.13元。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故此本年度全年股息为每股港币0.18元( 二零一五年:每股港币0.18元)。
回顾年内,本集团的利息收入减少港币2,420万元或1.4%至港币16.7亿元,此乃基於消费贷款组合之收益下降所致;而本集团利息支出则减少港币2,730万元或7.7%至港币3.289亿元,主要原因为客户存款的资金成本下降。因此,本集团的净利息收入微升港币310万元或0.2%至港币13.4亿元。本集团的总营业收入减少港币1,670万元或1.1%至港币15.4亿元,主要由於香港股票市场成交量减少令股票经纪费用收入下降所致。回顾年内,来自投资物业公平价值变动的收益亦减少港币480万元至港币580万元。
总营业支出( 未计投资物业公平价值的变动)减少港币170万元或0.2%至港币7.988亿元,主要由於市场推广相关成本减少所致。
二零一六年,客户贷款耗蚀额较去年港币2.654亿元减少港币970万元或3.6%至港币2.557亿元。
客户贷款、客户存款及资产总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客户贷款总额(包括贸易票据)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港币296.0亿元减少港币5.193亿元或1.8%至港币290.8亿元,部分归因於回顾年内有部分以中国内地为基地的客户因人民币(「人民币」)贬值而提前偿还外币贷款所致。客户存款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330.3亿元增加港币6.895亿元或2.1%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337.2亿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总值维持於港币452.3亿元,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金额增加港币14.1亿元。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续)
集团分行网络
随着位於深圳龙华的新分行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开业,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大众银行(香港)於香港设有
32间分行,并於中国深圳市设有4间分行,提供多元化商业及零售银行服务。大众银行( 香港)的附属
公司大众财务为一间接受存款公司,於香港设有42间分行。本公司另一间持有放债人牌照的营运附属
公司运通泰财务於香港设有8间分行,向特选客户市场提供私人贷款。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拥有一个合共有86间分行的综合分行网络为客户提供服务。
贷款及客户存款的业务表现
大众银行(香港)
回顾年内,由於数笔大额贷款获提前偿还,大众银行(香港)的客户贷款总额(包括贸易票据)由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40.8亿元减少港币5.932亿元或2.5%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
234.9亿元。客户存款( 集团内公司间的存款除外)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85.9亿元增加
港币5.628亿元或2.0%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91.5亿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
众银行(香港)的耗蚀客户贷款对总客户贷款比率为0.44%。
大众银行(香港)将继续发展及扩充其零售与商业银行业务,及扩阔客户基础、物色合适地点设立新
分行及搬迁现有分行,以拓展其现有及潜在客户网络,并发展其与银行相关的金融服务及股票经纪
业务。
大众财务
大众财务的客户贷款总额录得增长,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52.5亿元增加港币1.172亿元
或2.2%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53.6亿元。客户存款则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
48.0亿元增加港币1.777亿元或3.7%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49.8亿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大众财务的耗蚀客户贷款对总客户贷款比率为2.31%。
大众财务将继续集中发展其消费贷款业务及存款业务。
分类资料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为三类:(i)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ii)股票经纪及财富管理服务;及(iii)其他业务。
回顾年内,本集团96.9%的营业收入及95.8%的除税前溢利均来自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与去年比较,
本集团来自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的营业收入增加港币100万元或0.1%至港币15.0亿元,主要由於本集
团的净利息收入增加所致。二零一六年,来自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的除税前溢利增加港币420万元或
0.9%至港币4.75亿元,此乃由於本年度净利息收入增加及客户贷款的耗蚀额减少所致。
或然负债及承担
回顾年终,除财务报表附注所披露於日常银行及金融业务中有关库务及贸易融资活动以及债务承担
的或然负债外,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回顾年内,本集团并无产生任何重大的资本开支或签订任
何有关资本开支的重大承担,亦无就资本开支或其承担有重大资金需求。本集团短期内并无任何重
大投资或购买资本资产的计划。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抵押其资产。
二零一六年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营运回顾
资金及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金活动的主要目标为确保以合理成本获取足够资金,以应付所有已订约的财务承担、为客户贷款增长提供充足资金及以可动用资金赚取合理回报。本集团同时鼓励其附属公司独立融资,以自行提供业务增长所需的资金。回顾年内,本集团并无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
本集团主要倚赖内部产生的资本、客户存款、金融机构存款及发行存款证,为其零售消费贷款业务以及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提供资金。二零一六年年终,本集团的有期银行贷款(以港币(「港币」)为单位及以浮动利率计息)为约港币16.1亿元。按本集团的银行贷款水平对权益的比率,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本与负债比率为0.22倍,属於健康水平。银行贷款尚余的平均还款期多於一年。大众银行(香港)已於日常商业银行业务中订立外汇及利率掉期与远期合约,以减低本集团的汇率风险及利率风险。本集团承受汇率及利率波动的风险轻微。回顾年内,本集团并无外币投资净额采用以外币借贷及其他对冲工具进行对冲。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众银行( 香港)集团(包括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的综合普通
股权一级(「普通股权一级」)资本比率及总资本比率分别为16.6%及17.7%。
资产质素及信贷管理
本集团将继续维持其资本充足状况,小心处理风险,并推行审慎但不失灵活的业务发展策略,以求於业务增长与审慎风险管理之间取得平衡。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耗蚀客户贷款对总客户贷款比率为0.87%,属於令人满意水平。
由於本集团的核心业务主要植根於香港,因此本集团评估承受直接来自英国及欧洲的风险对本集团的影响轻微及可以应付。
人力资源管理
本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乃藉提供优厚的薪酬福利及推行全面表现评核制度及适当的激励措施,以奖励及表扬表现优秀的员工,并协助彼等在集团内发展事业及晋升。本集团让员工参加外间的培训课程、研讨会及专业技术课程,藉以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并加深彼等对市场发展状况的认识及改善其管理及业务技能。员工亦参与本集团举办的社交活动,藉以增进彼等之间的团队精神及建立对社区的社会责任。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员工数目为1,393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员工相关成本总额为港币4.930亿元。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展望
监於美国(「美国」)的利率环境及新一届政府带来的政策变动,预期香港及中国内地於二零一七年的
经济前景并不明朗。香港及中国内地的短期经济增长前景仍然未明确,本地及外部环境继续急速转
变。美国联邦储备局预期货币政策将正常化,并将多次上调联邦基金目标利率,此举或会对香港及中
国内地个人及企业的消费�u投资情绪、贷款需求及承险胃纳产生潜在影响。从中国内地近期的国内
生产总值增长放缓可见,预期中国内地的经济增长动力於短期内将会减退。近期,香港零售业销售额
增长放缓,访港旅客减少,加上出口疲弱,亦将会对受外围环境因素变动影响的香港经济增长动力产
生不良影响。
资金成本可能上升、信贷需求下降,连同与符合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合规与系统相关的成本上升,预期
本港的银行及金融机构的盈利增长将会受到影响。尽管如此,本集团将继续坚守企业使命及目标,致
力寻求长远的业务及盈利增长。本集团将继续采取审慎的资本管理及流动资金风险管理,以保留充
足缓冲以面对未来的挑战。
香港银行及金融行业竞争激烈,加上营商环境波动,将继续对银行及金融产品的定价构成压力。美国
利率上升预期将导致本港银行及金融机构的港币及美元(「美元」)存款的资金成本上升。因此,本港
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贷款及其他计息资产的净利息差距於短期将受压,对金融机构盈利将构成潜在影
响。由於预期资金成本上升,本集团将继续寻求收益较高的贷款。本集团将继续采取稳健及灵活的营
销策略,以扩大客户基础及服务渠道,按合理成本推出具吸引力及特色的营销推广,以及优化系统资
源的运用以加强银行业务的服务质素及效率。本集团亦将致力通过发展股票经纪及保险产品分销等
收费业务使其收入来源更多元化。
本集团将继续透过其分行网络集中拓展其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以及消费贷款业务、提供优越的商业
服务、并支援贷款及以收费服务为基础的业务增长。本集团将继续以大众银行(香港)、大众财务及
运通泰财务各自的特选市场为目标,发展其零售及商业借贷业务以及消费贷款业务。
在无不可预见的情况下,本集团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其银行及金融业务可录得温和增长,财务表现得
以改善。本集团一向不遗余力培育健全及稳固的企业文化,以促进本集团的凝聚力,锐意与本集团每
一名雇员共享相同的理念与价值。
二零一六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书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董事会深信企业管治为本公司成功的关键,并已采取各项措施,紧守高水平的企业管治,以保障股东、顾客、服务供应商、同业、监管机构、雇员及其他持份者的权益。
本公司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守则条文」),惟以下附解释偏离原因的项目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A.4.1项及守则条文E.1.2项:
1.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A.4.1项,非执行董事的委任须有指定任期,并须接受重选。董事
会认为目前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并无指定任期,惟彼等须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轮流退任,并接受股东重选,此做法属公平及合理,故目前无意更改现行做法。
2.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E.1.2项,董事会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主席丹斯里拿
督斯里郑鸿标博士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举行的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由本公司联合主席赖云先生主持会议。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主席,以及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的主席亦有出席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以回答其中提出的问题(如有)。
除以上所述者外,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原则已应用於本集团企业管治架构上。
董事会已采取行动及措施,确保本公司在各方面严格遵守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本公司已定期审阅及更新现行常规,以符合本地及国际企业管治常规。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均为本公司的主要附属公司,分别为持牌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该两家公司均於香港注册成立并受金管局监管,而各自的董事会致力确保采纳并执行金管局发出《监管政策手册》章节CG-1「本地注册认可机构的企业管治」内所载的企业管治原则及最佳应用常规。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亦已成立附有清晰职权范围及由各自的董事会授予特定权力的专责委员会。
业务模式及策略
本集团致力於零售及商业银行及其他业务,为顾客提供卓越服务,同时采取灵活的业务模式及策略以及审慎的风险及资本管理架构,以维持长远盈利及资产增长。董事会及管理层已经并将继续积极发展本集团业务模式,以保持本集团以优质服务接待顾客的文化;推动本集团业务扩展及把握发展机会的业务策略;设立本集团风险胃纳及抵受水平;及订定本集团策略目标、优先次序及积极的措施,以推动员工达致业务及财务目标。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内各公司举行的董事会、董事行政委员会、业务策略指导委员会及管理委员会会议上,均对策略优先次序及业务选择进行讨论及跟进其执行状况。本集团对二零一六年的业务表现及财务回顾详情载於本年报「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内。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书
董事会
董事会组成
年内及截至本年报日期,本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包括:
非执行董事 :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主席
柯宝杰
拿督郑国谦
锺炎强
独立非执行董事 : 赖云,联合主席
李振元
邓戌超
执行董事 : 陈玉光
LeeHuatOon
各非执行董事为本集团带来丰富的银行及金融界专业知识。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极具才干,在会计、
法律、银行及工商管理各范畴拥有学术及专业资历。加上彼等在其他公司担任高层职位所累积的经
验,对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供强大的支持。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无参与本公司的日常管理,亦不涉
及本公司的商业交易或关系,以避免影响其客观性。为防止任何潜在利益冲突的情况,独立非执行董
事须履行其制衡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的规定,就其独
立性向本公司作出年度确认,本公司认为该等董事(包括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逾九年的李振
元先生)确属独立人士。
董事会的履历详情载於本年报「董事简介」一节内。
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载有所有董事的最新名单,并列明其角色及职能,以及注明其是否独立非执行
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以如上方式於所有披露本公司董事名字的企业通讯阐明。
董事会制定本集团整体策略计划及主要政策、监控其财务表现、保持对管理层、风险评估及业务运作
监控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良好企业管治以及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董事会成员均尽忠职守,并忠诚地
为尽量提高股东长远的价值行事,及将本集团的目标及发展方向与目前经济及市场状况配合。日常
运作及行政则交予管理层负责。
董事会程序
董事会全年的会议时间表已於上一年度计划。所有董事会会议的通告均於会议举行最少十四天前向
全体董事发出,如有需要,董事可在议程中加插讨论事项。公司秘书协助董事会编制会议议程,并确
保遵从所有有关规则及规例。董事会会议的议程及相关会议文件,在董事会会议举行最少三天前送
交全体董事,让各董事有足够时间审阅该等文件。
二零一六年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书
董事会(续)
董事会程序( 续)
董事会会议一般由独立非执行联合主席主持,彼有责任确保在合理时间内,每个议程项目获充份审阅及深入商议。於彼缺席期间,则由彼书面提名的其中一名董事担任会议主席。
每次董事会会议的记录均会向全体董事传阅,并在随後的董事会会议确认。会议记录获提呈确认前,董事可要求澄清或提出意见。於董事会会议上取得成员的确认後,会议记录将由会议主席签署,作为会议议事程序的正确记录,并由公司秘书保存及供董事查阅。
每位董事会成员均有权查阅董事会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可不受限制地获取公司秘书的意见和服务,以便彼等能有效执行职务及可於有需要时自行寻求外界的专业意见。采用该等专业服务的费用将由本公司承担。董事会亦可直接接触高级管理人员,并可在履行彼等职责时不受限制及即时取得有关本公司业务及事务的任何资料。董事可要求提交补充资料或澄清,特别是就提呈董事会的复杂及技术性议题。
年内,本公司举行了十次定期董事会会议及一次股东周年大会,每位董事的出席率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姓名 董事会会议 股东周年大会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主席 9/10 0/1
赖云,联合主席 10/10 1/1
陈玉光 10/10 1/1
锺炎强 10/10 1/1
LeeHuatOon 10/10 1/1
柯宝杰 8/10 1/1
拿督郑国谦 10/10 1/1
李振元 10/10 1/1
邓戌超 10/10 1/1
董事会会议为讨论本集团业务策略;批准本集团的财政预算;监控财务及营运表现;批准本集团全年及中期业绩;批准派发中期股息;讨论及实行企业管治功能;检讨董事会的规模、组成及结构;审阅管理层就重新委任外聘核数师进行的评估;省览就董事会及各委员会职权范围进行的年度检讨及通过修订的职权范围;委任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外聘顾问;采纳新政策及审阅本集团政策及常规以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及审阅�u讨论由董事委员会提交的会议记录�u报告。
年内,主席及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并无执行董事及管理层出席的情况下举行了一次
会议,以讨论及审阅执行董事及管理层的表现以及制度及监管是否充足,以保障本集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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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续)
主席及行政总裁
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分别为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及陈玉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赖云先生
为本公司联合主席,负责协助及分担主席的职务及职能。
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分开,由两位独立人士担任,彼等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以取得权力和授权的平
衡分布,不致工作责任仅集中於任何一人。董事会主席负责领导工作及确保董事会有效地运作,而行
政总裁则获授予权力有效地管理本集团各方面的业务。主席与行政总裁之间职责的分工已清楚界定
及以书面列载。
委任及重选董事
本公司并无为非执行董事的委任指定任期,惟彼等须根据本公司公司细则的条文,於股东周年大会
上轮流退任,并须接受重选。这项安排与企业管治守则要求非执行董事的委任须有指定任期有所偏
离。董事会认为目前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并无指定任期,惟彼等须轮流退任,并接受股东重选的做法属
公平及合理,故目前无意更改现行做法。
公司秘书
联席秘书陈玉光先生及陈秀娟女士均为本公司的员工,於支持董事会方面担任重要角色,包括确保
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内有良好的讯息流通、向有关部门�u员工发放董事会�u董事委员会的决定�u政
策以作跟进�u执行,以及确保本集团业务单位、各部门及员工遵循董事会政策和程序。彼等亦负责确
保遵守由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则及规例以及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公司细则。联席秘书协
助主席及董事会执行及加强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及流程。彼等亦出席所有的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
会议,并确保该等会议循正当方式召开,程序及所通过决议案均准确及适当地记录及保存。
联席秘书协助主席确保由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发出的讯息能有效传达至管理层以作执行。董事会批
准联席秘书的甄选、委任或解雇。彼等向本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及�u或行政总裁报告。所有董事均可直
接取得联席秘书的意见和服务。
年内,两位联席秘书已接受不少於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董事培训及专业发展
全体董事应紧守作为董事的责任及操守,并紧贴本公司的业务活动。本公司负责为其董事安排及资
助合适培训。因此,本公司已为董事设立培训及发展计划,包括:(i)为新获委任董事而设的全面就职
计划,内容包括影响董事及本公司的法律及规例、业务营运、银行及金融行业的知识及现有发展以及
董事的角色、职责及潜在责任;及(ii)为董事提供持续培训及专业发展计划。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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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续)
董事培训及专业发展( 续)
年内,全体董事已参与一系列本地或海外的培训,其中包括:
�C 国家和全球经济的发展;
�C 企业管治事宜;
�C 法规更新;及
�C 银行业发展趋势等。
各 董 事 已 向 本 公 司 提 供 彼 等 於 本 年 度 接 受 培 训 的 记 录。年 内,本 公 司 所 有 董 事( 即 丹 斯 里 拿 督 斯 里郑鸿标博士(主席)、赖云先生( 联合主席)、陈玉光先生、锺炎强先生、LeeHuatOon先生、柯宝杰先生、拿督郑国谦、李振元先生及邓戌超先生)均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6.5项。
年内,本公司董事获提供有关本集团业务、营运及财务事宜的每月评论以及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的定期更新。
董事的道德守则
各董事均遵守本公司已制定及采纳并於年内修订的道德守则(「道德守则」),以加强企业管治及确立企业行为的准则。道德守则所依赖的原则乃关乎透明度、正直品格、问责性、企业社会责任及长远可持续性,并顾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u要求。
董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守则条文。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而全体董事已确认彼等於年内均有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董事及行政人员的弥偿
根据董事及行政人员责任保险,董事及行政人员担任本公司董事及行政人员履行职责时招致的任何法律责任,均可获弥偿。如证明董事及行政人员有任何疏忽、欺诈、违反责任或违反信托的行为,彼等则不获弥偿。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知悉,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将为达成本公司策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该政策载列达致及维持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方法。
根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本公司藉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其他资格,务求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本公司决定董事会最佳成员组合时,亦不时考虑其本身业务模式及具体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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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续)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续)
提名委员会已按四个重点范畴( 性别、年龄、专业经验及种族)设定可计量目标,以执行《董事会成员
多元化政策》,有关目标将不时审阅以确保其合适及确定达成该等目标的进度。提名委员会将不时
( 视适用情况而定)审阅《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确保其持续有效。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已载於本公司网站供公众浏览。
企业管治政策
本集团深信,良好企业管治常规对通过有效管理以为股东提升价值至为重要。董事会已采纳《企业管
治政策》,该政策载列本集团维持高水平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的方法。
本集团的企业管治原则着重优质董事会、稳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高水平企业责任及可持续性,以
及高透明度及问责性,以保障股东、顾客、雇员及其他持份者的权益。
《企业管治政策》就本集团的企业管治常规载列了以下须遵从的原则:
1. 维持一个优质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组合均衡,并获多个董事委员会及管理委员会支持。
2. 在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董事委员会的协助下,制定及监
察风险管理策略及相关架构及政策。
3. 确保薪酬制度稳健及公平。
4. 在向持份者及监管机构作出的所有披露中,就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前景提供不偏不倚、清晰及
容易明白的评估,以及维持稳健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不时检讨其充足性及效益。
5. 与股东维持有效沟通,并保持多个沟通渠道及与股东直接对话,使股东时刻知悉本公司的业务
及事务。
6. 给予适当的关注及周详考虑,以保障及符合本公司所有持份者的利益。
7. 以可持续方式发展本集团业务,并参与对本集团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的活动。
8. 检讨及加强《企业管治政策》,以确保有关政策符合本地及国际企业管治常规,并以适时、清晰
及客观方式披露本集团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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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政策(续)
年内,董事会已履行下列企业管治职能,而有关职能已列入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
1. 根据上市规则内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5.2项,检讨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
2. 检讨及讨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3. 检讨本集团的管治程序及常规。
4. 检讨及批准修订:(i)《企业管治政策》;及(ii)董事的道德守则。
5. 检讨董事的培训及专业发展。
6. 批准《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及环境、社会和管治督导委员会根据职权范围的组成。
董事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包括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位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角色及职能如下:
1. 草拟、审阅及定期更新审核委员会的书面规章,以供董事会批准。
2. 批准内部审核部主管的委任、请辞或解雇及评估彼之表现及薪酬。
3. 批准内部审核部管理人员的聘请及解雇。
4. 审阅内部审核部主管草拟及定期更新的内部审核规章,并向董事会推荐予以批准。
5. 考虑外聘核数师的委任、续聘及撤换、核数费用、聘用条款及本集团外聘核数师的请辞及辞退
的任何问题。
6. 审阅及监察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客观性及审计程序的效益,以及与外聘核数师商讨核数的性
质及范畴。
7. 审阅中期及年度财务报表後,提交予董事会以供批准。
8. 就中期及年终审核工作产生的问题和保留意见,及核数师欲商谈的任何事项作出商讨。
9. 审阅本集团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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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委员会(续)
审核委员会(续)
10. 批准审核计划及内部审核框架,并检讨内部审核程序的成效,确保内部及外聘核数师以及监管
机构能充份合作,及确保内部审核职能获充足资源分配及在本集团内有恰当的地位。
11. 设立机制以评估内部审核职能的表现及成效。
12. 考虑内部调查的主要发现及管理层的回应。
13. 审阅内部审核部作出的重要建议及管理计划,以便其执行。
14. 审阅本集团的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常规。
15. 审阅外聘核数师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及确保董事会适时作出回应。
16. 向董事会报告载於上市规则内企业管治守则的事宜及审核委员会履行的工作及其重大发现。
17. 为本集团雇员建立举报政策及制度,让与本集团有商业往来的人士可就财务报告、内部监控或
其他事宜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提出关注,并确保已作出适当安排。
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载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
审核委员会每年最少举行四次会议。年内,审核委员会举行了八次会议,其中三次会议有外聘核数师
出席。审核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均提交董事会以供省览,并在适当时采取相应的行动。每位成员出席率
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成员姓名 出席会议次数
邓戌超,委员会主席 8/8
柯宝杰 6/8
李振元 8/8
赖云 8/8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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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委员会(续)
审核委员会( 续)
年内,审核委员会曾执行下述工作:
1. 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
财务业绩及报告。
2. 审阅内部审核部就大众银行(香港)、大众财务及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的各分行及部门运作及
表现而作出的审核程序、调查及推荐意见。
3. 批准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度的审核计划。
4. 检讨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
5. 审阅外聘核数师的法定审核计划及聘用函件。
6. 检讨二零一六年中期及年度审核计划、范畴及费用,并向董事会推荐以作批准。
7. 审阅外聘核数师根据《专业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290.28段所发出的函件及有关二零一五年
审核结果的外聘核数师报告。
8. 省览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审核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9. 省览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的经修订审核级别框架。
10. 省览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的经修订内部审核规章。
11. 省览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的经修订内部审核能力框架。
12. 审阅及通过经修订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13. 审阅及通过就续聘外聘核数师进行的年度评估。
根据金管局要求,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已各自成立审核委员会,两者均由相同的成员(除丹
斯里拿督斯里郑亚历外,彼仅为大众银行( 香港)审核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及具有与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相近的职权范围。此等委员会於年内定期举行会议,以履行职权范围内特定的职能。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包括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位非执行董事。该委员会向董事会作出推荐意见,以厘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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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委员会(续)
薪酬委员会(续)
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角色及职能如下:
1. 每年检讨并向董事会就董事、行政总裁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整体薪酬政策及架构提出建议。
2. 每年检讨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表现,并就薪酬的特别调整及�u或奖金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3. 确保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水平与彼等所承担的责任及对董事会有效运作所作
的贡献(就付出的时间而言)挂�h。
4. 检讨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之服务条款及条件,包括彼等的薪酬组合总额,
确保有关安排具市场竞争力,及於有需要时向董事会建议调整方案。
5. 检讨及向董事会建议应付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终止其职务或委任的赔
偿。
6. 检讨及向董事会建议因行为失当而被解雇或罢免的董事的赔偿安排。
7. 确保没有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参与厘定其本人的薪酬。
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载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
薪酬委员会每年最少举行一次会议。年内,该委员会举行了一次会议。各成员於二零一六年举行的薪
酬委员会会议的出席率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成员姓名 出席会议次数
赖云,委员会主席 1/1
柯宝杰 1/1
李振元 1/1
邓戌超 1/1
年内,薪酬委员会成员已审阅及省览二零一五年董事袍金、二零一六年年度薪金检讨、酌情花红的支
付以及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的修订建议。
应付董事的薪金将按彼等个别雇佣合约(如有)的条款及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决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酬金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2。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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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委员会(续)
薪酬委员会( 续)
根据金管局要求,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已各自成立薪酬委员会,两者均由相同的成员(除丹
斯里拿督斯里郑亚历外,彼仅为大众银行( 香港)薪酬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及具有与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相近的职权范围。此等委员会於年内举行会议,以履行职权范围内特定的职能。
提名委员会
本集团提名委员会包括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位非执行董事。
本集团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角色及职能如下:
1. 评估及向本公司、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董事会推荐董事及行政总裁的委任及续聘,
以及董事(特别是主席及行政总裁)的继任计划。
2. 厘定所采纳的提名政策、程序、过程及准则,以挑选及推荐候选人担任董事。
3. 透过每年检讨,监察本公司、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董事会的整体组成,包括合适的
规模及技能,以取得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间的平衡。
