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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二零一七年度中期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有关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026) 二零一六/二零一七年度中期业绩公布 董事局宣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六个月内,中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除税後未经审核之综合盈利为三亿零七百二十七万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六个月内则为一亿一千零六十二万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六个月内未经审核之综合营业盈利为一千零九万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六个月内则为三千八百六十二万港元。此中期业绩虽未经审核,但本公司之核数师及审核委员会已作审阅。核数师之独立审阅报告已包括在派发给股东之中期报告中。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下列账项以港元计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 二零一五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营业额 2 40,752 49,464 财务支出 4 (15,052) (9,793) 其他收入 5 3,250 17,462 员工薪酬 (5,034) (5,057) 折旧 (151) (137) 其他营运支出 (13,676) (13,318) 营业盈利 3及6 10,089 38,621 应占合营企业之盈利 7 228,291 49,622 应占联营公司之亏损 (28) (20) 投资物业重估盈余净值 72,000 31,400 除税前之盈利 310,352 119,623 所得税 8 (3,080) (8,999) 除税後股东应占之盈利 307,272 110,624 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 9 HK$6.78 HK$2.44 应付本公司股东股息之详情刊载於附注13内。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1-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 (下列账项以港元计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 二零一五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期盈利 307,272 110,624 本期其他全面收益 其後可重新归类为损益之项目: 综合时产生之�蠖也疃� (99,428) (72,827) (99,428) (72,827) 本期股东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207,844 37,797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2-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经审核 (下列账项以港元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六月 三十一日 三十日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2,282,185 2,271,301 合营企业投资 2,778,012 2,537,521 联营公司投资 33,696 33,724 其他投资 13,963 12,373 5,107,856 4,854,919 流动资产 待出售资产 10 850,000 1,043,440 应收账款、按金及预付费 11 4,837 5,421 银行存款 1,950,987 1,801,564 银行结存及库存现金 68,961 94,028 2,874,785 2,944,453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2 116,398 122,222 界定利益责任 1,432 1,432 税项 8,306 13,146 应付股息 67,962 13,592 194,098 150,392 流动资产净值 2,680,687 2,794,06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7,788,543 7,648,980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 39,437 39,756 资产净值 7,749,106 7,609,224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3(乙) 92,537 92,537 其他储备 7,656,569 7,516,687 总权益 7,749,106 7,609,224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3- 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附注 (下列账项以港元计算) 1. 编制基准 本中期财务报告乃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有适用之披露规定而编制,当中包括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之规定。 本中期财务报告已按照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所采纳的相同会计政策而编制。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於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该等变动对当前或过往期间本集团已编制或呈列之表现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本集团并没有提早采纳於本会计期间仍未生效的任何准则及诠释。 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之中期财务报告需要管 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该等判断、估计及假设影响会计政策之应用,以及按本年截至报告日期为止呈报之资产及负债、收入及支出之金额。结果有可能与估计有差异。 此中期财务报告载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部份说明性附注。附注所载的解释,有助於了解自本集团编制二零一六年度周年财务报表以来,对财务状况和业绩表现方面的变动构成重要影响的事件和交易。