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DONGYUEGROUPLIMITED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9)
有关201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盈警
及
有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最新财务消息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刊登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公司正在准备本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
根据现有资料及本集团未经审计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核,预计本集团与截至2014年12月31
日止年度约人民币 4.97亿元的利润相比,报告期的净亏损及总全面支出录得亏损界乎人民币
6.5亿元至人民币7亿元之间。该净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其中包括)有一笔为数人民币 14.782
亿元(相等於本公司於2016年9月30日的公告所述的本集团被挪用公款全数人民币14.782亿
元)的款额为谨慎处理起见被一次全部撇销,因此须於本集团报告期的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除税前总亏损人民币14.782亿元。诚如本公司於2017年1月25日的公告所披露,本集团已於中国向相关人士提出民事诉讼,以追回本集团有关上述的本集团被挪用资金的损失。诚如本公司於2016年2月24日的公告所披露,若干被发现是挪用资金流向的公司名下的房产,已经被中国公安当局查封。预计该民事诉讼及有关上述被查封房产的执法行动过程漫长,其结果存在不确定情况。
至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在并无上述该笔一次撇销的款项之下,预期本集团录得
净利润(与报告期的净亏损相比)不少於人民币6亿元(须待审计程序完成後确定)。
本公告所载的资料只根据董事会现时所得的资料,以及董事会参照本集团的未经审计综合管理账目所进行的初步评核,并非根据经本公司的核数师审计或审阅的数据或资料。有关数据和资料仍在考虑和查核过程当中,因此可能需作调整。诚如本公司於2017年2月17日的公告所披露,本公司预计将於2017年3月底刊发有关该报告期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
持续停牌
本公司股份已於2016年4月1日上午9时正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停牌,并将一直持续
停牌,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张建宏
中国,2017年2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张建宏先生、傅军先生、刘传奇先生、崔同政先生、冯建军先生及张建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丁良辉先生、杨晓勇先生及岳润栋先生。
有關2015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的盈警 及 有關2016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的最新財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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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集团
2017-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