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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111)
变更董事委员会之组成
兹提述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本银行」)於2017年1月24日刊发有关本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德耀先生离世之公告。
为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25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内之守则条文第A.5.1条有关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大部分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规定,本银行董事会宣布由2017年2月16日起,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新组成如下:
薪酬委员会
余立发先生(主席)
张招兴先生
周卓如先生
马照祥先生
李家麟先生
提名委员会
余立发先生(主席)
张招兴先生
朱春秀先生
郑毓和先生
马照祥先生
承董事会命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黎�e雅
公司秘书
香港,2017年2月1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银行董事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执行董事
梁高美懿女士(副主席、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宗建新先生(副董事总经理)及刘惠民先生(副董事总经理);
非执行董事
张招兴先生(主席)、朱春秀先生、王恕慧先生、李锋先生及周卓如先生;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郑毓和先生、马照祥先生、李家麟先生及余立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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