4.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5. 确立机制以正式评估本公司、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董事会的整体效率、各董事对各
自董事会效率的贡献,以及行政总裁及其他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表现。
6. 就免除未能有效履行职务、操作不当或行为过失的董事�u行政总裁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向本公
司、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董事会提出建议。
7. 检讨要求董事作出的贡献及评估是否已给予足够时间履行彼等职责。
8. 确保董事接受适当的持续培训。
9. 监察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委任、管理层继任计划及表现评核。
10. 制定及审阅《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落实政策的达标进度。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载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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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委员会(续)
提名委员会(续)
提名委员会每年最少举行一次会议。年内,该委员会举行了三次会议。各成员於二零一六年举行的提
名委员会会议的出席率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成员姓名 出席会议次数
赖云,委员会主席 3/3
柯宝杰 2/3
李振元 3/3
邓戌超 3/3
年内,提名委员会审阅及省览(其中包括)本集团高级职员的变动;董事会规模、组成及架构;二零
一五年年度董事会整体以及各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效率的年度评估结果;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独立性评估;董事所付出时间;高级管理人员之聘用延期;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的继任及董事出席培
训的记录。此外,提名委员会亦检讨并向董事会建议批准:(i)有关企业管治事宜的各项政策修订;(ii)
管治程序及常规;(iii)《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其达成先前确立目标的进度及设定二零一七年的可
计量目标;及(iv)修订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问责及核数
财务报告
在向持份者及监管机构作出的所有披露中,董事会致力就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前景提供不偏不倚、
清晰及容易明白的评估。
适时发布中期及年度业绩公布,反映董事会致力提供具透明度及有关本集团表现的最新披露。
在审核委员会的协助下,董事会负责监督财务报告程序及本集团财务报告的质素。审核委员会审阅及
监察本集团年度及中期财务报表的完整性,亦检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该等政策的修改是否恰当,
以及确保该等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
董事确认彼等编制本公司账目的责任。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并不知悉与任何可能对本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疑问的事件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明朗因素。因此,董事已按持续经营基
础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附於本年报的独立核数师报告载列外聘核数师就财务报告及审核的职责。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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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及核数(续)
核数师酬金
回顾年内,已付�u应付本公司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如下:
提供的服务 已付�u应付费用
港币千元
核数服务 3,673
非核数服务* 257
总额: 3,930
* 已付�u应付外聘核数师的非核数服务费,属提供会计及税务事宜的意见,以及编制、审阅及提交报税表的费用。基於外聘核数师的
知识及对本公司及本集团运作的理解,由其向本公司及本集团提供该等服务具成本效益及效率。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负上整体责任,评估及确定为达致本集团策略目标而愿意承担风险的性质及程度,以及维持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稳健系统,并检讨该等系统於维持股东、顾客、雇员及本集团资产的利益之效能。然而,该等系统的设计只为於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管理本集团风险,而并非消除不能达致本集团政策及业务目标的风险,因此,只能提供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防止出现重大误述或损失。
董事会已确立程序,以持续地识别、评估及管理本集团所面对的重大风险,程序包括因应营商环境或监管指引的变更而不时加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管理层以识别及评估所面对的风险,协助董事会执行本集团的政策及程序以及董事会批准的风险胃纳范围内的限制,并参与设计、运作及监察合适的内部监控措施,以减少及控制此等风险。董事会每年审阅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是否充足及有效益。审阅范围涵盖所有重大监控,包括财务、营运及合规监控,以及本公司及本集团所面对的重大风险的识别、评估及管理的过程。董事会亦检讨资源的充足性、本集团负责会计、内部审核及财务报告职能雇员的资格及经验及彼等的培训计划及预算。
主要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
本集团采纳大众银行集团( 本公司母银行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主要特点及为审视前述系统的充足性及效益而设立的主要程序载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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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及核数(续)
主要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续)
集团风险管理管治及架构
董事会设立的管治架构旨在使本集团的业务活动:
与本集团的整体业务目标及风险胃纳一致
在明确界定的责任范围、权限及与风险管理及监控责任一致的问责制下进行
须受充分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风险管理委员会
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各自董事会委托,以持续监督及管理所有已识别风
险。有关委员会亦已承担本集团的风险管理职能及责任。各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专责风险�u合规委员
会协助,即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资产及负债风险委员会」)、营运风险管理委员会(「营运风险管
理委员会」)、信贷风险管理委员会(「信贷风险管理委员会」)、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及合规委员会,
以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工作小组或在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
辖下类似功能的等效委员会。专责委员会的详细功能载於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书「本集团成立的其
他委员会」一节内。
大众银行( 香港)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大众财务与大众
银行( 香港)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相同的成员(除丹斯里拿督斯里郑亚历外,彼仅为大众银行( 香港)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组成。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角色及职能如下:
1. 监督所有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流动资金风险管理、信贷风险管理及营运风险管理的整体管
理。
2. 审阅及批准对全公司风险状况及财务状况有潜在重大影响的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承受能力限
额,并於其後提交董事会以供省览。
3. 审视及评估用以识别、量度、监察及监控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及框架的充足性以及该等政策及
框架有效运作的程度。
4. 确保具备风险管理所需的基础设施、资源及系统,即确保负责实施风险管理系统的人员能独立
於风险承担活动而履行该等职责。
5. 与审核委员会协调以理解内部审核工作计划及合规工作计划如何与已识别的风险配合,以保证
所识别风险得以按综合方式管理。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载於本公司网站。
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般每年举行六次会议。年内,各自风险管理委员会於举行六次会议。风险管理委员
会的会议记录提交各自董事会以供省览,并在适当时采取相应的行动。该等会议记录亦提交本公司
董事会以供省览。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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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及核数(续)
主要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 续)
集团风险管理管治及架构(续)
风险管理委员会( 续)
每位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出席率载列如下:
大众银行( 香港) 大众财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成员姓名 出席会议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赖云,委员会主席 6/6 6/6
李振元 6/6 6/6
邓戌超 6/6 6/6
柯宝杰 4/6 4/6
拿督郑国谦 6/6 6/6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亚历 6/6 不适用
年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视本集团的风险胃纳,有关胃纳界定本集团於追求其业务目标时能够并愿意接受的风险数量及类别。本集团的风险胃纳订定风险承受能力水平及限额,以管治、管理及监控本集团风险承担业务活动。有关策略目标、业务计划、期望的风险状况及资本计划须与风险胃纳配合。
本集团风险胃纳的设定、层级、监察及检讨须符合本集团风险管理政策所载的程序。
本集团设有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以评估支持本集团风险承担业务活动的资本充足性,其涉及识别及评估适用於本集团的风险范围并预留支持前述活动的所需充足资本。载列风险管治基本原则的本集团风险管理政策旨在推动制订有助识别、量度、监控及持续监察本集团所有适用主要风险( 包括识别新出现的风险)的风险管理常规及工具。
年内,风险管理委员会亦进行批准压力测试计划及合规计划的工作、检讨本集团风险管理政策、风险胃纳指标及下限、资本及流动资金内部目标、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有关专责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贷款组合信贷质素及其他主要资产,以及报告主要风险状况,并就风险管理部主管及合规部主管的表现进行独立评估。
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的各自风险管理部门向风险管理委员会及专责风险委员会提供主要支
援,以供该等委员会履行本身管理风险的责任,并负责订立及维持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资金风险、信贷风险、营运风险及与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具体有关的其他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
内部审核及合规职能
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的各自内部审核部门检查有关法定�u监管规定、内部政策及程序的合规
情况,并审视工作程序�u程序的效率及效益。该等部门亦於审核过程中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运作效益。内部审核部门对所有单位及分行进行审核,而审核次数则视乎所评估风险的水平而定,以就此等单位及分行的营运及管理工作提供独立及客观报告。年度审核计划由各自审核委员会审视及批准。有关审核结果提交各自审核委员会进行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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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续)
集团风险管理管治及架构( 续)
内部审核及合规职能(续)
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的审核委员会审视由各自内部审核部门、外聘核数师、监管机构及管理
层所识别的内部监控问题,包括用以处理及解决任何已识别问题的补救行动,以及评估各自的风险
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充足性及效益。该等委员会亦审视内部监控职能,特别是审核的范围及次数
以及资源的充足性。
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的内部审核部门主管获邀请出席审核委员会会议。每次审核委员会的会
议记录均会向审核委员会所有委员传阅以供省览,并在随後的审核委员会会议确认。会议记录获确
认前,委员可要求澄清或提出意见。於审核委员会会议上取得委员的确认後,会议记录将由会议主席
签署,作为会议议事程序的正确记录。每次审核委员会会议的记录亦会提交各自董事会以供省览,并
在适当时采取相应的行动。有关记录亦会提交本公司董事会以供省览。
本公司拥有本身的审核委员会,其角色及功能、於二零一六年进行的工作及其审视风险管理及内部
监控系统的详情载列於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书第22至24页「董事委员会」一节内。
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的合规部门识别本集团合规框架指引的主要合规风险范围,并持续进行
合规检查。合规报告提交各自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供审阅。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其他主要成份
已订定作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其他主要程序及委员会的详情载於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书「本集团
成立的其他委员会」一节内。
本集团设有确保符合本集团发出并不时更新的操作手册、指引及指示所载的内部监控及有关法律及
规例的政策及程序。
本集团订立政策及程序以便持续识别新出现的风险事件,并继而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以订立合适的
风险对策,使本集团可按风险胃纳管理有关风险。
此外,本集团鼓励全体雇员根据举报程序向上级报告重大风险问题或交易。大众银行( 香港)的投诉
主任及大众财务的投诉部门负责处理持份者及第三方的投诉。「举报机制」独立於管理层运作,并明
确向本集团所有员工传达。
本集团全体雇员亦受《个人操守》约束,须保密内部资料,并不得透过来自其职位的权力或权威接受
个人利益。本集团订有《资料保安指引》及《企业资料保安管理政策》,以限制保密资料被未经授权
转移。本集团向员工提供定期训练�u发出提示。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详情载於本年报财务报表附注42。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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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效能的年度检讨
本公司已就其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进行全集团的检讨,以评估(i)风险管理框架;(ii)监控环境及
活动;(iii)资讯质素及通讯效益;及(iv)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的监
察程序。有关检讨概无发现重大内部监控问题。
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认可的检讨结果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阅。此外,董事会已收到本集团执行董事�u行政总裁及首席财务总监的保证声明,表示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各重大方面均有效运作。
董事会认为,回顾年内及截至本年报刊发日期,现存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完善,足以保障各持份者的利益。本集团於会计、合规、风险管理、内部审核及其他主要专责职能的资源、员工资格及经验,以及彼等所接受的培训计划及有关预算均充足。
本集团成立的其他委员会
本集团已确立主要程序以审阅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充足性及完整性,该等程序包括:
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的董事行政委员会由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组成,负责大众
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各方面的业务管理,以及推行由各自董事会批准及制定的策略性业务
规划及政策。
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的董事会均成立管理委员会,以确保本集团日常运作的效益,
及日常运作依据企业目标、策略和年度预算以及获批准的政策和业务方向进行。
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的信贷委员会负责在其权限内批核各类贷款的申请,协助各自的
董事会制定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的银行及贷款业务的政策指引,并就超越信贷委员会
权限的贷款申请向各自的董事会作出建议以供批准。
大众银行( 香港)的信贷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检讨及评估信贷风险组合及资产质素、就主要风
险进行压力测试及就耗蚀资产进行坏账事後分析、设定大众银行( 香港)的集中风险限额、向大 众财务及其他集团公司提供意见,以及执行由大众银行(香港)董事会批准的信贷风险管理政策。
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的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检讨及评估各自的市场风险、流动
资金风险及利率风险,订立资产及负债管理职能的目标,以及执行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的董事会所批准的风险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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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成立的其他委员会(续)
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的营运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营运风险组合、评估营运亏损事
件的影响、设定营运风险限额;并执行由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的董事会批准的营运
风险管理政策。
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的财务委员会协助各自的董事会为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
务的业务作出财务计划、资本管理及预算,并检讨业务表现、法定及半年度的会计账目。
大众银行(香港)成立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及合规委员会以及合规部,大众财务亦成立反洗黑
钱委员会、合规监察小组及合规部,以确保防止洗黑钱的指引获审阅、更新及推行;处理所有怀
疑洗黑钱的转介个案;审阅金管局及其他监管机构不时发出的有关政策及指引;评估有关监管
规定对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的影响;及确保有关业务单位及�u或部门遵守有关监管规
定和业务单位与部门的内部政策指引。
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成立薪酬委员会,以检讨及就董事、行政总裁、高级管理层
及主要人员的整体薪酬政策向董事会作出建议,以及设立正式及透明的程序,就大众银行(香
港)、大众财务及各自附属公司的上述薪酬制定政策,并检讨及就适用於雇员的薪酬政策向董
事会提供建议。
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的业务策略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有效的业务策略,以符合企
业目标及目的;及制定策略性业务计划,於金融业获得增长及回报,以及取得竞争优势。
大众银行(香港)的业务持续委员会负责管理整体制定、实行及维持银行的《业务恢复持续计
划》(「业务恢复持续计划」)。业务持续委员会最少每年为业务恢复持续计划规划一次测试,确
保已就业务恢复持续计划采取必须措施,以符合监管及业务规定。
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的人力资源委员会协助各自的董事会制定及推行人力资源政
策,包括聘请员工、员工晋升、事业发展、表现评核及薪酬事宜,以及每年向提名委员会建议高
级管理层的继任计划。
大众银行(香港)的资讯科技督导委员会及大众财务的资讯科技委员会负责制定本集团电脑化
的目标、政策及策略,向各自的董事会建议购买主要的电脑硬件及软件,并监察所有有关资讯
科技项目的推行进度。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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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
董事会认同与其股东及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至为重要。本公司已制定一项《股东通讯政策》,并已於本公司网站刊载,其列出本公司与股东沟通的原则,藉以确保与股东可透过不同方法作透明及适时的沟通。
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提供理想的场合,让董事会直接与股东沟通及解答股东的提问。董事就各重大事项( 包括重选及选举个别董事)於股东大会上提呈独立决议案。股东周年大会开始时会向股东解释以投票方式表决的详细程序,确保股东熟悉该等程序。
本公司上届股东周年大会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麽地道64号九龙香格里拉酒店阁楼海景厅举行。所有提呈大会的决议案已由本公司股东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表决结果详情载於本公司网站www.publicfinancial.com.hk「投资者关系」一节内及联交所网站。除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外,全体董事均有出席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与股东及投资者作有效沟通的要素,主要系於快捷及适时发布有关本集团的资讯。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的有关期间结束後二十五天内,适时宣布其全年及中期业绩,远远早於上市规则所注明的期限。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亦已於大会至少二十个净营业日前向股东发出通知。
负责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层人员定期与股票研究分析员、基金经理及机构股东与投资者举行会议。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最後一个交易日)的资本市值为港币3,842,711,663元(已发行股本:1,097,917,618股,收市价:每股港币3.50元)。公众持股量约为26.8%。
本 公 司 将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星 期 五)上 午 十 时 正 假 座 香 港 九 龙 尖 沙 咀 东 部 麽 地 道64号 九 龙香格里拉酒店阁楼九龙厅举行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
宪章文件
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公司细则於二零一六年财政年度内概无变动。
股东权利
应股东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召开本公司的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持有本公司合共不少於十分之一(10%)已缴足股本的股东可向本公司董事会寄发书面请求,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经有关股东签妥的书面请求须列明会议目的,并送交本公司注册办事处。
本公司於接获有效书面请求後,将采取适当行动及作出必要安排,有关股东须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百慕达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负责支付进行该等行动及安排所产生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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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 续)
股东於股东大会提呈建议的程序
以下股东有权於本公司股东大会提呈建议( 可於会议上正式提呈的建议)以供考虑:
(a) 於请求日期占本公司总投票权不少於二十分之一(5%)的任何股东( 不论人数);或
(b) 不少於100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经有关股东签妥并载列建议的请求书连同不多於1,000字关於建议内所述事项的陈述书,须送交本公
司注册办事处。本公司於接获有效文件後,将采取适当行动及作出必要安排,有关股东须根据百慕达
公司法第79及80条的规定,负责支付进行该等行动及安排所产生的开支。
股东提名及选举董事的程序
如股东拟於股东大会提名退任董事以外的人士参选董事,有关股东须递交由(i)正式合资格出席该次
大会及於大会上投票的股东(被提名人士以外的人士)签署确认表明有意提名该人士参选;及(ii)该获
提名人士签署确认有意参选的书面通知,送达本公司主要营业地点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20号大众银行
中心2楼。上述通知须载列上市规则第13.51(2)条所规定获提名人士的个人资料及刊发其个人资料的
同意书。
可发出上述通知的期间须为至少七日( 或由董事会决定及宣布的其他期间)。有关期间将於股东大会
通告寄发翌日开始,并最迟於有关股东大会日期前七日完结。本公司於接获有效通知後,将采取适当
行动及作出必要安排,有关股东须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细则第116条的规定,负责支付进行该等行动及
安排所产生的开支。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本公司董事的程序》已载於本公司网站。
股东向董事会作出查询的程序
股东可随时以书面方式透过公司秘书向董事会作出查询及提问,公司秘书的联络详情如下: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
德辅道中120号
大众银行中心2楼
电话:(852)25419222
传真:(852)25455665
电邮:investor@publicbank.com.hk
股东亦可於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向董事会作出查询。
二零一六年年报
董事简介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八十六岁,为本公司控股公司大众银行(「大众银行」)的创办人、主席及主要股东。大众银行为一间於马来西亚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彼投身银行及金融界至今,已有六十七年。彼於一九九一年九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主席。彼亦为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的主席。彼亦於大众银行集团内若干其他公司担任董事及为LPICapitalBerhad( 一间马来西亚公众上市公司)的主席。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於一九八九年获马来亚大学颁授法律荣誉博士学位,以肯定彼对社会及经济上的贡献。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曾於马来西亚的公共服务机构担任各类公职,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三年出任马来西亚商业理事会成员、一九八八年至二零零一年出任国家信托基金成员、自二零零三年起为商业谘询委员会的创办成员及为马来西亚公共关系学院水准鉴定顾问团成员。彼为马来西亚管理学院的荣誉会员,并为亚洲特许银行家学院、英国特许银行家学院、英国行政管理学院及澳洲监管学院的资深会员。
赖云先生
赖云先生,七十三岁,於银行及金融相关行业拥有四十三年经验。彼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於二零一五年七月成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联合主席。彼现任审核委员会成员,并於二零一五年五月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席。赖先生现为大众银行( 香港)独立非执行联合主席,以及大众银行与大众财务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於大众银行集团内另一间公司担任董事。
赖先生於马来亚大学毕业并取得经济学荣誉文学士学位及为亚洲特许银行家学院的会员。彼曾於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服务二十年至一九八五年,并由一九八五年至一九九四年於三间金融机构担任高层管理职务。一九九四年,彼加入马来西亚公众上市公司ThePacificBankBerhad出任总经理,并於一九九七年获委任为行政总监。彼亦曾出任PacificMasBerhad(前称ThePacificBankBerhad,二零零零年出售其银行业务後更改名称)的行政总监,直至彼於二零零三年退休。
陈玉光先生
陈玉光先生,六十四岁,於银行及金融界拥有三十五年经验,一九九二年二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大众银行(香港)的行政总裁�u执行董事。二零零六年转任至现时於大众银行( 香港)的职务前,陈先生曾出任大众财务的行政总裁,并曾任香港接受存款公司公会副主席及接受存款公司谘询委员会委员多年。陈先生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员。
锺炎强先生
锺炎强先生,六十六岁,於银行及金融界拥有四十七年经验。彼於二零零九年一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亦为大众银行(香港)的执行董事及大众财务的非执行董事,现任大众银行( 香港)的替任行政总裁。
锺先生亦於二零一六年七月获委任为Winton(B.V.I.)Limited(本公司直接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运
通泰财务及运通汽车行有限公司(两间公司均为本公司间接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的董事。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简介
LeeHuatOon先生
LeeHuatOon先生,五十四岁,於银行及金融界拥有二十九年经验。彼於一九九六年六月获委任为本
公司执行董事,并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及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调任为执行董事。彼现任大众财务的总经理�u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彼持有马来亚大学会计学学位,
并为马来西亚会计师学会的会员。
彼现为香港接受存款公司公会署理主席、接受存款公司谘询委员会委员及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董
事。彼曾任香港接受存款公司公会副主席及接受存款公司谘询委员会委员多年。彼过去曾任香港银
行及金融业训练委员会委员。
柯宝杰先生
柯宝杰先生,六十四岁,於马来西亚及英国从事审计、税务及破产处理事务拥有三十五年经验。彼於
二零零八年七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调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於二
零一三年十月三日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彼现任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以及大众
银行( 香港)和大众财务的非执行董事。
柯先生亦为马来西亚公众上市公司LPICapitalBerhad, KualaLumpur KepongBerhad及Paramount
CorporationBerhad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柯先生为马来西亚税务学院及特许执业会计师协会的资深会员。彼亦为马来西亚会计师学会、马来西
亚特许执业公共会计师及马来西亚特许管理会计师学院的会员。彼自一九八二年十月起担任KPMG
Malaysia的合夥人,并於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九月底获委任为高级合夥人( 亦即其他事务所
的主理合夥人)。彼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从该公司退任。彼自二零一三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担
任大众银行副行政总监。
拿督郑国谦
拿督郑国谦,六十二岁,於银行及金融界拥有四十二年经验。彼於二零零四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
执 行 董 事,亦 为 大 众 银 行( 香 港)及 大 众 财 务 的 非 执 行 董 事。彼 现 任 大 众 银 行 的 副 行 政 总 监。彼 亦 於
大众银行集团内若干其他公司担任董事。彼持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李振元先生
李振元先生,五十八岁,於法律界拥有二十四年经验,主要从事商业及公司事务。彼於二零零四年九
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亦为大众银
行(香港)及大众财务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亦为LPICapitalBerhad( 一间马来西亚公众上市公
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先生於一九八二年取得英国Middle Temple的Barrister-at-Law资格。彼亦持有英国University of
ManchesterInstituteofScienceandTechnology的荣誉理学士学位以及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及Chicago-
KentCollegeofLaw的法律学位。
邓戌超先生
邓戌超先生,七十二岁,於金融服务界拥有五十年经验,从事研究、管理和项目研究、培训、合并和整
合及管理金融机构。彼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於二零一五年五月
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彼现任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邓先生於二零一五年七月获委任
为大众财务独立非执行联合主席及现为大众银行及大众银行(香港)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於大众
银行集团内其中两间公司担任董事。
邓先生於马来亚大学毕业并取得荣誉文学士学位。彼曾於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服务十八年及曾於两间
金融机构担任行政总监及总经理( 营运)。邓先生亦曾於一间保险公司服务,担任行政顾问及行政总
监。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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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高级管理层及龙华支行员工出席龙华支行开业庆典。
10.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在深圳龙华的新支行开业庆典上高级管理层及支行员工的合照。
11. 各员工及家人踊跃参加由大众银行集团(香港)康体会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举办的「浅水湾及鲤鱼门一日游」。
12. 为促进员工间的沟通、协作及团队配合而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举行的团队建立工作坊活动。
13. 参与二零一六年团队建立工作坊活动及游戏之员工。
14. 大众银行集团(香港)康体会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举办有趣的蛋糕烘焙课程。
15. 蛋糕烘焙课上的参与者展示其美味的芝士蛋糕。
16. 二零一六年圣诞保龄球比赛参与者之合照。
17. 二零一六年圣诞保龄球比赛获奖者合照以分享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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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家庭
生活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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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假座香港九龙香格里拉酒店举行的第二十五届股东周年大会。
2.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七日举行的大众银行(香港)二零一六年业务研讨会。
3. 分行经理及部门主管於大众银行(香港)二零一六年业务研讨会上竖起大拇指的合照。
