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6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
中期业绩公告
承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前称奕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董
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一五年同期之比较数
字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收益 3 1,551,995 244,523
销售成本 (1,505,143) (236,771)
毛利 46,852 7,752
其他收入 2,188 1,610
其他收益及亏损 24,436 (737)
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 8 1 (13,996)
分销开支 (5,958) (4,380)
行政开支 (25,202) (24,460)
融资成本 (873) �C
除税前溢利(亏损) 41,444 (34,211)
所得税支出 4 (5,306) �C
期内溢利(亏损) 5 36,138 (34,211)
�C1�C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其他全面(支出)收入
其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呈列货币产之汇兑差额 (37,429) �C
其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4,288 (9,530)
取消注册附属公司後重新分类至损益之
累计汇兑差额 �C 2,901
期内其他全面支出 4,288 (6,629)
(33,141) (6,629)
期内全面收入(支出)总额 2,997 (40,840)
下列人士应占期内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36,147 (34,211)
非控股权益 (9) �C
36,138 (34,211)
下列人士应占期内全面收入(支出)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3,006 (40,840)
非控股权益 (9) �C
2,997 (40,840)
每股基本盈利(亏损) 7 0.03港元 (0.04)港元
�C2�C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二零一六年
三十一日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9 98,686 110,681
预付租赁款项 3,051 3,168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付按金 1,704 �C
103,441 113,849
流动资产
存货 40,559 25,524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10 657,378 143,042
预付租赁款项 87 90
银行结余及现金 41,928 148,487
739,952 317,143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1 96,463 65,725
衍生金融工具 8 �C 877
税项负债 4,777 1,981
借贷 376,747 �C
477,987 68,583
流动资产净值 261,965 248,560
365,406 362,409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07,712 107,712
股份溢价及储备 257,703 254,69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365,415 362,409
非控股权益 (9) �C
365,406 362,409
�C3�C
简明综合财务报告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编制基准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
准则第34号(「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16之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於本期间,本公司之功能货币由美元(「美元」)更改为人民币(「人民币」),因本公司
之主要经济环境於开始进行「销售及分销电子产品」业务後已更改为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国」)之经营环境。根据其主要收入来源之货币,董事已厘定人民币能更
好地反映本公司之经济实质及其作为一间主要於中国持有「销售及分销电子产品」
业务之投资控股公司之业务活动。
为更方便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之读者阅览,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港元(「港元」)
呈列。董事选择港元作为呈列货币乃由於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上市且港元已多年采纳作为本集团财务报表之呈列货币。
2.主要会计政策
除若干金融工具按公平值计量外,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除下文所述外,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
全年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
(i)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
於本中期期间,本集团首次应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且与编制本集团的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相关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以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
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农业:生产性植物
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之例外情况
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28号之修订
於本中期期间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上述修订本对於该等简明综合财务
报表所呈报的金额及�u或所载的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C4�C
2.主要会计政策-续
(i)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入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分类及计量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一
并应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
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
之澄清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之
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资产出售或投入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待厘定日期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有关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有关金
