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启者:
选择收取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在所有适用法例、规则及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宪制文件的容许下,本公司将提供以下方式供其股东选择日後收取本公司之公司通讯(「公司通讯」):(i)只收取英文版或中文版印刷本,或同时收取英文版及中文版印刷本;或(ii)透过本公司网站www.hopewellhighway.com收取电子版本。公司通讯包括任何将由本公司发出供 阁下参照或采取行动之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
(a) 董事会报告书、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书;
(b) 中期报告;
(c) 会议通告;
(d) 上市文件;
(e) 通函;及
(f) 委任代表表格。
谨请 阁下在进行选择时,填妥随附之回条(「回条」),并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将回条
寄回或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股份登记处」),地址为香
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倘若回条是从香港寄出, 阁下可使用附载於回条上之
邮寄标签及毋须贴上邮票。倘若回条是从香港以外寄出,则请 阁下贴上适当的邮票。
如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仍未收到 阁下已填妥之回条或表示反对的回覆,则 阁下将被
视为已同意日後透过本公司网站收取公司通讯电子版本,以取代印刷本,直至 阁下发出合理时间的
书面通知或以电邮方式(hopewellhighway@computershare.com.hk)通知为止。本公司将以邮递方式向阁下於香港股份登记处所存置本公司之股东名册上所示之地址,寄发公司通讯已登载於本公司网站之通知。
倘 阁下选择收取公司通讯之电子版本,并在所附之回条内列明 阁下之电邮地址,本公司将在每项
公司通讯寄发予股东当日,发出电邮予以通知 阁下有关公司通讯已登载於本公司网站。惟若 阁下
未有提供电邮地址,本公司将透过邮递方式,向该等股东寄发公司通讯已登载於本公司网站之通知。
即使阁下已作出选择,阁下有权随时发出合理时间之书面通知或以电邮方式
(hopewellhighway@computershare.com.hk)通知香港股份登记处,更改 阁下收取公司通讯之语言版
本及收取方式。若 阁下已选择收取电子版本(或被视为已同意选择收取电子版本),及因任何理由
在收取或浏览公司通讯上遇到困难,本公司将於收到要求後,迅即免费寄发一份印刷本予 阁下。
本公司或香港股份登记处将应要求提供公司通讯之中文版及英文版印刷本,及以可供查索之格式登载於本公司之网站www.hopewellhighway.com 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网站www.hkexnews.hk内。
阁下如对本文件或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请於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办公时间内,致电查询热线(852)28628688。
此 致
各位股东 台照
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顾菁芬
谨启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见附件
*仅供识别
HHIH-20022017-1(0)
合和公路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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