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本
公告并不构成亦并非於美国或其他地区提呈出售或招揽购买本公告中提及之任何
证券之要约。本公司并未登记且无意根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美
国证券法」)登记任何该等证券,而且该等证券在未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或获豁免
登记之情况下,不得在美国发售或出售。
VANTAGE 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盈信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
安保工程控股有限公司之
建议分拆及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
股份发售及最终发售价
股份发售的申请及分配
有关(其中包括)股份发售的申请及分配的资料,请参阅安保控股於二零一七年
二月十七日於其网站http://www.ableeng.com.hk/及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
上刊发的公告。
最终发售价的厘定
根据股份发售将予发行之发售股份之最终发售价为每股发售股份1.1港元(不包
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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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本公司谨此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二零一六
年九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二零一七年一月
十三日、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
六日刊发之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致股东之通函(「该通函」),内
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分拆及上市。除非文义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
该通函所赋予之涵义相同。
股份发售的申请及分配
有关(其中包括)股份发售的申请及分配的资料,请参阅安保控股於二零一七年二
月十七日於其网站http://www.ableeng.com.hk/及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
刊发的公告。
最终发售价的厘定
根据股份发售将予发行之发售股份之最终发售价为每股发售股份1.1港元(不包括
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倘股份发售按最终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1.1港元进行,则紧随股份发售完成後,安
保控股集团之市值将约为22亿港元(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
配售包销协议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由(其中包括)本公司、安保控股、独家协调人及配售
包销商订立有关配售之配售包销协议。
根据配售包销协议,配售包销商已同意,在协议当中所载的若干条件规限下,认购
或促使认购人认购根据配售提呈发售之配售股份。此外,安保控股已根据配售包
销协议向配售包销商授出超额配股权,可由独家协调人(代表配售包销商)行使,
以要求安保控股配发及发行合共最多75,000,000股发售股份(占根据股份发售按最
终发售价初步提呈发售股份数目的15%),以补足配售的超额分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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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假设股份发售按目前的时间表完成,预期安保控股股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
日(星期一)於联交所主板开始买卖。
一般资料
股份发售(包括优先发售)须待(其中包括)包销商於公开发售包销协议及配售包
销协议项下之责任成为无条件且未被根据相关协议之条款终止後,方可作实。因
此,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应注意,概不保证建议分拆及上市将会进行,及如
进行,将於何时进行。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或投资本公司证券时务请
审慎行事。
本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就建议分拆及上市另行刊发公告。
承董事会命
盈信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魏振雄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魏振雄先生 高赞明教授
游国辉先生 叶国谦议员(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刘紫君小姐 冯培漳先生
非执行董事
李文彪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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