4. 於大众银行(香港)二零一六年业务研讨会开始时,全体员工合唱大众银行行歌。
5. 行政总裁陈玉光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举行的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周年晚宴上致开幕辞。
6. 高级管理层於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周年晚宴的舞台上举杯。
7. 员工於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周年晚宴上在漆黑的环境中表演精彩非凡的光电街舞。
8. 於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周年晚宴上由运通泰财务之董事吴志权先生带领演出的动感旗帜开场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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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家庭
市场推广
二零一六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董事会谨将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报告书连同经审核财务报表呈览。
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及物业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於年内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提供零售与商业银行及贷款服务、证券经纪服务、投资物业租赁、向的士及公共小型巴士的买家提供融资、买卖的士车辆与的士牌照以及出租的士。
本公司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溢利,以及本集团於该日的财务状况载於财务报表第57页至第151页。
第一次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0.05元(二零一五年:港币0.05元)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派发。
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港币0.13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0.13元)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宣布,并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派发予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本年度的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本集团过往五个财政年度的业绩及资产与负债的摘要载於第9页。
业务回顾
回顾
回顾年内香港的经营环境仍充满挑战及困难。商品出口下跌继续发出香港经济增长势头疲弱的讯号,物业及股票市场的波动继续为香港的企业及个人财富及收入带来不利影响。消费者情绪及企业投资风险胃纳亦受到不利影响。由於香港与中国内地、美国、欧元区及全球其他国家的紧密经济联系,不稳定的全球经济状况亦对香港商界或建基於中国内地的香港企业的业务发展造成了影响。香港银行业的本地信贷需求受到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已对本集团二零一六年的整体业务及盈利能力增长造成影响。
尽管香港及中国内地的经营环境困难和经济状况不明朗,本集团将继续寻求长期业务及盈利能力增长。本集团亦将继续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商业及零售银行服务、股票经纪及其他优质服务。凭藉86家分行的联合网路,本集团实现了产品交叉销售和优化支援营运的协同效应。分行及核心营运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的详情分别载於本年报「分行网络」一节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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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书
业务回顾( 续)
主要财务及业务表现指标
主要财务及业务表现指标包括贷款及存款增长;盈利能力增长;权益回报率;成本收入比率;耗蚀客
户贷款对总客户贷款比率;资产与负债比率及资本充足水平。本集团贷款及存款增长和盈利能力增
长的详情载於本年报「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中。其他主要表现指标的详情论述如下。
回顾年内,本集团的权益回报率(按除税後溢利对平均权益)较去年减少0.37%至5.65%,主要由於股
票经纪费用收入下跌及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所得收益减少所致。本集团将继续使收入来源多元化,
同时寻求贷款及其他计息资产令人满意的收益率,并不时以合理成本获取客户存款以改善净利息差
距。
本集团的成本收入比率亦增长0.44%至51.71%,此乃由於非利息营业收入减少港币1,990万元。因预
期系统及遵守成本上升以满足不断提高的监管及合规要求,尽管本集团致力控制营业支出,但仍会继
续预留资源。本集团亦将继续通过发展股票经纪及保险产品分销等收费业务以使收入来源多元化。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耗蚀客户贷款对总客户贷款比率维持在0.87%的健康水平,反
映本集团信贷审批流程及控制的可持续性及有效性,以确保良好贷款资产质素。本集团将继续采纳
审慎的贷款批核标准,以确保耗蚀客户贷款维持低水平,并迅速采取行动以寻求收回问题信贷贷款。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本集团的银行借款对权益计算,本集团的杠杆比率为0.22倍,属於健
康水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众银行(香港)集团( 包括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的综
合总资本比率维持在17.7%,显示有充足资本缓冲以符合《巴塞尔协定三》及其他资本相关要求。本
集团将继续维持其资本充足状况、小心处理主要风险,并订定审慎且灵活的业务发展策略,以求於业
务增长与审慎风险管理之间达致平衡。
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集团已对消耗品(如碳粉匣及纸张)持续实施内部回收计划,以减少营运对环境及天然资源的影
响。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已经收集总重量不少於70,000公斤的废纸作回收之用,因而对环境减少不少
於337,000公斤的温室气体,并节约至少8,600棵林木种苗。再造纸亦已用作主要印刷材料。
本集团亦已在部分办公室及分行物业实施节能措施,蒸馏饮水机已安装计时器於办公时间後自动关
闭,或已改为使用香港机电工程署(「机电工程署」)认证的悭电设备以减少不必要的电力消耗。本集
团将继续更换照明设备为LED照明或T5光管。本集团亦计划完成空调及电力系统升级,以达致机电工
程署能源效益注册计划标准,并尽可能於分行采用R410制冷剂的空调系统。供应链管理方面,本集团
计划采购部分带有一级能源标签的电子设备。
二零一六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业务回顾( 续)
遵守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确认符合法规要求的重要性,不符合该等要求的风险可导致损失经营许可证。因此,本集团已分配系统及人力资源,确保持续符合规则及规例,并通过有效沟通与监管部门保持良好工作关系。回顾年内,尽我们所知,本集团已遵守《银行业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 及期货( 财政资源)规则》、《银行业(披露)规则》(「披露规则」)、《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 《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上市规则、联交所《交易规则》及《结算所规则》、《证监会持牌人 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则及规例。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活动包括零售及商业银行服务,其面临多种主要风险,包括信贷风险、利率风险、流动资金风险、营运风险和市场风险。上述主要风险及减低风险措施详情於本年报财务报表附注42「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阐述。
本集团的长期盈利能力及业务增长受香港、中国内地、美国、欧元区及全球其他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 波动及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於失业率、实际本地生产总值增长、消费者及资产物价指数以及信贷需求)、财务波动( 受近期英国脱欧影响而加剧及美国及全球其他国家货币政策的分歧)以及不确定的经济前景及政治条件影响。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的分歧预期将继续局部影响香港及中国内地的资金及贸易流动、资产价格及经济增长势头的波动性。不论於发达或是新兴市场经济体,由於彼等之间的经济及政治联系日益紧密,财务崩溃可能从一国迅速波及至另一国。尤其是香港经济活动及物业、股票及商品价格的潜在影响亦受中国内地、美国、欧元区及全球其他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发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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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书
业务回顾( 续)
与主要持份者的关系
本集团的成功亦依赖主要持份者,包括雇员、客户、同业、服务供应商、监管机构及股东的支持。
雇员
雇员被视为本集团最重要及宝贵的资产。本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乃藉提供优厚的薪酬福利及推
行全面表现评核计划,以奖励及表扬表现优秀的员工,并透过适当培训及提供机会协助彼等在集团
内发展事业及晋升。
客户
本集团的主要客户来自贷款交易、接受存款、股票经纪及保险产品分销等业务。本集团的使命为在零
售及商业银行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提供卓越优质的客户服务,同时维持长期盈利能力、业务及资产增
长。本集团已建立各种方式加强客户与本集团之间的沟通,以提供卓越优质的客户服务,增加市场渗
透及扩展业务。
同业
本银行的目标为透过频繁及日常银行存款及银行同业间借贷,并发行银行同业存款证明,以维持香
港及中国内地的市场占有率。本集团的司库部将继续确保有充分市场途径,於必要时能在市场从金
融机构筹集资金。
服务供应商
本银行与主要服务供应商维持良好关系在供应链、物业管理及面对业务挑战和监管要求时至为重要,
其可产生成本效益及促进长远商业利益。主要服务供应商包括系统及设备供应商、提供专业服务的
外聘顾问、办公用品�u商品供应商及向本集团提供增值服务的其他业务夥伴。
监管机构
本集团在金融业运作,由金管局、证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机关监管。本集团
以不断更新及确保遵守新规则及规例为首要任务。
股东
本集团其中一个企业目标是为股东提升企业价值。本集团在促进业务发展以实现可持续盈利增长,
并考虑资本充足水平、流动资金状况及本集团的未来业务拓展需要後,稳定派息以回报股东之间作
出平衡。
关於本集团环境政策及我们与不同持份者的关系的进一步讨论载於环境、社会及管冶报告书,该报
告书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左右上载於本集团网站「企业社会责任」一节及联交所网站内。
二零一六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业务回顾( 续)
未来业务发展
在银行业务服务的激烈竞争、客户存款及银行借贷资金成本潜在增长(受美国进一步加息对港元息
率的预期影响所带动),及合规相关资源需求增加与系统相关成本上升以符合法规及监管要求增加等情况下,预期本港的银行及金融机构的盈利增长会受到不利影响。尽管如此,本集团仍继续寻求可持续业务扩展及市场渗透,并通过收入来源多元化、提高净息差及营运成本效益以及减少坏账,致力寻求盈利能力增长。本集团亦会采取审慎的资本管理及流动资金风险管理,以保留充足缓冲以面对未来的挑战。
投资物业、物业及设备以及融资租赁土地
本集团投资物业、物业及设备以及融资租赁土地的变动详情分别载於财务报表附注22、23及24。
股本及购股权
本公司股本及购股权的变动详情分别载於财务报表附注33及34。
优先权利
本公司的公司细则或百慕达法例均无有关优先权利的条文,规定本公司必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股份
本公司及各附属公司於年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股份。
储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储备於年内的变动详情分别载於财务报表附注36及43(b)以及综合权益变动表。
可分派的储备
根据百慕达公司法的规定,本公司的实缴盈余可派发予股东。根据香港公认的会计准则计算,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用作现金分派及�u或可作实物分配的储备(包括本公司的实缴盈余)约港币3,133,045,000元,载於财务报表附注43(b)。此外,本公司的股份溢价账约港币4,013,344,000元亦可以缴足红股形式派发。
主要客户
年内,本集团五大客户占本集团总利息收入及其他营业收入少於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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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书
董事会
年内及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为:
非执行董事: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主席
柯宝杰
拿督郑国谦
锺炎强
独立非执行董事:
赖云,联合主席
李振元
邓戌超
执行董事:
陈玉光
LeeHuatOon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细则第112(A)及(B)条,李振元先生、柯宝杰先生及锺炎强先生须轮值告退,惟彼等
符合资格,并愿意於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薪酬政策及董事酬金
本集团已制定及实施薪酬政策,以鼓励雇员行为,从而支持本集团的风险承受能力、风险管理框架及
长期财政稳健。该政策符合本集团的目标、业务策略及长远目标,此方式亦不会鼓励雇员过度承担风
险,惟允许本集团吸引及挽留具相关技能、知识及专业的雇员以履行其特定职能。
厘定应付董事酬金的基准载於本年报第25页企业管治报告书内。本集团董事酬金的详情载於财务报
表附注12。
董事的服务合约
各拟於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的董事,概无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於一年内
由本集团予以终止而须作出赔偿( 法定赔偿除外)的服务合约。
董事的交易、协议或合约权益
除於财务报表附注29及39详述者外,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於年内
或年度完结时概无签订对本公司董事或与董事有关连的实体(不论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的重
要交易、协议或合约。
二零一六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获准许弥偿条文
根据本公司公司细则第170(A)条及受法规条文限定,本公司每名董事或其他行政人员就其执行职务或任职或与此有关由本公司董事或行政人员招致之一切责任,均应从本公司资产中获得弥偿,而各董事或其他行政人员就其执行职务可能出现或招致之任何损失、损害或不幸概不负责;惟本公司细则仅在未被百慕达公司法废止之情况下有效。本公司於年内维持董事及行政人员责任保险。
贷款协议载有关於控股股东须履行特定责任的条件
二零一四年八月,本公司与合共八间金融机构(作为原本贷款人)、瑞穗银行(作为指定牵头安排人
及 配 售 经 办 人)及 瑞 穗 银 行 香 港 分 行( 作 为 代 理 人)(「代 理 人」)就 一 项 合 共 高 达 港 币1,100,000,000元的有期贷款融资(「该融资」)签订融资协议(「融资协议」)。
该融资的最後还款期为使用日期後的四十八个月。
融资协议指明( 其中包括),倘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众银行(现持有本公司约73.2%权益),并无或终止
实益拥有本公司免於任何抵押的已发行股本及本公司的拥有权益50%以上,或无或终止对本公司行使管理控制权,则属违反协议。
倘违反协议情况出现,代理人可(及若受融资协议所界定的主要贷款人( 定义见於融资协议)所指示
须)即时注销该项融资,并要求即时偿还向本公司提供之全部或部分贷款连同累计利息。
引致上市规则第13.18条所指责任的情况仍然存在。
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的披露规定,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已订立而可能受该违约影响的融资安排总额( 不包括仅为应急融资计划而筹措的融资)为港币1,1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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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书
董事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及淡仓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
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须记录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而备存的登记册内,或须依上市规
则内标准守则向本公司及联交所发出通知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於本公司及相联法团的普通股中持有的好仓
普通股数目
经配偶或 占已发行
未成年子女 经控制的 股本的
持有权益於 董事姓名 直接实益拥有 持有 公司持有 其他权益 总数 百分比
%
1. 本公司 丹斯里拿督斯里 �C �C 804,017,920 �C 804,017,920 73.2312
郑鸿标博士
陈玉光 210,000 �C �C *330,000 540,000 0.0492
锺炎强 20,000 �C �C �C 20,000 0.0018
LeeHuatOon 20,000 �C �C �C 20,000 0.0018
拿督郑国谦 300,000 �C �C �C 300,000 0.0273
2. 大众银行, 丹斯里拿督斯里 24,711,282 �C 884,194,971 �C 908,906,253 23.4125
最终控股公司 郑鸿标博士
(附注)
陈玉光 44,700 �C �C �C 44,700 0.0012
锺炎强 18,840 �C �C �C 18,840 0.0005
LeeHuatOon 63,142 �C �C �C 63,142 0.0016
拿督郑国谦 125,636 �C �C �C 125,636 0.0032
李振元 200,030 �C �C �C 200,030 0.0052
赖云 �C 18,654 �C �C 18,654 0.0005
3. CampuLonpac 丹斯里拿督斯里 �C �C 3,850,000 �C 3,850,000 55.0000
InsurancePlc, 郑鸿标博士
同系附属公司
* 与另一位人士共同持有
附注: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出售由彼控制的公司所持有大众银行的2,500,000股股份,於二零一六年四月
二十九日向联交所及本公司作出相关通知。
二零一六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董事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及淡仓( 续)
於本公司及相联法团的普通股中持有的好仓(续)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因直接及间接持有大众银行908,906,253股股份权益,而被视为拥有大众银行持有上述所披露本公司及相联法团的股份权益。
全部购股权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到期,且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年终时,董事概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予记录或按标准守则规定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发出通知的权益或淡仓。
董事购买股份及债券权益
除於上文「董事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及淡仓」一节及於财务报表附注34披露者外,於本年度任何时间内或年终时,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未曾�u概无参与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董事可藉购买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券而获得利益。
股票挂�h协议
於年内或年终时,本公司概无订立将会或可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的股票挂�h协议,或要求本公司订立任何协议将会或可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的股票挂�h协议。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书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及淡仓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而备存有关於股份及相关股份
中的权益及淡仓的登记册所载,除上述已披露有关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的权益外,下列股东
於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中持有5%或以上的权益:
占已发行股本
姓名 身份 普通股数目 的百分比
%
主要股东
1. 大众银行 实益拥有者 804,017,920 73.2312
其他人士
2. AberdeenAssetManagementPlc及 投资经理 87,434,000 7.9636
其联营公司( 统称「AAGroup」)
代表由AAGroup管理的账户
上述提及的所有权益均属好仓。除上述已披露及载於「董事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及淡仓」一
节外,於年终时,概无任何人於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
记录的权益或淡仓。
企业管治
本集团致力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常规。详尽的企业管治报告书载於本年报第16页至第35页。
足够的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所得公开资料显示及其董事所知悉,董事确认本公司於刊发本年报前的最後实际可行日
期维持上市规则要求的公众持股量。
二零一六年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捐款
年内,本集团作出慈善捐款合共港币12,000元(二零一五年:无)。
核数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依章告退,在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决议案续聘其连任本公司核数师。
代表董事会
赖云
董事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成员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计列载於第57页至第151页的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
止年度的综合收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
映了 贵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和综
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
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
《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我们独立於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职业道德责任。我
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
是在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的背景下进行处理的,我们不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
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
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综合财务报表重大错误陈述
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综
合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零一六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商誉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5主要会计政策概要、附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评估 贵集团於进行耗蚀评
注6重大会计估计及附注27有关商誉的披露。 估时所用的假设及方法等,尤其是有关於与首十
年现金流量预测、推算首十年後现金流量所用的
现金产生单位的商誉耗蚀测试有赖於基於预 增长率及所应用的折现率的评估。
期未来现金流量作出估计的使用价值。 贵集
团须每年测试商誉耗蚀的数额。 我们对编制预期现金流量的基准进行测试,透过
包括考虑以往预测的准确性及支持相关假设的历
我们关注该领域是由於(i)港币2,774百万元的 史证据。我们亦评估了其他主要假设的恰当性,
商誉於 贵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及(ii) 例如透过比较内部资料及外部经济及市场数据评
估算现金产生单位使用价值所用假设的主观 估用於推算现金流量所用的增长率及所应用的折
性程度,包括首十年现金流量预测、推算首十 现率。
年後现金流量所用的增长率及所应用的折现
率。 我们亦审阅了管理层拟备的敏感度及压力测试分
析,并对该等对耗蚀测试结果最为敏感的假设进
行了独立测试。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耗蚀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5主要会计政策概要、附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对批准、记录及监控客户贷款
注6重大会计估计及附注19有关客户贷款及应 及应收款项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估,以及评估 贵集
收款项的披露。 团计算综合耗蚀额及个别耗蚀额时所用的方法、
输入数据及假设。
管理层以判断及主观假设来估计客户贷款及
应收款项耗蚀。绝大部分的耗蚀乃根据耗蚀模 就综合耗蚀而言,我们检查了过往亏损数据并
型综合计算,因而产生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将 贵集团用於综合耗蚀额的假设与外部可获得
的行业、金融及经济数据进行了比较。作为过程的
由於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数额重大(占总资产 一部分,我们评估了 贵集团采用的估计及假设
64%)及有关估计的固有不确定性,我们认为 的合理性,尤其是耗蚀模型的输入数据及应用经
此乃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济因素、耗蚀识别期及过往拖欠率的观察期所作
出的判断的一致性。
就个别耗蚀评估的样本而言,我们具体审阅了贵
集团对预期现金流量的假设,包括基於市场可得
的抵押品可变现价值。
我们亦评估财务报表是否妥善披露以反映 贵集
团的信贷风险。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其他信息
贵公司董事需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刊载於年度报告内的信息,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
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综
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
於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
规定拟备真实而中肯的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
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 贵公司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
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 贵公司董事有意将 贵公司清盘或停止
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审计委员会协助 贵公司董事履行职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遵照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第90条仅对全体成员
作出报告,除此以外,本报告并无其他用途。我们不会就核数师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
担任何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
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笞芷鹄纯赡苡跋熳酆喜�
务报表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和评估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於欺诈可能涉
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於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
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於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发表意见。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二零一六年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
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
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於核数师报告日 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或、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
交易和事项。
就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以便对综合财务报表发
表意见。我们负责 贵集团审计的方向、监督和执行。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後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夥人是侯亮平。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中环
添美道1号
中信大厦22楼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利息收入 8 1,667,695 1,691,906
利息支出 8 (328,863) (356,220)
净利息收入 1,338,832 1,335,686
其他营业收入 9 205,785 225,654
营业收入 1,544,617 1,561,340
营业支出 10 (798,761) (800,484)
投资物业公平价值的变动 5,826 10,671
未计耗蚀额前经营溢利 751,682 771,527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耗蚀额 11 (255,737) (265,417)
已计耗蚀额後经营溢利 495,945 506,110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的( 亏损)�u溢利 25 (286) 199
除税前溢利 495,659 506,309
税项 14 (89,098) (83,354)
本年度溢利 406,561 422,955
溢利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406,561 422,955
每股盈利(港币元) 16
基本 0.370 0.385
摊薄 0.370 0.385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年度溢利 406,561 422,955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
於随後期间将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收益:
换算境外业务时的汇兑亏损(除税後) (52,182) (25,971)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354,379 396,984
溢利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354,379 396,984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资产
现金及短期存款 17 4,256,779 3,928,212
一个月以上至十二个月到期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18 2,222,825 1,018,133
衍生金融工具 412 3,864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19 29,053,368 29,587,136
可出售金融资产 20 6,804 6,804
持至到期投资 21 5,693,861 5,342,872
投资物业 22 314,398 267,384
物业及设备 23 128,083 108,428
融资租赁土地 24 642,260 643,223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的权益 25 1,606 1,892
递延税项资产 32 28,496 25,986
可收回税款 10,241 �C
商誉 27 2,774,403 2,774,403
无形资产 28 718 718
其他资产 26 98,281 112,007
资产总值 45,232,535 43,821,062
权益及负债
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及结余 929,392 984,093
衍生金融工具 23,157 588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 30 33,721,280 33,031,821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已发行存款证 1,072,778 499,977
应付股息 15 142,729 142,729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无抵押银行贷款 31 1,606,143 1,642,400
应付现时税项 12,974 22,207
递延税项负债 32 31,719 26,433
其他负债 26 413,058 348,263
负债总值 37,953,230 36,698,511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属於本公司拥有人的权益
已发行股本 33 109,792 109,792
储备 36 7,169,513 7,012,759
权益总值 7,279,305 7,122,551
权益及负债总值 45,232,535 43,821,062
赖云 陈玉光
董事 董事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权益总值
年初结余 7,122,551 6,923,192
本年度溢利 406,561 422,955
其他全面收益记於汇兑储备内 (52,182) (25,971)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354,379 396,984
股份的已宣派股息 (197,625) (197,625)
年终结余 7,279,305 7,122,551
二零一六年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除税前溢利 495,659 506,309
经以下项目调整:
物业及设备及融资租赁土地的折旧 10 28,537 27,004
出售物业及设备的净亏损 9 64 31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耗蚀额增加 12,065 16,469
上市投资股息收入 9 (78) (67)
非上市投资股息收入 9 (700) (800)
投资物业公平价值增加 (5,826) (10,671)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的亏损�u( 溢利) 25 286 (199)
汇兑差额 (52,891) (25,356)
已付利得税 (105,796) (82,201)
经营资产及负债变动前的经营溢利 371,320 430,519
经营资产增加: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增加 (337,344) (50,133)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减少�u( 增加) 522,412 (903,787)
持至到期投资增加 (445,257) (766,760)
其他资产减少 13,726 45,667
衍生金融工具亏损减少�u(增加) 3,452 (1,694)
(243,011) (1,676,707)
经营负债增加: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
及结余(减少)�u增加 (54,701) 469,027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增加 689,459 1,448,008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已发行存款证增加�u(减少) 572,801 (863,517)
衍生金融工具增加�u(减少) 22,569 (5,406)
其他负债增加�u( 减少) 64,795 (37,571)
1,294,923 1,010,541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u( 流出)净额 1,423,232 (235,647)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汇兑差额 (9) (64)
购入物业及设备 23 (39,751) (17,422)
购入投资物业 22 (48,731) �C
出售物业及设备所得销售款项 10 25
上市投资所得股息 78 67
非上市投资所得股息 700 800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净额 (87,703) (16,594)
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新的无抵押银行贷款 �C 520,000
偿还无抵押银行贷款 (36,257) (480,869)
已付股息 (197,625) (175,667)
