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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NVIRONMENTAL RESOURCES GROUP LIMITED
中国环境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30)
延长有关可能收购事项之谅解备忘录之最後截止日期
兹提述中国环境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之公布(「该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布所披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买方(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准卖方就可能收购事项订立谅解备忘录,据此,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51%已发行股本。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交易时段後),买方与准卖方订立谅解备忘录之附件,以将最後截止日期延长六个月。除上述者外,谅解备忘录之条款并无其他变动。
可能收购事项未必会落实。刊发本公布并不表示可能收购事项将会完成。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环境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杨智恒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五名执行董事杨智恒先生、梁广才先生、黄保强先生、锺少桦先生及戚道斌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贵生先生、王子敬先生及香志恒先生。
中国环境资源
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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