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
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Hongqiao Group Limited
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78)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
有关(i)认购不多於1,605,136,436股鲁丰之非公开发行A股;及(ii)收购创新金属之全部股权以及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之公告(「延迟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通函。除文义
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载有(其中包括)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认购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进一步详情以
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通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於本公司正等待相关部门有关该等收购事项之交易方案的最终确定性意见,故预期寄发通函之
日期将进一步延迟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之日期。
本公司特此提醒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截至本公告之日,鲁丰尚在和相关监管部门沟通该
等收购事项的交易方案,尚未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最终确定性意见。同时,鲁丰的股份交易目前
尚在停牌,因此,该等协议存在可能被要求修订或者终止的风险。除此之外,该等收购事项的最
终落实,需要满足该等协议中所规定的相关先决条件,包括需要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因此
该等收购事项未必一定进行。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之所有适用规定就该等收购事项适时刊发进
一步之公告。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张士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八名董事,即执行董事张士平先生、郑淑良女士及张波先生,非执行
董事杨丛森先生及张敬雷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英海先生、邢建先生及韩本文先生。
進一步延遲寄發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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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宏桥
2017-02-27