上述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部份说明性附注并不包括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全份财务报表之所有资料。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4- 1. 编制基准(续) 此中期财务报告乃未经审核,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之《香港审阅工作准则》第2410号「独立核数师对中期财务信息的审阅」作出审阅。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致董事局之独立审阅报告已包括在派发给股东之中期报告中。 虽然中期财务报告载有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之财务资料以作为比较资料,惟该等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在该财政年度之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但这些财务资料均取自有关的财务报表。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 622章)第436条而须披露之有关该等法定财务报表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其附表6第3部之要求,向公司注册处处长呈交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财政年度之财务报表。 本公司之核数师已就该等财务报表作出审计并发出无保留意见之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并无提述任何核数师在不作保留意见之情况下,以注意事项的方 式,敬希垂注的事宜;亦未载有《公司条例》第406(2)、407(2)或(3)条所指的声明。 2. 营业额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物业发展及投资。本集团之营业额代表租金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 二零一五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 40,752 49,464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5- 3. 分部资料 集团按其提供的服务及产品的性质来管理其业务。管理层确认用作计量表现及分配资源而应列报的经营分部与以往并无分别。应列报的经营分部为物业发展及投资与及财资管理。 物业发展及投资分部包含与发展、兴建、销售及推销本集团主要位於香港的销售物业及与投资物业的租赁有关的活动。现时本集团之物业组合,包括商场、写字楼及住宅,位於香港及伦敦。 财资管理分部包括管理本集团的上市证券投资、金融资产及其他财务运作等活动。 管理层主要按每一分部之营业盈利及应占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业绩评估各分部之表现。 分部资产主要包括直接属於每个分部的全部有形资产及流动资产,惟共同的资产除外。分部负债包括直接属於及由每个分部管理的全部负债,惟界定利益责任、所得税负债、应付股息、递延税项及其他共同的负债除外。 (甲)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物业发展 及投资 财资管理 未分配 综合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营业额 40,752 - - 40,752 财务支出 - (15,052) - (15,052) 其他收入 3,000 - 250 3,250 总收入 43,752 (15,052) 250 28,950 分部业绩 36,317 (15,052) 21,265 未分配支出 (11,176) 营业盈利 10,089 应占合营企业盈利 228,291 - 228,291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28) - (28) 投资物业重估盈余净值 72,000 - 72,000 除税前之盈利 310,352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物业发展 及投资 财资管理 未分配 综合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部资产 5,926,387 2,036,241 20,013 7,982,641 (其中包括合营企业 及联营公司投资) 2,811,708 2,811,708 分部负债 108,416 - 125,119 233,535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6- 3.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物业发展 及投资 财资管理 未分配 综合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营业额 49,464 - - 49,464 财务支出 - (9,793) - (9,793) 其他收入 16,020 - 1,442 17,462 总收入 65,484 (9,793) 1,442 57,133 分部业绩 59,312 (9,793) 49,519 未分配支出 (10,898) 营业盈利 38,621 应占合营企业盈利 49,622 - 49,622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20) - (20) 投资物业重估盈余净值 31,400 - 31,400 除税前之盈利 119,623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物业发展 及投资 财资管理 未分配 综合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部资产 5,868,913 1,910,359 20,100 7,799,372 (其中包括合营企业 及联营公司投资) 2,571,245 2,571,245 分部负债 112,190 - 77,958 190,148 (乙) 地域资料 集团营业额 营业盈利/(亏损)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六个月 二零一六 二零一五 二零一六 二零一五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营地域 香港 25,345 25,543 (284) 18,429 英国 15,407 23,921 10,373 20,192 40,752 49,464 10,089 38,621 此外,期内集团应占合营企业之营业额为港币42,714,000元(二零一五年:港 币44,089,000元)。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7- 4. 