融资产一般对冲会计及减值规定的新规定。
与本集团有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主要规定乃就金融资产减值而言。
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项下按已产生信贷亏损模
式计算相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
信贷亏损模式规定实体於各报告日期将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预期信贷亏损
之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之变动。换言之,毋须再待发
生信贷事件方确认信贷亏损。
董事认为,未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预计信贷亏损模式,可能导致
须就按摊销成本计量的本集团金融资产尚未产生信贷亏损提早计提拨备。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
已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其制定一项单一全面模式供实体用作将自
客户合约所产生的收入入账。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生效後,其将取代
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等
现有收益确认指引。
�C5�C
2.主要会计政策-续
(i)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核心原则为,实体为说明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
或服务所确认的收入,金额应为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
权获得的代价。具体而言,该准则引入收入确认的五步骤方针: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的履约义务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的履约义务
第五步:於(或在)实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於(或在)满足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即
於特定履约义务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5号已加入更规范的指引,以处理具体情况。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15号要求详尽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有关确认履约义务、
主理人与代理人之考量及授权应用指引澄清。
董事预期未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导致更多披露,然而,董事
预期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不会对相关报告期间已确认的收入时
间及金额有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的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引
入一个综合模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於生效日期起将取代香港会计
准则第17号「租赁」及有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租赁及服
务合约。除短期租赁及低值资产情况外,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的差异自承租
人会计处理中移除,并由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
的模式替代。
�C6�C
2.主要会计政策-续
(i)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续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随後按成本(若干例外情况除外)减累计折旧及
减值亏损计量,经租赁负债任何重新计量调整。租赁负债初步按当时未支付
租赁付款现值计量。随後,租赁负债经(其中包括)利息及租赁付款以及租赁
修改影响予以调整。就现金流分类而言,本集团现时呈列先期预付租赁款项
作为有关自用租赁土地及该等分类为投资物业的投资现金流,而其他经营
租赁付款呈列为经营现金流。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有关租赁负债
租赁付款将分配至本金及利息部分,此将呈列为融资现金流,除短期租赁付款、
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及可变租赁付款於计量经营现金流中租赁负债并不包
括在内。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本集团已就租赁土地(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确认预
付租赁款项。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可能导致该等资产分类的潜在变动,
视乎是否本集团分开呈列使用权资产或按将呈列相应有关资产(如拥有)相
同项目呈列。
相比承租人会计法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上转承香港会计准
则第17号之出租人会计法规定,并继续要求出租人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或融资租赁。
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要求广泛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 集团拥有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担21,993,000港元。
初步评估表示该等安排将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租赁界定,因此,
本集团将确认使用权资产及有关所有该等租赁的相应负债,除非於应用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符合低价值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
致如上文所示计量、呈列及披露变动。然而,於董事完成详细审核前,提供财
务影响合理估计并不切实可行。
董事预期应用其他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将不会对简明综合财
务报表有重大影响。
�C7�C
2.主要会计政策-续
(ii)就业务合并应用新会计政策
业务收购乃采用收购法进行列账。业务合并转让代价乃按公平值计算,而公
平值乃按本集团所转让资产、本集团向被收购方前拥有人承担之负债及本
集团为交换被收购方控制权所发行之股权於收购日之公平值总和计量。收
购相关成本一般在产生时於损益确认。
於收购日,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负债按其公平值确认,惟下列各项除外:
递延税项资产或负债以及与雇员福利安排有关之资产或负债分别根
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及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确认
及计量;
於收购日,被收购方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安排或本集团以股份为基础
的付款安排替代被收购方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安排之负债或股权工具,
应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计量(见下文会