融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净额 (233,882) (136,536)
现金及与现金等值项目增加�u(减少)净额 1,101,647 (388,777)
年初的现金及与现金等值项目 4,227,310 4,616,087
年终的现金及与现金等值项目 5,328,957 4,227,310
现金及与现金等值项目结余分析
於要求时偿还的现金及短期存款 41 1,378,755 1,028,166
原订於三个月内到期的即期及短期通知存款 2,878,024 2,900,046
原订於三个月内到期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1,072,178 204,830
原订於三个月内到期的持至到期投资 �C 94,268
5,328,957 4,227,310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1. 公司及集团资料
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ClarendonHouse,Church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
本公司为一间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626)。
年内,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提供银行、财务及相关服务、证券经纪服务、投资物业租赁、向的士及公共小型巴士的买家提供融资贷款、买卖的士车辆与牌照及出租的士。
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大众银行,该银行於马来西亚注册成立。
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详情如下:
本公司应占
已发行 股本权益的百分比
名称 普通股的股本 直接 间接 主要业务
港币元 % %
大众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 2,854,045,000 100 �C 提供银行、财务及
相关服务
大众银行( 代理)有限公司 100,000 �C 100 提供代理人服务
大众信贷有限公司 5,000,000 �C 100 并无营业
大众期货有限公司 2 �C 100 并无营业
大众太平证券有限公司 12,000,000 �C 100 并无营业
大众金融证券有限公司 48,000,000 �C 100 证券经纪服务
大众财务有限公司 671,038,000 �C 100 接受存款及提供贷款
PublicFinancialLimited 10,100,000 �C 100 投资控股
大众证券有限公司 10,000,000 �C 100 证券经纪服务
大众证券( 代理)有限公司 10,000 �C 100 提供代理人服务
Winton(B.V.I.)Limited 61,773 100 �C 投资控股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1. 公司及集团资料( 续)
本公司应占
已发行 股本权益的百分比
名称 普通股的股本 直接 间接 主要业务
港币元 % %
运通泰财务有限公司 4,000,010 �C 100 提供有牌照公共车辆
融资贷款以及提供私
人贷款及短期贷款及
按揭贷款
运通汽车行有限公司 78,000 �C 100 买卖的士牌照与车辆
及出租的士
附注:
除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Winton(B.V.I.)Limited外,所有附属公司均在香港注册成立。除大众银行(香港)在香港及中国内地均
有业务外,所有附属公司均在香港营业。
2. 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HKFRS」)( 当中包括所有个别适用的HKFRS、《香港会计准则》(「HKAS」)及诠释(「诠释」)
的统称)、香港普遍采纳的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其亦已遵守上市规则
的适用披露条文。其亦包括金管局发出的披露规则中要求披露的若干资料。
本财务报表采用历史成本惯例编制,并按投资物业、可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重估值作出修订。
3. 综合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附属公司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 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
相关活动而承担可变动回报的风险或有权享有可变动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 即是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的现有权利)影响该等回报时,即取得
控制权。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3. 综合基准(续)
当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少於被投资方大多数的表决或类似权利,在评估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会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
(i) 与被投资方其他表决权持有者的合同安排;
(ii) 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及
(iii) 本集团的表决权及潜在表决权。
附属公司财务报表的报告期间与本公司相同,并采纳连贯一致的会计政策编制。附属公司的业绩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起综合入账,并继续综合入账直至该控制权终止当日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其他全面收益」)的各组成部分归属於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支出以及与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交易有关的现金流量均於综合账目时悉数抵销。
倘事实及情况反映上文所述三项控制权因素其中一项或多项有变,则本集团会重估是否仍然控制被投资方。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的变动( 并无失去控制权),於入账时列作权益交易。
倘本集团失去一间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会终止确认(i)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包括商誉)及负债;
(ii)任何非控股权益的账面值及(iii)计入权益的累计汇兑差额;并确认(i)已收代价的公平价值;
(ii)任何获保留投资的公平价值及(iii)损益内任何所产生的盈余或亏损。先前於其他全面收益确
认的本集团应占成分会视乎情况,按倘本集团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所要求的相同基准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溢利。
已被综合入账以达致会计目的之附属公司为大众银行(香港)、大众财务、Winton(B.V.I.)Limited
及该等公司的附属公司及一间合营公司,并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及25。
4. 资本披露的基准
本集团於报告期间已遵守金管局就有关资本基础及资本充足比率所制定的资本规定,亦已参照 金管局颁布的《银行业(披露)规则的应用指引》。
倘本集团并未遵守金管局自外部施加的资本规定,则须尽快向金管局提交就资本恢复至最低规定水平的资本管理计划。
就监管汇报目的而言,本集团综合总资本比率乃基於本公司、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的总加权风险与总资本基础的比率计算。
本公司综合集团成员之间转移资本或资金并无任何重大限制或障碍,惟大众金融证券有限公司及大众证券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资本及其他表现指标,须符合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及期货( 财政资源)规则》的最低要求。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 资本披露的基准( 续)
按客户贷款总额百分比计算的部分保留溢利,须根据金管局的资本规定拨作不可分派监管储
备,作为普通股权一级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基础内。
本 集 团 已 采 纳 有 关《巴 塞 尔 协 定 三》资 本 标 准 的《二 零 一 二 年 银 行 业( 修 订)条 例》条 文 及 经
修订的《银行业(资本)规则》(「资本规则」)。资本规则概述监管资本比率的一般规定、合资格
监管资本的组成部分及银行业机构营运时须达致的该等比率水平。资本规则已根据巴塞尔银行
监管委员会所颁布对资本充足情况的国际协定准则而制定。根据资本规则,自二零一三年一月
一日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止期间,最低资本比率规定递增,并包括分阶段引入2.5%的新防护
缓冲资本(「CCB」)比率。此外,作为实施《巴塞尔协定三》一部分的杠杆比率,现已并行计算
直至二零一七年一月,而自二零一四年起,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已呈交有关资料作监管
监控之用。额外资本规定(包括介乎0%至2.5%的新逆周期缓冲资本(「CCyB」)比率)已於二零
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实施。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的CCyB比率要求分别为0.625%及1.25%。
5. 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新订及经修订HKFRS,该等HKFRS一般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
後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本集团已於本年度财务报表内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HKFRS。
HKFRS10及HKAS28(2011() 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
出售或注资
HKFRS10、HKFRS12及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豁免
HKAS28(2011()修订)
HKFRS11(修订)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
HKFRS14 监管递延账目
HKAS1( 修订) 披露计划
HKAS16及HKAS38(修订) 可接受折旧及摊销方式的厘清
HKAS16及HKAS41(修订) 农业:生产性植物
HKAS27(2011() 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多项HKFRS的修订
除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关的HKFRS10及HKAS28(2011()修订)、HKFRS10、HKFRS12及
HKAS28(2011()修订)、HKFRS11( 修订)、HKFRS14、HKAS16及HKAS41( 修订)、HKAS27
(2011() 修订)及载於《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的修订外,有关修订的性质
及影响如下。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5. 会计政策(续)
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续)
HKAS1( 修订)载有对财务报表的呈报及披露范畴内具针对性的改善。该等修订厘清:
(i) HKAS1内的重大性规定;
(ii) 收益表及财务状况表内的特定项目可予细分;
(iii) 实体就彼等呈列於财务报表附注的顺序拥有灵活性;及
(iv) 使用权益法入账的分占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其他全面收益必须作为单独项目汇总呈
列,并且在将会或不会其後重新分类至损益的该等项目之间进行归类。
此外,该等修订厘清於财务状况表及收益表内呈列额外小计时适用的规定。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并无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HKAS16及HKAS38(修订)厘清HKAS16及HKAS38中的原则,即收益反映来自经营业务(该资
产为其一部分)产生的经济利益而非通过使用资产消耗的经济利益模式。因此,收益法不得用於折旧物业、厂房及设备,并且仅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可用於摊销无形资产。该等修订以未来适用法应用。鉴於本集团并无使用收益法计算其资产的折旧,该等修订并无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构成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HKFRS
本集团并未於本财务报表中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HKFRS。
HKFRS2(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2
HKFRS4(修订) 与HKFRS4保险合约一并应用的HKFRS9金融工具2
HKFRS9 金融工具2
HKFRS15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2
HKFRS15(修订) 对HKFRS15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作出的澄清2
HKFRS16 租赁3
HKAS7(修订) 披露计划1
HKAS12( 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1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5. 会计政策( 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HKFRS(续)
预期将适用於本集团的该等HKFRS的进一步资料如下:
香港会计师公会於二零一六年八月颁布的HKFRS2(修订)阐述三大范畴:归属条件对计量以现
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影响;为雇员履行与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的税务责任而预扣若干
金额的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附有净额结算特质)的分类;以及对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
条款及条件作出令其分类由现金结算变为权益结算的修订时的会计处理方法。该等修订明确说
明计量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时归属条件的入账方法亦适用於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
础付款。该等修订引入一个例外情况,在符合若干条件时,为雇员履行与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的
税务责任而预扣若干金额的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附有净额结算特质),将整项分类为以股
本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此外,该等修订明确说明,倘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
易的条款及条件有所修订,令其成为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该交易自修订日期起
作为以权益结算的交易入账。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该等修订预
期不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二零一四年九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HKFRS9的最终版本,将金融工具项目的所有阶段集合
以代替HKAS39以及HKFRS9的全部过往版本。该准则引入分类及计量、耗蚀及对冲会计处理
的新规定。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采纳HKFRS9。本集团现正评估采纳HKFRS9
後的影响,并预期采纳该准则将会对本集团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产生影响。
HKFRS15建立一个新的五步模式,以确认客户合约收益。根据HKFRS15,收益按能反映实体
预期就向客户转让货物或服务作交换而有权获得的代价金额确认。HKFRS15的原则为计量及
确认收益提供更加结构化的方法。该准则亦引入广泛的定性及定量披露规定,包括分拆收益总
额,关於履行绩效责任、不同期间的合约资产及负债账目结余的变动以及主要判断及估计的资
料。该准则将取代HKFRS项下所有现时收益确认规定。二零一六年六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
HKFRS15(修订)解释采纳该准则的不同实施问题,包括识别履约责任,主事人与代理人及知
识产权许可有关的应用指引,以及准则采纳的过渡。该等修订亦拟协助确保实体於采纳HKFRS
15时能更加一致地应用及降低应用有关准则的成本及复杂性。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八年一月
一日起采纳HKFRS15,目前正评估采纳HKFRS15的影响。
HKFRS16取代HKAS17「租赁」、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4号「厘定安排是
否包括租赁」、香港( 准则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5号「经营租赁-优惠」及香港(准则诠释委
员会)-诠释第27号「评估涉及租赁法律形式交易的内容」。该准则载列确认、计量、呈列及披
露租赁的原则,并要求承租人就大多数租赁确认资产及负债。该准则包括给予承租人两项租赁
确认豁免-低价值资产租赁及短期租赁。於租赁开始日期,承租人将确认於租赁期作出租赁
付款为负债( 即租赁负债)及代表可使用相关资产的权利为资产(即有使用权资产)。除非有使
用权资产符合HKAS40投资物业的定义,有使用权资产其後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耗蚀亏损
计量。租赁负债其後会就反映租赁负债利息而增加及因租赁付款而减少。承租人将须分别确认
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及有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开支。承租人将亦须於若干事件发生时重新计量租
赁负债,例如由於租赁期变更或用於厘定该等付款的一项指数或比率变更而引致未来租赁付款
变更。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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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HKFRS(续)
承租人一般将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数额确认为有使用权资产的调整。HKFRS16大致沿用HKAS
17内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式。出租人将继续使用与HKAS17相同的分类原则对所有租赁进行分
类,并将之分为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采纳HKFRS16,目前
正评估采纳HKFRS16的影响。
HKAS 7(修订)要求实体作出披露,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变动,
包括现金流量及非现金流量产生的变动。该等修订将导致须於财务报表作出额外披露。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虽然HKAS12(修订)可更广泛应用於其他情况,但其颁布目的为说明与以公平价值计量的债务
工具相关的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该等修订清楚说明实体於评估是否有应课税溢利可用作抵扣可扣减暂时差异时,需要考虑税务法例是否对於可扣减暂时差异转回时可用作抵扣的应课税溢利的来源有所限制。此外,该等修订就实体应如何厘定未来应课税溢利提供指引,并解释应课税溢利可包括收回超过账面值的部分资产的情况。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编制本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载列如下:
(1) 外币换算
本财务报表以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即港币)呈列。本集团内各实体会决定其功能货币,而各实体财务报表内的项目均以该功能货币计量。
(i) 交易及结余
外币交易初步按交易日期现行的功能货币汇率记录。
以外币计值的货币性资产及负债按报告期末的功能货币汇率换算。货币项目结算或
换算产生的差额於综合收益表「其他营业收入」或「其他营业支出」项目确认,惟与
境外实体的投资净额有效对冲的外币借贷差额,乃直接计入权益,直至出售该投资
净额为止,届时其将於综合收益表内确认。由该等借贷的汇兑差额所产生的税款及
税收抵免亦会於其他全面收益中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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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 续)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1) 外币换算(续)
(i) 交易及结余(续)
以历史成本按外币计量的非货币项目按初步交易日的汇率进行换算。以外币按公平
价值计量的非货币项目会使用厘定公平价值当日的汇率换算。换算按公平价值计量
的非货币项目而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按确认该项目的公平价值变动的收益或亏损一
致的方法处理(即其他全面收益或损益已确认的项目的公平价值收益或亏损,其换
算差额亦分别於其他全面收益或损益确认)。
因收购海外业务产生的任何商誉及因收购产生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的任何公平价
值调整,均被视为该海外业务的资产及负债,并以报告期末的汇率换算。
(ii) 集团公司
於报告日期,附属公司及海外分行及办事处的资产及负债将按报告期末的汇率换算
为本集团的呈列货币,而其收益表则按年内加权平均汇率换算。换算产生的汇兑差
额会直接计入权益的独立部分。於出售海外实体时,与该特定海外业务有关并於权
益内确认的递延累计金额,会於综合收益表内确认为出售的部分收益或亏损。
(2) 金融工具-初步确认及随後计量
(i) 确认日期
买卖须在一般由市场规例或惯例确定的时间框架内交付资产的金融资产,会於交易
日(即本集团承诺买卖该资产的日期)确认。衍生工具乃按交易日基准确认。
(ii) 初步确认金融工具
按初步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取决於收购该金融工具的目的及其特性。所有金融工
具初步均按其公平价值,另加任何直接衍生的收购或发行的额外成本( 倘金融资产
及金融负债并非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
(iii)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利率掉期及期货、交叉货币掉期、远期外汇合约及利率、外币及权益
的期权。衍生工具按公平价值呈列,倘其公平价值为正数,则以资产列账;而倘其公
平价值为负数,则以负债列账。持作买卖的衍生工具的公平价值变动,会计入「衍生
金融工具的净收益或亏损」项目内。
就其他金融工具的嵌入式衍生工具( 如已购可换股债券的换股权)而言,倘其经济
特性及风险与主合约并非紧密相关,且主合约本身并非持作买卖或指定按公平价值
计入损益,则作为单独衍生工具处理,并以公平价值列账。从主合约分离开来的嵌
入式衍生工具乃於买卖组合中以公平价值列账,其公平价值变动会於综合收益表中
确认。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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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续)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 金融工具-初步确认及随後计量(续)
(iv)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作此类的金融资产乃持作买卖,或在达成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管理层於初步确
认时指定列作此类的金融资产:
所作指定将抵销或明显减少因用不同基准衡量资产或负债或确认收益或亏损
而另行导致的不一致处理;
该等资产及负债为一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两者的其中部分,且根据已存
档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管理及以公平价值基准衡量其表现;或
该金融工具包含嵌入式衍生工具,除非该嵌入式衍生工具会大幅改变现金流
量或在进行详细分析前已十分明确其不会分别列账则除外。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乃以公平价值在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列
账。公平价值变动会於「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净收益或亏损」项目中
列账。赚取或产生的利息根据合约条款分别计入利息收入或支出内,而股息收入於
已确认收取款项权利後,於「其他营业收入」中列账。
(v) 持至到期投资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持至到期投资为附有固定或可厘定付款及拥有固定到期日,以
及本集团拟持至及有能力持至到期的投资。於初步计量後,持至到期投资随後使用
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减耗蚀额计量。计算摊销成本时须计及收购所产生的任何折
让或溢价及属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摊销於综合收益表「利息收入」项目内列
账。因该等投资耗蚀产生的亏损於综合收益表中列账为「持至到期投资的耗蚀额」。
(vi) 现金及短期存款、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以及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现金及短期存款、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以及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归类为客户贷款。
该等款项以摊销成本列账,为有固定或可厘定付款及固定到期日以及并无活跃市场
报价的金融资产,而该等资产亦并非以即时或短期内再转售为目的而持有。於初步
计量後,应收银行款项及客户贷款以及应收款项随後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减
耗蚀额计量。计算摊销成本时须计入收购所产生的任何折让或溢价及属实际利率组
成部分的费用及成本。摊销於综合收益表「利息收入」项目内列账。耗蚀亏损於综合
收益表「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耗蚀额」项目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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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 续)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 金融工具-初步确认及随後计量( 续)
(vii) 可出售金融资产
可出售金融资产乃被指定或不具备资格列作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持至到期投资或
客户贷款的金融资产。此类资产包括权益工具、互惠基金投资、货币市场及其他债
务工具。
於初步计量後,可出售金融资产随後按公平价值计量。未变现收益及亏损会直接於
权益内「可出售金融资产重估储备」项目中确认。
倘证券被出售,则先前於权益内确认的累计收益或亏损会於综合收益表「其他营业
收入」或「其他营业支出」项目中确认。倘本集团於同类证券持有一种以上的投资,
则该等投资会按先入先出基准视作被出售。持有可出售金融资产赚取的利息会使用
实际利率法作为利息收入呈报。於已确认付款权利後,持有可出售金融资产赚取的
股息乃於综合收益表内确认为「其他营业收入」。该等投资的耗蚀亏损会於综合收
益表「可出售金融资产的耗蚀额」项目中确认,同时从「可出售金融资产重估储备」中移除。
(viii) 存款证
倘因合约安排导致本集团须向持有人派发现金或另一种金融资产,或以定额现金或
另一种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目或拥有权益股份以外的方式履行责任,则并非指定按
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已发行金融工具或其部分会被分类列作「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已
发行存款证」项下的负债。复合金融工具包含负债元素及权益元素,不同部分会单
独列账,而权益部分会被指定为该工具整体扣除於发行当日单独厘定的负债部分公
平价值金额後的剩余金额。
於初步计量後,已发行债务及其他借贷随後会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列账。计
算摊销成本时须计入发行时所产生的任何折让或溢价以及属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
成本。
(ix) 贷款及借贷
於初步确认後,计息贷款及借贷其後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惟除非折让
影响不大,於此情况下,则按成本列账。当终止确认负债时,收益及亏损亦使用实际
利率法在摊销过程中於综合收益表确认。计算摊销成本时须计入收购时所产生的任
何折让或溢价及属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或成本。实际利率摊销计入综合收益表
中的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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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续)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3) 财务担保
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本集团提供包括信用证、担保及承兑的财务担保。财务担保初步在财务报表中的「其他负债」项目中,按公平价值减直接归属收购或发出财务担保合约的交易成本确认,除非该合约按公平价值於损益确认。於初步确认後,本集团以摊销溢价及清偿该担保产生的任何金融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 以较高者为准),计量财务担保合约。
任何有关财务担保负债的增加会计入综合收益表。已收溢价於综合收益表中「其他营业收入」项下的「净费用及佣金收入」,以直线法在担保年期内确认。
(4)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i)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或如适用,一项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相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主要
在下列情况下终止确认( 即从本集团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移除):
收取该项资产所得现金流量的权利经已届满;或
本集团已转让其收取该项资产所得现金流量的权利或根据一项「转付」安排,
在未有严重延缓的情况下,承担支付第三者全数已收取现金流量的责任;并
且(a)本集团已转让该项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或(b)本集团并无转让或
保留该项资产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但已转让该项资产的控制权。
倘本集团已转让其收取某项资产所得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已订立一项「转付」安排,
会评估其有否保留该项资产拥有权的风险及回报,以及其程度。倘本集团并无转让
或保留该项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或并无转让该项资产的控制权,该资产在本
集团持续参与该项资产的前提下予以确认入账。在该情况下,本集团亦确认相关负
债。已转让的资产及相关负债以反映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及义务的基础计量。
本集团倘以担保形式持续参与转让资产时,则以该项资产的原账面值及本集团或须
偿还的代价数额上限(以较低者为准)计算。
(ii) 金融负债
於有关负债获解除、注销或届满时,会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倘现有金融负债由同一
放债人以条款大致上相异的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作出重大修订,则该类
交换或修订将被视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及确认新负债处理,有关账面值的差额会於综
合收益表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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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 续)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4)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iii) 抵销金融工具
倘存在现时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权利可抵销已确认金额,且有意以净额基准结算或
同时变现资产及清偿负债,则可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而净额於财务状况表呈
列。
(5) 公平价值计量
本集团於各报告期末按公平价值计量其投资物业及衍生金融工具。公平价值为市场参与
者於计量日期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取的价格或转让负债所支付的价格。公平价值
计量乃根据假设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的交易於资产或负债主要市场或(在无主要市场情
况下)最具优势市场进行而作出。主要及最具优势市场须为本集团可进入之市场。资产或
负债的公平价值乃按假设市场参与者於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会以最佳经济利益行事计量。
非金融资产的公平价值计量须计及市场参与者能自最大限度使用该资产达致最佳用途,
或将该资产出售予将最大限度使用该资产达致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所产生的经
济效益。
本集团采纳适用於不同情况且具备充分数据以供计量公平价值的估值方法,以尽量使用
相关可观察输入数据及尽量减少使用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所有载於本财务报表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及负债乃基於对公平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属重大的
最低层输入数据按以下公平价值等级分类:
第1级: 基於相同资产或负债於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2级: 基於对公平价值计量而言属重大的可观察( 直接或间接)最低层输入数据的估
值方法
第3级: 基於对公平价值计量而言属重大的不可观察最低层输入数据的估值方法
就按经常性基准於本财务报表确认的资产及负债而言,本集团透过於各报告期末重新评
估分类(基於对公平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属重大的最低层输入数据)确定是否发生不同等
级转移。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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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6) 金融资产耗蚀
本集团於每个报告期末评估一项金融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有否出现耗蚀的任何客观证据。倘於初步确认一项或一组金融资产後发生一项或多项事件导致存在客观耗蚀迹象,而 该 项( 或 多 项)亏 损 事 件 对 该 项 或 该 组 金 融 资 产 的 估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所 造 成 的影响能够可靠地估计,则该项或该组金融资产会被视作耗蚀。耗蚀迹象可包括一名或一群借款人正面临重大财政困难、违约或未能偿还利息或本金、彼�u彼等有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有可观察数据显示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可计量的减少,例如欠款数目变动或出现与违约相关的经济状况。
(i)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以及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就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应收银行款项及客户贷款而言,本集团首先会按个别基准就个
别属重大的金融资产或按组合基准就个别不属重大的金融资产,个别评估是否存在
客观耗蚀迹象。倘本集团认定按个别基准经评估的金融资产(无论具重要性与否)
并无客观迹象显示存有耗蚀,则该项资产会归入一组具有相似信贷风险特性的金融
资产内,而本集团会按组合基准评估该组金融资产是否存在耗蚀。经个别评估耗蚀
的资产,其耗蚀亏损会予确认或继续确认入账,而不会纳入综合耗蚀评估之内。
耗蚀亏损金额会按该项资产的账面值与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包括未产生的
未来预期信贷亏损)的差额计量。该项资产的账面值透过使用拨备账削减,而有关
亏损金额则在综合收益表内确认。利息收入在削减的账面值中按该项资产的原实际
利率持续产生。倘日後收回不可变现及所有抵押品已变现或已转让至本集团,会撇
销贷款连同相关拨备。倘於随後年度,因在确认耗蚀後发生事件导致估计耗蚀亏损
金额增加或减少,则会透过调整拨备数额调高或调低先前确认的耗蚀亏损。於拨回
当日,倘资产账面值并无超出其摊销成本,则其後拨回的任何耗蚀将於综合收益表
内确认。倘未来撇销数额其後获收回,则收回的数额会计入综合收益表内「耗蚀亏
损及耗蚀额」项目。
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会按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计算已抵押金融资产的估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已反映取消抵押品赎回权可能导致的现金流量减取得及销
售该抵押品( 无论是否可能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的成本。
就按组合基准进行耗蚀评估而言,金融资产根据本集团内部信贷风险系统,就资产
类型、行业、抵押品类型、经济因素及其他相关因素等信贷风险特点进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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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 续)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6) 金融资产耗蚀(续)
