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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reenland Broad Greenstate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
(前称博大绿泽国际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53)
完成根据特别授权认购股份
兹提述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及二零
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之通函(「该通函」),内
容有关涉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之主要交易及股份交易。除内文另有界定外,本公告
所用之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认购股份
董事会欣然宣布,该等购股协议之所有条件已获达成,而该等收购事项於二零一七年二月
十五日根据该等购股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完成。合共35,920,957股代价股份(占本公司经发行
代价股份後扩大之已发行股本1.08%)已成功向离岸卖方配发及发行,作为离岸收购事项之
代价。
於完成该等收购事项後,目标公司已成为本公司之间接附属公司,而本公司间接持有目标
公司之6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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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代价股份後对本公司股权架构之影响
下表载列本公司於发行代价股份之前及之後的股权架构概要:
股东 紧接发行代价股份前 紧随发行代价股份後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博大国际 1,153,321,041 34.88 1,153,321,041 34.50
绿地金融 829,321,041 25.08 829,321,041 24.81
绿泽东方国际 306,313,662 9.26 306,313,662 9.16
离岸卖方
(1
) ― ― 35,920,957 1.08
其他公众股东 1,017,660,256 30.78 1,017,660,256 30.45
总计 3,306,616,000 100 3,342,536,957 100
附注:
(1)离岸卖方由凌佳渊先生拥有100%权益。
承董事会命
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及执行董事
吴正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吴正平先生、肖莉女士、朱雯女士及王磊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戴国强先
生、张清先生及金荷仙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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