计政策);及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作出售之非流动资产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资产(或出售组合)根据该准则计量。
商誉以所转让之代价、被收购方任何非控股权益之金额及收购方过往持有
之被收购方股权(如有)之公平值总和超出所收购之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之
负债於收购日之净值之差额计量。倘(经重新评估後)所收购之可识别资产及
所承担之负债净额超出所转让之代价、被收购方任何非控股权益之金额及
收购方过往持有被收购方权益(如有)之公平值总和,超出部分即时於损益中
确认为议价收购收益。
属现时拥有权权益且於清盘时赋予其持有人按比例分占有关附属公司资产
净值之非控股权益可初步按公平值或按非控股权益应占被收购方之可识别
资产净值之已确认金额比例计量。计量基准之选择乃按每次交易为基础。
�C8�C
3.分类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以下业务,提供(i)纯组装服务;(ii)采购及组装服务;(iii)修理及维
修服务;全部均为印刷线路板及相关产品而设及(iv)销售及分销电子产品,该业
务为自二零一六年八月开始的新业务。
於过往期间,本集团根据三个主要经营及可呈报分类报告期主要分类,包括(i)纯
组装服务;(ii)采购及组装服务;(iii)修理及维修服务,全部均为印刷线路板及相关
产品而设。
於本期间,由於开展新业务及更有意义地呈列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并与本集团的
长远业务策略保持一致及作分部资源分配及绩效评估之用,管理层已改变向主
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即执行董事)汇报的资料。基於下文所述经营及
可呈报分类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汇报有关本集团业务的资料。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的规定,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汇报的资料
的呈列方式变动导致所有可比较期间的分部报告变动。本集团目前分为以下三
个经营及可报告分部:(i)纯组装服务,包括修理及维修服务;(ii)采购及组装服务,
全部均为印刷线路板及相关产品而设及(iii)销售及分销电子产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分类收益
纯组装服务 71,575 93,625
采购及组装服务 244,462 150,898
销售及分销电子产品 1,235,958 �C
1,551,995 244,523
分类溢利
-纯组装服务 11,368 6,308
-采购及组装服务 8,161 1,444
-销售及分销电子产品 27,323 �C
46,852 7,752
未分配公司开支 (31,344) (29,577)
未分配其他收入及收益 26,808 1,610
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 1 (13,996)
融资成本 (873) �C
除税前溢利(亏损) 41,444 (34,211)
�C9�C
3.分类资料-续
於该两段期间,分类收益全部来自外部客户,并无内部分类间销售。
分类溢利指在未分配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分销开支、
行政开支以及融资成本前,各分类产生之溢利。此为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目的而
向执行董事报告之计算方法。
由於未经主要营运决策者定期审核,故并无呈列分类资产及负债。
4.所得税支出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期间 5,306 �C
香港
由於两个期间本集团产生税项亏损,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中国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本集团於中国成立之附属公司之中国
所得税税率两个期间均为25%。
越南
根据越南有关税务规则及规例,本公司於越南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MegaStep
Electronics(Vietnam)CompanyLimited有权自首个获利年度起计三年内享有企业所
得税豁免,其後七年税率减半。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因应课
税溢利完全被承前税项亏损所吸收,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
月因其享有企业所得税豁免,故并无就越南企业所得税作出拨备。
�C10�C
5.期内溢利(亏损)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期内溢利(亏损)已扣除(计入)下列项目: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7,399 12,785
预付租赁款项拨回 44 45
汇兑收益净额(计入其他收益及亏损) (23,085) (1,27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收益()计入其他收益
及亏损) 183 (944)
存货撇销(计入销售成本) 954 555
利息收入 (74) (134)
收购附属公司产生议价购买收益(计入其他收益及亏损)
(附注14) (1,535) �C
取消注册附属公司之亏损(计入其他收益及亏损)
(附注15) �C 2,901
6.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派发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
无)。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每股普通股0.198港元之特别股息金额
约191,742,000港元已宣派并经本公司股东批准。
7.每股基本盈利(亏损)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间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拥有
人应占期内溢利约36,147,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本
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约34,211,000港元)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个月已发行普通股数目1,077,128,000股(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
月:968,394,000股)计算。
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间或於呈报期结
算日并无潜在普通股发行在外,故并无呈列期内每股摊薄盈利(亏损)。
8.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
本集团订立远期外汇合约以应对预期外汇风险。本集团就管理汇率风险订立若
干远期外汇合约。所有合约可以订约双方净额结算。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平值收益约1,000港元(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公平值亏损约13,996,000港元)已直接於损益
内确认。
�C11�C
9.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本集团购入物业、厂房及设备约
713,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约1,958,000港元)。此外,
本集团出售账面值总额约2,180,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