(i)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以及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续)
一组按组合基准进行耗蚀评估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乃按该组别资产具相
若信贷风险特性的资产过往亏损经验作出估计。过往亏损经验会根据现时可观察
数据作出调整,以反映并无对过往经验所依据的该等年度产生影响的现有状况的
影响,并移除於过往期间出现但现时并不存在的条件的影响。对未来现金流量变动
的估计反映了每年相关可观察数据变动(如失业率、物业价格、商品价格、付款状
况或指示该组别发生亏损的其他因素的变动及变动幅度),并在方向上与其保持一
致。本集团会定期检讨用於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方法及假设,以减少亏损估计与实
际亏损间的任何差异。
(ii) 持至到期投资
就持至到期投资而言,本集团会按个别基准评估是否出现客观耗蚀迹象。倘客观迹
象显示已出现耗蚀亏损,则亏损金额会按该项资产的账面值与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的差额计量。该项资产的账面值会被减低,而亏损金额会於综合收益表内确认。
倘於随後年度,估计耗蚀亏损金额因确认有关耗蚀後出现的事件而减少,於拨回当
日,倘若资产账面值并无超出其摊销成本,则会将先前扣除的任何数额计入「持至
到期投资的耗蚀额」项目。
(iii) 可出售金融资产
就可出售金融资产而言,本集团於每个报告期末评估有否客观迹象导致一项投资或
一组投资出现耗蚀。
倘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耗蚀,包括其成本(扣除任何本金付款及摊销)及其目前
公平价值减先前於综合收益表确认的任何耗蚀亏损之间的差额的金额,会从其他全
面收益移除,并在综合收益表确认。
倘股本投资被列作可出售类别,则客观迹象将包括投资的公平价值大幅或长期跌至
低於其成本值。「大幅」以比对投资的原有成本作评估,而「长期」则以比对公平价
值低於其原有成本的期间作评估。倘出现耗蚀迹象,则累计亏损( 按收购成本与现
时公平价值的差额减该项投资先前在综合收益表内确认的任何耗蚀亏损计量)将从
其他全面收益中移除,并於综合收益表内确认。列作可出售股本工具的耗蚀亏损不
可透过综合收益表拨回,而其公平价值於耗蚀後的增加部分会直接於其他全面收益
中确认。
确定何为「大幅」或「长期」需要作出判断。在作出此项判断时,本集团评估(包括其
他因素)某项投资的公平价值低於其成本的持续时间或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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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续)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6) 金融资产耗蚀( 续)
(iii) 可出售金融资产( 续)
倘债务工具被列作可出售类别,则会按与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相同的标准进
行评估。然而,录得的耗蚀金额为以摊销成本及目前公平价值减该投资先前於综合
收益表确认的任何耗蚀亏损之间的差额计量累计亏损。就计量耗蚀亏损而言,未来
利息收入按该项资产的经削减账面值继续累计并采用以折现未来现金流量的利率
累计。利息收入作为融资收入的一部分列账。倘债务工具的公平价值增加可客观地
与於综合收益表确认耗蚀亏损後发生的事件相联系,则会透过综合收益表拨回该债
务工具的耗蚀亏损。
(7) 租赁
本集团於订约当日根据安排内容确定一项安排是否属於或包含租赁:履行有关安排取决於一项或多项特定资产的使用,或有关安排有否转移该资产的使用权。
(i)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将租赁项目所有权( 法定业权除外)附带的所有重大风险及利益转移至本集团的融
资租赁,会於租赁开始时按租赁物业的公平价值或( 倘较低)最低租赁款项现值予
以资本化,并於「物业及设备」项目中作独立分类,而出租人的相应负债则於「其他
负债」项目中列账。租赁付款按比例於融资费用及租赁负债减少之间作出分配,从
而使该负债的应付余额的息率固定。融资费用直接自综合收益表内「利息支出」项
目中的收入扣除。
资 本 化 的 租 赁 资 产 按 该 项 资 产 的 预 计 可 使 用 年 限 与 租 期( 倘 未 能 合 理 地 确 定 本 集
团将於租期届满时取得所有权)中之较短者折旧。
经营租约付款不会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任何应付租金乃於租赁期限内以直线
法列账於「营业支出」项下。
融资租赁土地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耗蚀入账,并於剩余租期内按直线法基准於
综合收益表内折旧。
中期租约乃剩余租期逾十年但不超过五十年的租约。长期租约乃剩余租期逾五十年
的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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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 续)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7) 租赁(续)
(ii)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所有本集团保留资产所有权及绝大部分风险及利益的租约归类为经营租约。本集团
按经营租约出租其所有投资物业,以赚取租金收入。磋商经营租约产生的初步直接
成本乃加於租赁资产的账面值上,并在租期内按租赁收入相同基准作确认。或然租
金乃於赚取期间确认为收益。
根据融资租赁应收承租人款项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列账为客户贷款。该金额包括融
资租赁的投资总额减分配至未来会计期间的盈利总额。融资租赁项下的盈利总额会
於有关协议年期内的会计期间内摊分,以使各个会计期间的现金投资净额保持大致
固定的期间回报率。
(8) 确认收益及支出
收益乃在经济利益可能流入本集团及能可靠地计量收益时确认。收益须待达致下列特定
确认基准後方可确认:
(i) 利息收入及支出
就所有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及分类为可出售金融资产的计息金融工具而言,
利息收入或支出以实际利率列账。实际利率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年期或更短期间
(倘适用)将其预计未来现金付款或收款折现至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账面净值的
利率。有关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约条款(例如预付款选择权),并包括工具直
接应占费用及增加成本及构成实际利率一部分,但不包括未来信贷亏损。倘本集团
修订其对付款或收款的估计,则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会随之调整。由於经
调整账面值乃按照原实际利率计算得出,账面值变动列账为利息收入或支出。
倘若一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因耗蚀亏损而遭撇减,利息收入将继续按新
账面值适用的原实际利率确认。
(ii) 费用及佣金收入
本集团透过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赚取费用及佣金收入。费用收入可分为下列两类:
(a) 在一定期间内透过提供服务赚取的费用收入
在一定期间内透过提供服务赚取的费用在该期间内累计。该等费用包括佣金
收入及资产管理、托管以及其他管理谘询收费。然而,很可能提取贷款的贷款
承诺费及其他信贷相关费用(连同任何增加成本)将予递延并确认为就贷款
实际利率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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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续)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8) 确认收益及支出(续)
(ii) 费用及佣金收入( 续)
(b) 透过提供交易服务收取的费用收入
因磋商或参与磋商第三方交易,例如安排收购股份或其他证券或买卖业务而
产生的费用於相关交易完成时确认。
(iii) 股息收入
股息收入在确定本集团收取款项的权利时确认。
(iv) 交易净收入
交易活动产生的交易净收入包括持作交易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公平价值变动所
产生的全部收益及亏损。除汇兑储备所确认的外币换算收益及亏损外,外汇交易及
其他交易的收益及亏损亦申报为「交易净收入」。
(v) 租金收入
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乃按持续租赁基准在租约年期内以直线法入账,并计入综合收
益表内「其他营业收入」项目。
(9) 现金及与现金等值项目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与现金等值项目包括手头现金及存放於银行的活期款项或原到期日为三个月以内的存款及原到期日为三个月以内的持至到期投资。
(10) 业务合并及商誉
业务合并以购买法入账。已转让代价以收购日期的公平价值计量,该公平价值为本集团所转让资产於收购日期的公平价值、本集团所承担被收购方前拥有人的负债,及本集团发行以换取被收购方控制权的股本权益的总和。於各业务合并中,本集团选择是否以公平价值或被收购方可识别资产净值的应占比例,计量於被收购方属现时拥有权权益的非控股权益,并赋予持有人权利,於清盘时按比例应占资产净值。非控股权益的所有其他组成部分按公平价值计量。与收购相关的成本於产生时列为开支。
当本集团收购一项业务时,其会根据合约条款、於收购日期的经济环境及相关条件,评估金融资产及所承担的负债,以作出恰当分类及标示,其中包括将被收购方主合约中的嵌入式衍生工具进行分离。
倘业务合并分阶段进行,则先前持有的股本权益按收购日期的公平价值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於损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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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 续)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10) 业务合并及商誉( 续)
由收购方将予转让的任何或然代价将於收购日期按公平价值确认。分类为资产或负债的
或然代价根据公平价值的变动按公平价值计量,并於损益确认变动。分类为权益的或然
代价不会重新计量,其後结算於权益列账。
商誉起初按成本计量,即已转让总代价、已确认非控股权益及本集团先前持有被收购方
股本权益的任何公平价值的数额,超逾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净值及所承担负债的差额。倘
此代价及其他项目的总和低於所收购附属公司资产净值的公平价值,则评估後的差额於
综合收益表内确认为议价收购收益。
於初始确认後,商誉按成本减任何累计耗蚀亏损计量。商誉须每年作耗蚀测试,若有事
件发生或情况改变显示账面值有可能耗蚀时,则会更频密地进行测试。本集团於十二月
三十一日进行商誉的年度耗蚀测试。为进行耗蚀测试,无论本集团其他资产或负债是否
已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因业务合并而购入的商
誉自收购日期起被分配至预期可从合并产生的协同效益中获益的本集团各现金产生单位
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
耗蚀乃通过评估与商誉有关的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可收回金额厘定。当
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可收回金额低於账面值时,确认耗蚀亏损。已确认
商誉耗蚀亏损不得於随後期间拨回。
倘商誉已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 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而该单位的部分业务已出售,则在
厘定出售的收益或亏损时,与所出售业务相关的商誉会计入该业务的账面值。在该等情
况下出售的商誉,乃根据所出售业务的相对价值及现金产生单位的保留分额进行计量。
(11) 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为一项合营安排,据此,拥有安排共同控制权的人士均有权享有合营公司的资
产净值。共同控制为合约协定应占安排控制权,其仅在相关活动决策必须获应占控制权
的人士一致同意方存在。
按权益会计法,本集团於合营公司的投资,以本集团应占资产净值减任何耗蚀亏损,於综
合财务状况表列账。
本集团应占合营公司收购後业绩及其他全面收益分别计入综合收益表及综合全面收益表
内。此外,倘直接於合营公司的权益确认变动,则本集团会视乎情况於综合权益变动表确
认其应占任何变动。本集团与合营公司间交易的未变现收益及亏损将以本集团於合营公
司的投资为限对销,惟尚未变现亏损为所转让资产耗蚀的凭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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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续)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12) 相关人士
在下列情况下,一方将被视为与本集团有关,倘:
(a) 该方为该名人士家族的人士或直系亲属,而该名人士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i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或
(iii)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层成员;
或
(b) 倘符合下列任何条件,该方即属实体: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的成员公司;
(ii)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的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或另一实体的母公司、附属公
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旗下);
(iii) 该实体及本集团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公司;
(iv) 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的合营公司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的联营公司;
(v) 该实体为离职後福利计划,该计划的受益人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实体的
雇员;
(vi) 该实体由(a)项所述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i) 於(a)(i)项所述人士对该实体有重大影响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母公司)主要
管理层成员;及
(viii) 向本集团或向本集团的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服务的实体或其所属集团的
任何成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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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 续)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13) 物业及设备及折旧
物业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耗蚀列账,惟自投资物业转出的若干楼宇则按转出当日
的推定成本减累计折旧及耗蚀列账。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格及任何促使资产达致其运
作状况及运往现址作拟定用途的直接成本。物业及设备的项目投入运作後产生的开支,
例如维修及保养开支,一般於产生期间自综合收益表中扣除。倘可清楚显示该项支出会
导致日後使用物业及设备所得的经济利益增加的情况下,而有关项目的成本能可靠计量
时,则该项支出将被资本化作为该资产的附加成本或替代成本。
折旧乃按各物业及设备项目於其估计可用年期以直线法计算,以撇销其成本至剩余值。
就此所采用的主要年率如下:
楼宇 2%至4%
租赁物业装修:
自有租赁楼宇 20%至331/3%
其他 按余下租赁年期与7年两者中的较短者
家俱、固定装置及设备 10%至331/3%
汽车 20%至25%
融资租赁土地 租赁期内
当一项物业及设备的各部分拥有不同可使用年期时,则该项目各部分的成本将按合理基
准分配,且各部分将作单独折旧。
於各个报告期末,均会对剩余值、可使用年期及折旧方法进行检讨,并作出适当的调整。
物业及设备项目於出售或当预期不会从其使用或出售获取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於
终止确认该项资产年内在综合收益表内确认的出售或报废所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为
销售款项净额与有关资产账面值间的差额。
融资租赁土地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耗蚀入账,并於剩余租期内按直线法基准於综合
收益表内折旧。
中期租赁为余下租赁年期介乎十年以上至五十年的租约。长期租约乃剩余租期逾五十年
的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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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乃指持作赚取租金收入及�u或资本升值,而非为生产或供应货物或服务的用途;或为行政目的;或为於日常业务过程中出售而持有的土地及楼宇中的权益。该等物业首次按成本计量,当中包括交易成本。於首次确认後,投资物业乃按反映报告期末市场状况的公平价值列账。因投资物业的公平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收益或亏损乃於产生年度计入综合收益表内。
因投资物业报废或出售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乃於报废或出售年度的综合收益表内确认。
就转往自用物业或存货的投资物业而言,用作日後入账的推定物业成本,为改变用途之日的公平价值。倘本集团拥有的自用物业转变为投资物业,本集团将根据「物业及设备及折旧」项下所列政策将物业入账,直至改变用途之日,并根据上述「物业及设备及折旧」项下所列政策,按物业在该日的账面值和公平价值的差额记入重估账。就转往投资物业的存货而言,物业在该日的公平价值和其之前账面值的差额会於综合收益表确认。
(15) 无形资产( 商誉除外)
无形资产乃指可於或透过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进行买卖的合资格权利,以成本减耗蚀列账。可使用年期被评估为不确定,并每年检讨以厘定不确定年期的评估是否继续可靠。倘不继续可靠,则可使用年期的评估将由不确定改为确定按预期应用基准处理。无 形资产的账面值会进行年度耗蚀测试,任何耗蚀(如有)於综合收益表内扣除。
(16) 存货
存货乃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入账。成本厘定为的士车辆及的士牌照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则按估计售价减出售时产生的任何估计成本而定。
(17) 非金融资产的耗蚀
本集团於各报告日进行耗蚀评估,或倘发生任何事件或变动显示账面值可能出现耗蚀,则会更频繁地进行耗蚀评估,以厘定是否有迹象显示非金融资产可能出现耗蚀。当出现任何上述迹象或需进行年度耗蚀评估时,本集团将估计资产的可收回数额。倘资产( 或现 金产生单位)账面值超过可收回数额,则本集团视为出现耗蚀的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会撇减至其可收回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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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17) 非金融资产的耗蚀(续)
对於商誉、递延税项资产及的士牌照存货以外的资产,本集团将於各报告日评估决定有
否迹象显示以往确认的耗蚀亏损可能不再存在或已减少。如存在该等迹象,则估计可收
回数额。原先已确认的耗蚀亏损仅於用作厘定资产可收回数额的估计出现变动时方予拨
回,惟有关数额不得超过假设过往年度并无确认资产耗蚀亏损下应有的账面值(已扣除
任何折旧�u摊销)。该耗蚀亏损的拨回於产生期间计入综合收益表。
(18) 已收回资产及抵押品估值
凡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其相关抵押资产会被本集团收回,并变
现以偿还未偿债务。与已收回抵押资产相关的垫款将会继续列账为客户贷款,惟本集团
於已收回抵押资产已取得法定产权及控制权的垫款除外,该等已收回资产将按预定价值
列入其他账项,并在有关垫款作相应扣减。本集团按已收回资产的预期可变现净值与未
偿垫款额两者间不足的数额计算个别耗蚀额。
已收回资产乃按有关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与公平价值减销售成本两者间的较低
者确认。
(19) 准备
倘因过往事件而产生的现时责任( 法律或推定),且将来极可能需要流出资源以应付有关
责任时,则确认为准备,惟责任所涉及数额须能可靠估计。
当折现的影响属重大时,所确认准备的金额乃为预期履行责任所需的未来开支於报告期
末的现值。因时间流逝而导致折现的现值增加的数额,乃计入综合收益表的「营业支出」项下。
(20)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现时及递延税项。所得税於综合收益表内确认,倘其与在相同或其他期间直
接於权益内确认的项目有关,则於权益内确认。
现时税项资产及负债,乃按预期可自税务机构收回或支付予税务机构的数额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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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所得税(续)
递延税项乃采用负债法就报告期末资产及负债的税基与两者用作财务报告的账面值之间的各项暂时性差额作出准备。
递延税项负债就一切应课税暂时性差额予以确认,惟下列者除外:
於交易中首次确认的资产或负债(并非业务合并且於交易时并不影响会计溢利或
应课税溢利或亏损)所产生的递延税项负债;及
就与於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有关的应课税暂时性差额而言,除非拨回暂时性
差额的时间可以控制及暂时性差额可能不会在可预见将来拨回。
所有可予扣减暂时性差额、未动用税项抵免结转及任何未动用税项亏损,均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於可能获得应课税溢利作为抵销,以动用该等可予扣减暂时性差额、未动用税项抵免结转及未动用税项亏损的情况下,均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惟下列者除外:
於交易中首次确认的资产或负债(并非业务合并且於交易时并不影响会计溢利或
应课税溢利或亏损)所产生的可予扣减暂时性差额的递延税项资产;及
就与於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有关的可予扣减暂时性差额,仅於暂时性差额可
能会在可预见将来拨回及将有应课税溢利作抵销,以动用暂时性差额的情况下,才
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乃於各报告期末进行审阅,并於不可能会有足够应课税溢利以动用全部或部分递延税项资产时作出调减。未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乃在各报告期末再进行评估,并於可能获得足够应课税溢利以收回全部或部分递延税项资产的情况下予以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乃根据於报告期末已实施或已大致实施的税率及税务法例,按变现资产或清偿负债的期间预期适用的税率予以计量。
倘有法定可行使权将现时税项资产及现时税项负债抵销,且该等递延税项与同一纳税实体和税务机构相关,则会抵销递延税项资产与递延税项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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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计政策( 续)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21) 雇员福利
(a)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为合资格雇员设立两种定额供款退休福利计划。该等计划的资产与本集团的
资产分开持有,并由独立管理基金管理。
强制性公积金(MPF)计划供款乃按参与雇员每月从本集团所获相关收入的百分比
计算,而职业退休计划条例(ORSO)计划的供款乃根据参与雇员基本薪金厘定,且
供款按各个计划的规则於到期应付时自综合收益表扣除。倘雇员在其应占本集团雇
主非强制性供款的权益可归属该雇员之前退出本集团,则被没收供款的有关金额可
用於扣减本集团继续支付的供款。本集团的强制性供款将全归该雇员所有。
(b)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设有购股权计划,旨在为对本集团的成功营运作出贡献的合资格人士提供鼓
励和奖赏,本集团雇员(包括董事)以股份支付的形式收取酬金,据此,雇员提供服
务作为股权支付交易的代价。
就购股权计划下授出的购股权而言,由雇员为换取授出购股权而提供的服务的公平
价值,被确认为支出并计入权益项下以股份支付的雇员酬金储备。於授出日授出的
购股权,其公平价值将作为厘定归属期内总支出金额的参考。於各报告期末,本集
团修订对预期可予行使的购股权数目的估计,并将原先估计的修订的影响(如有)
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及於余下归属期在以股份支付的雇员酬金储备作相应调整。
当股权支付奖赏的条款作出修订,倘奖赏的原有条款已达成,最低限度将会确认支
出,犹如有关条款并无作出修订。此外,於修订当日任何修订增加以股权支付的公
平价值总额或对雇员有利,则须就有关修订确认支出。
当股权支付奖赏被注销时,会视作奖赏於注销当日已归属,而任何尚未就有关奖赏
确 认 的 支 出 会 即 时 确 认。然 而,倘 於 新 奖 赏( 该 奖 赏 为 取 替 被 注 销 的 奖 赏)授 出 当
日,新奖赏被指明为取代被注销的奖赏,则被注销奖赏及新奖赏均被视为修订原有
奖赏,如前段所述。
计算每股盈利时,尚未行使购股权的摊薄影响反映为额外股份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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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雇员福利( 续)
(c) 雇员应得假期
累计缺假补偿的成本被确认为支出并按本集团预期在报告期末已累计未享用假期
的额外支出金额计量。
(22) 股息
董事拟派的末期股息,於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储备内维持作保留溢利,直至在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末期股息由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时确认为负债。
中期股息乃由董事同时拟派及宣派。因此,中期股息於建议派发及宣派时直接确认为负债。
6. 重大会计估计
估计不明朗因素
下文描述於报告期间完结时,涉及重大风险的对未来主要假设及其他主要估计的不明朗因素,有关假设及因素可导致下个财政年度内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须作出重大调整。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及持至到期投资的耗蚀额
本集团定期检讨其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及持至到期投资组合,以评估是否出现耗蚀。於决定是否於综合收益表内记录耗蚀亏损时,本集团在可以辨别组合内个别贷款或持至到期投资减少前,判断是否存在任何可观察数据显示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及持至到期投资组合的折让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已出现可计量的减少。该证据可能包括显示该组借款人的还款状况有不利转变的可观察数据,或对该组合资产的逾期还款有影响的全国性或本地经济状况。
就并无观察到个别耗蚀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而言,管理层在估计其未来现金流量时,会根据与贷款组合有相类似信贷风险性质以及客观耗蚀证据的资产的过往亏损经验作出估计。用以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数额及时间的方法及假设均会作定期检讨,以收窄估计损失与实际损失经验的差异。
商誉耗蚀
本集团每年最少进行一次评估以厘定有否商誉耗蚀。此须就获分配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的使用价值而作出评估。本集团须评估现金产生单位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以估计使用价值,并选择合适的折现率计算该等现金流量的现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商誉账面 值为港币2,774,403,000元,其中港币832,321,000元来自大众银行(香港)及港币1,942,082,000元来自大众财务。进一步详情载列於财务报表附注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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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分类资料
按经营分类的资料
根据本集团内部财务呈报,本集团已根据类似经济特徵、产品及服务以及发送方式确认经营分
类。经营分类由被认定为「最高营运决策者」的高级管理层界定,最高营运决策者须就分类的资
源分配作出决策并评估其表现。经营分类的概要如下:
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分类主要包括提供存款户口服务、楼宇按揭和消费信贷、租购及租
赁、提 供 融 资 予 有 牌 照 公 共 车 辆( 如 的 士 及 公 共 小 型 巴 士)的 购 买 者、给 予 贸 易、制 造 业
和各类商业客户的服务和融资活动、外汇活动、中央贷存现金管理、利率风险管理及本集
团整体资金管理;
财富管理服务、股票经纪及证券管理分类包括债务证券及股本投资管理、证券买卖及收
取佣金收入以及提供认可财富管理产品及服务;及
其他业务分类包括的士买卖和租赁及投资物业租赁。
年内,本集团跨业务交易主要与转介的士融资贷款所得的经销商佣金有关,该等交易的条款及
条件和在交易当日与第三方订约的交易条款及条件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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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分类资料(续)
按经营分类的资料(续)
下表披露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经营分类的收益及溢利资料。
财富管理服务、股票经纪及
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 证券管理业务 其他业务 於综合时抵销 总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类收益
外部:
净利息收入�u(支出) 1,338,861 1,335,681 (29) 5 �C �C �C �C 1,338,832 1,335,686
其他营业收入:
费用及佣金收入 146,012 144,950 29,476 47,702 428 646 �C �C 175,916 193,298
其他 11,475 14,728 (10) (75) 18,404 17,703 �C �C 29,869 32,356
跨业务交易:
费用及佣金收入 �C �C �C �C 11 45 (11) (45) �C �C
营业收入 1,496,348 1,495,359 29,437 47,632 18,843 18,394 (11) (45) 1,544,617 1,561,340
已计耗蚀额後经营溢利 474,999 470,835 7,714 18,447 13,232 16,828 �C �C 495,945 506,110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的
(亏损)�u溢利 (286) 199
除税前溢利 495,659 506,309
税项 (89,098) (83,354)
本年度溢利 406,561 422,955
其他分类资料
物业及设备以及
融资租赁土地的折旧 (28,537) (27,004) �C �C �C �C �C �C (28,537) (27,004)
投资物业公平价值的变动 �C �C �C �C 5,826 10,671 �C �C 5,826 10,671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耗蚀额 (255,737) (265,417) �C �C �C �C �C �C (255,737) (265,417)
出售物业及设备的净亏损 (64) (31) �C �C �C �C �C �C (64)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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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分类资料( 续)
按经营分类的资料(续)
下表披露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经营分类的若干资产及负债资料。
财富管理服务、股票经纪及
零售及商业银行业务 证券管理业务 其他业务 於综合时抵销 总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无形资产及商誉以外的分类资产 41,773,603 40,423,442 327,618 324,052 315,850 270,569 �C �C 42,417,071 41,018,063
无形资产 �C �C 718 718 �C �C �C �C 718 718
商誉 2,774,403 2,774,403 �C �C �C �C �C �C 2,774,403 2,774,403
分类资产 44,548,006 43,197,845 328,336 324,770 315,850 270,569 �C �C 45,192,192 43,793,184
未被分配的资产: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的权益 1,606 1,892
递延税项资产及可收回税项 38,737 25,986
资产总值 45,232,535 43,821,062
分类负债 37,637,035 36,380,740 120,472 118,515 8,301 7,887 �C �C 37,765,808 36,507,142
未被分配的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及应付税款 44,693 48,640
应付股息 142,729 142,729
负债总值 37,953,230 36,698,511
其他分类资料
增添至非流动资产
-资本开支 88,482 17,422 �C �C �C �C �C �C 88,482 17,422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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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分类资料(续)
按地域分类的资料
本集团根据负责呈报业绩或资产入账的分行及附属公司的主要营业地点分析按地域分类的资料。
下表披露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地域分类的分类收益资料。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的分类收益:
香港 1,456,466 1,483,324
中国内地 88,151 78,016
1,544,617 1,561,340
分类收益乃根据应申报分类所产生的利息、费用及佣金收入分配至该等分类。
下表披露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地域分类的非流动资产资料。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香港 3,843,400 3,778,123
中国内地 18,068 17,925
3,861,468 3,796,048
非流动资产包括投资物业、物业及设备、融资租赁土地、应占一间合营公司的权益、商誉及无形资产。
来自主要客户的营业收入或收益
来自与每一位外部客户( 包括据悉与该客户处於共同控制下的一组实体)交易的营业收入或收 益占本集团的营业收入或收益总额少於10%(二零一五年:少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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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利息收入及支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利息收入来自: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1,541,307 1,558,023
短期存款及银行存款 66,679 67,495
持至到期投资 59,709 66,388
1,667,695 1,691,906
利息支出用於: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20,906 12,395
客户存款 282,100 319,179
银行贷款 25,857 24,646
328,863 356,22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并非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分别为港币1,667,695,000元及港币328,863,000元(二
零一五年:港币1,691,906,000元及港币356,220,000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耗蚀客户贷款的利息收入为港币6,811,000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4,999,000元)。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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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营业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费用及佣金收入:
零售及商业银行 147,861 147,141
财富管理服务、股票经纪及证券管理业务 29,476 47,702
177,337 194,843
扣除:费用及佣金支出 (1,421) (1,545)
净费用及佣金收入 175,916 193,298
总租金收入 18,347 17,262
扣除:直接营业支出 (111) (83)
净租金收入 18,236 17,179
外汇兑换收益减亏损 31,664 7,935
衍生金融工具的净(亏损)�u收益 (22,745) 3,276
8,919 11,211
出售物业及设备的净亏损 (64) (31)
上市投资股息收入 78 67
非上市投资股息收入 700 800
其他 2,000 3,130
205,785 225,654
直接营业支出包括由投资物业产生的维修及保养支出。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可出售金融资产、持至到期投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按摊销成本列账计量的金融负债及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负债并无产生净收益或亏损。
所有费用及佣金收入以及支出与非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有关。概无费用及佣金收入以及支出与信托及其他信托活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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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营业支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员工成本:
薪金及其他员工成本 471,361 475,213
退休金供款 21,635 22,417
扣除:注销供款 (44) (38)
退休福利计划净供款 21,591 22,379
492,952 497,592
其他营业支出:
租赁楼宇经营租约租金 66,946 65,379
物业及设备及融资租赁土地的折旧 23,24 28,537 27,004
核数师酬金 3,909 3,919
行政及一般支出 73,238 68,377
其他 133,179 138,213
投资物业公平价值变动前营业支出 798,761 800,484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对可供於未来年度扣减其退休金计划供
款的供款额作大额注销。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抵免乃来自年
内已退出该等计划的员工。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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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耗蚀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耗蚀亏损及耗蚀额净支出�u( 回拨):
-客户贷款 255,870 263,803
-贸易票据、应计利息及应收款项 (133) 1,614
255,737 265,417
耗蚀亏损及耗蚀额净支出�u( 回拨):
-个别评估 259,099 268,652
-综合评估 (3,362) (3,235)
255,737 265,417
其中:
-新增耗蚀亏损及耗蚀额( 包括於年内直接撇销的数额) 409,006 424,110
-转拨及收回 (153,269) (158,693)
综合收益表净支出 255,737 265,417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金融资产(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除外)
并无耗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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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董事酬金
根据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第383(1)(a)、(b)、(c)及(f)条及《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
第2部,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董事的酬金披露如下:
二零一六年
薪金及
董事姓名 袍金 其他福利 花红 退休金供款 总额
( 附注1)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 325 �C �C �C 325
赖云 200 �C �C �C 200
陈玉光( 附注2) 100 2,210 783 242 3,335
锺炎强 100 2,046 538 109 2,793
LeeHuatOon 50 1,757 595 195 2,597
柯宝杰 200 �C �C �C 200
拿督郑国谦 150 �C �C �C 150
李振元 200 �C �C �C 200
邓戌超 200 �C �C �C 200
1,525 6,013 1,916 546 10,000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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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董事酬金(续)
二零一五年
薪金及
董事姓名 袍金 其他福利 花红 退休金供款 总额
(附注1)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鸿标博士 325 �C �C �C 325
丹斯里拿督斯里汤耀鸿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辞世) 100 �C �C �C 100
赖云 200 �C �C �C 200
陈玉光( 附注2) 100 2,052 710 225 3,087
锺炎强 100 1,952 482 102 2,636
LeeHuatOon 50 1,677 556 185 2,468
柯宝杰 200 �C �C �C 200
拿督郑国谦 150 �C �C �C 150
李振元 200 �C �C �C 200
邓戌超 200 �C �C �C 200
1,625 5,681 1,748 512 9,566
附注:
1. 薪金及其他福利包括基本薪金、房屋津贴、其他津贴、实物利益及购股权利益。二零一六年,概无支付任何购股权利益( 二
零一五年:无)。购股权利益乃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获接纳当日的公平价值於综合收益表中摊销( 不论购股权是否已被行使)。
2. 年内,本集团免费提供一项物业予该董事作宿舍,供彼使用而未自综合收益表扣除的估计金额为港币913,920元(二零一五
年:港币913,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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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五位最高薪酬人士
年内,五位最高薪酬人士中三位( 二零一五年:三位)为董事。彼等酬金的详情载於上文附注12。
其余两位( 二零一五年:两位)最高薪酬人士的酬金详情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基本薪金、房屋津贴、其他津贴及实物利益 3,238 3,409
已付及应付花红 513 406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82 168
3,933 3,983
上述最高薪酬人士的酬金可归纳为以下组别: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数 人数
港币1,500,001元-港币2,000,000元 2 1
港币2,000,001元-港币2,500,000元 �C 1
2 2
14. 税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现时税项支出:
香港 72,466 75,815
海外 13,856 11,082
往年超额准备 �C (5,000)
递延税项支出净额 32 2,776 1,457
89,098 83,354
香港利得税乃按年内在香港赚取的估计应评税溢利,以税率16.5%( 二零一五年:16.5%)作准
备。海外的应评税溢利税项乃按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司法权区的现行税率计算,并根据现有法
例、诠释及惯例处理。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14. 税项(续)
应用於除税前溢利的税项支出( 以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一间合营公司注册所在司法权区的法 定税率计算),与以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支出的对账,及适用税率(即法定税率)与实际税率的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香港 中国内地 总额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除税前溢利 445,489 50,170 495,659
以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73,506 16.5 12,542 25.0 86,048 17.4
估计已动用的前期税务亏损 �C �C �C �C �C �C
估计未确认税务亏损 3 �C �C �C 3 �C
估计不可扣减�u(应课税)的
净支出�u(收入)的税务影响 3,048 0.7 (1) �C 3,047 0.6
前期现时税项调整 �C �C �C �C �C �C
以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支出 76,557 17.2 12,541 25.0 89,098 18.0
二零一五年
香港 中国内地 总额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除税前溢利 459,212 47,097 506,309
以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75,770 16.5 11,774 25.0 87,544 17.3
估计已动用的前期税务亏损 (189) �C �C �C (189) �C
估计不可扣减�u(应课税)的
净支出�u(收入)的税务影响 1,378 0.3 (379) (0.8) 999 0.2
前期现时税项调整 (5,000) (1.1) �C �C (5,000) (1.0)
以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支出 71,959 15.7 11,395 24.2 83,354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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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股息
(a) 应属年内的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每股普通股 每股普通股
港币元 港币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宣派及派付的第一次中期股息 0.05 0.05 54,896 54,896
已宣派的第二次中期股息 0.13 0.13 142,729 142,729
0.18 0.18 197,625 197,625
(b) 应属上个财政年度及於年内派付的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每股普通股 每股普通股
港币元 港币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上年度的第二次中期股息 0.13 0.11 142,729 120,771
16. 每股盈利
(a)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年度溢利港币406,561,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422,955,000元)及
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1,097,917,618股(二零一五年:1,097,917,618股)计算。
(b) 每股摊薄盈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集团并无具潜在摊薄影响的已发行普通
股。所有购股权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到期。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内,尚未行使的购股权对该年度的每股基本盈利并无摊薄影响。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摊薄盈利乃根据本年度溢利港币406,561,000元(二零一五年:港
币422,955,000元)及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1,097,917,618股( 二 零 一 五 年:1,097,917,618股) 计算,即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97,917,618股(二零一五年:1,097,917,618股)( 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所采用者相同)。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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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现金及短期存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现金 168,311 158,425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1,210,444 869,741
通知存款及短期存款 2,878,024 2,900,046
4,256,779 3,928,212
超过90%(二零一五年:超过90%)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被外在信贷评级机构穆迪评为属Baa2
级或以上。
由於并无逾期或重组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因此并无该等存款耗蚀额。
18. 一个月以上至十二个月到期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2,222,825 1,018,133
超过90%(二零一五年:超过90%)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被外在信贷评级机构穆迪评为属Baa2
级或以上。
由於并无逾期或重组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因此并无该等存款耗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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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客户贷款 29,027,711 29,535,457
贸易票据 53,012 64,552
客户贷款及贸易票据 29,080,723 29,600,009
应计利息 82,155 80,779
29,162,878 29,680,788
其他应收款项 24,119 28,621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总额 29,186,997 29,709,409
扣除: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耗蚀额
-个别评估 (121,272) (106,509)
-综合评估 (12,357) (15,764)
(133,629) (122,273)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29,053,368 29,587,136
超过90%(二零一五年:超过90%)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并无既定风险评级。超过90%( 二零
一五年:超过90%)的有抵押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抵押品为客户存款、物业、上市股份、的士
牌照、公共小型巴士牌照及车辆。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概要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未逾期亦未耗蚀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28,384,836 29,127,545
逾期但未耗蚀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542,779 392,599
个别耗蚀客户贷款 253,652 185,253
个别耗蚀应收款项 5,730 4,012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总额 29,186,997 29,709,409
二零一六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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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续)
约67%(二零一五年:66%)的「未逾期亦未耗蚀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为以物业、的士牌照、
公共小型巴士牌照及车辆作抵押的物业按揭贷款及租购贷款。
(a) (i) 逾期及耗蚀客户贷款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占客户 占客户
贷款总额的 贷款总额的
贷款总额 百分比 贷款总额 百分比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客户贷款逾期:
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 82,655 0.29 85,958 0.29
六个月以上至一年 44,716 0.15 15,568 0.05
一年以上 23,696 0.08 24,767 0.09
逾期三个月以上的客户贷款 151,067 0.52 126,293 0.43
逾期三个月或以下的
重组客户贷款 62,449 0.21 35,162 0.12
逾期三个月或以下的
耗蚀客户贷款 40,136 0.14 23,798 0.08
逾期及耗蚀客户贷款总额 253,652 0.87 185,253 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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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续)
(a) (ii) 逾期及耗蚀贸易票据、应计利息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贸易票据、应计利息及其他应收款项逾期:
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 287 288
六个月以上至一年 1,781 384
一年以上 3,169 3,181
逾期三个月以上的贸易票据、应计利息
及其他应收款项 5,237 3,853
逾期三个月或以下的耗蚀贸易票据、
应计利息及其他应收款项 493 159
逾期及耗蚀贸易票据、应计利息及
其他应收款项总额 5,730 4,012
耗蚀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已顾及逾期账龄分析及其他定性因素(如破产程序及个
人自愿财务安排)而被个别厘定为耗蚀。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19.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续)
(b) 逾期及耗蚀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及个别耗蚀额的地域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香港 中国内地 总额 香港 中国内地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i) 逾期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分析
逾期三个月以上的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131,717 24,587 156,304 117,398 12,748 130,146
个别耗蚀额 61,208 22,429 83,637 73,889 11,457 85,346
抵押品的现时市值及
公平价值 104,214 69,165
(ii) 耗蚀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的分析
耗蚀客户贷款及
应收款项 234,795 24,587 259,382 176,409 12,856 189,265
个别耗蚀额 98,843 22,429 121,272 94,944 11,565 106,509
抵押品的现时市值及
公平价值 180,108 128,237
本集团超过90%(二零一五年:超过90%)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总额乃来自在香港经营
的业务。因此,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总额按地域分类的资料并无在此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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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19.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续)
(c) 逾期客户贷款的抵押品价值及有信贷保障( 保障部分)和剩余部分(无保障部
分)的逾期客户贷款分别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逾期客户贷款保障部分的抵押品的现时市值及
公平价值 104,214 69,165
逾期客户贷款的保障部分 57,424 24,324
逾期客户贷款的无保障部分 93,643 101,969
列作抵押品的资产须符合下列标准:
- 资产的市值可便捷地厘定或能合理确定及核实。
- 资产可在市场出售及存在方便买卖的二级市场以出售该资产。
- 本集团收回资产的权利乃可依法执行且无障碍。
- 本集团可於需要时获取资产的控制权。
信贷风险缓冲的主要担保人类别如下:
- 信贷评级为Aa3或以上的中央政府
- 未经信贷评级的公用事业企业
- 信贷评级为Baa2或以上的银行
- 未经信贷评级的企业
- 公司客户的个人股东及董事
(d) 已收回资产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收回资产总值为港币7,210,000元(二零一五年:
无)。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19.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续)
(e) 逾期但未耗蚀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占客户贷款 占客户贷款
贷款总额 总额的百分比 贷款总额 总额的百分比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逾期三个月或以下的客户贷款 526,139 1.81 391,302 1.32
逾期三个月或以下的贸易票据、
应计利息及其他应收款项 16,640 1,297
(f)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耗蚀亏损及耗蚀额的变动
二零一六年
个别耗蚀额 综合耗蚀额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06,509 15,764 122,273
撇销款项 (382,302) �C (382,302)
自综合收益表扣除的耗蚀亏损及
耗蚀额 408,852 154 409,006
拨至综合收益表的耗蚀亏损及
耗蚀额 (149,753) (3,516) (153,269)
耗蚀亏损及耗蚀额净支出�u(拨回) 259,099 (3,362) 255,737
已收回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138,630 �C 138,630
汇兑差额 (664) (45) (709)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1,272 12,357 133,629
自下列各项扣除:
客户贷款 119,157 12,072 131,229
贸易票据、应计利息及
其他应收款项 2,115 285 2,400
121,272 12,357 13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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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19.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续)
(f)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耗蚀亏损及耗蚀额的变动(续)
二零一五年
个别耗蚀额 综合耗蚀额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86,174 19,015 105,189
撇销款项 (396,338) �C (396,338)
自综合收益表扣除的耗蚀亏损及
耗蚀额 423,799 311 424,110
拨至综合收益表的耗蚀亏损及
耗蚀额 (155,147) (3,546) (158,693)
耗蚀亏损及耗蚀额净支出�u( 拨回) 268,652 (3,235) 265,417
已收回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148,620 �C 148,620
汇兑差额 (599) (16) (615)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6,509 15,764 122,273
自下列各项扣除:
客户贷款 104,202 15,538 119,740
贸易票据、应计利息及
其他应收款项 2,307 226 2,533
106,509 15,764 122,273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19.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续)
(g)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内根据融资租赁所租赁资产的应收款项,现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最低租赁款项 最低租赁款项现值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根据融资租赁於下列期间的
应收款项:
一年内 364,112 356,016 270,685 270,140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1,064,155 1,022,923 759,367 750,335
五年以上 3,717,836 3,425,481 3,088,024 2,862,167
5,146,103 4,804,420 4,118,076 3,882,642
扣除:未赚取的融资收入 (1,028,027) (921,778)
应收最低租赁款项现值 4,118,076 3,882,642
本集团与客户就汽车及设备已订立融资租赁安排,所订立融资租赁的年期介乎一至二十五年。
20. 可出售金融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法人实体的非上市股权投资(按公平价值列账):
年初及年终 6,804 6,804
法人实体发行的非上市投资乃根据十年的现金流量现值按公平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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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1. 持至到期投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持有的存款证 2,530,788 2,816,789
国库债券及政府债券(包括外汇基金票据) 1,682,974 1,767,836
其他债务证券 1,480,099 758,247
5,693,861 5,342,872
上市或非上市:
-於香港上市 1,617,360 1,557,815
-於香港境外上市 81,784 58,025
-非上市 3,994,717 3,727,032
5,693,861 5,342,872
按发行人种类分析:
-中央政府 1,682,974 1,767,836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4,010,887 3,575,036
5,693,861 5,342,872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概无持至到期投资的耗蚀额。截至二零一五
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耗蚀额并无变动。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耗蚀或逾期的持至到期投资。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至到期投资全部的风险额被外在信贷评级机构穆
迪评为属A3级或以上。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22. 投资物业
港币千元
估值: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256,713
已於综合收益表中确认的公平价值变动 10,671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267,384
拨往物业及设备 (697)
拨往融资租赁土地 (6,846)
添置 48,731
已於综合收益表中确认的公平价值变动 5,826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4,398
所有投资物业获分类为公平价值架构第3级。年内,第1级与第2级之间概无任何公平价值计量 转拨,亦无转拨至或转出第3级(二零一五年:无)。本集团评估其物业最高及最佳用途与现时用途并无不同。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资物业按忠诚测量行有限公司( 为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事务 所)发出的估值报告获重新估值。财务及监控部门已一年两次(於中期及年度财务报告时)与估值师就估值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结果进行讨论。
位於香港的投资物业的公平价值透过参考最近期可比较物业的销售价格(价格以每平方米为
基准)的市场比较法厘定。下表为投资物业估值主要输入数据的概要: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范围 加权平均 范围 加权平均
港币元 港币元 港币元 港币元
每平方米价格 28,000至 25,000至
482,000 216,000 474,000 162,000
每平方米价格大幅增加�u减少将会导致投资物业公平价值大幅增加�u减少。
本集团所持有的投资物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本集团自该等出租物业赚取租金收入。经营租赁项下未来每年应收租金的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3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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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3. 物业及设备
租赁资产
装修、家俱、
固定装置
楼宇 及设备 汽车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成本: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72,604 221,525 1,998 296,127
添置 �C 17,422 �C 17,422
出售�u撇销 �C (10,386) �C (10,386)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72,604 228,561 1,998 303,163
拨自投资物业 697 �C �C 697
添置 �C 39,751 �C 39,751
出售�u撇销 �C (4,807) �C (4,807)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3,301 263,505 1,998 338,804
累计折旧: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20,629 163,289 1,898 185,816
年内准备 1,715 17,548 50 19,313
汇兑差额 (64) �C �C (64)
出售�u撇销 �C (10,330) �C (10,330)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22,280 170,507 1,948 194,735
年内准备 1,668 19,027 33 20,728
汇兑差额 (9) �C �C (9)
出售�u撇销 �C (4,733) �C (4,733)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3,939 184,801 1,981 210,721
账面净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9,362 78,704 17 128,083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0,324 58,054 50 108,428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对上述物业及设备项目计提耗蚀额。截
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耗蚀额并无变动。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24. 融资租赁土地
港币千元
成本: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740,569
拨自投资物业 6,846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47,415
累计折旧及耗蚀: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89,655
年内折旧 7,691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97,346
年内折旧 7,809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5,155
账面净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42,260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43,223
按以下租赁期持有按账面净值列账的融资租赁土地: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租赁土地:
位於香港
-长期租约 423,236 424,191
-中期租约 199,833 199,073
位於香港境外
-中期租约 19,191 19,959
642,260 643,223
土地租赁以可收回金额列账,并根据HKAS36作耗蚀测试。可收回金额按公平价值减出售成本
及使用价值两者的较高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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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5.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的权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占商誉以外的净资产 1,606 1,892
本集团的合营公司的详情如下:
拥有权、
注册成立及 权益及利润
名称 业务结构 营业地点 分配百分比 投票权 主要业务
%
网联(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 香港 17.6 八份二* 提供电子银行
支援服务
* 代表本集团在董事会应占的票数
下表载列本集团应占合营公司权益的财务资料概要,有关权益以权益法列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占合营公司资产及负债:
资产 1,903 2,073
负债 (297) (181)
资产净值 1,606 1,892
应占合营公司溢利或亏损:
总收入 2,305 2,257
总支出 (2,591) (2,058)
除税後(亏损)�u溢利 (286) 199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营公司并无或然负债或资本承担。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26. 其他资产及其他负债
其他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收金融机构利息 22,434 16,638
其他应收账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72,209 73,445
应收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款项净额 3,638 21,924
98,281 112,007
由於并无其他逾期或重组资产,因此该等其他资产并无耗蚀额。
其他负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付账项及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315,179 255,895
应付利息 73,552 92,368
应付香港结算款项净额 24,327 �C
413,058 348,263
大众金融证券有限公司及大众证券有限公司於其进行证券买卖交易并按净额基准结算的香港结算开设账户。
於呈列应收及应付香港结算款项时,个别有关附属公司已抵销应收及应付香港结算的款项总额。抵销款项及结余净额如下所示:
总额 抵销金额 净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其他资产
二零一六年
应收香港结算款项 18,478 (14,840) 3,638
二零一五年
应收香港结算款项 65,890 (43,966) 21,924
其他负债
二零一六年
应付香港结算款项 (39,167) 14,840 (24,327)
二零一五年
应付香港结算款项 (43,966) 43,966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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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7. 商誉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成本及账面净值:
年初及年终 2,774,403 2,774,403
商誉的耗蚀测试
现金产生单位有两个,分别为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即本集团按业务分类划分为「零售
及商业银行业务」的主要经营实体。经业务合并收购的商誉会按收购日期一个现金产生单位的
可收回金额,对另外一个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的比例,按比例基准分配到该两个现金产
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於其後各报告日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计及收购大众银行( 香港)及其附属
公司产生的预期经营协同效益与盈利能力及业务增长使用现金流量现值的使用价值计算。现金
流量预测乃基於管理层已批准的十年财务预算得出,并使用假设增长率推算未来四十年的现金
流量。财务预算乃根据十年业务计划编制,而十年业务计划就根据过往财务业绩所推算的业务
增长的可持续性、核心业务发展的稳定性、长期经济循环及实现业务目标而言为适宜。所有现
金流量根据底线及压力情形分别以3%及6%的折现率计算。管理层的财务模式经考虑长远本地
生产总值增长及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假设第十一至五十年的平均增长率为每年5%至6%。采用
该等折现率乃基於有关现金产生单位所反映的特定风险比率。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商誉并无已确认的耗蚀亏损,此乃由於
其使用价值超出其账面值。
28. 无形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成本:
年初及年终 1,085 1,085
累计耗蚀:
年初及年终 367 367
账面净值:
年初及年终 718 718
无形资产即本集团持有的交易权。交易权保留作股票买卖及股票经纪业务,由於交易权并无届
满 日 期,因 此,不 确 定 可 使 用 年 期。交 易 权 包 括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的 五 个( 二 零 一 五
年:五个)联交所交易权及一个(二零一五年:一个)期交所交易权。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29. 给予董事贷款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383(1)(d)条及《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第3部规定,本集团给