财务支出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 二零一五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利息收入 5,771 3,922 其他投资之股息收入 272 257 兑�罂魉� (22,685) (12,270) 其他投资公平价值未实现收益/(亏损)净额 1,590 (1,702) (15,052) (9,793) 注:兑�罂魉鹪�因主要与本集团持有英镑存款而引起之未实现亏损有关。 5. 其他收入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 二零一五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管理费 248 248 出售固定资产收益 - 1,193 已计提物业发展成本拨回 3,000 16,020 其他 2 1 3,250 17,462 6. 营业盈利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 二零一五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营业盈利之计算已扣除: 物业支出 2,420 5,714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8- 7. 应占合营企业之盈利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 二零一五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占合营企业营业盈利 29,592 30,942 应占投资物业重估盈余�分� 203,596 23,818 应占税项 (4,897) (5,138) 应占合营企业之盈利 228,291 49,622 8. 所得税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 二零一五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期税项-香港利得税准备 本期税项 2,770 4,904 本期税项-海外 本期税项 2,583 3,635 以往年度税项准备多拨 (1,954) (409) 629 3,226 递延税项 暂时差异的产生和转回 (319) 869 3,080 8,999 香港利得税准备乃按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估计应评税溢利以税率百分之十六点五(二零一五年:百分之十六点五)提拨。海外附属公司之税款则按相关国家适用之税率计提。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应占合营企业税项支出为港币 4,897,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5,138,000元),已计入综合收益表中应占合营企业盈利项下。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9- 9. 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每股盈利乃按照本集团股东应占盈利港币307,272,000元(二零 一五年:港币 110,624,000元),及在期间内已发行股份之加权平均数 45,308,056股普通股(二零一五年:45,308,056股)计算。 10.待出售资产 柴湾,柴湾道391 号为本公司全资拥有,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列为待 出售资产以出售予一家联营公司。此交易已经由本公司之股东於二零一五年 七月十六日之股东大会中批准。交易10% 之按金( 港币85,000,000 元)亦已收到。根据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本公司就此交易发出之股东通函,此出售之实际完成,要受若干条件及权利所规限,并且不会早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本集团决议出售英国物业ThanetHouse。其後於二零一 六年七月二十六日,该物业之业主CommunicationPropertiesLimited(「CPL」), 一家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一独立之第三者达成买卖协议,同意以 现金18,500,000 英镑作价出售该物业。交易完成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 11. 应收账款、按金及预付费 应收账款、按金及预付费包括应收货款,其按发票日期以作区分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六月 三十一日 三十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一个月以内 586 1,005 一至三个月 41 141 超过三个月 - 41 应收货款总额 627 1,187 按金、预付费及其他应收款项 4,210 4,234 4,837 5,421 本集团设有一套既定的信贷政策。 於流动资产项下之应收账款、按金及预付费中,其中港币1,290,000元(二 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1,303,000元)预计於一年後始能收回。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10- 12.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包括应付货款,其按发票日期以作区分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六月 三十一日 三十日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一个月以内 32 41 一至三个月 - - 三个月以上 201 201 应付货款总额 233 242 已收按金 85,000 85,000 其他应付款项 31,165 36,980 116,398 122,222 已收按金代表於出售柴湾道391号之交易中按同意售价收取之10%按金(见 附注10)。 於流动负债项下之其他应付款项中,其中港币6,181,000元(二零一六年六 月三十日:港币8,150,000元)预计於一年後始须缴付。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11- 13. 股本、储备及股息 (甲)股息 (i)属於中期应付予本公司股东之股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 二零一五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中期结算後宣布之第一次中期股息每股十仙 (二零一五年:十仙) 4,531 4,531 中期结算後与中期股息同时宣布之特别股息每股一元 (二零一五年:五十仙) 45,308 22,654 49,839 27,185 中期结算後宣布之中期股息没有於中期结算日被确认为负债。 (ii)於中期内宣布及已获通过付予本公司股东之属於过往财政年度之股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 二零一五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就过往年度於结算日後宣布派发之第二次中期股息 每股零仙(二零一五年:三十仙) - 13,592 就过往年度获通过派发之末期股息每股十仙 (二零一五年:十仙) 4,531 4,531 就过往年度与末期股息同时获通过派发之特别股息 每股一元四角(二零一五年:一元三角) 63,431 58,900 67,962 77,023 (乙)股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股数 股数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发行及实收普通股: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六月三十日 45,308,056 92,537 45,308,056 92,537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12- 派发股息 董事局决议派发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中期股息每股港币一角。董事局同时决议派发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特别股息每股港币一元。 两项股息合共每股港币一元一角将派发予於本年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已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股息单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寄发予各股东。 於作出上述股息及特别股息之决议时,董事局是经过小心考虑各方因素,包括公司的营业盈利、将来的盈利预期及现时与预期未来之现金状况。 董事局亦注意到香港仔内地段461号及柴湾内地段88号之重新发展,及让集团 捕捉其他投资机会,皆要利用到公司之现金储备作融资用途。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七日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公司股东已议决通过公司以其内部资源,作为重新发展香港仔内地段461号之资金,以支付中巴於此项目上按比例应承担部分之补地价费用及建筑成本。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的另一股东特别大会上,公司股东亦议决通过公司以其内部资源,作为重新发展柴湾内地段88号之资金,以支付中巴於此项目上按比例应承担部分之补地价费用及建筑成本。 在决定派息金额时,董事局会寻找股东回报与本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或本集团的长远未来之间的平衡。 由於集团之伦敦物业ThanetHouse於2016年内售出,公司之现金结余有所增加, 故董事局决定动用部分出售所得增加与第一次中期股息同时宣派之特别股息。 董事局会继续小心对公司的派息政策作出检讨及以所有股东的最佳利益行事。 股票截止过户日期 本公司股票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止首尾两天在内,暂停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所有股份过户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四时三十分之前送交本公司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一八三号合和中心十七楼,始可获分派本年度之中期股息及特别股息。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13- 业务回顾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六个月内计入集团投资物业重新估值及应占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业绩後之除税後未经审核之综合盈利为港币三亿零七百二十七万元,去年同期则为港币一亿一千零六十二万元;主要反映集团及集团之合营企业持有之投资物业於本期间录得重估盈余。同期未计入集团投资物业重新估值及应占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业绩前,未经审核之营业盈利为港币一千零九万元,去年同期则为港币三千八百六十二万元;营业盈利减少主要反映英镑对港元贬值而引致�蠖铱魉鹬�影响及於期内出售英国投资物业ThanetHouse後租金收入减少。 集团之主要物业发展及投资开列如下:- 香港仔黄竹坑香港仔内地段461号 此物业由本公司与太古地产有限公司之合营公司HaretonLimited 持有以作重新 发展,而 HaretonLimited 则由太古地产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AmberSky VenturesLimited及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HeartwellLimited 分别持有百份之五 十之权益。此物业将重建为一幢楼高28 层之甲级办公楼,作为长线投资之用, 该项目现正按计划进行。挖掘工程、地基工程及地底楼层已完成,而上盖建筑工程正进行中,整项工程预计将於二零一八年第四季落成。合营公司预计於二零一七年第三季指定独家租务代理开展预租工作,物业将提供381,799平方尺之写字楼面积(建筑面积计)、700平方尺商�m面积(建筑面积计)及137个停车位。地铁南港岛�Q最近通车,黄竹坑站与物业又在步行距离之内,物业完成及出租後对集团之收入将有重大贡献。 柴湾,柴湾道391号柴湾内地段88号 本集团及太古地产有限公司之合营公司JoyfulSincereLimited(「合营公司」)正按 照城市规划委员会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发出之规划批准之条件(「规划条件」),将该物业及毗邻的现作为公共车辆总站的若干土地 (「公共车辆总站用地」),重新发展为一综合商住项目,包括三幢附有商�m的住宅大厦、有盖公共车辆总站及公共休憩用地,进度平稳。 虽然仍有不少规划条件之限制及挑战,合营公司已成功克服一部份,其中包括:常安街行人接驳天桥之设计方案已得到桥梁及有关建筑物外观谘询委员会的批准、为物业进行土地污染评估之污染评估计划已获得环境保护署/规划署批准、位於柴湾道之建筑物边界後移三米方案已为运输署及规划署所接受及须於地盘内预留渠务保留地及/或预留敷设水管专用范围之规划条件已解决。就物业发展与石油气加油站毗连之问题也得到地政总署之同意认为可行,现正等待定量风险评估之结果。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14- 待主要规划条件问题解决後,合营公司会将物业发展之总建筑图则再度提交政府审批。同时,向地政总署提出换地申请以进行重新发展该物业之计划也在进行中。 按正常程序,如地政总署就换地发出基本条款要约并得到合营公司接受时,合营公司会就换地应付予政府之补地价金额作出评估。 按照於二零一六年第四季批出之土地勘测及地盘勘测合约,整个地盘的土地勘测工程及除公共车辆总站用地外之地盘勘测工程已经完成。 