月:1,419,000港元)之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获得所得款项约1,997,000港元(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2,363,000港元 ),令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产生出售亏损约183,000港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六个月:出售收益944,000港元)。
10.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给予贸易客户之信贷期介乎30日至120日不等。本集团按发票日期呈列之
应收贸易账款(已扣除呆账拨备)於接近相关收益确认日之呈报期结算日之账龄
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30日 138,465 52,187
31至60日 61,767 46,184
61至90日 20,328 22,937
91至120日 334 1,868
121日以上 137 36
221,031 123,212
其他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向供应商预付款约387,671,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
三十日止年度:约5,870,000港元)。
11.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购买货品之信贷期介乎30日至90日不等。本集团按发票日期呈列之应付贸易账款
於呈报期结算日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30日 48,853 40,332
31至60日 6,394 1,346
61至90日 757 515
91至180日 1,812 326
181日以上 333 30
应付贸易账款 58,149 42,549
其他应付款项主要包括预收客户款项约15,535,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止年度:无)。
�C12�C
12.呈报期结算日後事项
(a)出售TimeAllyGlobalLimited(「TimeAlly」)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林志豪先生(本
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及前执行董事)全资拥有的公司(「买方」)订立买卖
协议。本集团已同意出售及买方已同意购买TimeAlly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以及
TimeAlly及其附属公司结欠卖方的款项,代价为100,000,000港元(「该交易」),须
经股东批准及根据上市规则向联交所作出申请豁免结果规限。於二零一七
年一月十三日,联交所向本公司授予有关该交易豁免。
交易详情乃载於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刊发之通函。於本公告日期,
该交易尚未完成。
(b)发行债券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本公司发行於二零三五年七月二十四日到期本金
额10,000,000港元7.129%计息债券(「 初步债券」)。所有利息开支约8,676,000港元
已於发行日期偿还。初步债券持有人有权以零代价将初步债券转换为下文
所述0.06%债券(「替换债券」)及继续享有初步债券项下利息开支。於二零一七
年一月九日,初步债券持有人将初步债券转换为替换债券。本金额10,000,000
港元的替换债券於二零三五年七月二十四日到期。替换债券於二零二五年
十月二十四日後方可赎回及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後方可认沽。替换
债券所生利息将按年支付,年利率为0.06%,首次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
日支付及最後一次於二零三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支付。
�C13�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本年度对本集团而言挑战与机遇并存。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内」),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收
益约1,552,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245,000,000港元)。由於硬碟机(「硬碟机」)订单
增加(其中包含大额采购收入)及泛娱乐业务之发展,故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七
年财政年度上半年之收益增加。期内本集团录得净溢利约36,100,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净亏损约34,200,000港元)。期内每股基本盈利约为0.03港元(二零一五年:
每股基本亏损0.04港元)。
相比去年同期向一名日本客户的货运量,硬碟机控制器的总货运量由约2,600,000
台增至本期间5,100,000台。本集团一直为该日本客户提供硬碟机产品之组装服
务及采购服务。当本集团协助客户采购生产所需物料时,方会产生采购收入。
由於全球桌上型个人电脑需求下降,桌上型个人电脑(「个人电脑」)控制器货运
量由约2,200,000台减少32%至1,500,000台。
期内,本集团的泛娱乐业务产生收益约1,236,000,000港元,主要由於与中国移动
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及其他知名品牌合作产生,本集团积极发
展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推广及管理业务及体育活动组织业务。
随着我们管理团队致力本集团业务开发及多元化,本集团录得溢利及扭转过
往年度的持续亏损。
业务回顾
电子制造业务
期内,本集团继续专注於具领导地位之客户及产品。硬碟机控制器及个人电脑
主机板仍为本集团之主要产品,占电子制造服务分部总收益90%。其他产品,如
路由器及通信设备、适配器主板、游戏机板、专业四轴飞行器控制板、可穿戴设
备主机板及扫描器主机板均一致增长。
硬碟机控制器的总货运量自二零一四年最近高位起下滑及二零一零年最高为
653,600,000台(二零一一年泰国洪灾前)。二零一六年下半年硬碟机控制器货运
量显着增加,一定程度弥补二零一六年上半年的货运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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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硬碟机控制器的总货运量相比二零一六年第二季度增加
15.2%(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113,500,000台,而二零一六年第二季度为98,500,000台)。
此为继二零一六年第二季度由二零一六年第一季度下降2.1%、二零一六年第
一季度由二零一五年第四季度下降12.3%及二零一五年第四季度由二零一五年
第三季度下降3.6%之後。
来自硬碟机的收入较去年144,000,000港元增加65%至238,000,000港元。本集团是东
芝在中国之2.5寸及1.8寸硬碟机控制器之主要印刷线路板(「印刷线路板 」)组装
服务供应商。本集团相信,在笔记本电脑和桌上型电脑上采用固态硬碟机将继
续其步伐并替代传统硬碟机应用。尽管如此,预期硬碟机控制器仍然将占二零
一七年的大部分销售,因为硬碟机仍然是储存大型数据库最经济的方式。存档
及长期储存需求正由家庭用户和企业所创建及储存的不断增加数据容量所驱动。
此促使外部备份硬碟机有所增长,一般为NAS系统(本地储存伺服器)、企业储存
和云端储存。此趋势将增加云端及网络储存的可用性及便利程度,并可能限制
个人设备储存容量的需求。
个人电脑市场的另一方面,客户高度依赖智能手机及不常使用个人电脑,故而
延长个人电脑寿命周期。该方面市场爱好者较个人电脑者更多,因此,不常使
用个人电脑用户市场急剧下降抵销个人电脑爱好者市场的快速增长。