予董事的贷款披露如下: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年内最高 及二零一六年 往年内最高 二零一五年
董事姓名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偿还贷款 一月一日 未偿还贷款 一月一日 持有抵押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陈玉光 57 95 53 483 8 无
锺炎强 144 170 17 143 �C 无
LeeHuatOon �C �C �C 84 84 物业
201 70 92
给予董事的贷款乃按提供予其他客户的贷款基本相同的条款及�u或按现行市场利率授出,且无固定偿还期限。
该等贷款账面值与其公平价值相若。
30.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活期存款及往来账户 3,443,921 3,001,784
储蓄存款 5,492,010 5,133,424
定期、即期及通知存款 24,785,349 24,896,613
33,721,280 33,03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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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无抵押银行贷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无抵押银行贷款 1,606,143 1,642,400
到期还款:
按要求或一年内 514,000 555,000
一年以上至两年 1,092,143 �C
两年以上至五年 �C 1,087,400
1,606,143 1,642,400
该等无抵押银行贷款以港币计值,其账面值以浮息利率及现行市场利率计息。
32. 递延税项
年内,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的变动如下:
递延税项资产:
客户贷款及 物业及设备
应收款项的 减速折旧
耗蚀额 其他 免税额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25,567 348 163 26,078
综合收益表的递延税项(支出)�u计入 (87) (15) 10 (92)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25,480 333 173 25,986
综合收益表的递延税项计入 2,389 88 33 2,510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7,869 421 206 28,496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32. 递延税项(续)
递延税项负债:
加速折旧免税额及
投资物业重估盈余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25,068
综合收益表的递延税项支出 1,365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26,433
综合收益表的递延税项支出 5,286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719
本 集 团 於 香 港 产 生 的 税 务 亏 损 为 港 币34,418,000元( 二 零 一 五 年:港 币34,404,000元),该 税 务亏损可无限期於产生该税务亏损的公司用作抵销将来应课税溢利。因该等亏损乃由已录得亏损一段时间的附属公司产生,及认为将不大可能有应课税溢利可用以抵销该等税项亏损,故并未就该等亏损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
本公司缴付股息予其股东并未对所得税构成重大影响。
33. 股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法定:
2,000,000,000股(二零一五年:2,000,000,000股)
每股面值港币0.10元的普通股 200,000 2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1,097,917,618股(二零一五年:1,097,917,618股)
每股面值港币0.10元的普通股 109,792 10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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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34. 购股权计划
董事会根据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批准的购股权计划,按照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通过
的董事会决议案,授出本公司可认购合共66,526,000股股份的购股权予合资格人士,包括本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及雇员。每份购股权给予持有人权利认购一股普通股。为数65,976,000
份购股权已被本集团董事及雇员接纳。本集团不受法律约束亦无义务以现金购回或结算购股
权。全部购股权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到期。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止期间并无授出或注销
购股权。
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供股引致尚未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及�u或因行使购股权而将予发行的
股份数目须作出调整。二零零六年四月完成每两股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後,二零零六年六月
十四日,尚未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已由每股港币7.29元调整至每股港币6.35元,而可予发行的
股份数目并无作出调整。
本公司遵照上市规则第十七章第17.07至17.09条及HKAS19「雇员福利」,披露有关雇员购股权
计划的详情如下:
(a) 购股权计划的概要
目标 :招揽、保留及奖励有才干的合资格人士。
参与者 :合资格人士包括:
(i) 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联营公司或控股
股东的任何雇员及董事;
(ii) 受益人包括上述各类一名或多名参与者的任何
全权信托;
(iii) 上述各类一名或多名参与者实益拥有的公司;
及
(iv) 董事会认为对本集团的发展及增长有贡献或可
能有贡献的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控股股东的
任何业务夥伴、代理、顾问、代表、客户或供应
商。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34. 购股权计划(续)
(a) 购股权计划的概要( 续)
可予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以及:无。
其於本年报日期占已发行
股本的百分比
每名参与者可获授权上限 :不 得 超 过 截 至 授 出 日 期( 包 括 该 日)止 十 二 个 月 内 本
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1%。
可根据购股权认购 :购股权的公开行使期由董事会自购股权授予及获接纳
普通股的期限 的开始日期起计十年内。
接纳购股权须付金额 :港币1.00元
行使价的厘定基准 :董事酌情以下列最高者厘定:
(i) 购股权授出日期普通股在联交所的收市价;
(ii) 紧接购股权授出日期前5个营业日普通股在联交
所的平均收市价;及
(iii) 每股普通股面值。
赋权条件 :无,受董事会或购股权委员会决定的公开行使期所限。
购股权计划尚余的有效期 :购股权计划已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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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34. 购股权计划(续)
(b) 购股权变动
所有购股权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到期及失效,且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并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
二零一五年
购股权数目
年初 年终
姓名 尚未行使 年内行使 年内失效 年内到期 尚未行使 行使价
港币元
董事
陈玉光 1,318,000 �C �C 1,318,000 �C 6.35
LeeHuatOon 3,170,000 �C �C 3,170,000 �C 6.35
拿督郑国谦 1,380,000 �C �C 1,380,000 �C 6.35
李振元 350,000 �C �C 350,000 �C 6.35
前董事
丹斯里拿督斯里郑亚历 1,230,000 �C �C 1,230,000 �C 6.35
除以上披露的董事及前董事外,
根据《雇佣条例》所界定的
「连续性合约」工作的雇员 15,513,000 �C 182,000 15,331,000 �C 6.35
22,961,000 �C 182,000 22,779,000 �C 6.35
附注:
1. 该等购股权只可於董事会或购股权委员会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之间全权酌情决定并通
知每位承授人的若干行使期内以每股港币6.35元的行使价行使。
2. 二零一五年内并无公开行使期。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35. 以股份支付的雇员酬金储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一月一日之购股权利益 �C 45,765
拨至保留溢利 �C (45,765)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净购股权利益 �C �C
36. 储备
以股份
支付的
雇员酬金
资本 储备 监管储备
股份溢价 赎回储备 实缴盈余 (附注1)(附注2) 保留溢利 汇兑储备 总额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4,013,296 829 96,116 45,765 438,936 2,150,305 68,153 6,813,400
本年度溢利 �C �C �C �C �C 422,955 �C 422,955
其他全面收益 �C �C �C �C �C �C (25,971) (25,971)
於购股权到期时自以股份支付的
雇员酬金储备中转拨 �C �C �C (45,765) �C 45,765 �C �C
拨自保留溢利 �C �C �C �C 16,507 (16,507) �C �C
二零一五年度股息 15 �C �C �C �C �C (197,625) �C (197,625)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4,013,296 829 96,116 �C 455,443 2,404,893 42,182 7,012,759
本年度溢利 �C �C �C �C �C 406,561 �C 406,561
其他全面收益 �C �C �C �C �C �C (52,182) (52,182)
拨往保留溢利 �C �C �C �C (16,705) 16,705 �C �C
二零一六年度股息 15 �C �C �C �C �C (197,625) �C (197,625)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013,296 829 96,116 �C 438,738 2,630,534 (10,000) 7,169,513
本集团的实缴盈余指本集团於一九九一年九月重组时购入有关附属公司的股票面值超出本公司用作交换该等股份所发行股票面值的差额。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6. 储备(续)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自实缴盈余中扣除过往年度收购若干附属公司所产生的正
面商誉为港币98,406,000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98,406,000元)。
附注:
1. 以股份支付的雇员酬金储备包含已授出而尚未获行使的购股权公平价值。於二零一五年在相关购股权到期及失效时,该
数额被转拨至保留溢利。
2. 本集团设有监管储备,以满足香港《银行业条例》为达致审慎监管目的之条文。监管储备乃持有作资金缓冲之用,以抵销
根据金管局指引超出会计准则要求的潜在财务亏损。
37. 经营租约安排
(a) 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以经营租约安排出租附注22所载投资物业,租约年期介乎一至五年。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不可注销经营租约,本集团的未来最低
应收租金总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一年内 8,969 9,380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5,341 3,692
14,310 13,072
(b) 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与业主签订不可注销经营租约安排,租约年期介乎一至十年。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不可注销经营租约,本集团的未来最低
应付租金总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一年内 58,432 52,277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45,832 41,878
五年以上 872 382
105,136 94,537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38. 资产负债表以外的项目
(a) 或然负债、承担及衍生工具
本集团於年终时每项重大类别的或然负债、承担及衍生工具的合约数额概要如下:
二零一六年
与信贷 信贷风险 资产的 负债的
合约数额 等值金额 加权金额 正公平价值 负公平价值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直接信贷替代项目 723,281 723,281 197,661 �C �C
与交易有关的或然项目 15,235 7,618 2,569 �C �C
与贸易有关的或然项目 101,475 20,294 5,687 �C �C
远期有期存款 �C �C �C �C �C
远期资产购置 �C �C �C �C �C
839,991 751,193 205,917 �C �C
持作买卖的衍生工具:
外汇合约 1,214,516 12,557 2,529 412 23,157
其他承担,其原本到期日:
一年以上 �C �C �C �C �C
其他可无条件取消的
承担或因交易对手的
信贷能力变坏而可自动
取消的承担 3,789,134 �C �C �C �C
5,843,641 763,750 208,446 412 23,157
二零一六年
合约数额
港币千元
已订约而尚未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作准备的资本承担 1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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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38. 资产负债表以外的项目( 续)
(a) 或然负债、承担及衍生工具(续)
二零一五年
与信贷 信贷风险 资产的 负债的
合约数额 等值金额 加权金额 正公平价值 负公平价值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直接信贷替代项目 171,846 171,846 89,632 �C �C
与交易有关的或然项目 14,363 7,181 1,649 �C �C
与贸易有关的或然项目 45,298 9,060 6,660 �C �C
远期有期存款 �C �C �C �C �C
远期资产购置 1,513 1,513 303 �C �C
233,020 189,600 98,244 �C �C
持作买卖的衍生工具:
外汇合约 2,344,121 27,040 4,894 3,864 588
其他承担,其原本到期日:
一年以上 17,333 8,667 8,667 �C �C
其他可无条件取消的
承担或因交易对手的
信贷能力变坏而可自动
取消的承担 3,876,373 �C �C �C �C
6,470,847 225,307 111,805 3,864 588
二零一五年
合约数额
港币千元
已订约而尚未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作准备的资本承担 17,031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38. 资产负债表以外的项目(续)
(a) 或然负债、承担及衍生工具( 续)
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双边净额结算安排,故上述金额是根据总额基准显示。信贷风险加权金额乃根据资本规则及按金管局所发出的指引计算,金额乃依据交易对手的状况及到期特性而计算。或然负债、承担及衍生工具方面的风险加权幅度由0%至100%。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而尚未偿还的或然负债及承担。
(b)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采用以下衍生金融工具:
远期货币合约指购买外币及本地货币(包括未交付的现货交易)的承诺。外币及利率期货
乃根据合约按汇率或利率的变化收取或支付净金额的责任,或在有组织金融市场上设立并按指定价格在未来某一日买进或卖出外币或金融工具的责任。由於期货合约价值的变动乃每日与交易所结算,故信贷风险极低。远期利率合约则是经过个别商议达成的利率期货合约,要求在未来某一日根据名义本金额按约定利率与当前市场利率的差额进行现金结算。
利率掉期合约乃以一组现金流量交换另一组现金流量的承诺。掉期的结果为利率(如固
定利率或浮动利率)的交换。本金并无交换。本集团的信贷风险指倘合约对方未能履行责任,则需重置掉期合约的可能成本。此种风险乃参照合约的现有公平价值、名义金额的一部分及市场流动性进行持续监察。为监控所承受的信贷风险,本集团以放贷时所用的相同方法来评估合约对方。
若干类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提供了一个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所确认工具作比较的基础,但未必可作为所涉及未来现金流量或有关工具现时公平价值的指标,因而不能反映本集团所面临的信贷风险或价格风险。随着与衍生金融工具条款相关的市场利率或汇率的波 动,衍生金融工具可能产生对本集团有利( 资产)或不利(负债)的影响。手头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约总额或名义金额、其有利或不利程度及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平价值总额,可能不时出现重大波动。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39. 与相关人士的交易
本集团於年内与相关人士进行下列主要交易(其条款及�u或当时市场利率与向其他客户或供
应商进行的交易所提供者大致相同):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计入综合收益表的与相关人士交易:
支付一间同系附属公司的已付及应付利息 (b) 4,517 8,094
支付最终控股公司的已付及应付利息 (b) 2,336 635
主要管理人员酬金: (c)
-短期雇员利益 9,740 9,339
-离职後利益 546 512
支付主要管理人员的利息支出 (b) 12 19
来自主要管理人员的佣金收入 (e) �C 23
支付最终控股公司的承诺费 (f) 2,396 2,355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计入综合财务状况表的与相关人士交易:
存放於最终控股公司的现金及短期资金 (a) 1,869 150
来自最终控股公司及一间同系附属公司的存款 (b) 17,028 417,499
来自最终控股公司及一间同系附属公司的
银行贷款 (b) 514,000 555,000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及一间同系附属公司的利息 (b) 129 53
提供主要管理人员的贷款 (d) 201 70
来自主要管理人员的存款 (b) 1,537 1,746
应付主要管理人员的利息 (b) 2 1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39. 与相关人士的交易(续)
附注:
(a) 本集团以当时市场利率存放存款於最终控股公司大众银行。
(b) 最终控股公司、同系附属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以当时市场利率存放存款於本集团。年内,本集团就该等存款支付�u应付利
息。结余计入综合财务状况表客户存款内。已付及应付大众银行及同系附属公司PublicBank(L)Ltd的利息包括授予本集团
的贷款利息。
(c) 董事酬金的进一步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2。
(d) 该结余为大众银行( 香港)董事的信用咭应收款项。
(e) 因透过本集团的公司进行证券买卖而收取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的佣金收入。
(f) 年内,就大众银行向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授予备用信贷额而支付予大众银行的承诺费。
此外,最终控股公司就本集团的若干银行信贷发出银行联系证明书。
以上与相关人士的交易并没有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的关连交易。
40. 金融工具的公平价值
(a) 尚未按公平价值列账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下文载列用於厘定尚未於财务报表内按公平价值列账的金融工具公平价值的方法及假设。
流动或�u及期限极短及浮息金融工具
流动或�u及期限极短及浮息金融工具包括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持至到期投资、客户存款、已发行存款证及无抵押银行贷款。由於该等金融工具为流动或到期日极短或按浮息计息,故账面值与其公平价值相若。如属贷款和无报价债务证券,由於相关的信贷风险影响透过扣除耗蚀额金额分别确认,故其公平价值不能反映其信贷质素变动。
定息金融工具
定息金融工具包括存放於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存款、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持至到期投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客户存款及已发行存款证。该等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定息金融工具的公平价值乃基於现行货币市场利率或按向剩余期限至到期日适用的类似金融工具所提供的现行利率计量。该等金融工具账面值与其公平价值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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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40. 金融工具的公平价值(续)
(b) 按公平价值列账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下表载列根据按公平价值等级架构级别分析按公平价值列账的金融工具:
二零一六年
第1级 第2级 第3级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工具 �C 412 �C 412
可出售金融资产 �C �C 6,804 6,804
�C 412 6,804 7,216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C 23,157 �C 23,157
二零一五年
第1级 第2级 第3级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工具 �C 3,864 �C 3,864
可出售金融资产 �C �C 6,804 6,804
�C 3,864 6,804 10,668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C 588 �C 588
第2级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及货币掉期合约。该等工具已根据活跃市场报价的远期
汇率按公平价值计量。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折现对第2级衍生金融工具的影响被
视为甚微。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40. 金融工具的公平价值( 续)
(b) 按公平价值列账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第3级金融工具乃根据一个为期十年的现金流量现值按公平价值计量。
就以经常性基准按公平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本集团於各报告期末透过重新评估分 类(基於对公平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属重大的最低层输入数据)厘定等级架构级别间是否有转移。於各报告期末,财务控制部就财务报告所需而进行金融工具估值( 包括第3级公平价值)。第3级金融工具的公平价值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甚微。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公平价值等级架构第1级、第2级及第3级之间并无任何转移。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有关第3级金融工具的发行及结算事宜。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有关第3级金融工具的收益或亏损及其他全面收益分别呈报於综合收益表及综合全面收益表。
就第3级的公平价值计量而言,更改一项或以上合理可能成立的假设中的数据将不会显着改变公平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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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4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到期日分析
下表载列按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本金预期收回或偿还时间所进行的分析。本集团的合约未折现偿还
责任於财务报表附注42「流动资金风险管理」分节载列。
二零一六年
一个月 三个月 一年 於不确定
於要求时 以上至 以上至 以上至 期限内
偿还 一个月内 三个月 十二个月 五年 五年以上 偿还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金融资产:
现金及短期存款 1,378,755 2,878,024 �C �C �C �C �C 4,256,779
一个月以上至
十二个月到期的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C �C 1,750,984 471,841 �C �C �C 2,222,825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总额) 715,197 1,989,010 1,424,888 2,858,509 6,315,552 15,624,459 259,382 29,186,997
可出售金融资产 �C �C �C �C �C �C 6,804 6,804
持至到期投资 �C 155,009 1,244,144 3,094,868 1,199,840 �C �C 5,693,861
其他资产 293 31,631 15,413 31,197 �C �C 19,747 98,281
外汇合约(总额) �C 824,229 208,616 181,671 �C �C �C 1,214,516
金融资产总值 2,094,245 5,877,903 4,644,045 6,638,086 7,515,392 15,624,459 285,933 42,680,063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款及结余 58,788 597,212 151,152 122,240 �C �C �C 929,392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
客户存款 8,957,430 6,713,868 11,244,633 6,170,097 635,252 �C �C 33,721,280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
已发行存款证 �C 529,990 542,788 �C �C �C �C 1,072,778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
无抵押银行贷款 �C 414,000 �C 100,000 1,092,143 �C �C 1,606,143
其他负债 361 56,776 19,709 27,110 10,788 �C 298,314 413,058
外汇合约(总额) �C 841,281 212,083 183,897 �C �C �C 1,237,261
金融负债总值 9,016,579 9,153,127 12,170,365 6,603,344 1,738,183 �C 298,314 38,979,912
净流动资金差距 (6,922,334)(3,275,224)(7,526,320) 34,742 5,777,209 15,624,459 (12,381) 3,700,151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4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到期日分析(续)
二零一五年
一个月 三个月 一年 於不确定
於要求时 以上至 以上至 以上至 期限内
偿还 一个月内 三个月 十二个月 五年 五年以上 偿还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金融资产:
现金及短期存款 1,028,166 2,900,046 �C �C �C �C �C 3,928,212
一个月以上至
十二个月到期的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C �C 444,339 573,794 �C �C �C 1,018,133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总额) 993,656 1,676,926 1,800,867 3,123,903 6,386,847 15,537,945 189,26529,709,409
可出售金融资产 �C �C �C �C �C �C 6,804 6,804
持至到期投资 �C 204,276 792,086 3,313,255 1,033,255 �C �C 5,342,872
其他资产 72 55,780 6,457 33,707 �C �C 15,991 112,007
外汇合约(总额) �C 1,521,753 512,407 309,961 �C �C �C 2,344,121
金融资产总值 2,021,894 6,358,781 3,556,156 7,354,620 7,420,102 15,537,945 212,06042,461,558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款及结余 49,824 674,269 200,000 60,000 �C �C �C 984,093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
客户存款 8,151,701 8,947,867 10,517,342 5,396,063 18,848 �C �C 33,031,821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
已发行存款证 �C �C 499,977 �C �C �C �C 499,977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
无抵押银行贷款 �C 455,000 �C 100,000 1,087,400 �C �C 1,642,400
其他负债 92 81,588 22,279 50,389 2,381 �C 191,534 348,263
外汇合约(总额) �C 1,519,405 511,681 309,759 �C �C �C 2,340,845
金融负债总值 8,201,617 11,678,12911,751,279 5,916,211 1,108,629 �C 191,53438,847,399
净流动资金差距 (6,179,723) (5,319,348) (8,195,123) 1,438,409 6,311,473 15,537,945 20,526 3,61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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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负债(除衍生工具外)包括客户存款及已发行存款证。该等金融负债的主要
目的是为本集团的营运筹集资金。本集团有各类金融资产,例如因其营运而直接产生的现金及
短期存款、持至到期投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及可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亦有参与衍生工具交易,主要包括持作买卖的远期货币合约,旨在管理或降低本集团营
运所产生的货币风险。
本集团因金融工具所产生的主要风险为利率风险、市场风险、信贷风险、流动资金风险及营运
风险。
本集团的业务活动包括零售及商业银行服务。该等业务令本集团面临多种风险,主要包括利率
风险、市场风险、信贷风险、流动资金风险及营运风险。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的董
事会审阅并批准风险管理政策,该等政策概述如下。
风险管理架构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以本集团的风险胃纳为基础,并且由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董事
会透过旗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监察,风险管理委员会乃为负责监察企业范围内风险管理政
策及程序而成立的董事委员会。各专责风险监察的委员会为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协助,其中包
括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营运风险管理委员会、信贷委员会、信贷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反洗
黑钱及反恐融资及合规委员会或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具有类似职能的相同委员会。
本集团已订立制度、政策及程序,藉以控制及监察利率风险、市场风险、信贷风险、流动资金风
险 及 营 运 风 险,而 该 等 制 度、政 策 及 程 序 经 大 众 银 行( 香 港)及 大 众 财 务 各 自 董 事 会 批 准 及 认
可;并由其管理层以及其他专责委员会或工作小组定期检讨。於新产品或业务活动推出之前,
先由专责委员会及�u或工作小组查找及评估重大风险,并於推出新产品或服务或进行新业务活
动之後,就适当风险限额进行监察、制备文书记录及控制。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内部核
数师亦会定期稽核,以确保该等政策及程序能得以遵从。
利率风险管理
利率风险指本集团的状况可能受市场利率变动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
自因到期及重定本集团的计息资产、负债及资产负债表外承担的价格而产生的时差。利率风险
管理的主要目的乃透过密切监管本集团资产与负债间的价格重定差距净额,从而限制因净利息
收入的利率变动而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利率风险乃由本集团的司库部负责日常管理,并在大
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各自的董事会核准的限额内由各自的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
察及计量。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利率风险管理(续)
银行账簿的利率风险:
相关利率风险产生自重新定价风险及息率基准风险。
重新定价风险乃利率风险来源之一,乃由於定息及浮息的资产、负债及资产负债表外金融工具於重新定价及到期时发生的利率变动及现金流量的时差而产生。倘於二零一六年利率上升�u下 跌200基准点及正数净利息差距为港币17.63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2.06亿元)达十二个月, 则二零一六年除税前溢利将增加�u减少港币4,600万元或权益的0.64%(二零一五年:港币5,000 万元或权益的0.70%)。报告日期後未来十二个月的除税前溢利将增加�u减少港币5,300万元或 权益的0.73%(二零一五年:港币3,200万元或权益的0.45%)。
按正数净利息差距港币41.26亿元(二零一五年:港币40.75亿元)达五年计算,经济价值将增加
港币7,100万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1.01亿元)。
息率基准风险乃利率风险来源之一,乃由於重新定价特徵相似的不同金融工具所赚取及支付的利率变动差异而产生。本集团采纳以下两种压力测试方案进行敏感度分析:
(i) 受管理利率资产的利率将下降200个基准点,而其他计息资产及计息负债的利率则维持不
变。按照本方案的假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税前溢利将减少港币 3.45亿元或权益的4.74%(二零一五年:港币3.19亿元或权益的4.48%)。报告日期後未来十二个月的除税前溢利将减少港币3.51亿元或权益的4.82%( 二零一五年:港币3.41亿元 或权益的4.79%)。
(ii) 计息资产及负债(不包括定息资产及受管理利率资产)的利率将上升200个基准点。按照
本方案的假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税前溢利将减少港币4.60亿元 或权益的6.32%( 二零一五年:港币4.29亿元或权益的6.02%)。报告日期後未来十二个月 的除税前溢利将减少港币4.66亿元或权益的6.40%(二零一五年:港币4.51亿元或权益的 6.33%)。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利率风险管理(续)
按到期日及合约重新定价日(以较早者为准)计算,承受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於二零一五年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账面值或名义值(如适用)详情如下:
二零一六年
一年以上 两年以上 三年以上 四年以上 不附带
一年或以下 至两年 至三年 至四年 至五年 五年以上 利息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资产:
定息金融资产
现金及短期存款 2,878,024 �C �C �C �C �C 1,378,755 4,256,779
一个月以上至十二个月到期的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2,222,825 �C �C �C �C �C �C 2,222,825
衍生金融工具 �C �C �C �C �C �C 412 412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2,465,577 1,000,031 526,732 218,249 52,724 13,336 149,799 4,426,448
可出售金融资产 �C �C �C �C �C �C 6,804 6,804
持至到期投资 4,494,020 600,050 532,644 �C �C �C �C 5,626,714
12,060,446 1,600,081 1,059,376 218,249 52,724 13,336 1,535,770 16,539,982
浮息金融资产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24,760,549 �C �C �C �C �C �C 24,760,549
持至到期投资 �C �C 67,147 �C �C �C �C 67,147
24,760,549 �C 67,147 �C �C �C �C 24,827,696
扣除:
负债:
定息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及结余 870,604 �C �C �C �C �C 58,788 929,392
衍生金融工具 �C �C �C �C �C �C 23,157 23,157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 24,041,072 300,490 334,531 �C 231 �C �C 24,676,324