按照本公司与合营公司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签署之物业买卖协议之条款,其中一条规定本公司最早要把物业移交予合营公司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八月。 根据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之发展计划,此发展计划可提供780个住宅单位,最高 总住宅面积约为64,314平方米(建筑面积计)及零售商�m面积186平方米(建筑面 积计)。 英国伦敦物业 AlbanyHouse及ScorpioHouse为本集团在英国伦敦中心区持有永久业权之商业 物业,於期内全部租出。 未来展望 美国联储局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加息0.25%,大部分人预期利率於二零一七年会 继续上升,一般意见认为联储局的主要目标为提升通胀,而将来利率仍会维持於低水平。 虽然持续之低息环境及英国脱欧公投後英镑转弱会影响集团的财务收入,董事相信香港现正处於一个低利率环境,会为香港物业的资本价值带来支持。英国商业地产市场方面,英国脱欧公投後的动荡局面现已平静下来,加上英镑贬值,地产经纪已有报告指出市场气氛已有改善及海外投资者亦已恢复兴趣。 本地写字楼租赁市场方面,有迹象显示租户正慢慢由中区迁往九龙东、港岛东及港岛南区,由於本集团於港岛东及港岛南区拥有投资物业,本集团将会因此受惠。 特别是於地铁南港岛�Q通车後,黄竹坑区之租金持续上升,对本集团更为有利。 本集团持有50%权益之位於香港仔内地段461号在兴建中的甲级写字楼,董事 预计将於年底前开始预租。 美国经济政策及二零一七年全球经济皆充满不确定因素,本集团拥有充足的流动资产,董事相信可让集团於投资机会来临时可及时捕捉。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15- 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期间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N薰夯亍⒊鍪刍蚴昊乇竟�司之上市证券。 按证券上市规则第13.20条及第13.22条所作之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对联属公司(按上市规则之定义)有以下之贷款: 本集团按 本集团 本集团 未使用 贷款融资 作出之 所作出之 集团 贷款融资 已作出之 其他贷款 财务资助 联属公司 应占权益 额度 贷款 金额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HaretonLimited 50% 1,155,250 644,750 205,407 2,005,407 IslandLandDevelopment Limited 50% 不适用 不适用 240,850 240,850 JoyfulSincereLimited 20% 1,924,230 33,770 - 1,958,000 以上所述之财务资助及其他贷款均为无抵押、免息及并无固定还款期,除对 JoyfulSincereLimited 作出之财务资助例外。根据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签 署之融资协议,对JoyfulSincereLimited 作出之财务资助其中若干部份,会按年 息4.5% 收取利息,其前提为JoyfulSincereLimited 须已支付所有发展成本及已 清还其他负债并有余款,但如余款不足以支付全部利息,利息则以余款之数为限。 上述联属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并财务状况表如下: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4,898,072 流动资产 289,524 流动负债 (68,545) 220,979 非流动负债 (58,012) 5,061,03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上述联属公司中应占的权益为港币 2,479,929,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2,244,197,000元)。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16- 企业管治守则 除下列各项外,董事认为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已符合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守则条文(「守则」)之规定。 (i) 本公司并无根据守则第A2.1条规定区分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本公司认 为区分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不会增强公司的效率及改善公司的管治,透过董事局定期开会讨论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积极参与,行政总裁及董事局之间的权力及职权可得到平衡。 (ii) 守则第A4.2条规定每名董事(包括有指定任期的董事)应轮流退任,至少 每三年一次。由於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有特别规定,本公司某些执行董事毋须轮流退任。 (iii) 守则第A5.1条规定本公司须成立提名委员会。本公司并无设立提名委员会, 概因此类委员会的角色及职能乃由董事局担任。主席及其他董事不时检讨董事局的组成。董事局负责向股东建议重选的董事、向股东提供足够的董事个人履历资料,让股东掌握全面资讯对重选作出决定,以及於有需要时提名董事填补临时空缺。 (iv) 守则第A1.8条规定公司应就其董事可能会面对的法律行动作适当的投保安 排。本公司过去就董事为公司而牵涉任何法律行动,并无作出投保。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对此正作出进一步之研究。 (v) 守则第C2.5条规定公司应设立内部审核功能。监於本集团之架构及规模, 董事局认为并无需要设立内部审核功能。 董事局主席 颜洁龄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布之日期,本公司董事局成员为:颜洁龄、颜杰强博士、颜亨利医生、FritzHELMREICH、AnthonyGrahameSTOTT*、陈智文* 及周明德医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集团 -17-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329 首创钜大 0.19 62.28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0764 永恒策略 0.06 41.86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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