期内,本集团一直积极巩固现有客户,并专注服务利润高、数量大及市场潜力
庞大之客户。除巩固客户之策略外,本集团亦积极研究快速增长且极具潜力之
分部。期内本集团亦开始向一名客户提供扫描器控制板组装服务,并录得约9,200,000
港元之收益。此外,期内适配器主机板、通讯设备、游戏机及电子白板分别录得
约3,500,000港元、3,300,000港元、2,400,000港元及2,300,000港元的收入。
整体设备使用率仍未达到最佳水平。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设有36条SMT生产线,年产量达505.7亿块晶片。目前,越
南厂房已设有15条SMT生产线,年产量达291亿块晶片。由於中国电脑主机板总生
产成本涨势持续,本集团已向越南厂房投放更多产能,因而需要从中国调迁更
多机器方可应付最终需求。此趋势长远将有助本集团提高其整体设备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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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娱乐业务
诚如本公司日期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之公告所述,本集团开始其泛娱乐业
务。紧随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之公告後,本集团完成收购Camsing Brand
Management (Group) CompanyLimited以进一步发展其知识产权业务。本集团透过
就生产及分销知名品牌的许可产品与品牌拥有者订立许可协议,在知识产权
许可领域经营。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透过与第三方之间的许可协议取得许可,
以销售多个品牌知识产权衍生产品,包括「变形金刚」、「星球大战」、「皇家马德里」、
「功夫熊猫」、「超级飞侠」及「罗小黑」。
为加强分销电子产品的销售网络,本集团已与中国移动合作,据此,本集团向
中国移动供应电讯产品。受益於该合作,本集团已成功建立可提供向中国消费
市场销售及分销电子产品的新渠道。
本集团亦参与体育及娱乐业务。通过成立广州秉迅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本集团
继续就营销及推广知名品牌组织体育及娱乐活动。透过订立赞助协议,本集
团负责在中国各大城市组织及运营一系列娱乐活动,而赞助商将为活动提供
财务支持及赞助产品。本集团已订立(i)赞助协议,以组织一个名为「Run Cartoon
Run」的家庭跑步活动及推广「梅赛德斯-奔驰」品牌(着名全球汽车制造商),(ii)
框架协议及传播协议,以制作一个由曼城足球俱乐部(英格兰超级联赛顶级知
名足球俱乐部)指导并在广东电视台频道播放的足球真人秀;及(iii)战略合作协
议,以在中国组织一项斯诺克比赛,由中国及英国的多名世界级运动员参与。
董事会认为,上述娱乐活动将提升本集团的声誉,并可能创造其自身的知识产权,
令本集团的泛娱乐业务受益。
展望
就电子制造业务而言,从宏观角度,董事仍对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及IT消费模式
保持审慎乐观。由於本集团现有电子制造服务业务已连续六年未能产生盈利,
董事会将考虑任何有助本集团於日後产生溢利及提升股东价值之投资机会,
包括但不限於业务性质及科技知识相似之项目。董事会亦将检讨本集团电子
制造业务之未来盈利能力,并可能考虑出售营运业绩下滑的任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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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预期电子制造服务业整体情况将随着全球经济发展而保持低增长。然而,
中国劳工成本急增及劳工供应短缺,将对电子制造业务之日常整体运作构成
更严重之影响。鉴於市场趋势,本集团将继续在中国缩小其电子制造服务生产
设施,并透过开发半自动设备改善生产效益,务求提升长远竞争力。
就泛娱乐业务而言,今日全球经济已使得品牌成为公司及市场的宝贵资产。客
户熟知的该等品牌亦为市场强劲竞争者。於中国,不断增强品牌意识已使客户
作出购买决定时凭藉产品的品牌。作为品牌许可先驱之一,本集团利用该趋势
及通过开发有效机制自知名公司取得品牌许可最大化利润。
在中国随着娱乐活动兴起,运动亦成为趋势及新一代追求的生活方式。因此,
进军娱乐与体育行业符合市场需求。本集团认为在中国本行业的能量潜力巨大。
董事会对泛娱乐业务的未来前景及增长潜力保持乐观,并预期泛娱乐业务收
益将於未来成为本集团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及资本结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银行结余及现金约42,000,000港元。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净值约为262,000,000港元(二零
一六年六月三十日:249,000,000港元),而流动比率为1.5(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4.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净值由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的362,000,000港元增至365,000,000港元。因此,本集团借贷净额对股东应占权益之
资产负债比率为103.1%(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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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及合并事项
除於下文「呈报期後事项」所披露潜在出售附属公司者外,期内本集团概无重大
收购及出售资产及合并事项。
员工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雇用员工1,255人,其中570人受雇於中
国大陆,27人受雇於香港及658人受雇於越南。总员工成本约为48,000,000港元(截
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约58,000,000港元)。本集团推行薪酬待
遇花红及购股权计划之薪酬政策,旨在将个别员工之部分待遇与其工作表现挂�h,
以鼓励员工。此外,本集团亦提供保险、医疗津贴及退休金等其他福利,确保提
供之薪酬待遇具有竞争力。
注资承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概无任何注资承诺。
呈报期後事项
(a)出售TimeAllyGlobalLimited(「TimeAlly」)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卖方」)与林志豪先生(本
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及前执行董事)全资拥有的公司(「买方」)订立买卖协议。
根据买卖协议,本集团已同意出售及买方已同意购买TimeAlly的全部已发行股
本以及TimeAlly及其附属公司结欠卖方的款项,代价为100,000,000港元(「该交易」),
须经股东批准及根据上市规则向联交所作出申请豁免结果规限。於二零一七
年一月十三日,联交所向本公司授予有关该交易豁免。
交易详情乃载於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刊发之通函。於本公告日期,
该交易尚未完成。
(b)发行债券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本公司发行於二零三五年七月二十四日到期本金额
10,000,000港元7.129%计息债券(「 初步债券」)。所有利息开支约8,700,000港元已於
发行日期偿还。初步债券持有人有权以零代价将初步债券转换为0.06%债券(「替
换债券」)及继续享有初步债券项下利息。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初步债券持
有人将初步债券转换为替换债券。本金额10,000,000港元的替换债券於二零三五