24,911,676 300,490 334,531 �C 231 �C 81,945 25,628,873
浮息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 7,467,217 �C �C �C �C �C 1,577,739 9,044,956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已发行存款证 1,072,778 �C �C �C �C �C �C 1,072,778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无抵押
银行贷款 1,606,143 �C �C �C �C �C �C 1,606,143
10,146,138 �C �C �C �C �C 1,577,739 11,723,877
利息敏感度差距总额 1,763,181 1,299,591 791,992 218,249 52,493 13,336 (123,914) 4,014,928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利率风险管理(续)
二零一五年
一年以上 两年以上 三年以上 四年以上 不附带
一年或以下 至两年 至三年 至四年 至五年 五年以上 利息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资产:
定息金融资产
现金及短期存款 2,900,046 �C �C �C �C �C 1,028,166 3,928,212
一个月以上至十二个月到期的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1,018,133 �C �C �C �C �C �C 1,018,133
衍生金融工具 �C �C �C �C �C �C 3,864 3,864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2,486,318 1,016,389 549,688 229,890 58,630 34,324 124,886 4,500,125
可出售金融资产 �C �C �C �C �C �C 6,804 6,804
持至到期投资 4,309,617 547,821 404,896 80,538 �C �C �C 5,342,872
10,714,114 1,564,210 954,584 310,428 58,630 34,324 1,163,720 14,800,010
浮息金融资产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25,209,284 �C �C �C �C �C �C 25,209,284
持至到期投资 �C �C �C �C �C �C �C �C
25,209,284 �C �C �C �C �C �C 25,209,284
扣除:
负债:
定息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及结余 934,269 �C �C �C �C �C 49,824 984,093
衍生金融工具 �C �C �C �C �C �C 588 588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 24,804,435 15,661 3,187 �C �C �C �C 24,823,283
25,738,704 15,661 3,187 �C �C �C 50,41225,807,964
浮息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 6,836,385 �C �C �C �C �C 1,372,153 8,208,538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已发行存款证 499,977 �C �C �C �C �C �C 499,977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无抵押
银行贷款 1,642,400 �C �C �C �C �C �C 1,642,400
8,978,762 �C �C �C �C �C 1,372,153 10,350,915
利息敏感度差距总额 1,205,932 1,548,549 951,397 310,428 58,630 34,324 (258,845) 3,8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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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利率风险管理(续)
下表概述货币金融工具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实际平均利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利率 利率
% %
资产
现金及短期存款 2.11 1.19
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 2.57 1.55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包括贸易票据) 5.32 5.26
持至到期投资 1.26 1.02
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及结余 1.30 0.62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 0.95 0.91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已发行存款证 1.31 1.19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无抵押银行贷款 2.46 1.90
市场风险管理
(a) 货币风险
货币风险指由於外币汇率的变动,持有外币将影响本集团持仓状况的风险。本集团的外
汇风险持仓状况源自外汇买卖、商业银行业务及结构性外币风险。所有外汇持仓均由本
集团司库部管理,并维持在董事会所订定的限额内。
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主要以港币、美元及人民币计值。本集团外币风险有限,因为除以人
民币计值的营运资金结构性持仓净额外,本集团的外币持仓净额较小。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倘人民币兑港币上升或下跌100个基准点,而其他所有变数
维持不变,则本集团权益将增加或减少港币1,200万元(二零一五年:港币600万元),主要
由於以人民币计值的营运资金结构性持仓净额引致的外汇影响所致。
(b)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是指本集团盈利及资本因证券( 包括债务证券及股票)价格变动而承受的风险。
本集团主要透过制定交易及未平仓买卖额度以监控价格风险。该等额度经董事会检讨及
批准,并於每日进行监察。
本集团并不活跃於金融工具买卖,根据董事会的意见,本集团就买卖活动方面承受的价
格风险并不重大。因此,并无就价格风险披露有关市场风险的数量资料。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信贷风险管理
信贷风险为客户或交易对手於交易中可能拖欠款项而产生,乃来自贷款、贸易融资、司库及本集团进行的其他业务。
本集团设有信贷风险管理程序,以量度、监察及控制信贷风险。本集团的《信贷政策手册》界定信贷范围及量度准则、信贷审批及监管程序、贷款分类制度及坏账准备政策。本集团亦设有按 其信贷政策审批信贷的信贷权限架构,并以信贷限额及其他监控限制(例如由其各自的董事会或专责委员会批准的关连风险、大型风险及风险集中限制)计量及监察信贷风险。本集团的主要信贷工作的职责亦分开,以确保信贷管制及监察互相独立,而问题信贷的管理及收回则由独立工作小组处理。
本集团管理信贷风险甚为审慎。其信贷政策定期修订,并计及当时业务及经济状况、监管规定及其资本资源等因素。其关连借贷政策界定并列明关连人士、法定及适用的关连借贷限额、关连交易的类型、抵押品的收纳、资本充足处置及监察关连借贷风险的详细程序及控制。一般而言,於类似情况下,适用於关连借贷的利率及其他条款及条件,不应优於提供予非关连借款人的贷款。条款及条件须按一般商业条款公平厘定,并於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
内部审核部定期进行信贷及合规审核,以评估信贷审批及监管过程的成效,以及确保既定信贷政策及程序得以遵守。
合规部按已识别高风险范围,於选定的业务单位进行合规测试,确保符合监管及营运的要求以及信贷政策。
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的信贷委员会透过会议讨论、管理层资讯系统及报告来监察金融资产的质素,该等金融资产既未逾期,以财务表现指标( 例如贷款对价值比率、债务偿还比率、借款人财务状况及个人担保)衡量亦未显示耗蚀。受法律诉讼影响、受其他交易对手负面批评及须重订还款期安排的贷款借款人,会被列入监察名单或「关注」级别项下,以便管理层监察。
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的信贷委员会亦透过该等会议讨论、管理层资讯系统及报告来监察包括受内部评级为「次级」、「呆滞」及「亏损」的账户的已逾期或耗蚀金融资产的质素。耗蚀金融资产包括该等受个人破产呈请、公司清盘及重订还款期安排规限的资产。
大众银行( 香港)的信贷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确立识别、计量及监控现有及新设产品信贷风险的架构。该委员会审阅信贷风险管理政策及信贷风险承受能力的额度,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蟊ā�
本集团亦透过由担保人提供信贷保障及贷款抵押品(例如客户存款、物业、上市股份、的士牌
照、公共小型巴士牌照及车辆)来减轻信贷风险。
「未逾期亦未耗蚀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9。
未逾期亦未耗蚀的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与大量近期并无违约记录的不同客户有关。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管理(续)
未计及抵押品公平价值的资产负债表外项目的最大信贷风险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与信贷相关的或然负债 839,991 231,507
贷款承担及其他与信贷相关的承担 3,789,134 3,893,706
流动资金风险管理
流动资金风险是指本集团未能履行其现有承担的风险。本集团流动资金风险主要来源为提早或
非预期存款提取引致现金流出及延迟偿还贷款影响现金流入。为了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本集团
已制定流动资金风险管理架构,该架构包括流动资金风险相关政策及程序、风险相关指标及工
具、风险相关假设及报告重大事宜的方式。流动资金风险管理架构的主要目标为识别、计量及
控制流动资金风险,正确执行资金策略及向管理层报告重大风险相关事宜。流动资金风险相关
政策由高级管理层及专责委员会审阅,而该等政策的重大变动则由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
务的董事会或各董事会授权的委员会批准。各董事会负责管理及监督本集团的流动资金风险管
理架构。
作为其持续资产及负债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的资产及负债管理委
员会监察其流动资金状况,及制定有关的触发限额,以监控流动资金风险,并紧密及定期监察
附属公司的流动资金,确保其资产、负债及承担的流动资金结构符合其资金需求,并遵守内部
流动资金的触发限额。
大众银行(香港)的司库部及大众财务的专责部门负责执行由专责委员会及各董事会批准的策
略及政策,并制定操作程序及监控措施,以确保遵守上述政策,并在流动资金危机爆发时尽量
减少营运中断。
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流动性维持比率、贷存比率、集中风险的相关
比率及其他流动资金风险相关比率的日常监控,加上使用现金流预测、到期阶梯、压力测试方
法及其他适用风险评估工具及指标,以检测早期警告讯号及以前瞻基准识别潜在流动资金风
险的漏洞,旨在确保本集团的各种流动资金风险妥为识别、计量、评估及报告。彼等亦根据风险
相关管理报告进行分析,总结该等报告的数据并定期( 至少每月一次)向各自资产及负债管理
委员会呈报主要资料。倘在上述管理报告或自司库部及其他业务单位取得的市场资料识别出重
大问题,例如严重超出限额或违规或出现对大众银行( 香港)或大众财务具有潜在严重影响的
早期警告讯号,则一名经指定的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成员将召开会议(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
内)讨论风险相关事宜,并於必要时向资产及负债管理委员会提出行动建议。各自的资产及负
债管理委员会将会提交有关大众银行(香港)或大众财务的流动资金风险表现的高层次概要予
彼等各自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流动资金风险管理(续)
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的流动资金风险相关指标的例子包括高於法定流动性维持比率的流动性维持比率内部触发点;於正常及不同压力情况下的现金流量错配;存款及其他资金来源的集中相关限制以及主要资产及负债( 包括资产负债表内外项目)的到期状况。
本集团的资金策略为(i)扩阔资金来源,以控制流动资金风险;(ii)尽量减少因营运问题(例如集
团实体间转移流动资金)而产生的营运中断;(iii)确保本集团可获取应急资金;及(iv)保持充裕
的流动资金缓冲以应付关键流动资金需求(例如紧急情况下的贷款承担及存款提取)。就说明
而言,本集团已设立资金来源集中规限(例如集团内公司之间的资金限额)以减少对单一资金
来源的依赖。
本集团已制定应急资金计划以应付不同阶段下的流动资金需求,包括於早期侦测潜在危机的预警讯号机制及较後期於银行挤提时取得应急资金。危机管理团队、各部门及业务单位的指定角色及职责以及彼等紧急联络资料已於应急资金计划政策中明文记载,作为业务应急计划的一部分,且已制定应急资金措施来设定与交易对手的资金安排的优先权,为即日流动资金风险管理及集团内公司间的资金支援设定程序、管理与传播媒介的关系,并於流动资金危机期间与内部及外部人士进行沟通。压力测试结果定期更新并向高级管理层呈报,而正现金流错配存活期等结果则用於应急资金计划中。本集团有备用融资及流动资产提供流动资金,以应付紧急情况下预测不到及重大的现金流出。
本集团维持充裕的流动资金缓冲,主要包括由合资格中央政府所发行总额不低於港币15亿元的票据、债券或长期债券,以解决即日及其他不同时间跨度下的关键及突然出现的流动资金需求。倘本集团内实体信用评级下降,本集团仍不受限於特定抵押品安排或合约规定。
除於正常情况下管理不同时间跨度的流动资金的现金流量预测外,不同的紧急情况( 例如特定机构情况、市场危机情况及该等情况组合)连同假设由专责委员会设定及审阅,并由各自的董事会批准。例如,在特定机构情况下,假设若干客户延迟偿还贷款,预测现金流入将由於若干企业客户的银行融资续期或由於零售贷款拖欠还款而减少。至於预测现金流出,部分未提取的银行融资乃因借款人没有运用或本集团未有承兑。核心存款比率将会下降,此乃由於若干定期存款於合约到期日前提早提取或较少定期存款於合约到期时续期。於市场危机情况下,若干未提取的银行融资将不会於提取时获承兑,原因为部分银行交易对手将不会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履 行其市场责任。本集团可能抵押或变卖其流动资产( 例如债务证券(包括但不限於由合资格中央政府所发行的国库债券、票据或长期债券))以取得资金解决潜在流动资金危机。本集团定期( 至少每月一次)进行流动资金压力测试,其结果可供用作应急资金计划的一部分或让管理层了解本集团最近期流动资金的状况。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风险管理(续)
根据已订约未折现现金流量计算的金融负债的期限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於要求时 一个月以上 三个月以上 一年以上 於不确定
偿还 一个月内 至三个月 至十二个月 至五年 五年以上 期限内偿还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远期资产购置 �C �C �C �C �C �C �C �C
远期有期存款 �C �C �C �C �C �C �C �C
外币合约(总额) �C 841,281 212,083 183,897 �C �C �C 1,237,261
与信贷相关的或然负债 95,539 6,327 15,354 104,950 617,723 98 �C 839,991
贷款承担及其他与
信贷相关的承担 2,966,990 792,747 24,622 4,775 �C �C �C 3,789,134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 8,957,786 6,729,798 11,280,877 6,237,443 642,639 �C �C 33,848,543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及结余 58,788 599,365 153,659 123,455 �C �C �C 935,267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
已发行存款证 �C 536,924 551,607 �C �C �C �C 1,088,531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
无抵押银行贷款 �C 414,145 �C 100,069 1,101,980 �C �C 1,616,194
其他负债 �C 41,192 �C �C �C �C 298,314 339,506
12,079,103 9,961,779 12,238,202 6,754,589 2,362,342 98 298,314 43,694,427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流动资金风险管理(续)
二零一五年
於要求时 一个月以上 三个月以上 一年以上 於不确定
偿还 一个月内 至三个月 至十二个月 至五年 五年以上 期限内偿还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远期资产购置 �C 1,513 �C �C �C �C �C 1,513
远期有期存款 �C �C �C �C �C �C �C �C
外币合约(总额) �C 1,519,405 511,681 309,759 �C �C �C 2,340,845
与信贷相关的或然负债 41,014 36,958 16,353 106,706 30,378 98 �C 231,507
贷款承担及其他与
信贷相关的承担 3,125,525 666,526 49,688 34,634 17,333 �C �C 3,893,706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客户存款 8,151,793 8,967,918 10,555,739 5,473,750 19,916 �C �C 33,169,116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及结余 49,824 674,762 200,600 60,205 �C �C �C 985,391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
已发行存款证 �C �C 506,075 �C �C �C �C 506,075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
无抵押银行贷款 �C 455,107 �C 100,023 1,101,592 �C �C 1,656,722
其他负债 �C 64,361 �C �C �C �C 191,534 255,895
11,368,156 12,386,550 11,840,136 6,085,077 1,169,219 98 191,534 43,040,770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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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风险管理(续)
流动性维持比率
大众银行(香港)集团须根据香港《银行业条例》第97H条及《银行业(流动性)规则》遵守流动
性维持比率的规定。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大众银行( 香港):
综合平均流动性维持比率 47.9% 44.4%
大众银行(香港)集团根据《银行业( 流动性)规则》第48(2)条参照经金管局批准的指明日子的
状况,计算每个历月的平均流动性维持比率。
平均流动性维持比率乃按综合基准,根据向金管局提交的流动性状况申报表所�蟊�每个历月的
平均流动性维持比率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营运风险管理
营运风险乃指因内部程序不完善或失效、人为过失、系统故障或外来事故引致的亏损风险。
本集团设有营运风险管理职能以识别、计量、监管及控制营运风险。其《营运风险管理政策手
册》界定各委员会、业务单位及後勤支援部门的职责,强调营运风险的主要因素及种类,以及亏
损事件类型,帮助计量及评估营运风险及其潜在影响。营运风险乃透过适当的主要风险指标,
监控并进行追踪,上呈管理层以提供有关营运风险加剧或营运风险管理不善的早期警告讯号。
自各方收到的定期营运风险管理报告会加以综合,并就监察及控制营运风险事宜向营运风险管
理委员会提呈报告。
资本管理
就监管及风险管理目的而言,本集团的资本包括股本、股份溢价、储备、保留溢利、监管储备及
次级债务( 如有)。财务控制部负责监管资本基础金额及资本充足比率是否触发限额以及所涉
及的风险,并确保在计及业务增长、股息派付及其他相关因素时符合相关法定限制。
本集团的政策旨在保持雄厚资本基础以支持本集团业务的发展,并符合法定资本充足比率及其
他监管资本要求。用於本集团各业务活动的资本分配,取决於各业务部门所承受的风险,并根
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计及现时及未来三年内的活动。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资本管理(续)
资本充足比率
本集团的综合资本充足比率乃根据有关《巴塞尔协定三》资本标准的《二零一二年银行业(修
订)条例》条文及经修订的资本规则计算。本集团已采纳标准法计算信贷风险加权风险额及市 场风险加权风险额。本集团已分别采纳基本指标法及标准法计算大众银行(香港)及大众财务的营运风险加权风险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集团:
综合普通股权一级资本比率 12.9% 12.9%
综合一级资本比率 12.9% 12.9%
综合总资本比率 14.2% 14.3%
大众银行(香港):
综合普通股权一级资本比率 16.6% 16.8%
综合一级资本比率 16.6% 16.8%
综合总资本比率 17.7% 18.0%
以上资本比率高於金管局的最低资本比率要求。
防护缓冲资本(CCB)
大众银行( 香港)集团须符合2.5%的CCB比率( 自二零一六年起分阶段实行),自二零一六年一 月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适用CCB比率分别为0.625%及1.25%,而大众银行(香港)集团已为实施CCB比率( 适用CCB比率将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全面生效)保留缓冲资本。
逆周期缓冲资本(CCyB)
CCyB比率为一层额外的普通股权一级资本,用作《巴塞尔协定三》防护缓冲资本的延伸。
大众银行( 香港)集团已为实施CCyB比率而保留缓冲资本,包括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应用於香港的私人机构信用风险承担的CCyB比率0.625%。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资本管理(续)
逆周期缓冲资本(CCyB)(续)
下表载列有关私人机构信用风险承担按地域分类的风险加权金额(「风险加权金额」):
用於计算
有效适用 CCyB比率的
司法管辖区 司法管辖区 风险加权
(「司法管辖区」) CCyB比率 金额总数 CCyB比率 CCyB金额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 香港 0.625 18,188,716
2. 中国内地 0.000 1,882,585
总数 20,071,301 0.566 113,679
由於此乃第一年披露,故毋须呈列比较数字。
杠杆比率
杠杆比率被引进《巴塞尔协定三》架构内,作为并非以风险为基础的最终限制,以补充以风险
为基础的资本规定。该比率旨在限制在银行业内累积过剩的杠杆,并引入额外保障,防止模型
风险及计量误差。该比率为以量为基础的计算基准,参照杠杆比率季度申报范本的填写指引,
按《巴塞尔协定三》一级资本除以资产负债表内及资产负债表外风险总额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大众银行( 香港):
综合一级资本 4,517,221 4,354,326
综合杠杆比率风险额 42,213,511 40,204,730
综合杠杆比率 10.7% 10.8%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42. 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资本管理(续)
主要附属公司及综合基准
就财务会计处理目的进行综合之基准乃根据HKFRS进行(如财务报表附注3所述)。
就监管目的进行综合之基准有别於就会计处理目的之基准。就监管目的进行综合当中包含的附属公司乃根据资本规则第3C(1)条载列於金管局的通知内。
本集团的综合资本充足比率乃根据综合基准( 包括本公司、大众银行( 香港)及大众财务)计算。
计算本集团的综合资本充足比率时不包括的附属公司为大众银行( 代理)有限公司、大众资产 有限公司(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解散)、大众房地产有限公司(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解散)、大众信贷有限公司、大众期货有限公司、大众太平证券有限公司、大众金融证券 有限公司、PublicFinancialLimited、大众证券有限公司、大众证券(代理)有限公司、Winton(B.V.I.)Limited、运通泰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 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解散)、运通泰财务及运通汽车行有限公司。
大 众 银 行( 香 港)的 综 合 资 本 充 足 比 率 乃 根 据 综 合 基 准( 包 括 大 众 银 行( 香 港)及 大 众 财 务)计 算。计算大众银行(香港)的综合资本充足比率时不包括的附属公司为大众银行(代理)有限公 司、大众资产有限公司(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解散)、大众房地产有限公司( 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解散)、大众信贷有限公司、大众期货有限公司、大众太平证券有限公司、 大众金融证券有限公司、PublicFinancialLimited、大众证券有限公司及大众证券(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详情载列於财务报表附注1。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3.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报告年终,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资料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资产
现金及短期存款 136,136 116,207
投资物业 2,289,210 2,206,930
物业及设备 414 469
於附属公司的投资 43(a) 6,597,379 6,603,782
递延税项资产 38 43
其他资产 306 323
资产总值 9,023,483 8,927,754
权益及负债
负债
应付股息 142,729 142,729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无抵押银行贷款 1,577,143 1,572,400
应付现时税项 287 314
递延税项负债 9,039 8,070
其他负债 38,104 37,941
负债总值 1,767,302 1,761,454
属於本公司拥有人的权益
已发行股本 109,792 109,792
储备 43(b) 7,146,389 7,056,508
权益总值 7,256,181 7,166,300
权益及负债总值 9,023,483 8,927,754
赖云 陈玉光
董事 董事
二零一六年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43.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续)
(a) 於附属公司的投资
报告年终,本公司於附属公司的投资的资料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按成本列账的非上市股份 6,593,507 6,593,507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3,872 10,275
6,597,379 6,603,782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乃无抵押及没有既定还款期。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并无应收附属公司计息款项,而应收附属公司非计息款项港币3,872,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0,275,000元)属非流动性质。
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1。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43.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续)
(b) 储备
报告年内,本公司的储备变动的资料如下:
以股份
资本 支付的雇员
股份溢价 赎回储备 实缴盈余 酬金储备 保留溢利 总额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4,013,344 829 194,176 45,765 2,607,577 6,861,691
於购股权到期时自以股份
支付的雇员酬金储备转拨 �C �C �C (45,765) 45,765 �C
本年度溢利 �C �C �C �C 392,442 392,442
二零一五年度股息 15 �C �C �C �C (197,625) (197,625)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4,013,344 829 194,176 �C 2,848,159 7,056,508
本年度溢利 �C �C �C �C 287,506 287,506
二零一六年度股息 15 �C �C �C �C (197,625) (197,625)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013,344 829 194,176 �C 2,938,040 7,146,389
本公司的实缴盈余指本集团於一九九一年九月重组时购入有关附属公司的股份公平价值
超出本公司用作交换此等股份所发行股票面值的差额。按百慕达公司法规定,公司可於
某些情况下将此实缴盈余分发给各股东。
44. 财务报表的批准
财务报表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经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
二零一六年年报
物业列表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拥有之物业列表
二零一六年
最後重估�u 十二月三十一日
地点 概况 现时用途 年期 余下租期 楼龄 建成面积 收购日期 的账面值
(届满日期) (平方米) (港币千元)
香港 位於一幢5层高 大众财务的 按契约 31年 43年 84 30-6-1980 1,119
新界 综合楼宇的地下 屯门分行 持有业权 (30-6-2047)
屯门 的一个商�m 149年
启民径15/17,21/25,
29/33,37/41及45号
美恒大厦地下7号商�m
香港 建於2层高商业 大众财务的 按契约 843年 27年 68 9-3-1990 3,797
香港仔 平台上的22层高 香港仔分行 持有业权(26-12-2859)
香港仔大道184号 住宅楼宇的地下 999年
港基大厦地下A�m 的一个商�m
香港 一幢7层高唐楼 大众财务的 按契约 31年 52年 94 9-6-1990 1,885
九龙 的地下 新蒲岗分行 持有业权 (30-6-2047)
新蒲岗崇龄街92号 149年
如意大楼地下
香港 一幢30层高住宅 本集团 按契约 883年 33年 91 31-12-2011 9,488
�f鱼涌 楼宇的一个住宅 员工宿舍 持有业权 (18-4-2899)
太古城太古湾道26号 单位 999年
海景花园
青松阁29楼F室
香港 建於4层高商业 大众财务的 按契约 110年 33年 293 18-3-1992 7,287
北角 平台上的20层高 资讯科技中心 持有业权 (26-8-2126)
英皇道250号 的办公楼宇10楼的 150年
北角城中心10楼 3个办公室单位
1003-1005室
香港 位於一幢34层高 本集团 按契约 114年 31年 253 5-3-1993 8,397
湾仔 住宅楼宇14楼的 员工宿舍 持有业权(19-10-2130)
坚尼地道9A号 一个住宅单位 150年
御花园二座14楼A室
及4层4及66号车位
香港 一幢14层高 大众银行 按契约 63年 46年 130 24-5-1993 11,882
九龙 综合楼宇的地下 (香港)的 持有业权 (18-8-2079)
旺角弥敦道751号 太子分行 150年
地下及天井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物业列表
二零一六年
最後重估�u 十二月三十一日
地点 概况 现时用途 年期 余下租期 楼龄 建成面积 收购日期 的账面值
(届满日期) (平方米) (港币千元)
香港 建於一幢2层高 本集团办公室 按契约 886年 49年 1,464 11-6-1993 87,885
中环 平台上的31层高 持有业权 (14-8-2902)
德辅道中71号 办公楼宇的11楼 999年
永安集团大厦11楼
香港 位於一幢18层高 大众银行 按契约 34年 29年 2,215 30-6-1994 104,777
九龙 拥有商�m及办公室 (香港)及 持有业权 (27-5-2050) (R)
旺角旺角道16号 的商业楼宇地下的 大众财务的 150年
日本信用大厦地下B商�m 一个商�m及1楼至 旺角分行;
及1至17楼B办公室 17楼的全部B单位 本集团的
储物室;
租赁予第三方
用作办公室用途
香港 建於平台上的26层 本集团 按契约 883年 32年 76 1-8-1995 4,479
�f鱼涌 高住宅楼宇的 员工宿舍 持有业权 (18-4-2899)
太古城 一个住宅单位 999年
太丰路1号星辉台
银星阁24楼F室
香港 位於一幢16层高 大众财务的 按契约 51年 34年 110 14-1-2000 9,113
九龙 商业楼宇的地下 弥敦道分行 持有业权 (22-10-2067)
油麻地弥敦道480号 150年
鸿宝商业大厦地下
香港 位於1幢16层高 大众财务的 按契约 112年 34年 131 1-11-2000 2,182
九龙 商业楼宇一楼的 尖沙咀分行 持有业权 (10-12-2128)
尖沙咀加连威老道100号 3个商业单位 150年
港晶中心1楼51-53号�m
香港 位於一幢5层高 大众财务的 按契约 31年 59年 102 23-4-2001 11,454
新界 综合楼宇的地下 元朗分行 持有业权 (30-6-2047)
元朗丈量约份3704号 149年
地段120号B部分地下
香港 建於2层高平台上 大众银行 按契约 886年 49年 113 15-10-2003 52,346
中环 的31层高办公楼宇 (香港)的 持有业权 (14-8-2902)
德辅道中71号 的地下 中区分行 999年
永安集团大厦地下
A单位
二零一六年年报
物业列表
二零一六年
最後重估�u 十二月三十一日
地点 概况 现时用途 年期 余下租期 楼龄 建成面积 收购日期 的账面值
(届满日期) (平方米) (港币千元)
香港 位於一幢12层高 地下工厂单位 按契约 31年 51年 682 24-7-1992 29,270
九龙 工厂大厦地下的 部分租予 持有业权 (27-6-2047) (A、B及C (R)
长沙湾 3个工厂单位及 第三方; 149年 工厂单位)
长沙湾道742-748号 9楼的一个单位 余下部分及
光昌街3号 9楼整个E单位 68
鸿昌工厂大厦地下A、B 由本集团用作 (E单位)
及C单位及9楼E单位 分行或办公室
香港 位於一幢13层高 本集团的储物室 按契约 31年 37年 962 24-7-1992 767
九龙 工业大厦10楼的 持有业权 (15-9-2047)
红�|鹤园街2G号 两个工厂单位 150年
恒丰工业大厦1期10楼
E1及F1单位
香港 位於一幢21层高 本集团的 按契约 44年 34年 1,465 2-5-1994 196,328
九龙 商业楼宇11楼 办公室; 持有业权 (18-5-2060) (R)
旺角 的办公室 租予第三方的 150年
弥敦道688号 办公室
亚皆老街65号
旺角中心一期11楼
香港 位於一幢7层高 租赁予第三方 按契约 21年 47年 55 14-6-1984 3,737
九龙 综合商住楼宇的 持有业权(25-12-2037) (R)
旺角 4楼 150年
弥敦道581号4楼
香港 位於一幢23层高 租赁予第三方 按契约 31年 22年 90 30-5-2006** 10,351
九龙 商业楼宇5楼的 持有业权 (30-6-2047) (R)
九龙湾宏开道16号 一个办公室 149年
德福大厦5楼3室
香港 位於一幢23层高 租赁予第三方 按契约 31年 22年 47 30-5-2006** 22,641
九龙 商业楼宇1楼的 持有业权 (30-6-2047) (R)
九龙湾宏开道16号 一个商�m 149年
德福大厦1楼3C号商�m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物业列表
二零一六年
最後重估�u 十二月三十一日
地点 概况 现时用途 年期 余下租期 楼龄 建成面积 收购日期 的账面值
(届满日期) (平方米) (港币千元)
香港 位於一幢5层高 地下为大众银行 按契约 31年 39年 432 30-5-2006** 14,408
九龙 唐楼地下的一个 (香港)的九龙城 持有业权 (30-6-2047)
城南道17号地下及 商�m及一幢5层 分行;其他部分 149年
城南道19号全座 高唐楼全座 作为大众银行
(香港)的
员工宿舍
香港 位於一幢14层高 大众银行 按契约 31年 37年 82 30-5-2006** 9,262
新界 综合楼宇地下的 (香港)的 持有业权 (30-6-2047)
元朗教育路3-7号 一个商�m 元朗分行 149年
富好大厦地下5号商�m
香港 位於一幢14层高 大众银行 按契约 31年 36年 149 30-5-2006** 9,924
新界 综合楼宇地下的 (香港) 持有业权 (30-6-2047)
荃湾青山公路185-187号 一个商�m 的荃湾分行 149年
荃胜大厦地下B商�m
香港 建於一幢9层高 大众银行 按契约 31年 24年 527 30-5-2006** 17,127
新界 商业停车场平台上 (香港) 持有业权 (30-6-2047)
葵芳兴芳路223号 的一幢35层高 的後勤办公室、 149年
新都会广场2期8楼 办公楼宇8楼的 私人贷款部及
801、808-812室 6个办公室 零售银行部
香港 位於一幢26层高 大众银行 按契约 31年 24年 1,053 30-5-2006** 1,911
新界 工业楼宇24楼的 (香港) 持有业权 (30-6-2047)
屯门业旺路8号 5个工业单位 的货仓 149年
联昌中心24楼1-5室
香港 位於一幢23层高 大众银行 按契约 826年 39年 5,451 30-5-2006** 242,593
中环 商业楼宇地下的 (香港) 持有业权 (26-6-2842)
德辅道中120号 一个商�m及地库及 的总行及 999年
大众银行中心地库、 办公室楼层 行政办事处
地下、1-12楼、
14楼A及B室、
17楼、19楼A室、21楼
及天台
二零一六年年报
物业列表
二零一六年
最後重估�u 十二月三十一日
地点 概况 现时用途 年期 余下租期 楼龄 建成面积 收购日期 的账面值
(届满日期) (平方米) (港币千元)
香港 位於一幢14层高 大众银行 按契约 31年 34年 184 30-5-2006** 11,784
九龙 商业楼宇地下的 (香港) 持有业权 (15-9-2047)
马头围道37-39号 两个商�m 的红�|分行 149年
红�|商业中心地下
40-41室
香港 位於一幢42层高 大众银行 按契约 38年 33年 180 30-5-2006** 13,053
干诺道西188号 商业楼宇地下的 (香港) 持有业权(27-12-2054)
香港商业中心地下 一个商�m 的石塘咀分行 150年
B1商�m (地段号289)
按契约 886年
持有业权 (3-9-2902)
999年
(地段号302)
中国 位於一幢33层高 大众银行 按契约 25年 19年 168 30-5-2006** 20,053
深圳 综合楼宇地下的 (香港) 持有业权(17-12-2041)
罗湖区 一个商�m 的深圳分行 50年
人民南路�u春风路
佳宁娜友谊广场
1层1号商�m
香港 位於八幢22层高 大众银行 按契约 31年 33年 203 1-12-2008 37,036
新界 的住宅楼宇下 (香港)及 持有业权 (30-6-2047)
沙田横��街1-15号 商业平台1楼的 大众财务的 149年
沙田新市镇1楼4、5A、 5个商�m 沙田分行
5B、6A及6B号商�m
香港 位於一幢22层高 租赁予第三方 按契约 843年 26年 105 16-4-2016 49,684
香港仔大道184号 住宅楼宇的地下 持有业权(26-12-2859) (R)
港基大厦地下B�m 的一个商�m 999年
附注:
(R)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进行重估。
** 该等自大众银行(香港)归属的物业,收购日期均为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日。
大众金融控股
00626
大众金融控股行情
大众金融控股(00626)公告
大众金融控股(00626)回购
大众金融控股(00626)评级
大众金融控股(00626)沽空记录
大众金融控股(00626)机构持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