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布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PIN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松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s1079)
根据收购守则第3.7条就潜在交易
及潜在出售作出之更新资料公布
本公布乃由松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收购守则第3.7条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潜在交易及本公司潜在出售於目标公司15%股权予潜在买家(「潜在出售」)。除非另有所指,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备相同涵义。
潜在交易及潜在出售之更新资料
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知会更新资料,於本公布日期,(i)(a)潜在卖方与潜在买方就潜在交易条款的讨论及协商;及(b)本公司与潜在买家就潜在出售条款的讨论及协商,仍在进行中;及(ii)除了附有若干法律约束力条款的谅解备忘录外,(a)潜在卖方与潜在买方;及(b)本公司与潜在买家,均无就潜在交易及潜在出售签订正式或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公司现正处於禁售期,期间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禁止买卖任何股份(「禁售期」)。
* 仅供识别
潜在卖方之中,赵亨泰先生、赵亨展先生及赵亨达先生为董事,而赵亨泰先生实益拥有Alliance Express Group Limited(潜在卖方之一)全数已发行股本。因此,倘潜在交易项下的任何交易作实,则该项交易须待禁售期结束後,方可进行。禁售期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结束。
每月更新资料
根据收购守则第3.7条,每月将刊发载列潜在交易的进展之公布,直至就根据收购守则第3.5条而作出收购建议之确实意图或就决定不继续进行收购建议刊发公布为止。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或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视情况而定)之规定另行刊发公布。
警告:概不保证本公布所述任何交易将会实现或最终会圆满完成,或倘完成,亦不保证将会按何种价格完成。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潜在交易及潜在出售须待订立正式协议及可能於其中规定的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方会完成。由於(a)潜在卖方与潜在买方;及(b)本公司与潜在买家分别仍进行有关潜在交易及潜在出售的讨论,因此潜在交易及潜在出售可能进行或可能不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其股票经纪、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证券机构、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松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赵亨泰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执行董事为赵亨泰先生及赵亨展先生,非执行董事为赵亨达先生及李智聪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则为苏汉章先生、黄志俭博士及锺伟明博士。
董事愿就本公布所载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於本公布表达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始行作出,且本公布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足以致令本公布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根據收購守則第3.7條就潛在交易 及潛在出售作出之更新資料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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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景科技
2017-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