年七月二十四日到期。替换债券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後方可赎回及於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後方可认沽。替换债券所生利息将按年支付,年利率
为0.06%,首次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支付及最後一次於二零三四年十月
二十四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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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本期间派发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每股普通股0.198港元之特别股息金
额约191,742,000港元已宣派并经本公司股东批准。
其他资料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守则以载於上市规则附录14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
之原则为基础。本公司一直致力确保高质素董事会以及对股东之透明度及问责性。
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位应予区分,且不应由同一
人兼任。罗静女士(「罗女士」)身兼主席及本公司行政总裁之职位,对守则第A.2.1
条构成偏离。
董事会认为,由罗女士兼任两个职位将达致更有效计划及执行业务策略。由於
所有重大决策皆向董事会成员谘询,而董事会亦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
非执行董事」)提供独立意见,董事会认为已具备足够保障,确保董事会内部有
足够权力平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适用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准则。
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後,本公司确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六个月,全体董事一直全面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准则。
董事购入证券或债券之权利
於期内任何时间,概无向任何董事或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满18岁之子女授出可
藉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券而获取利益之权利,且彼等
并无行使任何该等权利;而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无订立任
何安排,致使董事、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满18岁之子女可於本公司或任何其他
法人团体购入该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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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於竞争业务之权利
期内,按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概无本公司董事或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定义见上
市规则)或彼等各自之紧密联系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被认为於对本集团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无论直接还是间接)及�u或对本集团造成或可能造成
任何其他利益冲突之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本公司注册成立之司法权区)法例并无有
关优先购买权之规定。
购买、出售或赎回股份
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集团任何上市证券。
薪酬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会面一次。委员会现任成
员包括郑屹磊先生(「郑先生」()主席),连同雷俊先生(「雷先生」)及萧景升先生(「萧
先生」)。所有薪酬委员会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按其职权范围所载,薪酬委
员会之主要职责其中包括厘定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检讨本集团
之薪酬政策。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会面一次。委员会现任成
员包括雷先生(主席),连同罗女士及郑先生。除罗女士外,所有提名委员会成员
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之职责为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物
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会成员之人士、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就
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主要行政人员)继任计划向董事
会作出甄选或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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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独立审阅本公司之
财务申报程序、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之成效。委员会现任成员包括萧先生
(主席)、雷先生及郑先生,彼等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获划拨充足资
源以履行其职责,定期与管理层及外聘核数师会面,并审阅有关报告。审核委
员会已审阅期内本公司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业绩公告。
审阅中期业绩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已经本
公司核数师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发表中期业绩及二零一六年中期报告
本公告乃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amsingintl.com)发表。
二零一六年中期报告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并可在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览阅。
承董事会命
承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罗静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罗静女士及刘晖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雷俊先生、萧景升先生及郑屹磊先生。
�C21�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 中期業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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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达
2017-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