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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号:0832)
自愿性公告
最新业务资料—郑州诚海天玺公馆轻资产营运模式项目
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
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6年11月19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河南
中原建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原建业」)作为受托人与张亚光及刘爱琴作为担保
人及河南诚海置业有限公司(「河南诚海」)作为委托人订立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
理合同(「委托管理合同」),为期48个月,计划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根据委托管
理合同,河南诚海委托中原建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北路东侧,
陈庄路西侧,盛和街南侧,正光北街北侧地块(「诚海天玺公馆项目」)上开发、经
营及管理该委托管理合同之房地产项目,而中原建业收取品牌费及绩效提成作为
回报。诚海天玺公馆项目作为本集团轻资产战略的项目,进一步为集团发展贡献
新的增长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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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一切合理查询後,就董事所知悉及确信,河南诚海、张亚光、刘爱琴及其最终
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中原建业为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乃本公司间接全资
附属公司,主要於中国河南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和房地产投资,并拥有丰富
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经验。
该委托管理合同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一项须予公布的交易。本公告属自愿性披
露公告,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本集团业务的最新动向。
承董事会命
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胡葆森
香港,2016年11月21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胡葆森先生及闫颖春女
士;非执行董事罗臻毓先生、潘子翔先生及李桦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石麟
先生、麦建裕先生及辛罗林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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