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ONGKONGCHINESELIMITED
香港华人有限公 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55)
内幕消息公布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香港华人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发出。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之股东及有意投资者,OUE Limited
(本公司一间主要合营企业之附属公司,并於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於本公布日期公布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财务业绩。根据本公司现有资料,董事会预期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将分占该合营企业亏损不少於10,0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则分占溢利约124,000,000港元。该转变主要来自合营企业之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净额,当中部份被其发展物业因出售而产生之溢利及减值亏损拨回以及来自其指定为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表之投资之公平值收益所抵销。截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录得分占该合营企业亏损约281,000,000港元(经重列以包括所占一项於完成购买价分配检讨後来自议价收购之收益之追溯调整)。
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现有资料而作出之初步评估,并非根据本公司核数师已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字或资料。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中期溢利净额约为186,000,000港元,本公司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底公布其本年度之综合全年业绩。本公司之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物业投资、物业发展、酒店营运、项目管理、基金管理、包销、企业融资、证券经纪、证券投资、财务投资、放款、银行及其他相关金融服务。
承董事会命
香港华人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
李联炜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李棕博士(主席)及李联炜先生(行政总裁);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为陈念良先生;而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卓盛泉先生、容夏谷先生及徐景辉先生。
*仅供识别
香港华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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